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抵押贷款合同Word格式.docx
《担保抵押贷款合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担保抵押贷款合同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电话:
姓名:
企业名称:
国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统一代码/注册号:
电话:
地址:
保证人
统一代码/注册号:
电话:
为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履行,保证人已充分知悉、完全认可《贷款合同》的约定,自愿为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类型及用途
1、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保证人担保等本等息分期贷款。
2、借款人本合同的贷款用于。
第二章贷款金额及期限
3、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4、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天,自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第三章贷款利息及结算
5、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等本等息贷款,利率%利息,自贷款发放日起计算。
6、本合同期间,利率不变。
第四章违约处罚
7、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作为罚息利率。
第五章还款方式及结算账号
8、等本等息分期还款,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贷款本金ⅹ利率
9、等本等息分期还款方式按每月还款,每月还款日以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款项次月同日起,借款人自行于每月还款日将应还款项足额转至贷款人指定银行账号。
10、借款人银行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1、贷款人银行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章贷款费用
12、借款人需承担因与本合同涉及的费用,费用如下:
a.汽车定位安装费元;
b.汽车定位服务费每月元;
c.调查、检查、评估费元;
d.抵(质)押物评估费元;
e.公证费元;
f.其他。
13、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的所有欠款情况下,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处罚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借款人全数承担。
第七章担保条款
14、本合同以担保形式借贷,借款人在本贷款合同项下欠款由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与贷款人另行签订《保证合同》(该合同编号为:
);
15、借款人在本贷款合同项下欠款由以其依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抵押人与贷款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该合同编号为:
)。
抵押担保的范围以《抵押合同》的约定为准;
16、借款人在本贷款合同项下欠款由以其依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抵押人与贷款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该合同编号为:
第八章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17、有权要求贷款人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贷款;
18、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
19、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借款人同意披露的除外。
第九章借款人承担以下义务
20、应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资料,以及所开户行、账号及存款于额情况,并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1、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22、应当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3、应当按本合同和借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欠款;
24、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25、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贷款人通报,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a.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b.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c.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d.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e.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营业的;
f.与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营业的;
g.发生对其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h.自然人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丧失还款能力的;
i.自然人借款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逾赠人或财产代管人的;
j.自然人借款人继承人或受逾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k.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
26、授权提供行用信息条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现有以及历史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等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政府批准的个人信息征信评级机构。
无论上述部门或机构以何种目的、用途使用或对外提供借款人的上述信息而引起的一起后果,均由借款人自行与其协商处理而与贷款人无关。
第一十章贷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27、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欠款;
28、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使用有关资料;
29、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和财务活动;
30、有权监督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1、有权直接从借款人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欠款;
32、借款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贷款人有权选择或并处:
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归还(或提前归还)本金、欠款、利息、罚息及实施其他信贷制裁措施、实施法律措施。
第一十一章贷款人承担如下义务
33、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4、应对借款人的资产、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由规定的除外。
第一十二章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35、借款人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在此向贷款人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a.借款人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
借款人保证其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向借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b.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将贷款挪作他用;
保证不将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证券投资第三方存管账户相关联;
保证部将贷款资金用于购置合同约定用途以为的其他房地产;
c.借款人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d.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贷款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甲方保证未虚构交易,借款人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对象真实存在;
e.如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需要借款人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或者借款人还款责任需要通知第三方或取得第三方同意的,借款人保证按照贷款人要求使该第三方知晓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约定。
第一十三章违约责任
36、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37、借款人对不能按时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按本合同第四章第7条约定的罚息利率向乙方支付本金、利息及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一十四章提前收回贷款
38、借款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a.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贷款本息发生逾期;
b.借款人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刑事监禁、死亡后无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
c.借款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其他司法程序及出现其他贷款人认为回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形;
d.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实际用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停业等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形;
e.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
f.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款项从事违法活动;
g.借款人或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将设定抵押权/质权的财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h.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提交交易文件、交易凭证以及向贷款人书面报告其他贷款资金自主支付情况的;
i.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j.借款人未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贷款人对其账户、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或进行现场调查,或借款人拒绝或阻挠借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k.用于本合同项下抵/质押的财产价值减少而甲方未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的;
l.本合同项下保证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m.借款人或保证人对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因其他债务的履行,影响借款人债权实现的;
n.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借款人认为足以危及贷款人贷款安全的。
第一十五章信息披露和使用
39、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对对方或其代理人按照本合同向其提供任何的注明为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协议。
但是,借款人和借款人的经营者/借款人的投资人在此确认及同意,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下披露和/或使用贷款人与借款人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和/或借款人的经营者/借款人的投资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工商登记和财务资料、通讯资料、现有及已结束的账户及交易信息资料,包括账户结余、还款记录、资产状况、抵押品及不良记录等):
a.已为公众所知悉的资料或信息;
b.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或任何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仲裁机关的要求披露有关借款人和借款人的经营者/借款人的投资人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c.向其董事、管理人员、员工和顾问披露有关借款人或借款人经营者/借款人的投资人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d.向有关征信机构、专业顾问、评级机构、保险承保机构等披露该等资料或信息;
e.借款人同意披露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一十六章其他补充条款
第一十七章生效
40、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妥善签署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42、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借款人,该转让对借款人不发生效力。
(本款是依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设立,我司在转让债权时应通知借款人并取得回执或相应的证据)。
43、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需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担保人同意转让后继续承担担保义务的书面文件或提供新的担保,并经借款人书面同意。
44、贷款人如要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展期,应于债务履行期限满前十五各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经借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借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第一十八章正本
4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签署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十三章附件页
签署页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特别注意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本合同之条款做了相应的说明。
签约三方对本合同条款理解完全一致。
深圳市:
法人代表:
(签字并盖公章)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