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883418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6.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页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广播站规章制度.docx

广播站规章制度

  

  篇一:

《校园广播站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站管理制度

  1、校园广播站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坚持自主、自治、自办的方针。

  2、广播站作为学校的重要舆论工具,坚持以“坚持思想政治宣传,弘扬校园主旋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3、广播要求准确、活泼、健康,能及时反映学校的好人好事、社会上的重大新闻等信息,能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广大同学提供高雅的精神食粮。

  4、广播站播音人员要爱护播音设备,设备操作要规范。

广播站编播人员需规范日常用语,待人要热情有礼,举止端正,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面向全校师生。

  5、播音员由选拔产生、培训上岗。

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广播站的正常播音。

播音员实行考核制度,每学期评选“优秀播音员”若干名,并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工作细则屡禁不改的做除名处理。

  6、播音员每两人一组,每组设组长一人,共分五个小组,每组负责一天,轮流值日。

  7、广播站实行“站长节目跟踪制”,站长全面负责播音的稿件审阅和组织、节目设计与播音安排等事项。

  8、播音期间实行闭门作业,非广播站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广播站。

爱护器材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各种器材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严禁外借。

  篇二:

《大学校园广播台管理制度》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播台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台的管理,发展广播事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广播台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广播台应当坚持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广播台是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校内宣传媒体,主要负责校内广播、网络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第四条、学院对为广播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诋毁广播台,不得损坏广播台的设施,不得危害其正常播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运行

  第一条、广播台是院团委的直属机构。

广播台在院团委的管理下,进行各项工作。

  第二条、广播台英文名为“voiceradio”,口号是“看不见的声音,听得到的精彩”。

  第三条、广播台新一届干部由上一届台长提名,经院团委考核批准,由团委任命。

台长、副台长对下属部门进行相关指导与管理,各部门部长定期向台长汇报工作。

广播台干部由在台内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担任。

  第四条、为加强广播台组织建设,提高干事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广播台定期开展理论及技术培训,正副台长负责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部门部长负责培训干事。

  第五条、广播台下设秘书部、播音部、外联部、宣传部、技术部、网络信息部六个部门。

  第六条、广播台定期通过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等形式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三章节目制作播出准则

  第一条、广播台以节目制作和播出为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节目制作定位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与社会之间的信息链接。

  第二条、广播台应该提高节目质量,努力做出贴近校园,贴近同学的高品位的校园广播节目。

禁止制作,播出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1、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编发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违于学院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

  第三条、广播台对其播放的时间,应当按照学院团委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擅自提前,推后,缩短,延长节目播放时间。

  第四条、广播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以及具有岭南特色文化的粤语进行日常播音。

  第四章工作人员资格

  第一条、广播台每学年面向学院在籍学生(大一学生为主),招收新干事。

招新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九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团委公布为准)。

  第二条、工作人员资格分为“见习干事资格”和“正式干事资格”两种。

参加“广播台招干面试”并且通过初试和复试者,获得见习干事资格进入带新期,带新期一般为一个月,在带新期内表现良好,并通过台内高层干部考核者,获得正式干事资格。

  第三条、广播台应当注重加强规范制度建设及组织纪律教育,提高广大干事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实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广播宣传队伍。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

  1、违反宣传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3、破坏广播台形象,破坏集体团结,故意损坏或私拿台内物品者;

  4、一学期内例会或相关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

  5、一学年内受台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次者。

  第五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例会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四中午一点,所有干部、干事必须至少提早十分钟到达会场。

  第二条、例会由台长、副台长主持,每次例会台内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

  第三条、各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事须请假,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

