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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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新员工能安心工作,尽快熟悉工作岗位、适应公司企业文化、融入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员工。
三、工作安排
把思想教育贯穿于试用期的始终;
试用期员工管理中要坚持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部门负责人应指定试用期指导人为新员工交接、指导工作,使其能尽快适应工作;
试用期计划的制定要采取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试用期指导人相结合的办法,分专业分阶段安排不同的学习方式;
各阶段要有具体要求和指标,达到全面锻炼、重点掌握的目的;
部门负责人要明确试用期指导人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部门负责人应主动和新员工就工作、生活方面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向行政人事部反馈其信息。
每月不少于2次谈话,并做好记录。
四、福利待遇
按转正员工标准放发劳保用品;
试用期内,不享受优惠机票。
五、休假
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两天,如遇特殊情况超过两天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转正员工一致;
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转正员工一致;
不享受婚假。
六、考评、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
第一月、第二月由员工写出本月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综合鉴定,考核为合格者继续试用,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延长试用期或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辞退。
如延长试用期,用人部门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书面通知本人。
考核情况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三个月由员工写出三个月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三个月来的综合表现作出评分和综合鉴定。
新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对考评合格的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后前一周内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报经公司批准后予以辞退。
鉴定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七、离职、辞退
1)试用期间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做好工作交接,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否则扣发当月工资
2)员工试用不合格应予以辞退,员工也应积极交接好工作,否则扣发当月工资。
其工资结算至离岗日。
4.3招聘管理制度
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保证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招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订本制度。
一、招聘原则
1、公平原则。
招聘人员应依据统一和有效的标准,符合岗位任职资格,并以该职位的岗位说明书为考核原则进行人员选拔,使应聘人员具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应聘,不应有任何优待或歧视。
2、公开原则。
招聘工作应实行公开操作,以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招聘人员在明确招聘标准与招聘流程后,必须切实履行招聘职责,严格依据流程,不允许暗箱操作。
3、公正原则。
招聘工作应当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设立同样的考核标准。
4、回避原则。
招聘人员应有意识地做到亲友回避,即如有应聘人员为招聘人员的亲友,该招聘人员须自觉回避。
5、层层把关原则。
行政人事部招聘人员全面负责员工招聘的管理、组织及协调工作。
各用人部门拟招聘人员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招聘工作要做到各环节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拟招录人员条件,把拟招录人员分为A、B两大类:
1、A类人员:
基础性岗位员工,包括水电工、保安员等。
此类人员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持有深圳市认可的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2、B类人员:
除基础性岗位之外的所有岗位员工。
此类人员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视实际情况,经批准可适当招聘一定数量的大专以下学历人员。
三、招聘管理
1、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上年度员工流失率以及人才储备规划,由各部门拟订部门年度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以确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作为下一年度人员招聘依据。
如公司发生组织机构重大变化、重大项目变革等情况,可对招聘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2、招聘申请
社会招聘实施时,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缺编拟聘人数,提前5个工作日报行政人事部审批。
如拟聘人数在公司年度招聘计划编制外的,还需另以阅批件形式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具体说明招聘理由。
如拟聘岗位属于新增岗位的,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用人部门还需提交岗位工作说明书。
3、招聘流程
(1)招聘申请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招聘专员负责办理招聘的相关手续、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制作招聘简章及广告)及同相关人才交流中心联系;
(2)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由行政人事部招聘专员组织用人部门参加招聘会,或收集应聘人员资料,接收邮寄应聘资料,组织初选,原则上需确定2-3倍于欲招人数的面试人员名单。
