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与市国土局司法半年工作总结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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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收购储备。

对土地使用者无力完成闲置土地开发建设,且达不到法定收回条件的,由土地储备中心予以收储,重新出让或安排使用。

五是置换开发。

除经营性用地项目外,对土地使用者自身无力完成闲置土地开发建设,且达不到法定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可另选地块进行置换,让其开发建设。

六是转让开发。

对从原地块分割出来但不具备法定转让条件的闲置土地,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准予土地使用者转让闲置土地。

在原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和增值地价后,为新的土地使用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积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

对20*年挂钩试点单位拆旧区的实施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督促试点单位加快完成拆旧区的建设用地整理,确保按期足额归还周转指标。

对已批准的20*年挂钩试点单位,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区尤其是拆旧区的实施,将已可使用的周转计划及时使用,并按期归还。

同时,指导各试点单位精心编制20*年挂钩实施规划,将周转指标逐一落实到挂钩项目区。

20*年各试点单位挂钩实施规划成果已全部完成并上报省厅。

3、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

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用地形势的分析,调控优化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应结构,本着“条件成熟、确保重点、综合平衡”的精神,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区域、数量及结构,把优化环境、控制景观、把握土地上市时序和节奏与促进地价升值有机结合起来,并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与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需求,努力促进房地产用地价值得到最大显化。

上半年,全市已组织公开竞价出让经营性用地76宗,面积2464亩,总成交价24.7亿元。

4、国土资源保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市政府与各市(区)签订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状。

各地也相应制定完善了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积极组织开展基本农田达标创先活动。

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建设。

20*年全市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项目共有197个,预计新增耕地1.7万亩。

按照“独立建库、单列考核、封闭运行”要求,建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库,对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可行性论证,全市入库拆旧区复垦项目88个,预计新增耕地4162亩。

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1宗,面积696亩,收缴罚款122万元,拆除建筑物1*5平方米。

加强土地信访,上半年各级共受理人民来信372件,接待群众来访122批279人次,其中集体访11批118人次,对绝大多数信访均妥善处理到位。

5、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砖瓦窑进行了拉网式巡查,严防整规后的反弹,严肃查处擅自扩建砖瓦窑行为。

圆满完成了145家采矿企业年检及统计年报汇总工作,采矿企业年检率100%。

上半年全市粘土资源通过挂牌方式出让19宗,45万立方米,资源出让价款76万元,上市资源批复38宗,换发采矿许可证19宗,办理变更登记2宗,收取环境恢复保证金27万元。

6、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泰州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案》和《泰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分别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批复。

目前,泰州市区1:

1000比例尺土地更新调查已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和数据库建库工作,正申请省厅验收。

姜堰、泰兴、靖江、兴化按要求完成了1:

5000比例尺工作底图的生产,姜堰和泰兴已通过省厅验收。

姜堰和兴化已完成试点调查工作,正全面开展农村土地调查的外业调查工作。

靖江市在农村土地调查同时开展了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全市逐步建立了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新的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

市局和兴化市局出台了《土地登记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此外,市局建立了“泰州市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将勘测定界、土地登记规范在统一平台上进行管理。

全市基础测绘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市区1:

1000比例尺地形图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省测绘局质检验收。

总的来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上半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我们深感在思想观念、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还有许多亟待转变和提高的地方。

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满足于过去在资源服务保障方面取得的成绩,开拓进取的劲头不够足。

对当前新上项目多、土地计划紧缺的矛盾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仍然偏低,重批供、轻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推进节约集约、盘活存量、整合资源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

三是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新的特征,少数工业项目不报就用、边报边用、未供先用的情况在个别经济开发区和园区仍然存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固定建筑、固化地面和破坏耕作层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是干部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体制改革后的新要求。

少数基层单位办事效率低,少数党员干部不能严于律己,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仍有发生。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在省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推进思想大解放,明确新任务,探索新举措,破解新难题,促进新发展。