  第四条、例会中,全体成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章各部门工作管理条例

  宣传部

  第一条、负责公益宣传广播广告的合成制作。

  第二条、负责平面宣传广告的策划和制作。

  外联部

  第一条、与其他高校、商家、各大媒体等团体组织机构的一切联系(与他校一起展开活动,与商家合作搞活动、做广告,通过其他媒体宣传我台等)。

  第二条、由于外联部的特殊性,一切以各活动方案的形成和工作的实际部署为准,各施其职,各尽其能。

  播音部

  第一条、新干事需在每学年开始时经过初试、复试、以及带新一个月的考核和筛选后,方可进入广播台成为正式播音员。

  第二条、播音员务必在节目开始前20分钟到达播音室(上午720中午1140下午1720),以充分准备稿件,尽快进入节目状态。

  第三条、广播台所有节目均为直播节目,要求播音员务必在做节目之前充分准备稿件,以确保节目质量。

  第四条、播音员做完节目后,务必将所用的节目稿件按类别存放归档。

  第五条、播音员做完节目后,务必将直播间清理干净、将话筒归位、桌椅摆放整齐,将垃圾废纸等杂物丢进垃圾桶。

保持直播间的干净整洁。

  第六条、每期节目结束后,播音员都要及时并认真的写工作日记,总结此次节目的心得,做到每次节目都有收获。

  第七条、节目后,要及时与本节目的技术人员交流此次节目的质量问题,做到每期节目心中有数,及时改正不足,提高节目整体水平。

  第八条、播音部部长根据专业课程安排情况对节目组人员以及节目时间表进行编制,对播音的节目时间进行安排。

  第九条、播音一律按照排表进行广播节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节目调动,必须提前两天向部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十条、播音若有调换节目组的意向,需向部长提出申请,经部长商议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十一条、除新闻联播节目之外,其它节目组稿件一律由该节目组播音员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播音若想转为编辑,需向部长提出申请,经高层干部商议后,秘书部长进行考核批准许可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十三条、播音员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一段时间内业务水平持续下滑,高层干部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停播处分。

以上情况出现时,播音员可以自行提出停播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节目调整,恢复后即可提出播音申请,继续上岗播音。

  第十四条、播音员必须熟练掌握播音设备的操作程序。

  秘书部

  第一条、认真完成台长、副台长分配的任务,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第二条、干事在部长的正确指导下收集素材,掌握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增强新闻敏锐感,搜集国际、国内、本地、校内新闻资讯。

  第三条、新闻联播栏目组的责任编辑要对其栏目有准确的定位,保证在内容上要有时效性、代表性并且有义务在节目播出前对此次要播出的新闻稿件进行严格审核,若稿件质量不能达到上播要求,要及时更换稿件。

  第四条、见习期间秘书部长辑要对见习干事的稿件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定位的准确性以及节目的具体内容等,稿件质量达到一定程度才予以上播。

  第五条、在新闻节目播出后,负责稿件的编辑和主持人一起与负责此次节目技术人员讨论节目中所出现的问题。

{广播站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部门负责每次例会、活动的考勤登记,并统计各高层、干事的出勤情况。

  技术部

  第一条、部长根据干事专业课程安排情况对技术员节目值班时间表进行编制,做到每档节目至少有一名技术员值班。

  第二条、负责播音设备的调试和监管,在节目播放时辅助和监督播音员播音,及时处理节目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播音质量。

  第三条、熟练操作调音台、智能播控系统,懂得利用录音软件(cooledit)录制音频文件。

录制好每档节目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四条、若技术员因特殊情况不能负责该节目,需至少提早一天跟部长请假,并通知播音员。

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条、定期打扫播音室卫生,确保播音室整洁干净。

  网络信息部

  第一条、负责广播台网站的建立与维护,并及时收集网上同学们的意见。

  第二条、干事必须熟练中英文输入、office办公软件、photoshop、网页设计及电脑基本维护。

  第三条、负责广播台的网络电台及网络宣传。

  第七章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认真学习党团的方针、路线、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

  第二条、关心热爱学院,为学院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能够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学院建设、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后勤管理、学院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广播台工作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追求卓越,力求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采写、编辑、播音、技术、外联、宣传、网络等业务水平。

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及院内、台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关心广播台,爱护台内物品及设备,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六条、积极出勤台内各项活动,认真参与,服从分配,团结协作。

