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白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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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白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Word格式.docx

按照医疗机构性质统计,共有盈利性医疗机构84家,非营利性(政府办)医疗机构22家,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非政府办)87家。

按照医疗机构级别统计,共有三级医疗机构1家(贵医白云分院);

二级医疗机构2家(贵阳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白云区医院);

一级医疗机构10家(贵阳市白云区中医医院、贵州省金西监狱医院、白云中航医院等);

未定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服务中心等)180家。

第3节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医疗机构较集中于在白云区老城区

90%以上医疗机构分布在白云区老城区。

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很多地区居民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剧了老城区大型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并凸显其用地紧张,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

2、医疗机构等级偏低,类别结构欠合理,部分专科医院数量不足且规模偏小

全区仅有二级医院2家,三级医院1家,医疗机构总体等级偏低,优质医疗资源稀缺。

在医疗资源结构配置上,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一些急需的专业如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业发展缓慢。

大部分专科医院床位数量和用地面积不足,需要扩大规模。

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尚未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功能

白云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较合理,但外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需进一步完善,在“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投入新城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建设力度。

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尚未成为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

4、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总量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长迅速。

但白云区目前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覆盖程度及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社区卫生中心医疗卫生设施及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落后,大部分未能担当区域医疗中心角色;

乡镇卫生院均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规模和水平。

5、公共卫生机构功能有待完善,需扩大规模完善网络

区内有专科疾病防治站1家,初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其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尚不能充分满足疾病防控工作要求。

妇幼保健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独立设置区生殖中心1家,计生服务站4家,妇幼保健机构规模偏小,级别较低(目前尚无定级),不能满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需要。

第二章规划目标、原则及依据

第4节规划目标

以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落脚点,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可及、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方面,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另一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有重点、多层次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把白云建成贵阳市最重要的医疗中心城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5节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需求

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健康权益,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弱化隶属、城乡统筹

将各种行政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均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实行全行业的监管和调控,统筹规划,弱化隶属关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全区合理布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功能齐全、布局完善

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区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盲目扩张规模,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道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公平、便捷、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合理分工、突出重点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水平,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近远结合、协调发展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点与方向,以及未来区域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确定各种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规模及空间布局,使医疗卫生设施的配置与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6节规划期限及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历时5年完成。

规划范围为白云区,包括综合保税区、高新区,总面积为272平方公里。

第7节主要规划依据和参考资料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

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5.《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6.《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7.《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年)》

8.《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0.《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1.《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12.《血站基本标准》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5.《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16.《白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章医疗卫生资源总体规划布局

第8节总体空间布局

结合白云区委区政府“三区十五园”的战略部署,在全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应地规划形成“三区十五园”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结构。

——“三区”:

白云区、综合保税区、高新区。

本区域内医疗服务机构众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

规划拟保持总量水平,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突出专科特色,构建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

——“十五园”:

“高新五园”(贵阳大数据创客公园、贵州科学城、贵州大数据城、高新修文园、高新息烽园)、“综保五园”(都拉保税园、空港物流园、乌当配套产业园、贵阳环铁物流园、开阳水港物流园)、“白云五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医药食品产业园、铝加工产业园、蓬莱仙界农业旅游观光园)。

在十五个产业园区中建设医疗服务副中心,加强大型综合医院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其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第9节机构、床位总量设置

白云区目前总人口30.69万人(含流动人口),目前每千人拥有床位数5.2张,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村卫生室59家,基本覆盖辖区内6个社区,5个乡镇,56个行政村。

随着白云区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新城区、大型工业园区、居民区建设加速推进,要求对医疗机构布局作出相应的调整,并注重对基层医疗机构网点的合理设置。

同时,随着本区域人口总量的增加,城市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改变,疾病负担不断加重,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另一方面,本区域医疗辐射能力不断增强,需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将白云区建设成为辐射贵阳市,影响贵州省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行政区。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贵阳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结合白云区的实际情况。

到2020年,实现每千人拥有床位数8.4张的目标,全区拥有开放床位数不低于2600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不得超过每千人3.3张,并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逐步疏解公立医院床位数,限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过快,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对现存已超或正在建设的超规床位数,鼓励其与民营医疗机构合作进行存量及增量的改革,引导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

