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5766764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工程学选修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安全第一”,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

也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

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总的要求。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放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

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与生产的矛盾,保证生产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国家安监总局的最新统计显示,2007年1至9月份,全行业事故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3、6%。

李毅中表示,尽管从03年开始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事故总量还是很大,仅去年就有112879人死亡,而且一些地区、行业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特别是2007年6月份在全国20个高危行业开展的排除隐患大检查中,有很多重大隐患到现在都没有治理。

据统计到9月底,全国有236万企业参加这次专项行动,共排查了387万处隐患,其中89%的隐患都已经自查自改,在这387万项隐患中,现在还有2万多处重大隐患没有得到治理,下一步要逐个消除。

由此可以看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增加了国民生产总值,同时保证了员工的安全,保证社会稳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篇论文主要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分析方法,阐述了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政策的执行现状,主要是研究了如何改善安全生产措施的探索,同时采用实际案例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案例分析,从而更加清晰的说明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希望借此能够给我国安全生产政策的完善和可行性带来一些指导性的意见。

二.我国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国民生产总值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也越来越强,安全事故在稳定的生产过程中呈现好转态势,但是形势依然严峻,每年的安全事故依然较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同时也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安全的警钟一次又一次响起,可是依旧存在较大的问题,因此全国上下应给与较大的重视。

2004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虽然总体上相对平稳,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事故伤亡总量依然过高。

1~7月,我国平均每天发生2346起事故,死亡350人,与2003年大致相当。

二是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1~7月,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发生83起,死亡1301人。

与上年同期相比,虽然死亡人数减少168人,但事故起数增加3起。

三是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多发。

1~7月,全国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增加24423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54人,分别上升15.5%和17.5%。

道路交通事故同比起数虽然减少90927起,但死亡人数增加910人,上升1.6%。

2004年4月份,黑龙江、吉林、北京、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江西等地连续发生了13起比较严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300多人受伤或者中毒,疏散群众15万多人,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也使环境受到污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据报道,2004年死于安全事故的13.6万人中,有10.6万人是死于交通事故。

“万车死亡率”为10,是美国的6倍,日本的10倍。

煤矿的安全形势更不容乐观:

由于我国存在高瓦斯矿多、露天矿少等不利因素,去年的“100万吨死亡率”为3,这个数字是美国的100倍,是波兰和南非的10倍。

我国煤矿产量占世界的31%,但煤矿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79%。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去年几乎每过几天都有大事故发生:

2004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29起,也就是每3天发生一起;

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去年共发生14起,也就是不到一个月发生一起。

2005年的“开局不利”更是令人担忧:

1到5月,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有23次,死亡68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6倍。

据统计,去年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约占全国GDP的2个百分点,这还不算间接的经济损失。

“全国人民辛辛苦苦,才让GDP上升了八九个百分点,结果安全事故一发生,2个百分点就没了!

”。

就我国现状来说,我国每年的事故主要集中在煤矿、建筑、交通等行业,这些是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下面本文主要就建筑业进行探讨。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

建设部曾在面临世纪之交时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一次盛会③。

通过这次会议,一方面认真总结、交流各地区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经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另一方面,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今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回顾

九十年代,我国建筑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遇到了很多的困难:

长期的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发展模式,改革开放后大量离开土地的农民涌入建筑业,造成建筑队伍生产能力膨胀过快,生产能力低的企业严重过剩,市场供求失衡,甲方市场的制约作用显著加强;

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维护建设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制度不健全,加大了企业发展的困难,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也遇到了许多困难:

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严重;

企业经济效益普遍滑坡,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适应建筑业发展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等。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工作,全国建筑安全管理明显加强。

在基建规模以较快速度增长的情况下,保持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从统计数据看,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连续三年出现下降的好势头。

1995年全国建筑施工死亡人数1835人,万人死亡率0.89,三级以上事故46起,死亡197人;

1996年死亡1774人,万人死亡率0.72,三级以上事故56起,死亡254人;

1997年死亡1280人,万人死亡率0.54,三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91人;

1998年死亡1187人,万人死亡率0.45,三级以上事故33起,死亡139人。

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逐渐好转,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及死亡人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表明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但最近两年,事故起数又有所上升,表明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还处于不稳定时期。

2005年,全国建筑业(包括铁道、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共发生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4年下降11.4%和6.5%(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安全生产各类伤亡事故统计表》)。

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1.28%,死亡人数下降了9.89%;

