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各类制度汇编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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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类制度汇编太全了干部管理手册
乡纪检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乡纪检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纪委和乡党委的双重领导。
乡纪检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地区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规定乡纪检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兰干乡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厅,地委、行署、纪委监察局和于田县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权益。
(五)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调查处理国家行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的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乡执行党纪条规的文件。
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于田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
审核并提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个纪检监察委员任免调整意见。
(九)承办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级、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村站(所)、乡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
对违反乡党委、人民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纠风目标责任书》、《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和《实施细则》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十)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和县级纪委、监察局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及人员工作职责
根据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地区纪委和县纪检委的有关要求,乡纪委监察办公室及人员应有其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阅办,起草、印发、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2、制定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做好机关财务、后勤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保管并监督使用县纪委、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和纪委办公室印章。
3、负责案件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承担文件跟踪督办等工作。
4、负责筹备、组织乡纪委、监察办召开的各类会议。
5、负责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机关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收集整理上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
6、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7、做好本单位与上级机关各部门的联络、与乡各村、站所的协调以及对乡镇和乡所属单位的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村、站所的有关业务工作。
8、承办本委(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法监察干部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时的情况。
2、协助乡监察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书记办公会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文件、电报,分析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
负责县监察局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负责抓好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4、负责办理乡人大代表、乡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的议案和提案工作。
5、负责做好各村、站所纪检监察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安排、组织全乡的纠风工作、治理投资经营环境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
调查处理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7、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廉洁勤政。
三、案件检查干部工作职责
1、检查处理乡党委、政府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或行政机关站所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2、承办党委、政府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案件及配合调查。
4、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承担我乡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5、指导和检查我乡纪检组的案件查处工作。
6、指导和办理纪检监察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案件。
受理各种纪检监察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处理的请求申诉。
7、调查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倾向,做好案件情况反映和典型案件的通报。
四、信访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举报电话,受理涉及党纪、政纪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和党的组织其他所属单位和部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以及对处理不服的申诉。
3、负责信访件的转办、批办和督办工作,做好信访统计和初查工作,了解掌握来信来访处理情况,分析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供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4、承办乡党委、政府或上级机关、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上报、督促、催办、转交各种案件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来信来访。
5、指导和检查各村、站所党支部的信访工作。
6、负责信访档案。
乡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乡纪委、监察全盘工作。
2、协助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带领乡纪委一班人员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于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政治保证。
3、及时乡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部署并督促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4、主持乡纪委常委会、纪检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安排、检查机关其他领导的工作,根据需要调配机关人员,掌握和了解全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业务状况,提出对干部的培养、考察、使用、调整、充实的意见和建议。
5、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
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签发、审定全局性和重要决定、报告、工作部署、总结等方面的文件和材料。
6、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经常督促、检查纪检委员和基层纪检工作,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
7、接待并处理重要信访举报,亲自审理大案要案。
组织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案件。
8、负责组织同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
9、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纪委副书记职责
纪委副书记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书记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纪委会决定的工作任务,对乡机关重大安排部署进行督导检查。
2、抓好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负责对公文材料的审核。
3、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纪委直接查处的案件的初核、立案、查处等工作;主持召开分管工作的有关业务会议。
5、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6、协助纪委书记加强全乡领导干部的监督,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多项制度,并做好各项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
