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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宣讲稿新

“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国企行业宣讲稿

携手预防职务犯罪共同构建和谐南京

宣讲: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当今的南京,处处蓝天碧水、高楼林立,城乡道路,四通八达,跨江发展,催人奋进。

南京火车站、南京第二、第三长江大桥以及地铁一、二号线、杨巴工程、新生圩港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河西奥体中心等一大批标志性工程,把新南京点缀得分外靓丽。

南京城市变大了,高楼变多了,道路变宽了,环境更美了,企业综合竞争力更强了,GDP增长速度更快了,人均生活水平提高了。

所有这些,足以让世人瞩目,让南京人自豪!

在这每一个业绩里,无不凝结着国企人的智慧和心血,无不流淌着国企人撒下的辛勤汗水。

借此机会,请接受我们对国企人的崇高敬意,并从内心向你们说一声:

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你们辛苦了!

在全面奔小康的新征途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大厦,需要国有企业这一坚强支柱的有力支撑。

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大厦的地基一旦出现了“空洞”、支柱出现了“裂缝”,其后果不堪设想。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党中央系统地总结了我们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宝贵经验,鲜明地提出了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全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们党现今有7600多万名党员,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

然而,也有少数领导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而堕落成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从南京市检察机关对近三年来查处的国企行业职务犯罪调查情况看,2005年至2007年,全市国企行业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腐败分子的丑恶行径,给素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柱”之称的国企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脸上抹了黑,对南京地区经济建设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他们是名符其实的国家蛀虫、人民的罪人了。

今天,我们“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到这里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就是要通过宣传先进人物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揭露职务犯罪分子违法乱纪、贪婪堕落的可耻行径。

希望大家能通过听取我们的宣讲,主动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来,在全市国企行业里营造出一派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共同铸就国企行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实基础。

下面,我们从五个部分给大家宣讲,相信每个干部职工都会有所震动、有所收获。

一、廉政篇 

典型事例

(一)

几千年前,中国古人对廉政文化就有了很深的认识,在以廉政思想为内核的发展进程中,各个朝代都曾出现过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清官廉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人,他们凭借着天地正气,写下了可歌可泣的辉煌篇章,他们是一面历史的镜子,至今还为世人所传颂。

下面我先给大家介绍两则古人廉政的小故事。

第一则讲的是战国时宋国有位大臣子罕拒收宝玉的故事。

宋桓侯时子罕任司城,掌管全国的工程建设,类似现在的建设部部长。

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精美的玉石,想献给子罕。

子罕拒不接受。

献玉的人以为子罕怀疑玉石是假的,便说:

“这块美玉我请玉匠给鉴定过,他说是块宝玉,所以才敢拿来献给你。

”子罕回答说:

“你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

如果我收了玉石,你失掉了宝,我也失去了宝。

所以,我们还是各存其宝为好。

第二则讲的是东汉时期东莱太守杨震(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市长级别)拒收贿赂的故事。

一天深夜,他的属下昌邑县令王密,带着百两黄金,悄悄地来到杨震的住处,对杨震说:

“多亏您当年的推荐,我才能到此地担任县令。

本地没有特产,仅以百两黄金赠送大人,聊表心意,请大人一定笑纳,还望大人以后多多关照。

”见到那么多金灿灿的黄金,杨震面显怒色,非常严肃地对王密说:

“作为故友,我是十分了解你的,可你为什么不了解我呢?

”王密小声说:

“现在已是深夜,没有人会知道的,请大人放心!

”杨震哈哈大笑,推开房门,拍着王密的肩膀说: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么能说没人知道呢?

你还是赶紧把黄金拿走吧!

”可见,八小时以外自警自律,中国古已有之,君子慎独,历来是为官者必修的操守。

杨震一生俭朴,为官清廉。

子孙们跟着他,吃的都是素菜淡饭,出门都靠步行。

有官员奉劝他为子孙后代置一点产业,杨震却说:

“让后人说他们是清官的子孙吧,这可是我留给他们最好的产业啊!

