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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检疫局工作总结

北京检验检疫局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总目标,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扎实工作,找准契合点、明确结合点、克服薄弱点,切实履行检验检疫各项职责,圆满完成检验检疫各项任务,为促进首都经济贸易发展和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做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截至11月30日(如无特殊说明,文中数据一律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197757批次,同比增加21.50%;货值1667371万美元,同比增加24.55%。

其中出口货物139948 批次,同比增加31.60%;货值1248760万美元,同比增加32.10 %。

进口货物57809 批次,同比增加2.46 %;货值418611 万美元,同比增加6.39%。

查出不合格进出口货物880 批次,同比减少10.11%;货值4036 万美元,同比增加34.48%。

其中不合格进口货物737 批次,同比减少11.52%;货值2699万美元,同比增加10.30%。

不合格出口货物143 批次,同比减少2.05%;货值1337万美元,同比增加141.25%。

检验检疫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7317 批,同比减少16.31%;货值16678 万美元,同比增加15.26%。

检验检疫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7285 批,同比增加14.18%;货值16766 万美元,同比增加21.08%。

监测体检出入境人员53873 人次,同比增加3.82%,检出各种病例1119 例,同比增加9.92%。

艾滋病监测55606人次,同比增加1.70%;预防接种96745 例,同比增加18.23%。

签发一般产地证书18806份,同比增加23.55%;签证金额9.25亿美元,同比增加19.82%。

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50274份,同比增加13.43%;签证金额26.04亿美元,同比增加8.27%。

2007年,我局根据李长江局长视察北京检验检疫工作时提出的“建设三型机关、争创四个一流”的目标要求,结合食品安全和服务奥运的工作重点,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两条主线,突出三项重点”部署,切实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结合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北京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提高产品质量和确保食品安全确定为重点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探索建立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1.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根据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统一部署,按照“靠前指挥、重心下移、科学管理、有效监管”的原则,设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从局机关抽调干部组成11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对北京地区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备案种养殖基地开展专项检查。

局领导带队多次到各业务执行部门和企业检查指导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对153家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12家出口蔬菜备案基地、19家备案果园进行了100%的拉网检查;对出口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法规,要求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树立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暂停出口7家,取消卫生注册资格15家。

落实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识,保证了出口食品货证相符。

抽调专业人员对北京地区289家肉禽备案饲养场、26家肉猪备案饲养场进行拉网检查,取缔不符合要求肉禽备案饲养场126家、肉猪备案饲养场9家;开展了16家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包装厂的清查工作。

对19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ISO9000和HACCP认证有效性检查,产品范围涉及肉及肉制品、蜂产品、饮料、乳及乳制品、调味品、泡菜、面制品等10类,其中1家企业是2008年奥运食品备选供应企业,抽查比例占北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12%以上,远远超过了国家认监委3%的要求。

制定《出口玩具质量许可和检验监管工作方案》,对14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进行100%拉网检查,对其中3家有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降类处理(全部降为三类);召开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座谈会,组织出口玩具检验及质量许可审核人员培训;依据新的考核办法对所有出口玩具企业实行出口质量许可,目前已通过考核的3家企业均签订了“质量承诺书”。

2.确保食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专项检查情况,我局及时查找、总结食品监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探索堵塞监管工作漏洞,对食品的抽采样工作、进口水产品查验工作、实验室检验周期和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修订了《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抽/采样工作暨样品管理办法》,拟定了《北京地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抽采样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加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审批管理,明确检测项目,采取检疫关口前移等建议。

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各项监管手册,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推进食品、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动植物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完善进出口农产品、食品溯源机制。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监管工作。

四是加大对重点敏感商品的监管力度,实行北京地区进口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检验检疫专管员制度。

五是积极探索建立基于风险评估和分析的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各食品监管工作岗位进行风险分析和等级分类,提出岗位交流建议。

六是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明确当前重点,大力落实奥运检验检疫筹备工作。

根据李长江局长提出的“北京局要将‘迎奥运’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我局积极行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工作做到前面。

1.确定和落实各项工作方案。

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制定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检验检疫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配合北京奥组委编写《奥运村入村手册(检验检疫部分)》。

积极参与奥运食品标准的制订,认真落实《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开发奥运进口食品安全信息预警系统,并即将投入使用。

启动了奥运检验检疫课题立项工作,“重大国际活动检验检疫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课题已报国家质检总局立项,申报了“重大国际活动进境植物及其产品验放规程”项目,并已开始组织实施相关研究,争取形成一整套服务重大政治、外事、国际赛事活动的检验检疫工作预案,为国家重大外事、赛事活动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科学、完整、规范的指导借鉴。