7、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协调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
8、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9、负责党支部和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有计划地对有关问题向党委会写出专题报告。
10、做好纪委书记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干事职责
纪检干事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协助书记开展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书记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纪委全会和纪委常委会决定的工作任务,对机关重大安排部署进行督导检查。
2、抓好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负责对公文材料的审核。
3、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负责组织纪委直接查处的案件的初核、立案、查处等工作;主持召开分管工作的有关业务会议。
5、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6、协助纪委书记加强全县领导干部的监督,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多项制度,并做好各项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
7、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协调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
8、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9、负责党支部和纪检监察学会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有计划地对有关问题向常委会、全委会写出专题报告。
10、做好纪委书记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政府监察干事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书记、局长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批示、决议,组织实施纪检委办公室决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落实。
2、协助乡纪检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
3、协助乡纪检委书记、做好案件查办、执法监察、纠风、源头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党风勤政及宣传教育工作。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
5、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承办乡纪检委书记、乡纪委委员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纪检监察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乡纪检委员会议
1、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纪委和地委、行署以及县级的重要决议、决定、指示等,研究决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2)讨论全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意见等,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工作部署;
(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乡纪检监察系统和本办公室干部推荐、提名等事宜;
(4)听取案件初核情况、调查情况和审理的报告,对案件的立案、调查和给予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建议等作出决定;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纪处分其它处理的建议。
(5)听取各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汇报;
(6)讨论决定乡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事宜;
(7)讨论决定必须由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2、议事规则:
(1)乡纪检委员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纪检干事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乡纪检委员参加,不是乡纪检委员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列席会议。
因工作需要,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确定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2)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纪检干事确定,也可以由各室提出,或经办公室收集后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3)乡纪检委员的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经由分管副书记、委员审核后,提交会议研究讨论。
有关人员应提前将相关材料送交办公室。
在会议召开前统一呈送与会领导和成员。
(4)乡纪检委员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由办公室提前通知乡纪检委各成员和列席人员。
(5)乡纪检委员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6)会议有关决议事项,由有关科室承办和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
会议要求:
1、乡纪检委员会议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2、各纪检委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保密纪律。
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二、干部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和乡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
2、讨论、研究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听取有关
会议精神和业务工作的汇报;
3、部署工作;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通报一个
时期机关的各项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个时期机关的工作。
会议要求:
1、全体干部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先由分管副书记提出,
书记确定;
2、全体干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
委托办公室干部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政治学习制度
(一)乡纪委监察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集中政治学习。
(二)全体职工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向负责同志请假。
(三)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有党支部指派专人做好记录。
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备有笔记本,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按学习要求写心得体会。
(四)学习时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准随便交谈或翻阅其它刊物和玩弄手机,讨论时应积极发言,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五)政治学习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更要多的强调自学以学致用。
(六)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
政治学习由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业务学习由纪检书记负责人安排组织实施,主管领导负责检查、督促、指导。
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七)班子成员每15天集中学习讨论半天,每半年学习一周,每年学习理论(包括有关文件、文章)不少于15篇,写一定数额的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经常交流学习体会。
每周用于自学业务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乡纪检委文件跟踪督办制度
一、督办主要内容是上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由乡纪委各工作人员或部门办理的事项,办公室负责对转办事项的登记、督办、催办工作。
二、办理事项转出后,办公室要按时、定期催办、督办、紧急问题及时督办。
三、上级机关批办、交办的事项,由承办人向主管领导专题汇报办理结果。
四、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结的,需向批办领导说明原因和理由。
五、转办事项处理完毕,要将转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查办情况报告等立卷归档,妥善备查。
六、承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地报告办理结果,做到交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
七、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交办的机密材料,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事项。
八、每周的转办事项将由承办人在下周一的工作会议上就办理结果进行说明。
兰干乡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本乡所有人员实行考勤管理,执行考勤制度,纪检办公室具体落实,晨会前点名,工作期间定期抽查,每月30日公布一次,并严格落实。