当今,我市已进入深化改革、全面奔小康的重要时期,各类腐败分子早已将贪婪的目光盯上了国有资产,将腐蚀拉拢的对象锁定在手中掌有一定决策权、审批权、管理权、采购权的国企干部身上。

因此,我们国有企业在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物资供应、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常常会遇到诸如行贿之事不足为怪。

但只要我们每一个国企党员干部都能认真学习借鉴“子罕以不贪为宝”的精神和东莱太守杨震独慎自律的品行,就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糖衣炮弹的侵袭,永保清正廉洁美名扬。

典型事例

(二)

这是一个近代的廉政故事。

在南京,说起中山陵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大家是否知道中山陵园建设的背后还有一段廉政故事呢?

著名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曾经担任过孙中山先生的秘书。

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决定斥巨资80多万两白银修建中山陵,杨杏佛被推举为葬事筹备处主任干事。

为了保证中山陵的工程质量,杨杏佛决定公开招标。

北京、天津和上海的许多一流建筑公司纷纷前来投标。

为了达到中标目的,他们使出浑身解数,往杨杏佛家送礼的人络绎不绝。

杨杏佛忐忑不安,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他思来想去,终于有了一个两全之策,既让送礼者当时高兴,又不辱没自己的名声。

他嘱咐夫人:

凡是送礼的,来者不拒,一律打收条,造册登记。

国民党中委沈涵对杨杏佛非常嫉妒,想取而代之,便设计陷害他。

他派亲信刘发,谎称是大同建筑公司的杨良光,给杨杏佛送去十块金砖、两大包山珍海味。

杨杏佛收了“杨良光”的礼,打了收条。

刘发拿着杨杏佛收受贿赂的铁证,高高兴兴地出了门。

“杨良光”究竟是干什么的?

杨杏佛有点纳闷:

一是谈话时,他用错了几个专业术语,不像是搞工程的;二是送如此厚礼的,独此一份;三是似曾见过。

于是他悄悄跟踪“杨良光”,一直把他“护送”到沈涵的家门口。

杨杏佛将此事向宋庆龄作了汇报,宋庆龄听后把一张纸条交给了他。

杨杏佛打开一看,惊诧不已,问:

“我写的这张收条怎么会在您这里?

”宋庆龄说:

“沈涵恶人先告状,说他意外得到你收受贿赂的证据,于是就送到我这里来了。

”杨杏佛问:

“您看到我亲笔签名的收条,就一点也不怀疑?

”宋庆龄说:

“我一看到收条就想,这是一条多么巧妙结实的绳索呀,沈涵这只老狐狸被你套住了!

投标中山陵工程的建筑公司近40家,其中19家给杨杏佛及其下属送了礼。

招标会之前,杨杏佛带着他们,包括化名“杨良光”的刘发,参观了礼品陈列室。

他们看到各自的公司名称和所送的礼品时,十分尴尬,只好悄悄地溜走了。

杨杏佛的故事告诉我们:

如果要贪污受贿,可以给自己找千千万万个理由,但是拒绝贪污受贿,其实只需一个理由就可,关键是你想不想伸手,只有你想拒绝才能拒绝。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

一个存心旷工的人,病痛就是最佳的理由。

道理是相似的。

典型事例(三)

伟大的时代造就时代先锋,平凡的岗位孕育不平凡的事迹。

在当代、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存在可歌可泣的廉政典型。

中建八局三公司骆明红副总经理就是其中一个典范。

提起骆明红,您可能不了解;但提起南京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工程,您就不可能不知道。

几年来,骆明红同志独立负责施工了一个又一个大体量、大影响的工程,实现施工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完成施工产值2.65亿元,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也为企业赢得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荣誉。

三公司中标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后,经过局领导的慎重研究后,骆明红同志接任奥体中心主体育场项目经理。

五光十色的社会,诱惑多、陷阱多、考验也多。

骆明红同志深知:

廉洁是金、自重是宝、平安是福。

一次,一个材料供应商想将自己经营的材料供给项目部,托关系找到骆明红,送给他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

骆明红看也没看,就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说:

“我们看重的是质量和信誉,如果你对自己的材料有信心,欢迎你们参加竞标,其他的免谈。

”面对亲情,他也是顶着压力上。

在承建南京地铁小行车辆基地工程时,老家有位干工程的亲戚找到他,想让他分一段工程给他干。

骆明红耐心的劝导:

“我们工程质量要求高,你们干不了,我也没这个权力给你们干,你还是找你们能干的工程干吧。

”当项目经理这么多年来,骆经理从未使用过亲属工,面对大家的不解和疑惑,他掷地有声:

“党把我放到这个岗位,我做每一件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都要问心无愧!

