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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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表Word下载.docx

未按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的扣10分,考核不全面的每起扣2~5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的扣20分,未实施考核和奖惩的扣2~5分。

查企业有关制度文本、各有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知和考核记录

30

小计:

50

二、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扣30分,成员未包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会代表的,每缺一项扣3分;

安全生产委员会活动每年少于4次的每缺一次扣5分;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30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5~30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起扣10分。

查企业相关文件和有关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小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安全费用检查记录、安全费用台帐、财务资金预算和使用记录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国家会计制度。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

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

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8分;

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6分。

12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

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

2

安全资金保障

落实项目安全措施费。

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的每项扣3分;

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扣2~10分;

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扣2~10分。

查现场及相关记录

四、

法律法规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企业各职能部门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及时提供给企业主管部门汇总。

建筑施工企业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未制定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的扣10分;

未明确主管部门负责的扣5分;

未及时对从业人员传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扣2~10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存放文本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到工作中。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分包管理制度、泥工安全生产制度、混凝土工安全生产制度、 

钢筋工安全生产制度、普通工安全生产制度、 

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制度 

、电气安装工安全生产制度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 

气焊工,气割工安全生产制度、塔式起重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卷扬机驾驶工安全生产制度、 

电焊工安全生产制度、架子工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工程隐患监控与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资质许可的生产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未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更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扣3~10分;

规章制度每少一个扣2分。

未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的每个扣3分;

未根据企业资质许可的生产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起扣3分,未发放岗位操作规程到相关岗位的每个扣3分;

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档案管理及评估修订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修订,确保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

未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修定的每起扣2分。

各岗位所使用操作规程非最新有效版本每起扣2分。

缺安全记录档案的扣10分,未对安全记录作有效管理的扣1~3分。

查企业安全资料

10

资料

管理

使用《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目录》归档。

未使用《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目录》的扣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

查《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目录》使用状况

60

五、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资源保证。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建筑施工企业对各类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参加继续教育。

对新进入项目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扣30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的扣5~20分;

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20分,未按年度计划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10分;

缺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的扣20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不完善的扣1~10分;

未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每起扣3分;

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起扣3分;

未对转岗、离岗从业人员重新上岗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的每起扣3分;

未对从业人员适时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每起扣3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培训计划文本和教育的实施记录、企业年度培训教育记录和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

六、设备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

施工设备的设计、制造、租赁、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设备,对自有设备建立台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证和验收。

未制定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扣30分;

制度不齐全、不完善的,扣5~20分;

设备的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含施工项目进场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每起扣3分;

未建立设备台账的扣20分,台账不完善的扣3~15分,设备的相关证书不齐全的,每起扣3分;

未按规定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或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每起扣3分;

未配备设备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的,扣15分;

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清单及管理档案

施工设施的设计、制造、租赁、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未制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建、构筑物、活动板房)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扣30分;

未按管理规定实施或实施有缺陷的,每项扣3分;

未制定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扣10分,未按管理规定实施的,扣2~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及实施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6.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抽查在建工程实体不少于1个施工现场。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检查评分。

6.2、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杆件、扣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外架立杆、横杆表面应涂刷成黄色,剪刀撑和踢脚线应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且按规定设置整齐美观;

外架、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步距及连墙杆、扫地杆、剪刀撑、脚手板、顶托等设置应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杆件、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扣2~3分;

外架立杆、横杆表面未涂刷黄色或色标不明显的,扣2~3分;

剪刀撑和踢脚线未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的,扣2~3分;

外架、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步距及连墙杆、扫地杆、剪刀撑、脚手板、顶托等设置不符要求,每处扣3~5分。

6.3落地架基础应平整夯实,悬挑架的悬挑梁应使用型钢制作、悬挑梁与建筑物连接应可靠,底步架兜底应封闭严密;

外架密目式安全立网应采用阻燃型,并自第一步架起同步张挂严密、整齐,安全网不得有破损、不清洁、脱落的现象。

落地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或悬挑架的悬挑梁未使用型钢制作、悬挑梁与建筑物连接不可靠或底步架兜底未封闭严密的,每处扣2分;

外架密目式安全立网质量差或未自第一步架起同步张挂严密、整齐的,每处扣2分;

网有破损、不清洁、脱落的,每处扣1分。

6.4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无产品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的每项均扣2分,无验收、试验记录的每项均扣3分

6.5“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严密,危险部位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无防护措施的每处扣3分,不严密的每处扣1分,未定型化、标准化的每处扣2分,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

6.6塔吊、施工电梯的卸料平台架应依规范和施工专项方案独立搭设稳固、临边防护到位、限定荷载。

未独立搭设或搭设不稳固每处扣2分;

无限载牌或超载使用每处扣2分;

电梯平台防护门无关闭,每处扣1分。

6.7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或台帐,严禁使用已明令淘汰的建筑机械的或使用不具备“四证一书”(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和使用说明书)的建筑起重机械。

出租、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认真做好检查、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

未按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或台帐的,扣5~8分;

使用已明令淘汰的建筑机械的,每台次扣20分;

使用不具备“四证一书”(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和使用说明书)的建筑起重机械,每台次扣3分;

设备出租单位无营业执照或租赁行业确认书的,每台次扣5分;

设备装拆单位无相应装拆资质的,每台次扣5分;

