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661503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1.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docx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2.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及相应账务处理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05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

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l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一(34—8)一3=17-26-3=-12(万元)(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26—12=14(万元)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专栏。

相关账处理如下:

1)进货:

借:

原材料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

应付账款234

2)内销:

借:

银行存款117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营业收入100

3)外销:

借:

应收账款200

贷:

营业收入200

4)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

营业成本8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

5)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后:

借:

其他应收款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4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

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05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

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

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ll7万元存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l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l7%一(68—8)一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l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6-26=0(万元)相关账处理如下:

1)进贷:

借:

原材料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

贷:

应付账款468

2)内销:

借:

银行存款117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营业收入100

3)外销:

借:

应收账款200

贷:

营业收入200

4)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

营业成本8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

5)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后:

借:

其他应收款26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7%,退税税率为13%.

2005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

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

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

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税率=

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19-13)。

相关账处理如下:

1)进贷:

借:

原材料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

应付账款234借:

原材料100贷:

应付账款1002)内销:

借:

银行存款117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营业收入100

3)外销:

借:

应收账款200贷:

营业收入200

4)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

营业成本4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

5)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后:

借:

其他应收款13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新准则下出口未收到退税时的处理【问】税局应退回的出口退税,按现时新的会计准则执行,还未收到退税时的会计分录应怎样做?

【解答】

计提应退税额时: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新准则下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

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受托方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只收取代销手续费的,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手续费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应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销售代销货物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问题,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编制会计分录时,按“金额”栏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2)企业销售代销货物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货物出售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栏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

增值税。

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货物的公允机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该比照对外投资处理,因为用于个人消费相当于是实际上的对外销售,所以应该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七、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八、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

入固定资产成本。

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九、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十、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

“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十一、包装物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包装物单独计价所得价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收取的押金(此时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规定的税率,将含增值税的押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十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以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十三、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十四、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十五、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十六、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