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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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公司按岗位需求增加员工,由公司发展管理部将《部门增员申请表》发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认真填写申请表,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展管理部,在发展管理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经总经理批准的增员计划,由发展管理部协同业务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一条总经理确定的人员需求计划,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首先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最后采用对外招聘的方式,向社会招聘需要的人才。
第二条公司新员工的招聘工作由发展管理部组织完成,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岗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展管理部向所有应聘人员要求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个人简历等在内的资料,并填写《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测评表》的有关内容;
由发展管理部负责检查其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同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察,并安排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
2、初试合格后,普通员工由发展管理部安排相关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项目经理或部长级以上人员以及财务人员还需由总经理复试后,报总经理最后审定。
3、发展管理部对人员录用过程每阶段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评测表》。
4、复试通过后,由发展管理部向应聘人员发出《试用通知书》,所有应聘人员(包括同意录用人员和未录用人员)的材料(包括简历、证件复印件、初复试考卷、测评表、通知书)由发展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新员工报到
第一条对确定录用的员工,由发展管理部负责通知其本人报到,同时及时通知用人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二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发展管理部报到,并以其向发展管理部报到的日期为起薪日。
第三条员工报到时应向发展管理部提供下列资料:
一寸彩色近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发展管理部对这些材料复印存档。
第四条发展管理部凭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的《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评测表》及该员工个人资料为其办理报到手续:
1、填写《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个人简历》,建立公司员工档案。
与新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该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发展管理部存档,一份员工自留。
2、与新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和竞业禁止协议》,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发展管理部存档,一份员工自留。
3、由发展管理部人员带普通新员工分别向各部门员工做介绍,并将新员工介绍至相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其工作。
项目经理或以上人员,应于上班当天向总经理报到。
4、安排办公地点并为新员工发放办公桌及办公用品。
5、职前培训,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简介、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有关培训。
6、新员工档案如果需转入本公司,则由公司负责统一存档,外地新员工须办理完《暂住证》方可上岗工作,但对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可暂缓办理。
7、新员工完成报到手续后,发展管理部带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有必要时进行岗前培训。
第六章员工试用
第一条新员工的试用期期限由发展管理部报总经理确定,一般为一至三个月:
1、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或病假,但试用期限按请假天数顺延;
试用期上班不足一个月的员工要求辞职,工资按成都市最低工资发放。
2、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除试用期合同.
第二条试用期的考核与转正: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由发展管理部发给新员工《员工转正申请表》,新员工按照申请表上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于转正期满前送发展管理部。
2、发展管理部在接到《员工转正申请表》后,如实填写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勤情况,并如实填写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有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3、发展管理部将填写完转正员工出勤情况的《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给该员工所属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公正地写出综合考核意见并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
4、部门负责人根据以上材料以及对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了解,公正地写出对新员工的综合考核意见并初步确定是否转正报总经理。
5、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二天内,根据以上综合考核意见,由总经理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转正或不予录用等决定。
6、发展管理部根据总经理确定的最终意见,办理后续的相关工作,并将有关审批表存入档案。
第三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以及工作绩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该部门主管有权提出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并协调发展管理部办理相应的申请、考核手续,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自己也可以向公司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审批。
2、在试用期内,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员工,用人部门可以提前向发展管理部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发展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试用期间员工按公司规定领取试用期薪资,转正后将根据执行考核意见确定新的薪资。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因业务能力或其他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延长试用期,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六条试用期新员工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可以随时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1、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2、应聘时提交公司的个人文件以及面试时陈述的事项与事实不符者;
3、实际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者;
4、应聘前的个人经历影响公司工作,或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5、试用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七章员工正式聘用与续聘
第一条经批准正式聘用的员工,由发展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正式聘用日期从员工到公司工作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员工《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为:
中层干部为五年,技术人员为一至三年,普通行政人员为一年,其他特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确定。
合同期满前30天,发展管理部组织对该员工进行考核,结合日常阶段性的考核结果提出员工是否续聘的综合意见报总经理,并由总经理最终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发展管理部将最后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如不续聘,须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发展管理部。
第三条发展管理部必须在员工合同期满后半个月内,完成员工的续聘工作。
第八章员工培训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将举办相应的培训及技术交流,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参加一些相关单位举办的技术培训.
第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职前培训由发展管理部负责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制度、常用法律知识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C、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
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工作技能,各级领导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3、专业培训: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业务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或邀请专家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效益,需公司付费参加培训员工,制定以下规定:
1、凡利用工作时间,或由公司出资参加各类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培训的员工(包括公司因购买设备等而得到的培训),均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员工违反协议约定事项时,按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赔偿。
2、培训协议书主要包括的条款:
A、保密条款:
对于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在培训后必须交给公司发展管理部统一保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B、服务期条款:
员工每完成一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按培训时间往后顺延一至二年.