英国哲学家罗素说过,“最好的生活,就是创造性的冲动占最大的地位,占有性的冲动占最小的地位”。

而在我们理想中,一个人应当把服务人民、服务党作为自己的最大追求,把不正当的索取视为最大的耻辱。

唯其如此,才能凸现自身的人格魅力;唯其如此,才能张扬廉政的精神;唯其如此,才能两袖清风感日月,一身正气撼乾坤。

二、案例篇

引言:

以铜为镜,可整衣冠;以案为鉴,可警众人。

今天给大家介绍几起近年来在国内及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国企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从不同侧面深刻揭示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诱发原因以及易发多发的部位、环节,用活生生的犯罪事实、发人深省的案例启示,以及犯罪分子失去自由后的真心忏悔,真实、形象、直观地告诫广大国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权力是把双刃剑,切莫伤了自己;“美色”是束罂粟花,切莫害了自己;侥幸是条死胡同,切莫误了自己;贪婪是个大火坑,切莫毁了自己!

案例

(一)

《腐败厂长狂挥霍,国法不容坐班房》。

广西柳州电缆厂曾经是原柳州地区署效益最好的直属企业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业务一度遍及大江南北,每年上缴国家的利税近千万元。

然而,自从该厂出了个腐败厂长张军后,这个企业就被彻底毁了。

那么,张军是何许人也,他又是如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其犯罪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我们在这一案件中应当吸取哪些教训呢?

要想解答上述问题并不难,只要我们共同回顾一下张军的整个犯罪过程,所有答案也就一目了然了。

其实,1986年以前,张军只是柳州果巢食品厂的一名驾驶员,后被调到柳州电缆厂跑销售,不久当上了销售科副科长、科长,聪明的头脑,良好的业绩,使电缆厂成为原柳州地区直属企业中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张军的仕途也一路攀升,分管销售的副厂长、厂长、厂党委书记。

按说作为一名一步步从基层业务员走上企业领导的张军,理应更加懂得厂情民意,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领导岗位,用更佳的业绩来报答组织和职工的信任。

然而恰恰相反,张军当上厂长后,个人欲望极度膨胀,加上制度缺失、监督不力,使其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熟悉他的人都说:

张军最得意的那几年,出手之大方常常令人瞠目结舌,工薪阶层一个月的总收入甚至不够他吃一顿饭,挥霍的金钱数目之多可见一斑。

张军已沦为一名彻头彻尾的腐败厂长。

张军的腐败,致使厂里的效益直线下滑,没几年工夫就变得入不敷出,负债累累。

但工厂盈利也好、亏损也罢,对张军来说都无所谓,反正厂里再困难也少不了他花的钱。

即便是在澳门“考察”,他也照样打电话回厂,厂里马上派专人提个沉甸甸的密码箱乘飞机给厂长送钱。

由于张军打着“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幌子,长年累月在外逍遥,不仅“考察”了全国的大好河山,还周游了几大洲的异国风光,在他任厂长的几年里,有数百万元的支出无法填平。

为填补巨额债务黑洞,张军又在大肆挥霍公款的同时,想起了歪点子。

1996年至1998年间,张军先后多次指使广东某公司经理廖金水以付货款或给付客户回扣款等为由,为柳州电缆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价税共计756万元,并在柳州市税务部门进行抵扣109万元。

张军先后四次授意下属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将共计91万元钱汇到广东廖金水公司的帐上套取现金。