着重加大六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第一,紧贴中心,加大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力度。

面对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自觉把国土资源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点基础设施以及沿江开发、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要,优先保证产业关联度高、污染小、运行质态好的项目用地。

与此同时,着力在挖潜增效,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

最近,我局在开展市区存量闲置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存量土地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摸底,这些存量土地绝大部分可以盘活利用,我们将在逐宗分析成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处置办法,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12月底前所有闲置土地全部得到处置。

第二,科学有序,加大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力度。

与全国不少地方一样,由于受“大气候”的影响,目前我市土地交易市场开始出现暂时萎缩的状况,部分上市地块已经出现以“底价”成交甚至流拍的现象,同时由于拆迁难等原因,成熟的地块缺乏、上市的地块较少,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形势不容乐观。

下半年,我们将在进一步提升土地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土地资产增值收益上多做研究、多下功夫、多求突破。

一是科学把握土地上市的节奏。

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用地形势的研究与分析,着力调整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应结构。

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让地块的区域、数量及结构,努力实现土地供应的可持续发展。

把优化环境、涵养土地、有序上市、成片开发与促进地价不断升值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土地升值的空间。

二是坚持净地出让。

对于拟出让的土地,在处理好土地产权、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的前提下,加快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确保实现净地出让,努力扩大土地的有效供给。

三是适当控制宗地的上市规模。

通过把握行情、科学判断、认真研究,适当合理地划小宗地规模,吸引更多的开发商前来竞买,努力形成良性竞争的态势。

第三,集中力量,加大编制土地规划大纲的力度。

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城乡规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之间的相互衔接工作,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统筹协调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规划,切实提高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切实维护规划执行的严肃性,从严控制乡镇土地规划的修改,努力遏制规划跟着项目走的不良现象。

第四,精心组织,加大推进二次土地调查的力度。

下半年,市区将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基础上进行坐标系和地类转换、基本农田上图、后备资源调查、专项用地调查等工作;

四市全面开展外业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等专项调查;

全市都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标准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根据部和省厅要求,8月底前完成泰州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示范项目,年底完成二次调查的农村土地调查。

在完成农村土地调查的基础上,

逐步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年内完成招标、编制《技术设计书》、开展试点等工作,明年10月份前完成整个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从而保证按期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

第五,严格问责,加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违法责任人,依据《处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分建议、及时移送,坚决防止和纠正以罚代纪问题。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定期的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同时,选择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着力推进执法监察制度创新。

围绕提高执法监察的执法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责任追究率和案件移送率,创新管理手段和方式。

着力在建立责任机制、联合办案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成效。

第六,清正廉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

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今年以来,个别市局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受到查处,其中一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两人将受到党纪政纪的严厉惩处。

案件的查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全系统党员干部都是一副清醒剂。

我们一定要坚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理想信念、道德法律、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决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不断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切实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听证论证、过错追究等管理制度,着力规范土地出让、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务求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热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日常监管,真正做到赋权正确、用权规范、制权有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市国土局司法半年工作总结

自国土资源部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通过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查纠并举、整改落实,使百日行动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效果。

现将我市开展百日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组织,广泛宣传达共识

(一)建立组织,形成合力。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20*年9月21日,我市专门成立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王锡南市长任组长,袁秋中副市长和国土资源局苏士虎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建设、监察、公安、法制、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了强有力的领导工作班子;

同时市国土局也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党建、用地、地籍、监察、耕保、财务、地矿、统征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土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镇和市国土局对百日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和研究执法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执法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解决土地执法工作中的难题。

在此基础上各镇也相应建立了百日行动的组织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所人员专职抓,从而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强有力的开展百日行动组织领导网络。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

国土资源部视频会议召开以后,我市迅速召集各镇政府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市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市国土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国土所所长召开全市动员会议,传达全国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王锡南市长明确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抓好百日行动的各项工作。