C、赔偿标准条款:
如果员工在接受培训后未按照公司要求的服务期执行,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为公司为其所支付培训费的两倍。
第九章员工考核
第一条员工的考核由发展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员工的考核由发展管理部制订考核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在公司进一步发展或解聘的依据。
第十章员工调动与晋升
第一条员工调动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调动。
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
1、部门内部调动:
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调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具体安排,同时将员工岗位的变动情况填写《部门内部员工岗位变动表》报发展管理部存档、备案.
1.2、员工部门之间调动:
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具体调动程序如下:
1.2。
1、员工调动须填写《员工调动申报表》(如果是员工自愿调动则由员工自行填写,如果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则由发展管理部组织填写),由总经理批准后,交发展管理部存档,并由发展管理部下正式的调动通知书。
2、员工在调职前必须将原岗位的工作移交清楚,并完善接交、移交的相关手续,相关的接交人、移交人、监交人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证明。
移交的相关材料交发展管理部备案.由发展管理部负责安排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工作地点及办公设施配置。
2、员工应服从公司做出的安排和调动,如果对公司做出的安排和调动有意见可以向发展管理部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无条件服从。
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因此终止与该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当员工调整后的岗位与原岗位的工作性质或薪酬变化较大时,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晋升制度
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晋升办法;
2、晋升分四种:
A、职务晋升;
B、薪资晋升;
C、资格晋升;
D、职务、薪资同时晋升。
3、晋升分定期与不定期,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确定;
4、晋升条件根据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求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经历,工作表现良好,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十一章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对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
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经济处罚.
第二条奖励事件中如果有部门主管领导得力的因素,该主管应一并给予奖励。
如果该主管在同一事件中还有其它奖励时,以其所受最高奖励为在此事件中的最终奖励。
第三条各种惩处事件中如果有直属主管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件是由其他人员或发展管理部举发查办者,其直属主管应受连带处分。
第四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工作勤奋,品行优良,有具体事迹,为职工树立了榜样;
2、承办、执行、策划或督导事务得力者;
3、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5、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6、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7、对年度生产产量最高的生产小组员工给予奖励。
8、对年度综合生产成本最低的生产小组员工给予奖励。
9、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的奖励可由各部门上报,发展管理部核查报总经理审核、也可由发展管理部直接上报总经理审批。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级1500—3000元
二级800—1500元
三级200-800元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初次不听从主管人指挥者;
2、浪费公物轻者;
3、破坏工作环境者,经指正仍不改正者;
4、未经公司许可,初次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区内者;
5、工作中懒惰,有怠工行为者;
6、在工作时间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打私人文件者;
7、同事之间公然侮辱、吵架情节尚轻有悔意者。
8、违反各项行政规定情节尚轻者;
9、其他适用于警告的行为。
第六条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发展管理部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罚款: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岗位培训,罚款50元;
4、遗失公司重要公物或泄露机密尚未产生不良后果者,罚款50元。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或辞退:
1、因工作疏忽而导致设备损坏、物品遗失或伤及他人者;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者;
3、年度内警告三次者;
4、怠慢、欺辱、漫骂、殴打客户,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5、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收益带来损害者;
6、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本人拒不到岗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处罚;
8、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给予处罚;
9、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10、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还、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11、触犯国家法律行为者;
12、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辞退或解聘行为。
员工处分可以由部门上报,发展管理部核查,总经理审批。
也可以由发展管理部直接上报,总经理审批。
经济处罚有三种:
等级损失金额处罚
一级10000元以上(含)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金额的30%
二级5000元(含)-10000元公司通告并赔偿损失金额的20%
三级100元-5000元书面警告并赔偿损失金额的10%
对公司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劳动合同到期:
员工的试用期及劳动合同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发展管理部将在期满后15日之内办理其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经发展管理部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终止劳动关系。
未得到批准,擅自离职者,按劳动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辞退:
员工有以下情况被辞退,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办法执行:
1、业务能力低下不能提高被原部门退回发展管理部,经重新分配后仍无法胜任的;
2、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重新安排的工作者;
3、公司由于经营情况改变裁撤冗员。
第四条离职
1、发展管理部根据经公司总经理签批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需按照《员工离职交接表》逐项办理离职交接,各项交接手续完成后,发展管理部与离职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对离职员工所遗失与损坏的公司财物将作价赔偿。
3、未办理公司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公司将在省级以上媒体及其家庭所在地报纸同时刊发除名通知及除名原因,并声明:
任何造成公司技术资料泄露的行为,公司不仅追究其法律责任还将追究与此相关单位的连带责任.