2.提供奥运物资通关便利。

制定了《入境奥运物资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奥运物资检验情况档案。

先后受理入境奥运物资报检448批次,共计12757件(套)、839.28吨,货值19367万美元,涉及地铁建设物资、奥运会定点医院医疗器械、奥运场馆建设物资等。

积极与北京奥组委物流部沟通,研究奥运物资快速通关具体措施,向北京奥组委推荐10家诚信好、服务优的代理报检单位,确保奥运物资能顺利便捷通关。

设立奥运检验检疫咨询电话,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制,实现了在严密监管的前提下简化手续,优先受理,快速验放,确保奥运物资便捷、快速通关。

3.抓紧完成各项基础工作。

做好T3航站楼建设工程涉及的进口成套设备及特种车辆等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全力保证工程进度;制定了T3航站楼启用后出入境旅客、航空器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等检验检疫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国际航班境外配餐食品、饮料的监测和检测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内航空器的卫生监测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共对国航的12条国际航线的境外配餐食品进行了监测工作。

开展国内航空器的医学媒介监测工作,为北京奥组委提供国内航空器卫生安全的有关参数。

继续开展检疫犬的训导工作,已完成20头检疫犬的采购任务,训练后考核通过11头。

联合首都机场急救中心、航卫中心等单位开展了5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演练。

参与奥运餐饮备选供应基地和企业遴选、监控工作及奥运会餐饮招标工作。

4.继续开展奥运认证工作。

完成18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奥运物资入境验证和目录外确认工作,完成6批为奥运服务产品的特殊认证程序审批。

促成奥组委总部饭店、3家奥运签约饭店及1家奥运食品配送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认证。

为体现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与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推动北京地区宾馆、饭店等的认证工作。

与北京市文化局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北京市文化经营单位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的通知》,并与北京市工商局合作,积极开展北京商业服务业服务奥运认证工作。

5.圆满完成“好运北京”体育赛事保障工作。

我局将“好运北京”体育赛事作为备战明年奥运检验检疫工作的实战演习,加强领导,成立了“好运北京”体育赛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检疫方案》,参与制定“好运北京”体育赛事食品安全监控方案、食品供应工作团队组建方案和进口食品工作方案,积极沟通协调,圆满完成体育赛事保障工作,为明年备战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同时,又选派了2名业务能力强、外语水平高的人员到奥组委奥运村部和抵离中心帮助工作,使派驻奥组委工作人员达到了5名,加强了与奥组委的沟通;抽调专业人员组建了奥运检验检疫巡查组,加强对奥运村、媒体村、奥运比赛场馆和奥运签约宾馆饭店的后续监管。

(三)牢记把关责任,切实做好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1.完善监管手段与制度。

制定了《进境大动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北京地区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企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地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全面推广《出口种苗企业监管手册》、《出口木制品企业监管手册》等材料。

重新细化《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监管手册》、《出口水果种植基地监管手册》并检查落实手册使用情况。

实行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工作的“一把手工程”。

开发“出口企业质量管理综合评价系统”,实施动态化科学管理。

加强出口工业品退运货物追溯管理工作。

实现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向行政许可的管理模式过渡。

2.做好日常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共完成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换证审核42家,取消资格59家。

受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初审1166批次,同比增长12%,初审否决不符合要求申请123批,完成进境菌种毒种等特许审批58批;完成16家出口观赏鱼养殖场和中转包装场、6家供港澳活牛育肥场、18家出口食用动物用饲料登记备案企业的年审工作。

共截获入境不合格包装302批1157件,同比分别增长60.6%和79.9%;在对进境种苗的检疫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2批4种,一般检疫性疫情197批90种,其中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假高粱是北京口岸近5年来首次截获的。

完成北京地区实蝇监测工作,共设置实蝇监测点253个,在首都机场地区诱捕到5头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桔小实蝇。

完成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考核,其中一类企业3家,通过考核2家,二类企业33家,通过考核23家。

受理北京地区47家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备案申请,向40家企业发放了备案证书,完成7家进口企业备案申请、现场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

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264批,涉及产品16560台/套,货值9144.41万美元,完成装运前检验113批共计1214台/套。

完成出口煤炭检验699批222万吨,货值1.56亿美元,同比分别上升40.9%、31.3%和58.8%。

3.加大对重点敏感商品的监管力度。

广泛开展风险评估,加大肠衣、供港澳食用活牛、蜂产品、新鲜蔬菜、酱菜等风险较高产品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出口玩具、出口援外物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进口旧机电、进口医疗器械等敏感商品的检验。