多塔作业未编制防碰撞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可靠的各扣2分,每项安全装置不符要求的扣3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台次扣3分;

无设备维修保养或交接班无记录的各扣2分。

6.8临时用电依规“JGJ46-2005”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一锁”,电气设备接零或接地符合要求。

配电线路架设符合“JGJ46-2005”要求,使用标准电箱、电缆和电器;

临近外电线路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停机、停电应拉闸断电锁箱。

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临近外电高压线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3分;

用电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使用非标电箱、电缆、电器或电器元件不匹配每处扣1分。

6.9施工机具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十字”(清洁、调整、紧固、润滑、防腐)作业好。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每处扣2分;

“十字”作业差每台扣1分。

警示

标志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扣60分;

未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扣60分;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完善的每起扣3分;

安全检查测试工具

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

企业未制定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制度的扣20分;

未在施工场所配备相关的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的扣20分;

配备不齐全的每起扣2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清单的每起扣2分。

380

七、作业安全

作业环境

7.1施工现场四周依法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且稳固、美观、不准作为其它用途;

围档材料可使用砖砌围档或加框彩色压型钢板、活动板墙等硬质、轻质材料,使用砖砌围档应进行专门设计。

未设置围档扣10分,围档不连续、不牢固或不美观每处扣2分,围挡未使用加框彩钢板、活动板墙等硬质、轻质材料的扣2分;

使用砖砌围挡无仿古式压顶的扣3分;

7.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有明显区域划分,成庭院式布置。

工地设置美观、稳固、整洁的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生活设施,在建工程不兼作职工集体宿舍。

在建工程兼住宿扣10分;

工地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厕所、浴室等设施未做到美观、稳固、整洁的,每项扣2分;

职工食堂未设置“一清、二洗、三消毒”设施的扣5分。

7.3主要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整齐的“五牌一图”或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洗车设备;

出入口和主要施工道路、场地实施硬化处理。

工地出入口处未企业标志、“五牌一图”或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的,每缺一项扣2分;

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洗车台、沉淀池、洗车设备、水源和排水系统的每项扣5分;

各出入口场地和主要路面未采用砼做硬化的每处扣5分;

土方、建筑垃圾运输未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的扣5分;

发生“滴、洒、漏”现象的每次扣5分;

7.4场容场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包括材料、器具堆放规整,落手清,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等。

施工现场材料、构件、机具等未按施工平面图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扣1分,未挂设醒目的标识牌的每处扣1分;

施工现场建筑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工完料清的扣2分;

现场未设置畅通的消防通道的扣10分;

(7.1-7.5这些都增加的内容)

7.5施工现场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配电室、仓库、木料加工场、焊接作业等重点防火部位依法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

高层建筑配备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消防贮水池);

动火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

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依法储存和使用。

食堂、配电室、仓库、明火作业现场等各主要防火部位未配足匹配的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

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消防贮水池)的每处扣5分;

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或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每处扣5分;

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未依法储存和使用的,每处扣5分。

带班

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未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扣10分,

未按制度实施的扣2~5分。

查现场相关记录

行为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有“三违”现象的每起扣5分;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每起扣3分;

查施工现场

相关方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绩效等进行管理。

未建立分包(供)方安全管理制度的扣20分;

将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或条件的分包(供)方的每起扣10分;

未对分包(供)方资质、资格、安全许可证、现场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等进行管理的每起扣2~5分;

未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分包(供)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的扣10分,内容不完善每起扣2~5分。

安全技术职责分工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未明确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工作责任范围的扣20分,部分未明确的扣5~10分;

企业技术负责人未履行安全技术工作职责的,扣10分,其他技术负责人未履行安全技术工作职责的,扣5~10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抽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文本,询问技术负责人

安全技术方案编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并予以落实。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未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和程序的扣20分,未予以落实的扣100分,部分未予以落实的扣5~10分;

未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扣10分,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的扣5~10分;

未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扣10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不完善的扣5~10分。

查企业规定及相关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

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的原则、内容、范围、方法及确认手续,并予以落实。

未明确安全技术交底的原则、内容、范围、方法及确认手续的扣10分,未予以落实的扣5分,部分未予以落实的扣5~10分。

查企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相关记录资料

200

八、隐患排查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执行落实。

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进行分类建档。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实施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整改。

未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40分,制度不完善的扣3~20分;

未实施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扣40分,未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进行分类建档的扣20分,不完善的扣2~10分;

安全检查频率未达要求的扣2~20分;

对检查出的隐患未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每起扣3分,无整改复查记录的每起扣2分;

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每起扣20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检查记录、企业对隐患整改处置记录进行及隐患排查统计表

40

 

九、危险

源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辨识,并及时登记建档,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其他危险源进行公示。

建筑施工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建筑施工企业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未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扣20分;

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每项扣20分;

未对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的扣10分;

未按规定指定专人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的扣10分,记录资料不完善的扣2~5分;

技术负责人未定期巡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扣10分,对存在问题未跟进整改的扣2~5分,未建立巡查档案扣2~5分;

未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的每起扣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实施记录和专项施工方案备份资料

十、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告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制定并实施高温天气及特殊场所作业防护措施。

未建立职业危险防治措施的扣20分,制度不完善的扣2~10分;

未为从业人员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的每起扣2分;

未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职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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