张军将其中21万元用于吃喝玩乐,剩余的70万元装进了个人腰包,非法占为己有。

虽说日子过的潇洒,但张军还是意识到自己管理下的企业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自觉厂长位子坐不安稳了。

于是,他又想方设法,先后向柳州地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廖春林行贿十几万元,摇身一变,混上了柳州地委经协办副主任位子。

至此,张军自以为已经“安全着陆”了。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

2003年3月16日,公安机关以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张军进行了查处。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张军涉嫌贪污、行贿的犯罪事实又逐渐浮出水面。

2005年4月,张军被来宾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已任来宾市政协主席的廖春林也继而被查处,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只有饱受黑暗之苦的人,才会渴望光明;只有身陷牢笼的人,才会深知自由的珍贵。

张军在拘押途中,戴着手铐,远眺囚车窗外万家灯火,才悔悟到:

幸福不是锦衣玉食,不是珍馐美味,不是有更多的钱就更幸福,自由自在地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案例

(二)

《党纪国法当儿戏仗权敛财毁自己》。

范启盛,原南京某石化有限公司房产分公司的经理,1996年1月到2000年2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与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等六家企业签订、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先后20多次非法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7.5万元、美元1.2万元。

2002年11月,省高级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范启盛身负工程管理的要职,自然成为一些施工单位竞相拉拢腐蚀的对象,而其在人、财、物、供销上都拥有较大的权限,但因为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容易造成“大权独揽”的现象。

范启盛正是利用自己在工程发包、项目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的重要职权,在工作中大搞权钱关系,收受施工单位好处。

范启盛说,在最初收受贿赂时,他也曾忐忑不安,不知道这钱到底该不该拿,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总认为收受贿赂是一对一的交易,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出问题的,因而收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结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范启盛后来在悔过书中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他同许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当事人一样,曾经在工作中肯学习肯付出,并因此取得过骄人的业绩,却最终迷失在金钱、官欲的深渊里。

由于好学上进,范启盛在二十多岁时就被提拔为副处级,他曾有过辉煌的业绩,在担任房产分公司经理期间,曾被评为南京市“优秀经理”的称号,也曾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却在临近退休前三年,眼看自己“仕途”渺茫,只好用金钱弥补自己的官欲。

范启盛在自己的悔过书中这样说:

“我是一个工作了四十六个年头的老党员老干部,本该为自己的一生画上圆满的句号,却错把权力作为谋私的手段,把工作关系变为金钱交易,把业绩作为谋利的砝码,把领导的信任当作谋利的工具,放松了思想改造和政治学习,淡薄了党纪和国法,忘记了对党的誓言,干出了比普通老百姓更危险、更可怕、更严重的事情。

这正好应了哪句老话:

为官莫做腐败事,举头三尺有神知;清正混浊终有报,只是来早与来迟。

”应当说,范启盛的最后忏悔是发自内心的,也是有一定深度的。

只可惜这种悔悟来得太迟了,如果他能早一点醒悟,早一点悬崖勒马,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希望大家能从这一反面教材中吸取有益的教训!

案例(三)

《盲目攀比心失衡晚节不保毁一生》曹达溪,原南京某化工公司炼油厂生产处处长。

1994年春节前至2002年春节前,曹达溪在担任该厂生产处副处长、处长、生产计划处处长期间,先后利用为湖州市宏业石油工贸开发公司等单位购销、加工汽油的机会哦,先后48次收受上述单位业务经理陶小利等人给予的人民币85.8万元,港币4.76万元。

2007年7月17日,曹达溪因犯受贿罪,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曹达溪,是经组织长期培养的老党员、老干部,他在被逮捕时已59岁。

如果他不违法犯罪,不收受贿赂,就马上可以退休回家安度晚年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其被判重刑鎯铛入狱的呢?

当然其中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细究起来,心理失衡、盲目攀比是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

正如他自己所说:

“我走向领导岗位后,有那么一点点小权了,来求帮忙的人多了,吹捧我的人也多了,请我吃饭的人也多了,我看他们开的是名车,浑身上下穿的是名牌衣鞋,一掷千金不在乎,再看看自己一身的工作服,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仍然没有想到去伸手。

1995年到1996年期间,金陵公司内有许多干部都把孩子送到国外去留取学了,我也想把孩子送出去,可是一打听,他们说,你有30万存款证明吗?

