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六五普法制度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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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六五普法制度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投入武威路政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及时地对外宣传路政执法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成果,提升全处文明创建水平,营造单位内部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本单位知名度,促进路政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投稿对象:
处所属各单位。
二、投稿内容及体裁
内容:
报道武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动态,介绍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新做法,反映行业改革取得的新成果,体现路政管理的新举措,宣扬在公路路政和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的消息、通讯、图片及评论以及涌现的先进模范人物。
简讯以不超过500字为宜,通讯以不超过200字为宜,评论以不超过500字为宜,图片要求附带50字以下的文字说明。
三、目标考核
各单位每季度均有3篇的投稿任务,任务纳入到季度工作考核当中。
所投稿件是被局党委办公室以及省厅的简报、信息或其他报刊新闻媒体等采纳的稿件(不包括处路政信息刊发的稿件)。
未完成投稿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缺一篇10元的标准从该单位年底奖金中扣除,年终考核时兑现。
宣传报道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指标。
四、奖励标准
按稿件所发表的媒体分三块,每半年兑现奖励一次:
(一)在省局党委办公室以及省厅的简报、信息发表的稿件
1、消息:
500字以下每篇奖20元,500-1000字每篇奖30元;
2、通讯:
按每千字奖30元计算,3000字以上按3000字计;
3、评论:
每篇奖30元;
4、图片:
每张奖30元。
(二)在处路政信息、简报发表的稿件每篇一律奖10元。
(三)在其他新闻媒体发表
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主要媒体(报刊、电视、广播)发表的宣传稿件和图片,根据其质量、数量和发表的层次,实行分级奖励,具体如下:
1、国家级媒体用稿:
在国家级报刊、电视、广播上发表的稿件,每篇按100元奖励。
2、省级媒体用稿:
在省(市)级报刊、电视、广播上发表的稿件,每篇按50元奖励。
3、地市级媒体用稿:
在地市级报刊、电视、广播上发表的稿件,每篇按30元奖励。
4、对于以其他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单位发展变化的突出贡献者,经处研究后,酌情予以一定奖励。
五、整理各类
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各类资料、工作图片以及被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的收集归类工作,年终应制作成各类电子版收集册统一归档并上报处。
每年度形成单位的奖牌、锦旗、证书荣誉册,工作图片收集册,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收集册。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武威路政执法处负责解释。
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执法装备,更好地为路政中心工作服务,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是指单价在8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
超出以上价格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购买、验收、入库、使用、维修及报废等参照《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管理职责权限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的采购、入库、发放、维修、安装和调整等。
其中,办公室总负责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的采购,办公室的总务负责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的入库及发放。
(二)各单位负责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的保养和维护等。
执法装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四条对于本年度使用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各单位、各科室须统一拿出使用计划,经处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处总务统一采购、印制,统一发放。
日常办公用品目录为:
打印纸、复印纸、办公文具、易耗及耐耗材、浆糊、稿纸、钉书针、圆珠笔、笔芯、笔记本、复写纸、标签、橡皮、告示贴、档案袋、拉杆文件夹、修正液、荧光笔、铅笔、墨盒、硒鼓、会议记录、文头纸、公文处理单、各种登记簿、信封、便签、印泥、计算器等。
执法装备目录为:
夜间照明设施、移动式标志、警示灯、反光锥形筒、路栏等设施与设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安全头盔、现场勘查(文书)包、现场勘查软件及设备、无线上网(随时报送路况信息)通讯器材,随车携带的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灭火器、防毒面罩、急救箱、牵引绳、卷尺,车载路况监控设施、防寒、防冻、防强光等设施与设备等。
第五条对于不在日常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目录上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各单位、各科室须事前填写《购置计划表》交处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及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处总务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第六条处总务统一采购办公用品、执法装备时,要坚持质量第一,货比三家。
第七条处总务应持购货发票、清单,将采购或上级配发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及时验收入库,并登记造册,建立《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库存电子台帐》,及时登记、更新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出入库数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最新电子台帐报主管领导审核。
单位购置的各种办公用品、执法装备,无论大小都应先入库后发放,入库时逐件登记验收。
第八条处总务应当按规定发放物品,定期清仓,保持卫生,注意安全,防止被盗。
第九条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各单位、各科室领用时,要办理领用手续,处总务要填写领用单,交主管领导签批,出库时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
第十条贵重的消耗品(墨盒)应当以旧换新。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要注意正确使用、合理维护和保养各种办公用品、执法装备,不得随意破坏、丢弃和外借,如有上述情况,照价赔偿。
若被人为损坏,根据办公用品、执法装备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第十三条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要妥善保管,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如有损坏,需有到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办公室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严禁个人随意操作。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离开本单位工作的,应退回领用的耐用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如计算器等,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办公室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在合适的时候,对办公用品、执法装备进行折旧、封存和报废处理。
第十七条凡购买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为非一次性物品的,办公室应将价值较高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如计算器、电话机、电风扇等)登记入册,列入年度财产清查范围之内。