(3)招聘专员通知应聘初选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注:
A类人员不做笔试要求)。
笔试由行政人事部招聘专员负责组织安排和试卷评判,面试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与用人部门代表共同组成面试小组。
(4)笔试和面试的通过标准:
笔试应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需通过面试小组成员一半以上人数同意,并在面试评估表中签署是否录用的意见。
(5)行政人事部招聘专员负责组织通过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6)行政人事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7)行政人事部招聘专员将录用通知以口头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
(8)所有应聘资料(包括笔试成绩、面试评估表及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归档。
4.4工作牌、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了营造一种企业文化氛围,树立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装、工作牌管理。
三、工作牌管理规定
(1)任何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必须佩戴工作牌;
(2)员工应该妥善保管工作牌,不得遗失。
如有遗失或破损,应及时与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
需要补办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工本费自理;
(3)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工作牌;
(4)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分:
(5)利用工作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非法事情的;
(6)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的;
(7)未佩带工作牌无正当理由的;
(8)将工作牌借给他人使用影响公司形象,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工作牌办理程序
(1)员工入职后,上交一寸免冠照片;
(2)行政人事部审核、经理审批后统一报总公司保卫处办理工作牌;
(3)员工领取工作牌。
五、工作服着装规定
(1)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公司制服上班,保安员在岗时间必着工装。
(2)公司举行重大活动或召开会议时,必须统一着装。
(3)试用期员工或因故尚未制作制服的员工,应尽量穿着与公司制服款式、颜色相近的服装上班。
(4)工作服分冬、夏两款,员工需按季节转变合适着装。
六、工作服的制作
(1)公司制服、工作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七、统一服装标准
1、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穿着工装(含外出公差),每周五若无接待或外出工作,可以穿着与工作场合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不得穿着短裤、背心、超短裙或吊带装。
2、个人形象要求:
头发:
应修剪整齐、清爽干净;
领口:
最容易引人注意的地方,应保持干净;
领带:
颜色力求稳重,应保持干净、无皱折、不歪曲;
钮扣:
应扣好,不得掉落;
袖口:
长袖衬衣的袖口应扣好,并保持清洁;
鞋子:
鞋带应系好,鞋面保持清洁;
长裤:
皮带应系好,口袋保持平整;
衬衣:
应扎入长裤内;
服装:
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破损。
3、应注意个人外观形象的整体检查,保证整齐、干净、清爽。
4、新员工应参照上述规定,穿着与制服颜色、款式相近的服装。
八、奖惩
对于不按规定挂工作牌、穿着工作服或者故意损坏工装、工作牌的行为,初犯予以警告,再犯罚款50元,第三次及以上再犯,按照100元/次予以处罚。
4.5员工考勤管理
1、管理处依据员工所属工种或岗位分别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有:
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会计、出纳、人事。
以上岗位实行周工作制,每周工作5日。
办公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8:
30-12:
00及14:
00-18:
00
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有:
服务中心、保安部、工程部、保洁班。
以上岗位的工作时间和安排休息休假方式及岗位核定,根据岗位情况报主管单位批复执行。
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每天8:
30-11:
30及14:
00-19:
00;
7:
30-8:
30;
12:
00-14:
00须安排人员值班。
保安部工作时间:
每天24小时,分三班值勤;
工程部:
00-22:
00,分三班值勤;
保洁班:
每天05:
00-10:
00及14:
00-17:
00;
11:
00及17:
30-20:
30须安排人员值班。
2、服务中心、保安部、工程部、保洁班员工上班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相应岗位,在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需做好物品、值班记录等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员未到岗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3、考勤方式:
打卡和签到为员工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上下班均需按各自规定工作时间亲自打卡或签到一次。
员工请假不必打卡,员工加班必须打卡。
4、异常考勤规定:
外出:
原则上员工须先到指定地点上班打卡后方可外出办事。
员工外出公干前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进行外出登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由行政人事部作证代签,未作登记者按旷工处理。
严禁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
迟到:
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达工作现场的,即为迟到。
早退:
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工作现场的,视为早退。
请假: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提前申请,主管级请假3天以上和部门负责人请假均应经管理处经理签批。
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必须先电话申请获得同意,返回岗位后第一时间补假,没有补假或未经批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超过请假时间且又未续假者或续假未获同意者亦以旷工处理。