4、凡经公司培训的员工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间离职者,需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5、违反公司的有关技术保密规定,将本公司的技术资料带走用于其他公司,公司将依照《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与竞业禁止协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员工福利和薪资待遇
第一条社会保险:
公司为员工按国家相关法律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第三条公司实行月薪制。
工资计算期从当月1日起到最后一日止,并于下月20日支付。
第四条员工薪资水平按人才市场的薪资水平、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薪酬体系以及员工自身条件确定。
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由主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调整工资待遇,对于工作业绩不佳、工作表现不好的员工,由主管领导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可随时降低工资。
第五条下列各项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应由个人承担的保险
3、其他规定扣项
第六条公司员工个人工资保密,本人或其他知情人员不得故意泄露。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发展管理部负责执行、落实.
第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当本制度条款和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和竞业禁止协议》的条款发生分歧时,以各合同、协议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制度未尽事项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利益,创造一个高效的工作环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从本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在公司的劳动管理工作中及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共分为总则、劳动纪律、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工作责任、附则五个部分。
第二章劳动纪律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纪律政策和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有充分敬业、勤业的劳动态度,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劳动纪律.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固定工时工作制,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个小时,若该周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按节假日休息;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2、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9:
00-—-12:
00
午餐及休息时间12:
00—13:
下午工作时间13:
00—17:
50
第二条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办法,考勤一律由考勤员记录,如发现考勤员不按规定考勤,则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从规定上班时间开始计算,半小时内到达为迟到,超过半个小时按旷工论处,当月第一次迟到提醒注意并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口头警告并扣款20元,第三次(含)之后迟到公开粘贴或全体职工会议通告,并每次扣款50元,当月累计迟到10次的,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3、在规定时间内半个小时以内离岗的一律为早退,超过半个小时的按旷工论处,当月第一次早退提醒注意并扣款10元、第二次早退口头警告并扣款20元,第三次(含)之后早退公开粘贴或全体职工会议通告,并每次扣款50元,当月累计早退10次的,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工作时间外出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考勤员处进行登记,如发生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情况,按旷工论处。
5、员工因公出差外地,应在事前24小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签字后交到发展管理部备案,如事前来不及提交,请于回岗后24小时内向发展管理部提交。
6、员工的以下行为均视为旷工:
A。
提供虚假病假证明骗取休假的;
B。
未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擅自离岗休假的;
C。
上班时间脱岗、办私事或拒绝工作的;
D.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E.无故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的;
7、旷工在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计旷工半天,两个小时以上计旷工一天,每旷工一次,以实际天数计,按日工资的200%扣罚.
8、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9、公司的考勤统计工作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进行,由考勤员对每天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与各部门负责人联系,对缺勤人员的原因进行核准,在下月第一天根据当月考勤签到和请假情况,填报员工当月《考勤汇总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认可后,报送财务部门。
10、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负有管理责任,对于不严格考勤或弄虚作假者,经查出每次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通报全公司。
第三条休假管理
1、公司员工休假共有五种假别: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年假。
除病假、事假,其它假必须在公司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方可使用。
2、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依核准权限申请核准,再将请假单交发展管理部办理备案。
如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办理手续,应打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核准的相关领导请假,并在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按累计的天数由有权核准的相关领导核准。
若员工请假而没有在发展管理部备案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员工销假,应于员工休假期满(或未到假期而提前上班的)工作的第一天,及时到发展管理部办理销假,若员工在外工作无法到发展管理部办理销假者必须到所属部门负责人处销假后电话通知发展管理部。
4、员工请假以“天”为计算单位,请事假、病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4小时):
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算,其它假别的最小单位为一天。
5、员工全年请假天数的计算,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递减,请假天数超过各种假别规定的最高天数时须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各种假别请假的具体规定:
(1)事假:
A、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应在休假前24小时内填写请假条,并经过有权限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实无法提前请假的必须在休假当天9:
00前通知相关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在假期结束后,24小时内将假单补交到发展管理部。
B、两天以下(不含两天)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C、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事假。
D、员工每月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按100%扣罚当日工资,当月请事假超过三天,从第四天起按150%扣罚当日工资。
E、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间不能超过7天,员工请事假期间遇节假日顺延,试用期间超过期限将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