市国土局党委也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局党委会和科、所长会议,要求各科室和国土所组织所属人员对百日行动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进行学习和领会,做到早学习、早理解、早进入角色,为开展百日行动奠定基础。

同时又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会议,对全市开展百日行动的总体部署作了明确,并提出了开展好土地执法行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为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意义,市政府动员各级力量,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形式加大对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市国土局张贴标语二百多张、悬挂横幅三十多条、发放宣传资料六百多份、撰写宣传文稿十余篇,在全市形成积极支持、配合和开展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为使百日行动的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国土局按照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制定并下发了《*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把任务层层分解、把标准个个量化,并对各相关科室和国土所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各级责任,同时按照包片片长,挂所领导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包片挂所责任制,对百日行动期间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尽责不到位的,致使所辖区域内发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要对包片片长和挂所干部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所和相关科室也都落实了各自的责任机制,使大家肩上有担子、身上有压力、心中有责任,从而调动和激发大家搞好百日行动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二、认真排查摸底数,查纠结合抓落实

(一)认真排查清理。

自20*年9月19日我市下发《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认真排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后,全市围绕以“以租代征”为重点的三项清查内容,认真开展了排查清理,摸清了底数,经全面细致核查,全市未发现“以租代征”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肃查处纠正。

对排查清理出的3宗“未批先用”违法用地,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国土局迅速查清违法事实,并对违法用地责任人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了行政(党纪)处分决定。

做到了把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在全市形成了严格土地管理,严肃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狠抓整改落实。

为确保百日行动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百日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抓出实效。

市国土局对排查清理出的3宗违法用地在事实查清、处罚到位的情况下,没有就此为止,而是及时分别召开科所长和执法机构、队伍全体人员会议,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办法;

并区分不同情况,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并结合《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二次考核办法》,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通过查事与查人结合、整治与整改并举、明责与追责同步,牢固树立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观念,营造了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三、建章立制促规范,创新机制抓执法。

(一)完善执法监察制度。

在开展百日行动中,市国土局结合原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土地执法领导负责制》、《执法监察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土地违法发现机制》、《土地执法工作责任制》、《国土局内部协同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制》、《国土、公检法、纪检监察部门土地联动执法制度》、《局上下联动土地执法制度》、《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责任制与干部任用挂钩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内部规定》等20多项执法监察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实施,确保了百日行动落到实处,有利于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成果。

(二)创新动态巡查机制。

市国土局根据在开展百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创新土地动态巡查机制。

对全市土地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和国土所提出了“巡查无假日,巡查无死角、巡查全天候”的新要求。

为了强化对新建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做到坚持落实对新开工项目,特别是违法用地和闲置土地逐宗上图、坚持违法用地逐宗书面日报、新开工项目用地巡查、督查情况月报和动态巡查、督查情况季度通报制度。

并按照“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监察方针,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国土所全面巡查、监察中队巡查和督查相结合,监察大队实施督查、监察科对全市动态巡查、督查工作组织考核的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巡查责任,做到了“在项目信息上早知道,在违法行为上早发现,在违法案件上早制止”,确保了对全市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真正做到了把违法用地信息掌控在萌芽之时,把违法用地案件遏制在破土之初。

(三)创新执法联动机制。

在开展百日行动中,我市政府在原有建立的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执法联动机制。

在横向上,密切加强与市公、检、法、纪检、监察、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并多次在全市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活动;

在纵向上,市国土局通过局领导及挂所干部包片(所)执法,科室联动执法、监察队伍交叉执法等形式,形成国土系统内部合力执法的氛围。

同时,全市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土地联合执法行动,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在镇区内实行中队与国土所、村级(社区)土管员联动,由市国土局监察中队长负责;

在片区内实行监察大队、监察中队与各国土所联动,由市国土局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负责;