员工请年假或5天以上长假应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申请,以便部门工作安排调整。
加班:
加班应提前提交申请,并获得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方可加班。
旷工:
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者;
迟到超过一个小时者;
未办理正常手续,上班时间内非工作原因脱岗超过一小时以上者,或符合其它规定计为旷工情况的都将按旷工处理。
签卡:
因特殊原因未打卡,如员工外出公干,凭外出登记到部门负责人处签卡即可;
部门负责人异常考勤记录则由管理处经理签卡。
漏打卡:
员工因忘记而漏打卡的可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证明其确实准时到岗,每人每月漏打卡签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从第四次起视为旷工。
5、考勤统计:
各职能主管负责各部门每日的考勤记录、排班管理,每月31日前将考勤情况报服务中心前台文员,管理处主任负责日常执行情况的监督。
每月31日前服务中心文员负责统计管理处人员考勤情况,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行政人事部复核。
人事管理员根据考勤卡记录、考勤表、《请假申请表》等记录统一检查、核实作为计算薪酬依据。
6、违规处罚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并酌情扣分;
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并酌情扣分;
迟到1小时以上当旷工处理。
旷工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另根据公司《奖惩管理细则》作扣分等处罚。
代打卡:
不能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予以违纪处理。
4.6员工奖惩管理细则
1、本细则坚持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奖惩条款中的加/扣分直接与工资挂钩,加/扣分金额标准为:
月工资2000元以下者,为30元/分;
月工资2000元-3000元者,为50元/分;
月工资3000元以上者,为100元/分。
年累计扣分超过10分(含10分)者,不享受本年度年终奖金。
如每月实扣分数超过5分(含5分),或年度累计实扣分数超过15分(含15分)的员工,公司将有权予以无偿辞退处理。
违反《惩罚条款》中第1--8条者将即时予以解聘,在就职期间第二次违反《惩罚条款》9—14条中任何一条者也将予以无偿解聘。
凡违反《惩罚条款》中任何一条,造成公司及客服中心经济、声誉、形象遭受重大损失或影响者,公司有权予以直接解聘。
对于员工奖惩分数应采用《奖惩分数汇总表》每月公布一次,并在当月工资中直接体现,计算个人当月奖惩所得分时奖励和惩罚之分数不能相互抵销。
2、奖惩条例实施流程:
2.1各部门及班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及班组奖惩工作的申报;
2.2各部门负责人核实部门提报的奖惩,并由当事人在《奖惩执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部门提报的奖惩复核,并转公司负责人批准;
2.4考核管理员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核计上月员工奖惩情况,并在员工当月工资中直接体现加/减的金额;
2.5未属直接上司提出的员工违规惩处,且因直接上司疏于管理造成的,其直接上司将承担员工惩处的相关连带责任。
5.0支持性文件:
奖惩条款
6.0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6.1《奖惩执行通知书》
6.2《奖惩分数汇总表》
深圳市尊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奖励条款及应加分值
1、文明礼貌服务,主动为客人排忧解难,受上司或客户书面表扬者(每次);
1分
2、积极配合上司的工作,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公司经济、声誉受损者;
1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在公司组织的考核中成绩优异者;
2分
4、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能及时进行有效处理者;
5、参加行业的集体活动中为公司取得荣誉或在比赛中获奖者;
3分
6、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使公司本年度获得显著的管理绩效者;
7、因个人的工作表现受到业主/客户赠送锦旗表扬者;
4分
8、因个人的优秀事迹受到政府部门的通报表彰或电台的报道者。
5分
二、惩罚条款及应扣分值
1、酗酒闹事,在工作中拉帮结派者;
2、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5天者;
5分
3、发生紧急情况时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产生严重后果者;
5分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顶撞上司、辱骂同事或业主/客户,造成较大影响者;
5、一切违犯法律行为且受到法律惩罚者;
6、利用职权受贿他人好处或上门服务索要小费者;
7、对公司授予之职务无法胜任,又拒不服从公司调整岗位及调薪者;
8、公司财产擅自移为已用者;
9、其他违规违纪现象,对公司影响极严重者;
10、行为及表现(无论当值与否)令公司声誉或形象严重受损者;
4分
11、利用职权给予客户优惠或要求优惠者;
12、消极怠工造成重大影响者;
4分13、在工作场所吸烟者;
14、未妥善保管或遗失管理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具者;
15、违反操作规程使公司或部门遭受经济损失者;
16、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者;
17、对业主/客户不礼貌或与业主/客户发生争执者;
3分
18、未经批准向外界传播或泄露公司未对外公布之资料者;
19、公司发生紧急情况在接通知后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使公司造成损失者
(无论当值与否);
3分
20、其他违规现象,情节较为严重者;
21、无合理原因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
2分
22、受到客户的有效投诉者;
23、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4、损坏公司财物者。
25、旷工一天者;
26、接客户申请或投诉电话后30分钟内未处理者;
2分
27、在岗位上窜岗聊天者(无论当值与否);
2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加班者;
29、对工作推诿、拖沓、不落实责任者;
3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含)以上者;
31、对下属监管不力,导致重大失误者;
32、浪费公司财物者;
33、上班时间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1分
34、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未请假者;