共接受进口医疗器械报检4900批,货值约3亿余美元,实施符合性评定2490余批。

组织了对进口手机电池、进口医疗器械、进口建筑装饰材料、出口针织类服装、出口与食品接触类包装容器的抽查工作。

4.切实做好口岸卫生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口岸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成员,开展专门培训和食品中毒等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继续完善口岸核、生物、化学恐怖事件应急机制。

加大口岸查验力度,做好重大疫病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入境活动物的现场检疫和运输过程的监管,加强与目的地局的信息沟通。

充分运用“人—机—犬”查验模式,加强对入境旅客及其携带物的查验,从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5234批、18354.45公斤,截获有害生物61批13种。

加大航空器查验检疫力度,共查验出入境飞机76642架次,同比增加6%,截获医学媒介生物73批次、植物虫害203批次。

通过开展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发现了桔小实蝇和美国白蛾。

加强与其他直属局的交流合作,配合做好跨区域性传染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市卫生局、鼠疫联防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合作,提高口岸工作水平。

及时发布疫病疫情信息,共编辑《国际传染病疫情》48期,翻译疫情爆发信息100篇、世界卫生组织新闻稿50篇。

强化监督检查,改善口岸卫生环境。

共审核签发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160份、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43份、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2份。

加强对首都机场候机楼内餐饮业食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快速检测;对机场地区餐饮业进行食用油、食盐等项目的检测,并对洗消环节和饮用水质量进行了重点抽查;全面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级打分管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首次在1家饮用水生产单位完成HACCP体系认证工作;加强企业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对新参加餐饮业的员工进行培训。

(四)着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兴检”战略优势。

我局始终以“检验检疫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为宗旨,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的要求,紧密围绕检验检疫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积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动科技进步,在科研管理、实验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1.科研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

编写科技发展报告,制定了“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成功举办2007年度科技周,成立第三届科学技术委员会,重新修订了科技委章程,提出了我局科技工作思路和方向。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

制修定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合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工作。

三是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申报、验收鉴定工作。

完成2009年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征集工作,申报2个国家自然基金项目、4个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1个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组织申报外专局引智项目4项、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科技支撑计划自主项目20项和公开项目4项,并上报了14个项目的计划任务书。

举办“人新型禽流感腺病毒重组疫苗研发”课题专家咨询会。

组织“北京奥运会马病快速检测技术研究”课题组成员赴香港调研。

“食物源性病毒基因芯片检测技术研究”、“国境口岸卫生监督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国境口岸卫生监督管理系统

(二)”等4个科研项目顺利通过专家验收鉴定。

四是组织评奖工作。

评选了2007年度科技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奖,组织申报北京市科技进步奖9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科技兴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

2.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加快。

共完成法检样品检测17395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7.6%。

检测能力全面提高,目前技术中心检测能力达到740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认可的613项。

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新突破。

我局疯牛病、禽流感和艾滋病3个检测实验室在全系统首批顺利通过国家级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评审验收。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还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系统内唯一一家确证中心实验室。

技术中心植物检验检疫中心、羊绒羊毛检测中心和玩具检测中心通过CNAS监督评审。

机电产品检测中心作为CNAS同行评审见证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内外专家现场评审。

能力验证活动成果显著。

我局技术中心顺利通过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监督评审,并被CNAS确定为全国唯一一个动物检疫领域测量审核参考比对指定机构。

保健中心实验室获得全国首个卫生检疫领域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资质。

共参加国家认监委、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22次33项,参加卫生部临检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验证计划45次23项,组织实验室间比对24次40项、实验室内部比对24次28项。

我局承担的全国首个动物检疫强制性能力验证计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荧光RT-PCR定性检测”通过验收。

组织实施了国际间禽流感能力验证,共6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实验室及20家国内实验室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此项能力验证在我国尚属首次。

3.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进一步加强。

对WTO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职责进行调整,完成了WTO/TBT/SPS评议专家的续聘和增聘,组织WTO有关成员国法规及技术措施评议近20次。

组织72家企业完成了2006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企业调查。

制定了北京地区应对欧盟REACH制度实施方案,邀请清华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专家学者,召开了RoSH指令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不确定度研讨会。

4.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局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软硬并重、分步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持之以恒”的原则。

制定了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改造方案,构建了服务器安全防护体系,全面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圆满完成海淀局和T2航站楼的专线接入工作。

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信通)即将正式投入使用。

完成9个视频监控点的企业端接入工作。

应用软件系统集成项目已完成环境搭建、数据库设计、功能设计和原型开发,预计将于年底上线试运行。

积极开发“出口企业质量管理综合评价系统”、“内部转单条码管理系统”等新系统,努力打造信息化局。

(五)优化管理模式,积极建设服务型机关。

1.实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

积极利用网站等信息化手段和载体,及时发布、充实、更新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和我局各种政务信息,设置了网上咨询功能,实现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许可网上申报、审核、拟制证单。

