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微博协会章程 最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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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遵守河北工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由新浪微博校园大使担任)一名,部长二名。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乐观开朗;
(三)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七条本协会负责人(副会长除外)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
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河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协会(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九条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协会换届,自动退出协会。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河北工业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
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
第十一条协会设内务部、活动部两大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二名。
内务部下设办公处、编辑处、财务处。
办公处负责辅佐会长管理协会微博、微群,管理会员信息,组织会员交流,提交编辑部整理的同学意见到相关部门,发放协会通知,召集会员大会,统筹协会各部事务。
编辑处负责协会编辑工作,编辑包括《河北工业大学微语录》在内的协会刊物,以及宣传标语等,记录并发布协会活动信息。
财务处负责保管协会财物,审核报销经费,公开财务细节。
活动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收集校内各种活动信息,联系其他社团开展活动,以协会名义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活动形式不限,但要求参与活动者发送与活动有关的微博。
第十二条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副会长负责协会与微博运营商的沟通,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河北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热爱学校。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具有创新精神。
4、对微博文化感兴趣。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出入会申请;
2、经协会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协会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参与协会每次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会员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
第十八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二分之一人同意),予以除名。
第四章会员大会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九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协会负责人;
3、决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一条关于会长、部长的产生和罢免
会长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应当自动请求辞职,也可由副会长和一名部长或者由两名部长联合提名,召开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需三分之二人同意方能通过。
部长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应对自动请求辞职,也可由会长提名,召开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需三分之二人同意方能通过。
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的召开
会员大会每年换届选举时召开,也可由会长提名召开,或由副会长和一名部长提名,或者两名部长提名召开。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赞助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变
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金额小于10元者,由经办人、副会长或者会长签字,方予报销;
金额大于10元者,则须由经办人、协会会长签字予以报销;
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等处分。
协会管理制度
1.自成立之日起每两周的星期天晚上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会长及每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总结和下一周工作计划。
2.协会要组织活动时,每位社员都要通力合作。
每个部门同学都要负责好自己的工作。
会长和活动部同学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3.协会内活动时要注意纪律。
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每次开会都必须到会长处签名,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会长请假。
4.协会内的每位同学必须服从老师和会长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建议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协会内组织的活(不配合活动)则要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5.每位社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协会,美好的明天。
热爱我们的协会,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协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北工业大学新浪微博协会会员大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