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台帐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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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工作。
5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稳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付费政策。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人社局
上级医院要为家庭医生留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号、预约号。
6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促进先进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
发改局
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和业务用房不足乡镇卫生院建设。
7
健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覆盖全县的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
8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31号)。
政务数建局
县委网信办
逐步推进县级医院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
9
发展老年健康服务
依据国家、省、市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性文件和有关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意见。
深入总结推广“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四种模式,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民政局
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工信局
10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制定社会办医机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办法。
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力度。
11
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
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2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12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9月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实现电子居民健康卡“一卡通”。
年底前,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能够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侯诊提醒、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1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政策。
教育局
编办
落实县乡村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政策。
落实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等政策措施。
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
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与履约管理工作。
加强村医队伍建设,落实村医补助。
14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
新增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
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逐步开展向居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
15
发展中医药服务
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继续推进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中心。
16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加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执行力度。
17
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建立健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组织机构。
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做好抗癌药品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完成103个国产抗癌药品降税降价。
政数局
18
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监测预警和会商联动机制,重点监测临床必需、替代性差的急救常用药供应和变动情况。
严厉打击垄断原料药和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局
商务局
19
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和使用政策
推进仿制药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将能够替代原研药的仿制药纳入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目录。
县医保局
20
深入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
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管理规定,加大对供应企业和医疗机构购销票据的督导查验力度。
税务局
对药品流通企业发生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和经营企业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1
促进临床合理使用药品
规范辅助用药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
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将医院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专项培训。
22
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管理
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好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各项改革任务。
探索启动实施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加快实行全口径医用耗材上线交易。
23
维护公立医院药房公益性
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24
提高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70元。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
25
加快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深度融合
出台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统一的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城乡医保待遇差异问题。
推广“互联网+医保”应用。
26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大力度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高按病种付费实际结算病例数。
2019年二级医院不少于60个。
扩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试点。
27
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的非医保品种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
及时将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调整完善特殊药品保障政策。
县卫健局
指导医疗机构制定远程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8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制定医保基金结余管理办法,明确医保基金当年和累计结余控制标准,减少基金沉淀。
改革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提高医保基金的共济功能和使用效益。
29
巩固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做好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规范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30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贫困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全部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探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
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银监局
31
落实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
持续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县财政局
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包括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32
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政策。
继续放开特需和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33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落实《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吉人社联字〔2018〕103号),做好县级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县人社局
34
强化公立医院考核评价
出台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开展2019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完善补助奖励资金分配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
35
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贯彻《吉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吉办发〔2018〕44号),推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党委决策、院长执行、纪检工会等部门监督的决策机制。
卫生健康局要成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配套措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6
建立和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15号),建立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制定议事规则,确定部门分工,压实综合监管责任。
37
加大常态化综合监管力度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只跑一次”和“证照分离”等相关工作。
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完成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等专业的监督抽查。
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
加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监管,重点对囤积供应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的药品、捏造散布药品涨价信息等行为、自立收费项目等收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8
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做好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39
加强医改工作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医改任务精准落地。
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
要建立医改任务台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县委宣传部
40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政策措施及配套文件。
继续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倡导健康优先发展理念,逐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1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规范医用耗材使用,落实医保支付和技术人员职称政策
落实吉林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
落实吉林省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措施。
落实吉林省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措施。
落实吉林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42
落实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落实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办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医生队伍管理办法、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所有医疗机构要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
43
建立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44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强化预防接种管理责任,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等操作规程,保障预防接种服务安全。
推进用血服务体系机制创新。
45
加强重点疾病防治工作。
加强癌症防治,开展肿瘤登记和重点癌症早诊早治。
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工作。
46
强化医用耗材管理
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
47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
48
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持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工作。
49
落实贫困人口保障政策
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五道防线”兜底保障政策。
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实现应治尽治。
县扶贫办
50
健全医务人员选派制度
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压茬式选派制度,探索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
年底前力争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每个乡镇卫生院和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