2.继续开展对外注册工作。

先后推荐对沙特、阿联酋等国注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8家。

组织出口食品对外注册企业业务协调和研讨会,顺利完成日本、南非和沙特三国对出口注册企业检查和国家认监委组织的异地审核工作。

帮助北京大发正大公司实行车间改造,通过了日本农林水产省的注册检查。

3.创新检验监管模式。

本着“扶优扶强,服务外贸”的方针,对于守信誉、规模大、效益好的大企业实行出口免验。

组织了对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首钢公司的免验初审,对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和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2家出口禽肉免验企业进行考核,并已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积极宣传良好农业规范体系,促成3家出口企业种植场获得CHINAGAP证书,1家出口企业的养殖场通过EUREPGAP认证。

坚持对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目前北京地区共有一类企业60家,二类企业136家。

“出口企业ERP检验检疫数据监管系统”进入数据测试阶段,该系统将切实促进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不足。

启动机场口岸“便捷通检”业务管理模式。

对享有海关“先验后报”资质的企业进口的生产急需且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的入境货物,给予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实施口岸报检、查验等程序的便利,保证货物的通关速度,树立了检验检疫服务进出口贸易的良好形象。

针对北京地区展览会数量多、规模大的特点,提前制定入境展品查验计划,展品入境高峰期实行24小时预约服务制度,为展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了“国际机床展”、“哥斯达黎加中国博览会”等各类展览会的成果举办。

4.做好产地证签证工作。

利用产地证业务支持系统,提高签证申报正确率和签证效率。

及时答复国外海关部门查询,帮助我国出口产品顺利通关。

加强向企业宣传普惠制、自由贸易区等关税优惠措施,帮助企业利用国外关税优惠政策,扩大出口。

继续开展原产地标记认证工作,帮助企业扩大产品知名度,保护北京地区名优产品和特有产品,今年已对北京华都肉鸡公司的鸡肉产品进行了原产国标记认证。

5.提高大通关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满足检验检疫通关新要求。

一是实施检验检疫通关改革,建立“进出口直通放行”制度,将北京地区111家出口直通放行企业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二是加强与北京市商务局、海关等单位的合作,研究解决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等7家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后的通关问题。

起草了《北京地区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业务操作手册。

三是起草《使领馆进境自用物品管理规定》,确保使领馆进境自用物品快速通关。

四是落实“关检合作机制”,积极推进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

全力推广电子监管系统应用。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电子监管系统推广工作,推动企业有生产批模式的应用,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管,提高电子监管有效性。

今年有近10万批货物经电子监管评定放行,占全年出口数据的62%,北京地区年出口10批次以上的企业均实现了电子监管。

制定《电子监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推广视频监控和数据监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完成了北京华都肉鸡公司等重点企业的视频信号接入工作。

(六)开展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07年,我局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制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1.宣传教育,提高全局法制观念。

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时配发《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物权法解读、欧盟系列标准图书等基层普法教育材料。

通过举办图片展览、专题报告、专门培训等方式,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特别规定》,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理念。

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法律法规应用研讨及典型案例分析,举办全局法制骨干培训班。

2.规范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管理办法》。

2007年3月,圆满完成国务院法制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第四次会议”设在我局的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制定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行为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制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行集体审案制度。

研究制定了北京地区出口退运产品溯源工作方案,并将分工和职责明确到各业务综合管理部门和业务执行部门。

接待司法调查7起,向北京海关移交2起案件。

3.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7起,罚款金额达1481358元。

启用“电子稽查系统”挖掘案源,打击企业通过该系统逃漏检的不法行为。

针对违反CCC认证规定案件数量增多的现象,加大查处力度,圆满解决涉及CCC认证案件6起。

对北京某公司进口法检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擅自销售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首次采取了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方式。

我局在查处所有案件过程中,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4.加强合作,做好外埠流向货物稽查工作。

共分拨外埠流向数据6862批次,货物报检落实率为97.09%,金额落实率97.57%,收缴检验费814万元人民币。

修订了《外埠口岸流向货物稽查办法》。

对未能落实检验检疫的外埠流向货物信息进行系统分析,与口岸局开展联合稽查行动。

向31家公司发放稽查通知书,针对长期无法落实检验检疫的外埠流向货物开展专项稽查行动。

5.加大力度,做好CCC认证工作。

强化CCC免办审核。

修订《免办黑名单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对27家免办企业进行抽查,对申请时虚报情况的企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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