这是最起码的条件。

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真象当头一棒!

我觉得对不起孩子,由于他母亲身体不好,从小就被送到了农村,上学时,由于我工作忙,对他的关照也不够。

对此,我的内心非常痛苦!

所以那段时间,是我犯罪的高峰期,只要有谁给我送钱,都不拒绝。

”由此可见,心理失衡、盲目攀比,是导致腐败犯罪的一个重要内在原因。

事实表明,一旦心理失衡,就会滋生对权、钱、物的贪婪心理,追求虚荣的攀比心理,不择手段的补偿心理,居功自傲的放纵心理,腐朽糜烂的享乐心理,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盛情难却的从众心理。

从而,操守不严,小节不守,大节不保。

结语: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三个案例,只是国企行业腐败犯罪的一个缩影。

我们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企人对建设小康社会、拉动国家GDP增长等方面是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又要清醒地认识到国企行业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高危地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只有谨记“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的古训,才能永保清正廉洁,远离职务犯罪!

三、罪犯忏悔篇

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在接受党纪国法严惩的时候,这些曾经风光无限、大权在握的腐败分子,吞咽了自己酿下的苦果,深刻地认识了自己的罪行,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内心的忏悔,剖析他们污浊的灵魂。

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原党组书记靖大荣的自我忏悔:

靖大荣,曾任徐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

因工程建设收受贿赂,被市纪委立案查处,后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虽说靖大荣不是国企领导干部,可她发自内心的深深忏悔,却对国企党员干部具有特殊的警示教育意义。

所以,今天我们将靖大荣的忏悔作为一个特例介绍给大家,相信各位一定能从这一反面教材中得到有益的感悟。

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靖大荣说,世上没有后悔的药,一切都完了,一切酿成的苦酒,自己品尝,自己结下的苦果,也只有自己吞下。

在此,我真诚地忏悔,悔不该没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被金钱迷住了双眼;悔不该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不能正确地对待得失,导致心理失衡,进而转化为对金钱的贪婪;悔不该丧失原则,滥用权利,成了金钱的奴隶、人民的罪人;悔不该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拒绝监督;悔不该把党和人民赋予施展才华的舞台当作做敛财的平台、损公肥私的工具;悔不该组织上给我机会时,我一次次地错过。

我的所作所为,不仅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亲手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在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亲情和健康等七个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每当深夜,回想起自己人生的历程时,总是眼流满面,痛不欲生。

一算政治帐,我自毁前程。

我是一个铁路工人的女儿,在党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同时还是市人大代表,是徐州市为数不多的几个正处级女干部之一。

特别是近几年,我一直在重要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享受着令人羡慕的政治待遇。

可当我戴上手铐的那刻起,就宣判了我政治生涯的终结,成了万人唾弃的罪犯。

二算经济帐,我倾家荡产。

我曾经收敛了那么多的钱,现在却身无分文。

恰恰是我贪婪追求的钱,不仅使我倾家荡产,一无所有,还蛀空了我的灵魂,带给我牢狱之灾。

面对冷冷铁窗,此时,我才把钱看得很淡很淡。

钱能买来自由吗?

不能。

钱能买来幸福吗?

也不能。

相对于漫漫刑期,再多的财富又有什么意义?

三算名誉帐,我身败名裂。

在徐州,我的名字曾是女强人的代名词,我曾经拥有过鲜花掌声,在享有成功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定的社会地位。

