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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灾面积(受害面积)是在受害的单位面积上,成林被烧毁或烧死株数在30%以上,幼林株数在60%以上称之。

2、安全用火:

是指在人为的控制下,在一定的地点进行安全用火,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对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均有益处。

如炼山造林。

(二)森林燃烧三要素

燃烧需要可燃物、空气(氧气)和一定的温度,称为燃烧三要素。

森林发生燃烧,也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

这三者是连锁在一起的,构成了燃烧三角,如果破坏了其中任一条锁链,这个燃烧三角就会破坏,燃烧就不能进行。

扑救森林火灾时,只有消除其中一个要素,森林燃烧就会停止。

燃烧需要一定的温度,也就是温度必须达到可燃物的着火温度(燃点)时,燃烧才能进行。

各种可燃物燃点的差异很大。

一般干枯杂草的燃点为150-200oC,木材燃点为250-300oC。

要达到这样高的温度必须要有外界的火源,一旦可燃物达到燃点后,就不需要外界的火源,依靠自身释放的热量就可以继续燃烧。

1.可燃物。

可燃物一般为有机物。

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均属于可燃物。

如树叶、枝、干、根、枯枝落叶、林下草本植物、苔藓、地衣、腐殖质和泥炭等均可燃烧。

森林可燃物是森林燃烧的物质基础。

根据可燃物燃烧特点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1)有焰燃烧,也称明火。

即燃烧时能挥发可燃物气体产生火焰。

如杂草、枯枝、落叶、树干、枝丫、采伐剩余物,地衣、苔藓等。

它们占森林可燃物总量的85—90%。

其燃烧特点是:

蔓延速度快,燃烧面积大,消耗自身的热量少,容易扑打。

其燃烧属烛火型燃烧,要扑灭之,如同对待燃烧蜡烛一样,可以采取风吹、扑打的办法,降低可燃物气体的含量,使火熄灭。

  

(2)无焰燃烧,也称暗火。

在燃烧时,不能分解足够的可燃性气体,也就不能产生火焰。

如泥炭、腐殖质和腐朽木等。

它们占森林可燃物总量的6—10%。

其燃烧的特点是:

蔓延速度慢,持续时间长,消耗自身的热量多,产生的热量多占自身热含量的50%,不易发现和扑救,但易复燃。

所以泥炭在较湿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继续燃烧。

无焰燃烧属于香火型,主要靠离子振动传热。

如果以风力扑火,只能愈吹愈大,只能用扑打、沙土掩埋、水浇灌和将燃烧物扒开等办法,降低氧气含量,破坏离子振动传热,达到灭火目的。

 

2、助燃物(氧气)。

氧气是助燃剂,氧气在一定温度下变成活化氧,这种活化氧与可燃物接触很快燃烧,如果气压高、温度低,空气中氧的含量就会增加,有利于燃烧。

如果空气中的氧气从21%减少到14%—18%时,燃烧就会停止。

3、一定温度(火源)。

温度的作用在于促使氧活化,同时可使可燃物热解,挥发可燃性气体。

当外界对可燃物进行加温时开始的温度上升是十分缓慢的,大量的水蒸气蒸发,可燃物的可燃性气体随着开始挥发而冒烟,称为引火点。

随后,可燃物升温加快,出现大量可燃物气体,达到着火温度时称为燃点。

以上三要素缺一不可,缺一火灭。

这就是燃烧三角,扼要地阐明了燃烧的原理及其应用,灭火时就根据这个原理进行。

(三)燃烧过程

森林燃烧的过程一般分为预热、气体燃烧和石灰岩燃烧三个阶段。

1、预热阶段。

即外界温度未到达燃点时的阶段。

在外界火源作用下,可燃物温度逐渐上升,大量水蒸气蒸发,伴随产生大量的烟,有部分可燃性气体挥发,还不能燃烧,这时可燃物收缩而干燥。

如叶子卷曲等。

 2、气体燃烧阶段。

可燃物冒烟后,温度上升很快,继续受热分解,挥发出大量的一氧化碳、氢气和碳氢化合物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和后变成可燃混和气体,氧化、放热过程加快、加剧,当达到燃点后,可燃气体立即被点燃,产生很多有毒物质(二氧化碳)和水蒸气,放出大量的光和热能。