全市范围内实行土地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国土局分管领导或局法规监察科长、监察大队长负责实行队所联动、队队联动、所所联动,通过调动方方面面执法人员和部门的力量,有效地制止了违法违规用地苗头、遏制了全市重大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四)创新考核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村级土管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切实发挥土管员“最前哨”的作用,做到在第一时间站岗放哨拉警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为明确责任,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不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市国土局还提出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发生违法用地处置不力的,所在地国土所长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所在辖区中队长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要求;

并实行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二次考核”,即在实行分工包片和强化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对国土所工作人员、执法监察专职人员、包片领导及挂所正、副科长进行二次考核。

如果一个地方违法用地宗数、面积超过规定,要根据不同情节,对所在所长和监察中队中队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

通过进一步创新和落实土地执法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考核力度,在全市做到了个个抓执法,人人有责任,形成齐抓执法、共管监察的良好局面,使全市开展百日行动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五)创新共同责任机制。

为确实把部门的单一责任变成全市的共同责任,我市结合多年来抓土地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逐步建立和不断创新共同责任机制,在全市形成了全员管土地、共同担责任的良好氛围。

全市从市政府到镇政府、镇政府到村委、国土局到国土所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实行土地管理目标考核,实施既要对镇级政府的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又要强化国土系统内人员履行执法职责的目标考核,同时严格落实土地管理问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凡是哪个镇、哪个地区,哪个巡查责任区域内违法违规用地严重,巡查责任人巡查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按有关规定对政府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党纪、行政问责和追究过错责任。

同时我市坚持认真落实土地管理会议制度、土地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土地管理情况年度通报制度和依法用地依法管地情况分析制度,通过制度促管、制度强抓,在全市开创了市、镇、村、国土局与所齐抓共管土地工作的良好局面。

(六)创新案件查处协调机制。

通过百日行动,我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纪检监察、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联合查处力度。

在发现私搭乱建等违法用地行为时协调市城管执法部门介入联合查处;

在土地执法监察过程中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或在执法期间遇有当事人采取暴力、威胁、聚众围攻等其他形式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协调由公安、检察机关介入联合查处;

发现国土资源管理违法行为责任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处;

当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的,需申请强制执行的协调市人民法院从严从快强制执行。

由于坚持有违必停,有案必查、要查必联的原则,使我市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频率变低,违法案件查处的效率变高,加大了我市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震慑力,为确保我市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四、巩固成果出经验,完善措施谋长远

开展百日行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为了巩固百日行动的成果,我市将认真总结开展百日行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建立土地执法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开展好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

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的意识,是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前提。

我市将继续采取多形式,利用多角度,实施全方位的开展土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当前国家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土地调控的新形势下,市政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组织和开展对市、镇、村级干部的土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政领导和重点村、企负责人广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特别是要宣传在保护耕地资源和加强土地调控中有关调整利益机制的新政策,强化政府责任的新要求,加强执法监督的新规定,用土地“新政”武装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制意识,耕地保护意识,特别是开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树立“耕地要保护,红线要守住”和“土地调控是道‘闸’,使用土地要依法”的观念,为减少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奠定基础,营造全市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好动态巡查责任制。

继续调动好全市土地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继续严格落实好动态巡查责任制,切实落实巡查责任。

巡查要突出一个“早”字,制止要突出一个“硬”字,要在项目早知道上下功夫,在违法行为早发现上下功夫,在违法案件早制止上下功夫。

市国土局要按照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国土资发(20*)42、43号文件要求,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专报”制度和对动态巡查情况全面启用“监察信息系统”,在网上及时发布。

通过实行上下联动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内部合力执法等形式,加大对预审项目的跟踪检查,对在建项目的动态巡查,对重点项目的随机抽查,对重点区域的重点检查,真正把土地违法行为掌控在萌芽之时,把土地违法案件遏制在破土之初。

(三)强化执法意识,进一步加大土地案件查处的力度。

面对当前举着“发展经济”的旗帜违占土地,凭着“公共利益”的牌子擅占土地,带着“帮贫扶困”的帽子扩占土地,借着“改善生计”的幌子侵占土地现象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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