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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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差
产出指标
办案执法外出差旅人次
500人次
500人次-400人次
400人次-300人次
300人次
法规建设印刷数
4500册
4500册以上
4500册-3500册
3500册-2500册
2500册以下
设施维修面积
1500平方米
1500平方米以上
1500-100平方米
1000-600平方米
600平方米以下
司法协助交流会议人数
30人
30人以上
30人-20人
20人-10人
10以下
司法行政外宣期数
8期
6期
4期
4期以下
业务(办案)工作培训人数
600人次
600人次以上
600-500人次
500-400人次
400人次以下
成效指标
执法效能提高
30%
30%以上
30%-25%
25%-20%
20%以下
执法有效监督率
95%
95%以上
95%-93%
93%-90%
90%以下
效率指标
项目资金节约率
10%
10%以上
10%-8%
8%-5%
5%以下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车新新
联系电话
65919101
地址
海口市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后勤服务中心
邮编
571100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440.2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决策程序
5
资金分配
分配办法
2
分配结果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到位率
到位时效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财务管理
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
1
管理制度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产出质量
产出时效
产出成本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
可持续影响
服务对象满意度
总分
100
96
评价等次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项目评分
签字
处长
程兵
95
索文红
副处长
孙积驹
主任科员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7年7月26日
海南省司法厅执法监督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7]460号)要求,省司法厅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执法监督管理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监狱和监狱企业财务管理,保障监狱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出台了《海南省监狱体制改革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规定:
“省财政厅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将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上缴的生产经营净利润全额安排用于补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监狱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比例和用途如下:
(一)安排总量的25%给省司法厅,用于补充其履行指导监督监狱罪犯改造、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等工作职责所需经费。
……”按上述规定,2016年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按季度上缴利润,省财政厅依据上缴的利润按比例分季度,通过预算指标下达到我厅,用于执法监督管理项目的支出。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执法监督管理项目为2016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用于履行指导监督监狱罪犯改造、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等工作职责所需经费。
2016年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共支出经费440.25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宣传设备购置130.65万元、宣传广告费78.27万元、维修费用81.56万元等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管理规定,本项目发生的每一笔费用,均由省财政厅会计核算站审核,同时我厅还根据相关的财务规定,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制定本单位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工作费用报账实行层层把关,在报账时,经处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按职权进行审批后,按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列支,交由省国库支付局核算站审核支付,较好地保证了该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履行指导监督监狱罪犯改造、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等工作职责,我厅年初由各业务部门制定工作,经厅长办公会同意通过,按计划实施。
一年来,我厅各业务部门有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16年,我厅对全省3000多名人员进行了社会帮教、对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零缝隙的管理,并通过定位功能,实时监控社区矫正的方面与活动状况。
一年当中,我厅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有效组织和实施,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办案,办案数量稳定增长。
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862件,为18693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为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我厅实施了“法律六进”活动,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南”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在市县开展法治专题巡回宣讲近60场次,听课人数达3万多人次,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听课率超过80%;
此外,集中开展了海南省法制文艺宣传活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把法制宣传教育变被动为主动、互动,尤其是法治文艺进校园,反响强烈。
为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和普法骨干的力量,我厅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农村“两委”干部培训、市县普法骨干培训和省直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以及普法联络员培训。
民警执法工作是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我厅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工作,每星期定期和不定时对各监狱的执法情况进行警务督察,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6年,我厅已完成440.25万元的支出,项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情况
1、办案执法外出差旅人次。
2016年我厅执法监督管理出差885人次,达到预期目的。
2、构建信息化建设。
为规范司法行政管理,我厅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2016年共支出作息化建设费用8.57。
3、设施维修面积。
2016年我厅维修各类设施设备81.56万元,达到预期目的。
4、司法协助交流会议人数。
以我厅为牵头单位组织召开的司法协助交流会议有5次,会议参加人数超过120人。
5、司法行政外宣期数。
在多方的支持帮助下,我厅通过省级媒体和厅办期刊对外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事务共17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6、业务(办案)工作培训人数。
2016年我厅举办的业务(办案)工作培训班超过8个,涉及多方面的业务领域,受训人数超过1000人次。
(二)成效指标情况
1、执法效能提高。
通过指导监督监狱罪犯改造、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等工作,促使民警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考核记分以及法律援助办案等领域,执法的规范性、执法的效率性有了明显加强。
2、执法有效监督。
经费保障的大幅提高,我厅在警务督察、民警执法办案、对外协助交流等方面,能够进一步组织开展工作,提高了执法的公正公开性。
(三)效率指标情况
项目资金节约率。
严格执行我省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公款开支禁止性的有关规定,在会议、培训、差旅等方面支出的资金节约率有明显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省财政厅是按监狱企业上缴的利润来下达指标,因此,存在最后第四季度下达的指标来不及执行的问题。
二、年初预算与实际上缴的利润存在一定差额,年初预算安排的金额,依据的是上一年度净利润水平进行测算,但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受多方因素影响,实现净利润水平与年初预算有一定的差距。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
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
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
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5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4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项目效果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