到2020年,全区共设置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分院),规划综合医院5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家,妇幼保健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卫生监督所1家。

十三五期间将按标准村卫生标准分期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期达到70家,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个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此外根据区行政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步实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向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渡。

第四章各类医疗机构规划布局

第10节医院

(1)概况

白云区目前共有医院13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1家(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2家(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白云区医院)。

集中分布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大山洞社区、艳山红社区、铝兴社区等,医院的分布基本合理,床位配备基本满足需要。

(2)加快综合医院建设

在目前的综合性医院中,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标准的三级甲等综合性非营利性公益医院。

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拟引进社会资本组建股份制非营利性医院,以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科研学科为特色,组建大专科小综合医院。

白云区医院做为我区城市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机构,将按照国家、省、市医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十三五期间,白云区还将引进管理技术团队及资金合作共建,建设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中医医院。

(3)鼓励社会力量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

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11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目前白云区有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村卫生室59家,基本覆盖辖区内6个社区,5个乡镇,56个行政村。

(2)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

建立健全城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中心乡镇卫生院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实现每个社区/乡镇拥有一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达6家,乡镇卫生院达5家。

另外,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有8家,尚不能满足社区小病不出社区的需求,十三五期间根据人口的分布密度,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预计到2020年底达到20家。

村卫生室目前有59家,十三五期间将按甲级村卫生标准分期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期达到70家,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

此外根据区行政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将现有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向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渡。

第12节公共卫生机构

目前,白云区有专科疾病防治站1家,初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负责白云区内30万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十三五期间,疾控中心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将建立全区疾控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能力,完善规范各项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实验室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食品污染物溯源等方面的试验,提高对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评估能力和预警能力,达到区级疾控中心实验项目80%以上;

完善覆盖全区的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报告网络监测系统,加强危险因素干预,深入开展慢性病筛查,力争建成规范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综合防控体系,不断加强区乡各级防治机构装备设备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防治措施,持续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并且,妇幼保健网络也将进一步完善,扩大妇幼保健中心规模,尽可能满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需要。

第五章卫生人才队伍规划建设

第13节人员配备

根据省、市、区卫生人才储备工作要求,积极完善人才资源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36人,医护比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使人才规模与我国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第14节人才培养

一是加大现职在岗人员的培养培育提高力度。

积极鼓励各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优秀拔尖人才、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提高,积极选送卫技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进修培训。

二是加大推进基层卫生和计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力度。

认真抓好医学继续教育,更新医学知识,鼓励卫技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全区计划培训各类在职卫技人员1000人次左右,选派年轻优秀医务人员参加省市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公共卫生和医技类知识更新培训,加大乡村医生技能培训。

第15节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

加快推进规范医师多点执业。

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可以根据需要多点执业,充分利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人才优势,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科医生多点执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各基层医疗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充分利用。

我区卫生事业人才工作,也要主动适应这一新的走向,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不求所在,但求所得”的引才观念,变“刚性”引进为“柔性”集聚。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16节加强规划衔接,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将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纳入白云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

加强与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做到“多规融合”,统筹全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对保障基础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要优先保证,已确定为医疗卫生用地性质的地块或已建成的医疗卫生设施原则上不得转作其他用途。

新建和现有医疗卫生设施改扩建若涉及到对原有控规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建议依据本规划按有关程序开展控规编制或修编,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需求。

第17节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各县(乡)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细化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近、远期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区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划依法对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审批。

规划国土部门按照各级各类城乡规划和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落实和预留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用地,并积极配合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依据本规划对卫生行政部门准入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研究安排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资金。

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提供经费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尤其重点保障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薄弱领域的医疗设施建设。

第18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严格控制政府办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发展空间。

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

支持符合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与用地规划的社会资本举办新增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提供心理咨询、口腔保健、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市场,形成民营与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和职责互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20节建立和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医疗卫生设施应按国家和贵阳市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用地紧张的实际,可适当放宽建设标准。

加强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在规划中期,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本规划进行修订,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规划每五年修订一次,报区政府审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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