我曾经是家人的骄傲,是父母引以为豪的女儿,是女儿敬佩的母亲,是丈夫敬重的妻子。

但今天这一切的荣誉,都变成了我家庭的耻辱。

我的名字和贪污受贿连在一起。

给我的父母、我的女儿、我的丈夫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四算家庭帐,我夫离女散。

我本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却因为我的贪婪而葬送了。

我的女儿因我被抓难得一见,我的丈夫也曾为此两度自杀未遂。

现在我和他(她)们天各一方,如同隔世。

对此,我悔恨交加,愧为人母,愧为人妻。

五算亲情帐,我众叛亲离。

从前,亲友亲近我,下属尊重我,围绕我的是一张张笑脸,一声声溢美之词。

而今我走进了监狱高墙,听到的都是叮当作响的镣铐声。

曾经的亲朋好友再也没有去我家,昔日的同窗再也没人炫耀和我的亲密关系。

我从此失去了亲情,失去了友谊,我的灵魂就象一只断线的风筝,在漆黑的夜空中孤零零地漂浮着,无依无靠。

六算自由帐,我身陷牢狱。

失去自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渴望自由的感觉,只有失去自由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现在我重罪加身、被囚牢笼,整夜与噩梦相伴,天天与铁窗为伍。

我深切地体会到,没有自由,人就失去了生活的精彩、生命的全部。

七算健康帐,我身心憔悴。

我现在是个不折不扣的囚犯,一切行为都要遵守监规,任何事情都要喊报告。

从前我是一头秀发,现在是灰白的野草,成缕成缕地往下掉。

从前我天天打网球,练太极,强身健体,又有着良好的医疗条件。

现在天冷了,有个热水袋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算算这七笔帐,我的心在滴血。

我用贪婪换来了夫离女散,我用贪婪换来了高墙铁网,我用贪婪换来了终身耻辱,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完全是咎由自取。

此时此刻,我才真正认识到,什么最重要?

事业最重要,名誉最重要;什么是快乐?

自由是快乐,亲情是快乐;什么是幸福?

健康是幸福,家庭是幸福,人的一生平平安安是幸福。

我衷心希望在座的各位,珍惜事业、名誉、快乐和幸福,以我为鉴,千万不要重蹈我的覆辙啊。

原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马其伟的自我忏悔

下面,我们再来听一听,一位在亲情与国法,人情与原则中迷失了自我,最终被亲情绊倒在高速公路上的原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马其伟的内心独白。

我叫马其伟,原任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兼任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因犯受贿罪被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60余万元。

1995年,湖南省交通厅所属的省路桥公司在杭州钱塘江三桥等三个建设工程中投标。

因为这几个项目都有我的同学在当业主或总监,为了发展我省的路桥施工企业,厅党组要我出面为路桥公司中标去做工作。

路桥公司实力较强,加上我以厅领导的身份出面,又有同学关系,因此路桥公司全都中了标。

不久,在钱塘江三桥做临时工的妹妹马其英对我说:

“哥哥,你带人在家乡搞工程,老家一个姓邵的老板找我,想分点土石方工程做。

他说事成后,在老家镇上优惠卖一套房子给我。

”我想,路桥公司到我家乡搞工程,关照一下老乡和妹妹也不是什么违反原则的事,妹妹有了新房子住,对她、对母亲都好。

于是,我向路桥公司负责人打了一个“招呼”,他们满口答应。

就这样,妹妹从中拿到了16万元的“中介费”,她用这笔钱在老家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说心里话,妹妹仅凭我的一个“招呼”,就轻而易举得了那么多钱,我也曾经矛盾过,也想过可能会有今天的后果。

一方面感到这件事有以权谋私之嫌,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件事并没有损害国家和路桥公司的利益,同时,我为路桥公司中标出了那么多力,现在既然生米已煮成了熟饭,默认是最好的办法。

一个人如果在第一次犯错误时,没有进行深刻认识和反省,那必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这次开始,我的思想政治防线已完全瓦解,在工作中逐渐用感情代替原则,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个人、亲属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我陷入了畸形的亲情泥潭里不能自拔。

开工后,杭州某物资供应站经理徐某想在湘来高速公路推销钢材,托我妹妹帮忙。

于是妹妹又找到我,我便向项目业主打了声招呼,事成后,徐某按每吨提成30元的标准给了妹妹18万元,其中给了我6万元。

妹妹在此期间,先后又介绍了广东人何某、某水电局李某等人上门找我“帮忙”介绍工程,并承诺按比例给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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