并使附近的可燃物温度上升,引起燃烧蔓延。

3、木炭燃烧阶段。

木炭燃烧即固体燃烧,当木材完全变为木炭后,有火焰的燃烧就停止,即转入木炭无火焰燃烧阶段,看不到火焰,只有炭火。

木炭燃烧属于固体炽热燃烧,因燃烧发生在固体表面,也就是表面炭粒子燃烧,故又称为表面燃烧。

最后产生灰分。

如木炭燃烧是一层层往内燃烧。

它虽然没有火焰,但仍能产生少量的光和热。

(四)火的蔓延

火之所以能蔓延,与传播有关。

1、火的传播方式

(1)热对流。

热空气比冷空气轻,因而向上运动,周围冷空气补充从而形成对流柱,由于热对流,可使地表火(平面火)转变为树冠(立体火)。

对流柱高度取决于风的廓线(风的垂直分布),一般对流柱高度1000—2000米。

而1987年大兴安岭持大森林火灾达到了6000米高。

(2)热幅射。

象电磁波一样,幅射热强度是与两个物体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因此,燃烧愈快,幅射传热愈强烈。

(3)热传导。

上述两方式是可燃物外部传导方式,而热传导是内部传热方式。

传热速度取决于其传导系数的大小。

系数大则传导快。

木材是不良导体,传导慢。

风加速了这三种方式的传播速度。

2、火蔓延速度的测定计算方法

(1)线速度。

即从火起点到终点距离与时间之比,以米/秒(分)表示。

(2)面积速度。

即从火场面积与时间之比,得出单位时间的面积,以米²

秒/(分)或亩/小时表示。

二、林火原因

林火的发生是有一定原因和规律的,主要与森林可燃物、火源及天气条件有关。

其中火源是发生火灾的主导因子,火源可分为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两大类。

(一)自然火。

是一种难以控制的自然现象。

有火山爆发、陨石堕落、泥炭自燃,雷击起火等。

主要是雷击起火,世界上,太平洋附近地区的雷击火最多,美国、加拿大、前苏联雷击火约占火源的7—10%。

中国的雷击火主要发生在大兴安岭、内蒙的呼盟、新疆的阿尔泰山。

我国的雷击火占总火源的比例虽很小,只1%,但一旦着火往往造成的森林损失是巨大的。

要减少雷击火的危害,关键是及早发现。

(二)人为火。

是发生火灾最主要的原因,世界上人为火一般在90%以上,如前苏联93%,美国91.3%,中国99%。

国外主要是疏忽大意及旅游事业的发展而引起,我国主要是生活、生产上用火造成。

另外还有一些迷信用火火源,近年来有发展趋势。

三、林火种类

对森林火灾的燃烧状况进行分类,正确估计火灾的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后果,对于正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正确实施扑火技术,组织扑火力量,配备扑火工具十分重要。

(一)根据森林燃烧的部位,通常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种类型。

1、地表火(地面火)

地表火是林地表面燃烧的火,分布最多,最常见。

约占火灾的90%以上。

其特点是:

火沿平地表面蔓延,烧掉地被物、危害幼树、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和露出地面的树根,影响树木的生长,而且易引起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有的甚至造成大面积的林木枯死和水土流失,面积大可改变森林生态系统,轻度地表火可改善林地卫生。

地表火的烟为浅灰色,温度可达400oC左右。

在各类火灾中,地表火发生率最高。

根据其蔓延速度的快慢,地表火又可分为两类:

(1)急进地表火。

火蔓延速度快,通常每小时可达几百米或者1公里以上,在地表可跳跃前进,火烧不匀,火烧迹地为顺风伸展成三角形或长椭圆形。

如“8756”大火是急进地表火为主,树冠火为辅的特大森林火灾,速度最快达每小时20公里,一般每小时5—6公里。

(2)稳进地表火。

火蔓延速度慢,一般每小时几十米,燃烧时间长,温度高,强度大,燃烧彻底,破坏性大。

火烧迹地为椭圆形。

2、树冠火

树冠火是指沿树冠蔓延和扩展的火。

一般由地表火上升引起,偶尔有雷击火引起。

约占火灾4%。

这种火多为地表火遇到针叶幼树群、枯立木、低垂树枝和强风影响时发生。

树冠火经常与地表火同时并发,既可烧毁树木的枝叶和树干,又可烧毁地被物、幼树和下木。

树冠火的烟为暗灰色,温度可达到900oC左右,烟雾可高达几千米,破坏性大,不易扑救。

在火头前,还经常有燃烧的树桠、碎木和火星,加速火的蔓延,更难以控制,易引起新火源。

发生树冠火有其一定条件:

即气候长期干旱,可燃物特别干燥;

地表火遇强风;

多发生在针叶林中;

樟树等富含油脂也易发生树冠火。

按其蔓延情况又分两类型:

(1) 

连续型树冠火

①、急进树冠火(狂燃火)其特点是:

火焰飘流前进,蔓延速度快,一般每小时8—20公里;

上、下形成两股火,下面的火落在后面,一般中等枝条全烧,大枝不烧;

迹地呈长椭圆形。

②、稳进树冠火(遍燃火),是最严重的火灾,火烧速度慢,顺风每小时5—8公里。

上、下燃烧彻底,温度高,强度大,破坏性最大。

迹地为椭圆形。

(2) 

间歇型树冠火

一般由强烈地表火烧至树冠,因树冠不连续,又下降为地表火,遇到树冠再上升树冠火,在林中起伏前进。

3、地下火

地下火是指在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的火。

因只有腐殖质层或泥炭层的林区才能发生。

故又称腐殖火或泥炭火或越冬火(冬季烧至翌年春天)。

约占火灾1%。

一般发生在高纬度地区,特别是干旱的季节和针叶林内,如大、小兴安岭,南方较少。

这种火的特点是:

无火焰,只有烟,燃烧时间长,圆形冒烟,可烧至岩石层、地下水层;

蔓延缓慢,每小时4—5米,一昼夜可烧几十米;

温度高,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大,很难扑救;

火烧后,根系被烧掉,树木枯黄而死,强风一吹林木便倒,从而出现林间空地。

迹地为环形。

发生地下火的原因主要是在林内弄火,没有把余火熄灭。

三类火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并发。

三类火灾交织在一起,互相转变。

所有的森林火灾一般都是由地表火开始,烧至树冠的则引起树冠火,烧至地下的则引起地下火。

树冠火也能从树冠下降到地面形成地表火。

地下火也能从地表的缝隙中窜出来烧向地表。

通常针叶林易发生树冠火,阔叶林易发生地表火。

由于它们所释放的能量和强度大小不同,扑救的对策也不相同。

一般来说,地表火易扑救,而树冠火、地下火不易扑救,主要采取隔离法。

(二)根据火焰的高度划分为低、中、高强度火灾三种类型。

所有的森林火灾一般开始都是低强度火,而后,火的强度随着燃烧时间的增加,因可燃物的种类、高度和载量,立地条件、天气条件等火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一般地表火属于低强度的火,树冠火属于中、高强度的火。

1、高强度火,火焰高度超过3米,火强度在4000千瓦/米以上,表土最高温度为510oC以上,土层0.76厘米深处为399oC,枯枝完全烧成白灰状,灌木的树冠全部被烧毁,树的大枝叉也被烧毁,只残留直径在1.3厘米以上的树干,土层的颜色、结构都发生了变化,林内所有生物烧死,扑高强度火十分危险。