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3起、死亡170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了2.38%,死亡人数下降了2.86%。

2.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建国五十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早在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就总结出了一套以“三大规程”和“五项规定”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并经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尽量减少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从而忽视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减少了相应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不注意改善生产环境,最终导致生产事故频发,从而使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

因此,2002年,鉴于我国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国家正式提出“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从“三中全会”前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到后来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又一个战略性的工作重心。

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建立了劳动保护管理体系;

70年代在劳动保护管理体制下,强调了事故管理系统;

80年代出现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进入90年代,现代安全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体系逐步发展和完善,但在制度上依然不够完善,不能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安全管理体制的要求,1991年颁布了建设部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在全国建设系统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272个地级市和上千个县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拥有12000多人的执法监督队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监督管理体制的形成,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的监察力度,强化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了大量的事故隐患,减少了伤亡事故的发生,但是,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依然落后,依然存在许多问题②。

血的事实给我们以深刻的教训,从一次次的事故中,我们应当深刻反省,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警惕,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政策的执行,这不但需要政府、企业加强管理,同时作为工作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安全意识,坚决取缔安全措施不合格的个体生产企业,下面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借以找出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促使安全生产的政策得以正确实施。

三.我国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一直不重视安全管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建筑业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损失异常巨大,不但使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主要贡献得不到体现,而且造成建筑行业本身的亏损。

安全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经超出了项目本身,涉及到整个社会公众的利益,已引起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之间关系、职能不清。

综合安全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之间关系、职责不清是当前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成为了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的部门。

但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如何实施综合管理?

它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是何种关系?

它们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又如何分工协作?

这些问题直到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后也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

综合安全管理机构和行业安全管理机构关系和职能不清,一方面将会使两个机构的工作目标和重心不明确,有关管理措施的执行就不坚决、彻底,管理效果也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各自的工作效果也难以得到客观的评价。

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今天,必须明确规定综合安全管理机构和行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关系,并赋予它们相应的职能。

此外,还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部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关系、职能不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之间的关系、职能不清。

当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对卫生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作出了规定,并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2.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因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国家的监督职能,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实施行业管理职能。

但是,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

与此相适应,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由原先的行业行政管理向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督的职能转变,成为国家建筑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职能的履行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成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的履行者。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我国安全中介组织和行业组织发展的滞后,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构的职能转变并不能一步到位,实际上还是履行着一部分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由此造成精力不足,管理不到位,不能跟上经济形势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管理的真空。

3.管理职能分散,管理效果受到削弱

首先是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管理分开。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

从表面上看,工伤保险是具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多险种的管理其运作方式相似,放在同一部门管理,似乎理顺了关系。

但从实际工作来看,因工伤保险的特点与其他保险制度的相关性不大,组织方式与实际效果和企业目标产生了脱节,工伤保险并没有发挥出工伤预防应有的作用。

由于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分离,一方面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

另一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又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

因此,导致双方各自在发挥工伤预防作用和利用工伤保险促进安全生产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管理效果大打折扣。

4.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没有一支可靠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一切安全管理工作都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建筑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潮膨胀,安全管理开始放松,在机构精简、人员压缩的过程中,出现了撤销或兼并安全管理机构、裁减或取消专职安全员的现象。

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设立安全部(处、科)等安全生产管理常设办事机构,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工程师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人员。

有些企业虽然设置了这些安全管理机构,但是很多情况下并没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形同虚设。

正是施工企业思想的不重视和管理机构的不健全,削弱了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力量,安全监管体系难以保证,导致安全管理工作严重滑坡。

目前,虽然我国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对建筑企业设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主要还是强调了承包商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的主导地位,并未对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作出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缺乏员工的参与,缺乏必要的沟通和监督。

对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其他责任主体,由于其对建筑生产安全的责任长期以来得不到法律上的确认,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十分淡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出台,使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了确认,但要使他们在企业内部真正建立起安全管理机构,还需要一段过程。

通过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体制的分析,我国由于建筑管理不到位,体制不完善,造成建筑安全事故多,损失也比较大。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及对策

安全事故每年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损失,要使这种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改观,本文认为,应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4方面的措施:

1.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煤矿、建筑、交通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煤矿、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本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的态度,坚决认真地与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一道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把有关精神落到实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要对广大干部职工突出强调“安全第一”的意识,进行“一事一议”的“亮相”教育和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要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一项治本措施,使职工在生产作业的全过程中,不断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或消除不利于安全的心理因素,对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和适当调控,让职工对安全行为进行自觉的自我调整,最终在各个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的意识氛围,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加大安全资金投入