第十八条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的库存与发放,每半年由总务核对一次物品,保证帐物相符,杜绝各种问题的发生。
检查中,发现领取明显不合理的,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办公室有权对各单位、各科室的领用计划进行必要的审查、监督,如发现有少用多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对领用和配发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要建立《办公用品、执法装备使用电子台帐》,处机关由总务负责,及时进行登记、更新。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武威路政执法处负责解释。
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全处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路政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工作人员的考核,以所在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能、知识更新方面的表现。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效益。
廉,是指正确行使执法、行政权力,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情况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为基础。
(一)日常考核内容。
分为出勤与遵守纪律性、工作能力与创新性、工作数量质量与效果、工作主动性与敬业精神四个方面。
其中:
出勤与遵守纪律性占15%,主要考核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能力与创新性占25%,主要考核政策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实践经验、创新性;工作数量质量与效果占45%,主要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主动性与敬业精神占20%,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感、个人职业道德等。
(二)年终考核内容。
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方法实行百分制。
其中德占20%,能占20%,勤10%,绩40%,廉10%。
(三)年度考核:
日常考核成绩和年度考核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共同构成年度考核成绩结果。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六条日常考核实行分管领导层层考核制。
(一)处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核。
处主要领导和处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共同考核处副职;处分管领导考核分管部门正、副职,科室正职考核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二)处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
处领导和机关科室考核各所(大队)、站主要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本单位副职和全体工作人员。
第七条日常考核量化打分。
日常考核实行分管领导层层考核制的原则进行,每月召开职工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量化打分,当月考核分数汇总后按季上报处综合办公室。
同时,按季度汇总,分别在3月、6月、9月底以前完成,计算日常考核打分(量化考核统计表附后)。
每年10月20日以前,报处考核小组综合办公室进行统计。
前三个季度的平均得分为被考核人本年度日常考核得分。
第八条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20日前对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情况和成绩进行综合考核。
年终考核实行民主测评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
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学习动员
根据处党总支年终考核的工作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考核规定,明确考核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增强考核的自觉性,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个人述职
处领导述职:
处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根据局党委的安排进行,在处机关全体人员及全处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或职代会上述职。
集中述职由处综合办公室组织。
工作人员述职:
个人全面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进行述职、机关科室负责人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民主测评
被考核人述职后,开展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要由两名以上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职工进行统计。
所有测评人员的平均得分作为被考核人年终考核民主测评得分。
即:
被考核人民主测评得分=测评得分之和÷测评票数。
(四)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打分
处领导和处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考核打分,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得分。
机关各科室和各所(大队)、站人员由所在单位(科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打分,由本单位(科室)考核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统计得分。
(五)计算年终考核得分
年终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60%+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得分×40%
第九条年度考核成绩。
日常考核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分别按40%和60%比例共同构成年度考核成绩。
第四章考核结果
第十条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比列不得超过同级职务人员的10%。
第十一条根据上级规定和路政工作实际情况,考核等次由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得分名次进行确定。
第十二条确定考核等次时,以下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且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
(一)获得厅以上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先进称号,其获奖当年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获省委(政府)、交通部授予的省部级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不含单项奖),其获奖当年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三条以下人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旷工达15天者;
(二)当年受记过、行政处分、严重警告、党纪处分人员;
(三)因违法乱纪被刑事拘留者;
(四)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没有完成任务者。
(五)按照处制定的《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规定,病事假扣分后最后分数低于60分者。
第十四条统一分配到本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不定考核等次,待见习期满后再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借调人员的考核。
借调期在半年以下的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在半年以上的由借调单位(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由原单位平衡后确定考核等次。
第十六条处考核领导小组拟定的考核等次,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公示。