二、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如有特殊原因需占用工作时间半天以上者,要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报告,严格按请销假审批程序办理。
病假者,由医院出具证明,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并由办公室备案。
三、请事假者,需向办公室领导提出书面请假报告,由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备案。
四、开晨会时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视为迟到,在平时抽查中,无故不在位者视为当日旷工。
学习、会议、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一经通知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在通知时间内不到者按迟到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3次迟到算旷工一天,凡被记入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日工资。
有急事或突然召开紧急会议找不到或抽查一次不在岗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请病事假与年底考核挂钩。
全年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或请事假20天以上的,当年干部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兰干乡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章是一个机关、组织职权的权威象征,是一个单位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准。
公章的刻制、使用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为加强本单位各类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乡党委、政府公章由党委秘书保管,其它各办公室及站(所)公章必须派专人保管。
二、保管人不得将公章私自交于他人或带出室外使用。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乡党委、政府公章须经乡主管领导批准。
四、使用公章必须进行登记。
五、不准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本乡机关干部、及村民所需的对外证明需加盖乡党委、政府公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根据本规定第三条,报乡主管领导签批。
六、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办理接受公章的手续,不应私自转交他人。
七、公章如不慎遗失,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对遗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处理。
若公章损坏,保管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再申请更换。
八、公章应及时清洗,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保管人要严格妥善保管各类公章,严防随意放置
兰干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财务公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不得简化和隐瞒内容。
二、定期公开通报乡党委研究审批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内容。
三、具体负责人加强对“两公开”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提供“两公开”的责任人应做到内容、数据准确及时提供。
五、本委员会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均是公开的范围。
六、公布后干部或职工有疑问之处,经有关领导同意审定后由责任人负责解释。
七、纪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建议,查找问题,供领导决策参考。
兰干乡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涉密事项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涉密事项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涉密资料绝对不看;
4、不带涉密文件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5、不准将涉密文件私自给无关人员阅读;
6、不准私自摘抄涉密文件;
7、不准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8、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密内容;
9、严格按规定确定密级,做好涉密文件、图片等资料的管理;
10、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秘密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兰干乡计算机保密通信网络使用管理
规定
为了迅速、准确、安全地传递乡党委、政府的文字信息,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纪委保密委员会、自治区纪委保密委有关规定,和于田县计算机保密及通信网络(简称计算机保密通信网络)的使用管理等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原则
l、乡计算机保密通信网络是一个整体,必须实行统一的安全管理体制。
2、乡各办公室单机的使用、管理等均由乡纪委办公室负责。
二、管理办法
l、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乡各办公室的计算机建设、管理和保密,由乡主管负总责,纪检办公室具体负责。
2、人员配备。
确定值机人员不仅要按照机要工作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的政审,还要考虑其工作态度、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以确保通信秘密和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3、办好交接手续。
值机人员调离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由有关领导与之谈话,提出调离后的保密要求,收回由其保管的密级文件、技术手册及其他有关保密设备及资料。
4、完善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如说明书、手册、密码等)必须妥善保存,严防损坏、丢失。
三、计算机使用
1、乡各办公室配置的计算机,严禁私自改动计算机配置,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2、增强病毒防范意识,严禁自行安装使用盗版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3、严禁用保密通信机的设备上互联网或其他网络。
4、严禁在通信计算机上玩游戏,操作系统自带的游戏除外。
5、严禁其他人员接触加密卡,操作人员将带秘级的文件进行备份,再把计算机内有关文件彻底删除,以免造成泄密。
6、备份文件时推荐使用U盘,U盘的特点是信息存储量大、安全、可靠。
7、严禁用加密设备从事私人活动。
六、传输文件范围和手续
各工作点传输文件,要经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签批。
由各室将要传送的文件发送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传送。
七、传输文件处理
1、由计算机网络传输的文件,应严格按机要文件管理。
接收的文件要及时打印并呈送相关领导阅批。
2、对所有传输的文件要区分密级、及时登记、办理、保管和销毁。
3、接收的磁盘文件由使用人员负责定期清理,届时造册备案,报请乡主管领导核准,由使用人员负责删除。
八、传输文件要规范
1、传输一般文字性内容的文件时一律转换为文本文件和word文档两种,特殊内容如:
表格、图像等除外。
2、特殊文件可用附件的形式发送,但在正文中必须注明文件的用途及打开方式。
九、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2、对明知故犯,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后果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其他处理措施按照《保密法》实施。
乡纪委监察案件分析研究会议制度
为提高乡纪委监察办案质量和审理水平,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防止“错案”、“冤案”现象的发生,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案件分析研究会议制度:
一、案件分析研究会议由乡纪委书记主持召开,对大案要案进行分析研究,会议由乡纪委常委会委员及案件管理人员参加。
二、由乡纪委精通查办案件及审理的乡纪委委员组成案件分析研究小组,开展案件分析研究工作。
三、案件分析研究会议的程序
1、由案件检查室或案件审理室人员对各自查办的案件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并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报案件分析研究小组;
2、案件分析研究小组参会人员对报送的案件错误事实、证据材料、定性意见、处理决定等方面进行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
3、案件分析研究小组根据意见对案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4、案件检查室或审理室人员根据案件分析研究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纠正。
四、案件分析研究的内容
1、对错误事实分析
对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是否构成处分等进行认真的分析,如发现事实不清,提出整改意见。
2、对证据的分析
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据不充分,事实不确凿,不能认定,以及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告等。
3、对错误性质的分析
认定问题性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据党纪政纪条规,是否符合违纪构成违纪性质的处分,属于哪类错误类别。
4、对处理意见的分析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根据党纪政纪条规,是否应该给予处分,引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所给予的处分是否恰当、合适。
5、对办案手续的分析
调查案件的程序是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