35、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
1分
36、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态仪表不符合要求者;
37、电话(包括邻座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不接听者;
38、当值人员未能如实完整地填写值班记录者;
39、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换岗者;
40、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41、违规使用公司或业主专用设施者;
42、上班时间接待亲朋好友者;
43、其他违规违纪现象,情节较为轻微者。
4.7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员工职业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充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保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范围:
深圳市尊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各部门。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安全培训与管理工作。
3.2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3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4.2安全细则:
4.2.1电工上岗前须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后才可持证上岗。
4.2.2电工、电梯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2.3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相对应的开关或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2.4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停用电点后,再停供电点);
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送供电点后送用电点)。
4.2.5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等)。
4.2.6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
4.2.7社区服务部负责人作为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在第一责任人的
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劳动的安全运行进行督导。
4.2.8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和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总经理在安全劳动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对本部门的员工在劳动工作中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4.2.9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班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对部门员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2.10各部门员工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与抵制一切违章现象。
4.3职业安全与急救:
呼救时应注意报出:
详细的出事地点;
主要险情、病情;
呼救者电话、姓名;
呼救后应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候。
4.4紧急避险的内容
4.4.1火灾:
发生火灾需紧急撤离高层楼宇时,勿使用电梯,可使用消防通道。
在大火围困无法撤离时,应固守等待救援,同时紧闭门窗,堵塞漏烟缝隙,储水,对火头方向的门窗可用湿棉被堵,并不断泼水。
用引起外界注意的方法求援,如抛扔软性东西,举杆摇旗,闪大手电筒等。
4.4.2防盗与防劫:
家庭应安装防盗门窗,陌生人来访不要开门,未预约的陌生人要特别注意。
室内菜刀等器械要注意放好。
外出时锁好门、关好窗,如晚间外出、家中无人时,可开启照明灯(员工宿舍也应做好防盗措施)。
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不要存放办公楼过夜,防止诱发犯罪。
一般外出不要带过量现金和佩戴贵重饰物,以防路上遇劫。
晚间外出,最好两人以上,遇事时相互保护。
4.4.3交通安全:
应遵守交通规则,当意识到车祸即将发生时,乘客应双手抱头蹲下或躺下,
或抓紧车辆拉手、座位跌脚、并双腿用力蹬,以免车祸发生时人弹跳、翻滚或摔出车外。
遇有车辆失火,切忌大喊大叫,以免过多地吸入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
一旦车门因变形无法打开时,应迅速砸烂车窗玻璃跳下。
对火灾爆炸等事故不要围观,应选择坚固物体后躲避,以最小体表面积迎向危险方向,并注意保护头部。
在医务人员尚未到达现场时,应自救互救,包括临时止血、包扎固定和搬运
4.4.4台风
台风时不要在街上或高大建筑物下行走停留,注意避开大的广告牌。
电线落在地上切勿走近;
一般对高压线应保持8--20米的距离,趟水时要仔细小心,以防电线落入水中触电和路面低洼处。
4.4.5触电:
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分秒必争进行现场抢救。
急救者应先关闭电源、或用绝缘体如燥木棒、竹竿等,将触电者和接触的电源分开。
(救护触电者的首要步骤是使他脱离电源)然后,将触电者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让其仰卧,解开衣扣、裤带,注意保暖。
接着,检查触电者有无呼吸和心跳。
如呼吸已停止,立即对其进行口对口吹气(人工呼吸)。
如无心跳则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如局部组织灼伤或出血,应用清洁纱布覆盖创面,并压迫止血,再进一步送就近医院医治。
应特别强调,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切勿用手去拉。
4.4.6煤气中毒:
轻度中毒者可以自己打开门窗,或离开现场,到空气新鲜处做深呼吸;
如感全身乏力不能直立时,应贴近地面匍匐爬行。
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可减少一氧化碳吸入。
并迅速打开门窗,同时呼救。
对中毒较重者,应立即将其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解开衣扣、注意保暖,若发现中毒者心跳、呼吸刚停止,将其移至空气新鲜处后,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并立即叫救护车将中毒者送至具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