若被考核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处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第十七条经处考核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复核的考核结果,由处综合办公室汇总后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统计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上报省局审查,并将个人考核等次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正常晋升工资或职务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当年不能正常晋升工资。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由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其工作职责是:
(一)全面领导全处路政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在年终考核时对处领导班子成员和处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量化打分。
(三)审定全处所有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四)受理并处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
第十九条处考核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处综合办公室,具体办理以下事务:
(一)全面落实处制定的考核办法,负责对全处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二)监督和督促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日常考核。
(三)落实本单位考核小组的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组织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年终述职及进行年终考核量化测评工作。
(五)统计、汇总全处干部职工的考核成绩和等次,将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结果上报省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考核办法中所指的各类考核人员指按所执行的相应的工资标准进行划分的人员,即:
县级干部、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严禁超比列或互相挤占比例上报优秀等次。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路政执法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工作人员日常量化考核测评表
2、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统计表
3、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
4、工作人员年终考核量化测评表
武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作人员日常考核量化测评表
(一)
姓名:
年月
评价项目
总分
考核要素内容及评分标准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出勤与遵守纪律性
15分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较好地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得分档次
15
14
13
得分档次
12.5
12
11
得分档次
10.5
10-8.5
得分档次
8分以下
工作能力与创新性
25分
政策和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努力钻研新知识,能结合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成效显著
政策和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较强,能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并能在工作中加以应用
有一定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学习并在工作中运用新知识、新技术
政策和业务水平较低,很少学习新知识,创新能力差,工作效率低
得分档次
25
24
23
22.5
得分档次
22
21
20
得分档次
19.5
19-14.5
得分档次
14分以下
工作数量、质量与效果
40分
超额完成本季度工作任务,工作数量显著高于平均水平,工作效率和质量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圆满完成本季度工作任务,工作数量稍高于平均水平,工作效率和质量较高,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较好地完成本季度工作任务,工作数量达到平均水平,质量符合要求,能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数量达不到平均水平,未完成工作任务
得分档次
40
38
36
34
得分档次
33.5
31
29
28
得分档次
27.5
27-24.5
得分档次
24分以下
工作主动性与敬业精神
20分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标准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一丝不苟,敢挑重担,敢于负责,并能主动承担岗位以外的工作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积极性高,安心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能愉快接受安排的工作
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道德一般,不安心本职工作
得分档次
20
19
18
17
得分档次
16.5
16
15
得分档次
14.5
14-12.5
得分档次
12分以下
考核得分:
考核人:
考核日期:
注:
此表由各所(大队)、站每月考核一次,并存档。
武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作人员日常考核统计表
(二)
单位(盖章):
年1-9月
姓名
第一季度
1-3月平均得分
第二季度
4-6月平均得分
第三季度
7-9月平均得分
一至三季度
加权平均分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注:
处所属各单位(科室)根据《日常考核量化测评表》(表一)打分情况进行汇总(表二)填报,于10月20日前报处综合办公室。
武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三)
单位(盖章):
年月
内容
姓名
岗位
德(20)
能(20)
勤(10)
绩(40)
廉(10)
综合得分
理论素养,政治品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以及上级组织的指示情况。
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包括理论政策水平、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解和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适应工作能力及健康状况等方面。
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包括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态度、吃苦耐劳、求真务实、奉献精神、工作纪律等方面。
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所取得的效益、影响,以及对单位和社会的贡献。
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情况;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武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作人员年终考核量化民主测评表(四)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
单位(盖章):
年月
内容
姓名
岗位
德(20)
能(20)
勤(10)
绩(40)
廉(10)
综合得分
理论素养,政治品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以及上级组织的指示情况。
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包括理论政策水平、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解和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适应工作能力及健康状况等方面。
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包括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态度、吃苦耐劳、求真务实、奉献精神、工作纪律等方面。
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所取得的效益、影响,以及对单位和社会的贡献。
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情况;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