当树冠火火焰高度达到16米以上时,就会出现跳跃式的火焰,火焰前锋像巨浪翻滚似的向前发展,发出噼噼啪啪的巨响,还会出现暴发火、飞火、火暴、火旋风和对流柱。

①暴发火就是在火场上,火场立即由平面转为立体发展,伴有大量的火星,像阵雨一样落在火场的前方,扩大火场,灭火人员难以靠近。

②飞火就是在火场上,火由一个山头跃到另一个山头,扑火人员十分危险。

③火暴就是在火头前方出现许多飞火,产生爆炸式的、快速的联合燃烧,大火头前方形成一片火海,扩大火场面积。

④火旋风就是火燃烧重型可燃物或两个火头相遇时,发生大小不一样的火旋风,小的直径只有50厘米,大的到100米以上,对扑火人员威胁极大。

一般风速达到6-13.7米/秒,都能产生火旋风。

⑤对流柱就是火场强大的热流、水蒸气,带着燃烧物上升时形成的塔状柱,在高空层风速大时,对流柱破裂,失去向上的飘散力,趋向水平飘移,使飞火传播到很远的地方

2、中强度火,火焰高度在1.5-3.0米,火的强度为750-3500千瓦/米,表土最高温度为399oC,土层0.76厘米深处为280oC,土壤上层可燃物完全燃烧,使土壤裸露,枯枝落叶层烧成黑状,有40%-80%的灌木树冠被烧毁,残留的树干直径为0.6-1.3厘米,土层的颜色、结构也无明显的变化。

扑火人员直接扑火危险,必须采用开防火线等间接扑火方法,或待火势减弱后再扑打。

3、低强度火,火焰高度在1.5米以下,火强度小于700千瓦/米以下,土壤表面的温度为177oC,土层0.76厘米深处温度为121oC,枯枝落叶层被烧焦,燃烧时产生黑灰,土壤剖面无变化,扑火人员可以采用机具直接扑打。

(三)根据蔓延方向,森林火灾的燃烧还分为上山火、下山火二种。

1、上山火又叫冲火,是指由山下向山上蔓延的火,正如俗话所说的,火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由于谷风的作用,白天的上山火是顺风火,蔓延速度快,火势猛烈,难以扑救。

上山火的速度与坡度成正比关系,坡度愈大,火的速度愈快,大约每增加20oC速度增加一倍。

在夜间的上山火则受山风所抑制,是逆风火。

其蔓延速度远远低于白天,夜间的上山火不容易蔓延到山顶,这也是夜间山火容易扑灭的原因之一。

2、下山火又叫坐火,是指从山上往山脚蔓延的火。

由于受山风的影响,夜间的下山火是顺风火。

虽然夜间的下山火比白天的要快,但速度远不如白天的上山火,蔓延速度缓慢,容易扑救。

白天的下山火受谷风的抑制,是逆风火,蔓延速度低于上山火,这也是白天下山火容易扑灭的原因之一。

所有的森林火灾都是这两种火灾的循环过程。

一般风力小于三级,火从山脚开始,向山上蔓延,再越过山脊转向山下方向蔓延,风力达到四级以上,乱流火较多,火的蔓延方向和程序变化无常。

(四)根据燃烧的速度,还将森林火灾的燃烧还划分为快速、中速、慢速三种。

慢速火的火头前景速度小于2米/分钟,中速火的火头前景速度在2.1-20米/分钟,快速火的火头前进速度大于20米/分钟。

森林燃烧的速度主要取决于风力、可燃物类型和地型条件。

四、林火特点

(一)三种火灾(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的发展具有综合性。

单纯性的森林火灾较少。

如果草本层干燥,密集连续,地表火发展就极为迅速,尤其是采伐迹地,火势更强。

由草本层燃烧的简单地表火火墙较窄,宽度通常5-8米。

由草本和下层木共同燃烧的地表火较为猛烈,火墙宽度可在15米以上,扑救困难,造成大范围的过火面积。

针叶林的枝叶富有油脂,自然整枝不良,下枝离地面近,在地表火的烘烤下,极易引起树冠火,通常在地表火过后15-30分钟内发生,其推进速度虽然较慢,但火势猛烈,使周围空气形成热浪,难以接近。

