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是否属于有偿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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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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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有偿借款合同范文3篇
有偿借款合同范文3篇
国际借贷是指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基于信用授受而进行的货币资金的有偿让度。
本文是xx为大家整理的有偿借款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有偿借款合同范文一: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
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
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约定利率不变;
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
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各保证人间无论是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第六条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别确定,各笔借款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如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贷款,视同借款期限届满。
如贷款展期,则保证人仍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保证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合同第三条有关利率调整若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若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另设有物的担保,则保证人仍同意对贷款人的全部债权按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承担担保责任不分先后顺序。
5、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
若借款人进行清算,则应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6、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九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经贷款人、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利率加收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则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篇六:
A.借款合同B.保管合同C.
篇七:
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民间借贷纠纷的基础系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一种。
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约定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移转给他方,他方到期后返还货币的协议。
交付货币给他人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贷款人、贷与人或出借人;
而接受货币并于一定期限内返还货币给贷与人的一方称为债务人、借款人、受贷人或借用人。
在中国内地,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和非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又称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这一概念涵盖的范围有较大的伸缩性。
最狭义的也是传统的民间借贷合同仅指自然人(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又称个人借贷合同);
次狭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指个人之间、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最广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指个人之间、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就是借贷双方均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货币)。
合同的标的物是作为特殊种类物的货币,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一般只是想贷款人返还同样种类、一定数量的货币,而不必也不可能返还原物。
2.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
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
这是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类物的形式决定的。
3.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有亲戚朋友关系的自然人之间基于互助互济而订立的,在这种情况下,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偿合同。
与此同时,民法奉行意思自治、等价有偿的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协议,民间借贷合同完全可以是有偿的,甚至其利息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略高于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
4.民间借贷合同中除个人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外,其余均为诺成性合同。
对于个人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条作出了特别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因此个人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5.个人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其他民间借贷合同均为要式合同。
个人借贷合同往往数额较
小,甚至是基于情谊而订立,因此在形式上应当灵活便捷,易于操作。
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文章来自投融贷
篇八:
篇九:
民间借贷合同十大问题
民间借贷合同十大问题
借贷过程中需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这不仅是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体现,更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
投融贷结合民间借贷加盟工作的实际,总结了民间借贷合同的十大核心问题,就借款合同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
2.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
而合同成立后,贷款人仅于到期时请求借款人返还本息。
3.什么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即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
4.合同内容都包含哪些?
主要包含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5、借款人的义务?
(1)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2)按约定收取借款。
(3)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按期返还借款。
(5)依约定支付利息。
6、贷款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给付借款。
(2)收取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7、合同变更要注意什么?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8、借贷合同存在争议如何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借贷合同是否都要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10、借贷合同的范例是什么?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
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连带保证人:
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投融贷
篇十:
借款合同的分类
借款合同的分类
银行借款合同,即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它们之间形成的借款关系。
这类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
深圳债总管讨债公司告诉您,借款合同可分为如下两类:
1、银行借款合同,即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它们之间形成的借款关系。
2、民间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间形成借款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金钱借贷,如果企业之间进行金钱借贷行为,则该行为无效。
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如何区别,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
1、主体不同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但非金融业务的内部借款除外)。
2、是否有偿不同
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
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
民间借款合同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
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
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