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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

股票代码:

600116股票简称:

三峡水利编号:

临2018-01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5年1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

83,395.88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5年1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

减:

募投项目支出

39,695.61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23,116.8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1,598.93

报告期使用金额(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减:

募投项目支出

11,276.24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524.57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1,430.69

其中:

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6,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30.6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5年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后溪河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万州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力投资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

电力投资公司万州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对两会沱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的项目主体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金47,200万元,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投入新长滩水电站的项目主体电力投资公司,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23,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9号);于2015年2月9日对电力投资公司投入1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8号);于2016年1月8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6号),于2016年7月4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1号),于2017年7月26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5,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30号)。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93258370

17,460,637.52

为尚未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46200100100021042

1,767,176.02

为新长滩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46200100100021163

12,728,584.56

为新长滩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

2901010120010019595

22,350,467.00

为后溪河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合计

 

54,306,865.1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耽误工期,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4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8-5号),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9,973,69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后溪河项目

两会沱电站

36,668

5,832.91

15.91

镇泉电站

27,905

2,248.18

8.06

金盆电站

24,710

1,916.28

7.76

小计

89,283

9,997.37

11.20

新长滩项目

新长滩电站

14,282

小计

14,282

合计

103,565

9,997.37

9.65

本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年3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997.37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24号)。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办理结构性存款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的52.49%。

现将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人民币,万元)

起止时间

期限(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是否到期

实际年化收益率

收益(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

2016.11.25-2017.2.24

91

2.75%

2.75%

69.51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6.11.25-2017.2.24

92

2.65%

2.65%

33.40

重庆农商行江渝财富天添金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

2016.12.13-2017.2.13

62

2.80%

2.80%

9.51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7.3.3-2017.4.12

40

2.90%

2.90%

16.11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7.3.3-2017.6.2

91

3.60%

3.60%

45.50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4,000

2017.3.2-2017.6.2

92

3.50%

3.50%

35.29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7.4.14-2017.7.14

91

3.75%

3.75%

47.40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7.6.7-2017.9.6

92

4.00%

4.00%

51.11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3,500

2017.6.6-2017.9.5

92

4.00%

4.00%

35.29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7.9.15-2017.12.15

91

4.15%

4.15%

52.45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2,500

2017.9.14-2017.12.14

91

4.10%

4.10%

25.55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

2017.12.20-2018.1.22

33

4.70%

4.70%

4.25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7.12.22-2018.3.22

90

4.40%

4.40%

54.25

(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5-060号)。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18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6-046号)。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临2017-022号)。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简称

延长期限

调整前项目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调整后项目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1

后溪河项目中的金盆水电站

23个月

2016年5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2

后溪河项目中的镇泉引水电站

11个月

2015年9月30日

2016年8月31日

3

新长滩水电站

18个月

2016年10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

因地质较差,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因地质较差而难度增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

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新长滩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

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为保证电站建设及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新长滩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上述电站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395.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76.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08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

(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后溪河项目

47,200.00

47,200.00

6,787.01

39,875.67

-7,324.33

84.48

两会沱电站为2015年6月30日,镇泉电站为2016年12月,金盆电站尚在建设中。

(注4)

(注5)

新长滩项目

13,000.00

13,000.00

4,489.23

11,096.17

-1,903.83

85.36

尚在建设中

补充流动金

23,195.88

23,195.88

0.00

23,116.85

-79.03

99.66

合计

83,395.88

83,395.88

11,276.24

74,088.70

-9,307.1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1、后溪河项目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

因地质较差,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因地质较差而难度增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

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2、新长滩项目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

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为保证电站建设及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后溪河公司于2015年3月2日用募集资金99,973,699.72元置换预先投入贷款。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共结余11,430.69万元,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未使用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尚有余额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形成。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两会沱水电站于201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7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2,515万元,实现净收益224万元;镇泉引水电站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7年该电站实现售电收入3,742万元,实现净收益1,742万元。

注5:

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溪河项目是以两会沱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金盆水电站的整体效益测算的全部投资财务收益率,鉴于金盆水电站尚在建设中,三座电站未全部投产发电,因此无法就三座电站全部投资财务收益率水平与预计效益进行同口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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