(二)森林火灾蔓延主要受山谷风所控制,具有间歇性。

高山峡谷地带的风力作用主要来自于山风和谷风,谷风能加速火向上蔓延。

在晴朗的天气,一般都有山谷风这种现象。

谷风发生在上午10左右,逐渐增强,到下午3时以后最大。

山谷风有阵风性质,受其控制,山火在一天中也有盛期、中期、衰期。

一般衰期主要在早上4时-10时之间,地表火停止发展,树冠火变冲冠火,有些冲冠火在烧掉枝叶后,火焰自动熄灭,火场内多数地段基本上是属于无焰燃烧状态,是扑火的最好时机。

俗话说,山火不过夜,如果头天的火到次日上午10时以前没有扑灭,就要做好打恶仗的准备。

盛期出现两次,午后15-17时和晚上20-22时之间。

地表火和树冠火发展迅速,火灾温度高,风向多变,人员已经疲劳,指挥难度较大。

另外,主沟的山谷风能够控制支沟的山谷风。

因此,主沟发生的山火易向支沟方向发展,而支沟发生的山火不易向主沟方向发展。

此外,山谷风还受大气候的影响,对山火的作用具有日际变化特点。

火灾蔓延发展的水平方向也受山谷风的影响。

当谷风猛烈时,火灾常在火场的上游一带扩展,当山风猛烈时,火势常在火场的下游一带扩展。

(三)火势蔓延受地形因素影响,具有复杂性。

地形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火势的蔓延。

在山势大转折(主要是坡向大转折)、窄谷和山脊上,多会出现自然终止燃烧的现象。

大的山势转折处,由于反山气流的作用,上山火到山顶时,火势常常衰落,会停止发展。

窄谷地段的风速加快,在“峡谷效应”的作用下分流之处,火势至此通常暂时中止。

其次,在山区由山脚向山顶蔓延的火要受一些缓坡、小平地、陡坡和峭壁的小地形影响。

因为谷风经过各种小地形时会形成很小的涡流旋,对火蔓延能起阻碍作用。

缓坡和陡坡上的火蔓延快,不易扑救,而山坳、小平地上的蔓延速度减缓,是高山地带扑火的好时机。

(四)山地森林火灾常呈跳跃式发展,具有立体性。

由于山体高拔,沟谷狭窄,林火占有较大的垂直空间。

除了水平推移外,还有跳跃式发展的特点,通常跳跃的距离多在500米以内。

跳跃式燃烧的原因是球果或小枝燃烧后,随风吹至高空向远处落下后引起的,此时,火场周围在热浪的作用下,空气和林地进一步干燥,温度升高,一有火种,立即起火。

(五)具有反复性。

林火虽有一般的蔓延规律,但常有反复,在山地林区表现更为突出。

主要是余火相对隐蔽,地面无火无烟,使人难以警觉,到突然起火时,尽管有人在现场监护防守,也已措手不及,特别是在火场的边沿更为严重。

其次可能是余火自然问题。

腐殖质在高温的作用下,出现可燃气体,一旦与外部空气中的氧气结合,即发生自燃。

因此,我们对隐蔽的余火要高度重视,不仅要从烟、温度方面去进行判断,还要反复翻挖,可用水浇灌的方法,使其不能反复出现。

五、森林特性与火灾的关系

林火的发生发展不仅决定于可燃物,而且与森林特性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森林组成

组成不一样,燃烧性不一样,其性质、大小、分布格局也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针叶林较阔叶林易燃,落叶阔叶林较常绿阔叶林易燃。

 