在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其中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多发,究其原因,除了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安全第一”的观念树立不牢之外,最主要的是煤矿安全管理松散,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不严肃,有些企业甚至流于形式。

同时,还有不少企业经济低位运行,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帐多,“一通三防”工作隐患较多,安全总体防突能力下降,这些都严重威胁着企业的安全生产。

透过表象,深入分析,本文发现,当前煤矿事故、建筑交通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内部缺乏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系统化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

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以人为中心”是管理心理学的精华和要害所在,也是管理心理学的出发点和归宿,这种理念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亦同样适用。

要正确估计组织、领导、集体和规章、制度、纪律的作用,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群体特殊人员、个体和习惯、俗约、自然的作用,一切要以人为本。

安全技术和安全装备要尽可能适合于人,便于使用,便于掌握,规章、制度、纪律要符合实际,严格严密,便于记忆。

发生违章事故后,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规模经营。

其中煤矿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其安全生产必须以“一通三防”为重点。

要消除灾害事故产生的条件,必须有安全技术装备等物质基础作保障,在国家对煤炭行业给予特殊政策的基础上,煤炭企业则要严格按照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文件提出的标准,继续深入整改,加大对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资金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技术的改造力度,完善井下通风和瓦斯煤尘监测系统,及时更换陈旧的设备,改进采煤方法和回采工艺,向规模生产、规模效益方向发展。

在建筑业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旨在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控制伤亡事故发生。

这项制度的实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3.构筑安全管理体制

在煤矿企业主要表现为:

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从根本上遏制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企业无论是国有煤矿,乡镇煤矿,还是其他性质的煤矿,追逐经济利益的前提都是安全生产,各煤矿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取得办矿有关手续之后才能开始运营。

同时,在矿业管理上也要坚决依法行事,构筑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新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定要自行停产整顿。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求煤矿矿长要知法懂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在此前提下,按部门职能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落在实处。

各职能部门则要做到责任到人。

同时,各煤矿企业还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无论哪个地方或哪个部门发生事故,都要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即国务院302号令的精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加大对本企业主要领导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该罚款的一定要重罚,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故意拖延、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性质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各煤矿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监察体系,增强自身素质,自觉接受社会有关各方的监督监察。

在此前提下,各煤矿要积极配合政府搞好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顿治理工作,自觉地将各安全生产措施落在实处。

此外,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过渡。

建设部颁发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以此为契机,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个五年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又开始了第二个五年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这项工作。

与此同时,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12个城市组织对国际劳工组织的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试点,并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工作相结合,使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更加深入。

上述各项法规的出台,再加上这些有量化要求的安全达标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由过去传统的、经验的管理模式,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的模式迈出了一大步。

同时实施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

4.重视安全生产舆论宣传

各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舆论宣传,持之以恒地将其放在应有位置上。

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虽有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可依,但在现阶段,全国生产机械化程度参差不齐,技术手段高低悬殊,工人素质更是有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安全舆论宣传依然是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的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措施,再也不能让职工以血和泪的代价去换取重复教训了。

此外,在安全生产宣传过程中,往往出现时冷时热的现象,安全生产形势好时,易出现“骄”和“松”的情绪,这是安全生产的大忌。

安全宣传必须要做到“勤”、“新”、“狠”。

“勤”即是晨钟暮鼓,不断在矿区回响;

“新”就是要做到观念新、手段新、形式新;

“狠”就是要对“三违”人员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绝不姑息迁就,要毫不留情地予以曝光,以警示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条例和规范,关爱生命,安全生产。

5.加强政府的指导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对煤矿瓦斯防治采取综合性措施,近三年来每年投入国债资金30亿元用于煤矿瓦斯治理。

2007年1-11月,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236起、死亡898人,同比减少57起、少死亡312人,分别下降19.5%和25.8%。

目前,我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近来煤矿瓦斯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矿发生死亡105人的特大瓦斯事故,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峻⑦。

2008年,国家将以防范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为重点,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和政府监管,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停止审批30万吨以下的煤矿建设项目,把5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内小煤矿列为清理整顿的重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制度、标准和规范建设;

三是把煤矿瓦斯防治配套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和政府监管;

五是抓实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小煤矿清理整顿工作;

六是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基地整体开发;

七是推进煤矿瓦斯防治、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10项示范工程建设;

八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小结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