(二)郁闭度

郁闭度的大小直接影响林下可燃物的数量和含水率。

一般来说,郁闭度大,枯枝落叶多,反之则少。

另外,郁闭度大,林内温度低,蒸发小,湿度大,不易燃。

郁闭度愈小,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愈大,增加林分密度可提高林分抗火性。

(三)林木年龄

林木年龄增大,抗火性增强,但年龄过大,则林地光照强,阳性杂草丛生,易发生地表火。

年龄小,易使地表火转为树冠火。

(四)林木层次

单层林易发地表火(平面火或二维火),复层林易发树冠火(立体火或三维火)。

六、地形对林火的影响

地形不同,影响森林植物的分布,构成不同的小气候。

不仅影响林火的发生发展,而且影响林火蔓延与强度。

因此,山区防火灭火,地形是重要因素。

(一)坡向

阳坡日照高,温度高,可燃物易干燥,易燃,火蔓延快。

阴坡反之。

(二)坡度

坡度大小直接影响可燃物湿度的变化。

坡度大,水分停留时间短,可燃物易干燥。

不同的坡度发生火灾对林木危害不同。

一般情况下,坡度愈大,火蔓延快,但火停留时间短,对林木危害较轻。

(三)坡位

山脊、陡坡林地干燥,易燃,火蔓延快;

山谷低洼地多水湿,易扑救;

空旷山凹地多为草甸子,火猛烈。

(四)海拔高度

海拔愈高,温度愈低,地被物含水率愈大,不易燃烧。

但海拔高,风速大时,有利于火的蔓延。

(五)小地形

可引起局部植物组成和微域气候发生变化。

如遇小高地,则火蔓延快;

局部平缓地蔓延慢,低洼地不易燃;

迎海面山坡,降水多,湿度大,可燃物含水率高,不易燃;

背风面空气干燥,形成高温少湿的热风即焚风,地被物干燥,易燃;

地形起伏变化,影响林木受害部位,一般被火烧的部位,均在朝山坡的那一面,日本人称为片面燃烧。

七、森林火险天气

火险天气就是有利于发生森林火灾的气候条件,在森林可燃物和火源具备的情况下,森林能否着火,着火后能否成灾,主要取决于火险天气。

它是发生火灾的必要条件,可燃物是物质基础,火源是主导因素。

所谓防火季节就是具备了发生火灾的火险天气。

不具备火险天气的时期就不是防火期。

火险天气由各地的水热条件决定,故各地的火灾季节是不一样的。

以秦岭为界,南方火灾季节为冬、春季,北方为春、秋季。

(一)对林火发生明显影响的气象要素,大致有如下几种:

1、降水量

降水的变化能直接影响可燃物、土壤的含水量。

降水量大,降水均匀,火灾就少,反之,火灾就多。

通常年降水量在1500毫米以上,并且分别均匀,火灾发生较少。

如果年降水量在1500毫米以上,有明显的旱季和雨季之分,往往旱季就会发生火灾;

通常,月降水量在300毫米以上,并且分别均匀,火灾发生较少。

如果月降水量在125毫米以下,森林火灾急剧上升;

通常,日降水1毫米对可燃物几乎没有影响,大于5毫米的降水量能使可燃物的吸水达到饱和状态,一般很少发生火灾。

在降水量相同的形式下,毛毛状降水对可燃物湿度的影响最低。

连续性降水比阵性降水影响大。

降雪对可燃物湿度的影响比降雨大。

霜、露、雾因降水量太少,对可燃物湿度的影响不大。

降水间隔时间(即连续干旱时间)逾长,林下地被物就愈干燥。

容易发生火灾。

根据有关资料,连续干旱时间超过10天,火灾就频繁发生。

如果超过20天,就可能发生大的火灾。

2、相对湿度

  指空气中水分含量的问题。

相对湿度的变化能直接影响可燃物的含水量。

相对湿度大,可燃物含水率就会随之增大。

相对湿度小,可燃物含水率就会随之减少。

所以,很早以前就有人用相对湿度这一气象指标来预报森林火灾的发生。

在一般情况下,相对湿度在75%-55%时,火灾可能发生。

当相对湿度在55%以下时,火灾频繁发生。

当相对湿度小于30%时,就有发生大火的可能。

如果长期干旱,当相对湿度在80%以上时,火灾也有发生的可能。

另外,当气温(低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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