  第七条、热情诚恳,互帮互助,积极与各部门、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注意树立广播台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台内男女工作人员交往得体,举止大方,务必保持纯洁友谊,维护广播台的良好形象。

  第八章干事辞职、离台管理条例

  第一条、广播台见习干事、正式干事辞职、离台均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由广播台台长批示。

  第二条、为了保证广播台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不受到工作人员辞职、离台的影响,各位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本条例,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辞职、离台手续办理工作,同时主动做好相应工作的移交与转接。

  第九章工作人员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台的“喉舌”作用,使广大同学在广播台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结合我院广播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反台纪、台规的工作人员,广播台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根据情节轻重不同分为以下三种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开除台籍。

  第三条、凡受到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干事及高层,以一个月为期,如表现良好,可以解除处分,如表现仍然不好,将加重一级处分。

  第四条、凡播音员、技术员没有按时播音,如累计达到两次将给予其通报批评,如再出现以上类似情况,每累计一次,加重一级。

  第五条、凡是在节目中播音人员出现嬉笑、打闹等与节目无关的声音,如累计达到两次将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如再出现以上类似情况且屡教不改者,则开除其台籍。

  第六条、凡是在广播台非广播工作时间,造成校园广播网传出声音的工作人员,情况严重者将给予其通报批评处分。

  第十章物品管理办法

  篇三:

《学校校园广播站工作制度》

  学校校园广播站工作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窗口,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校园、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应有严格、有序的管理纪律,以便有效地开启各项工作。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广播站的纪律制度,以负责认真的态度主动参与工作。

  2、广播站的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老师或站长请假。

如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者将作自动退出处理。

  3、一切行动听指挥,顾全大局,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节目的内容和时间。

如有违反,将做严肃处理。

  4、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播音室。

  5、各播音小组应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6、站长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遇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请及时准备,必要时可以试播。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播音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1600——1700。

  2、值班播音员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的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知识性、趣味性。

对稿件中出现的不当用词、用句,应及

  时修改并上报老师。

同时保证播音室的安静。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背景音乐由版块主持人自备)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歌、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和较强的文章修改能力,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播音员应及时组织并播出相关的专题节目。

  5、在点歌节目中,注意点歌单中的用词、用句,如有不良内容应不予播出并应及时报告老师。

  6、播音员在播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和播音器材,保持播音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写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

  (三)值日制度规定

  1、参加值日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2、如有急事,需找本站人员代替,不得耽误值日工作。

  白马九年制学校广播站

  2008年9月

  篇四:

《校园广播站规章制度》

  启明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广播站由站长、编辑、播音员、导播等组成。

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以集体荣誉为最根本,责任心、集体荣誉感要强烈。

  二、认真遵守广播站的编辑、播音员规章制度;要严格自律,自我要求。

  三、广播站成员不得私自带本站成员外的学生进入广播站。

  四、广播站成员值班时要注意爱护工作设备,保持广播站播音设备、桌面、地面干净,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登记好已播稿件,并记录当天收支情况。

播音员不准提前、延缓、拖拉播音时间(特殊时间除外),广播电台定时评出优秀播音员给予表扬。

并点名应努力者,如果连续三次被点名,将考虑劝其退出。

  五、编辑要认真审阅每一篇来稿,认真评阅,可适当给予评语,点评。

并保证自己每周都有稿件写出播出。

栏目编辑要制作好每一期栏目,和值班播音员进行沟通,做好本栏目的工作,定期评出优秀栏目组。

  六、广播站每周例会任何人不得缺席,无故缺席二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七、广播站的电脑用于工作,不得玩游戏,看电影,不得私自从网站上下载任何内容,更不得广播电台以外人员动用播音设备,一经发现给予处分。

  四川省泸州市启明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之声广播站

  广播站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广播站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广播站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总结。

  3、负责各栏目组的工作安排、节目设计,保证各栏目的主题鲜明、风格新颖、贴近实际。

  4、负责广播站工作人员选拔、指导、管理工作。

  5、定期召开例会,交流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负责广播站各种设备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广播站各栏目组稿件的审查工作。

  8、负责广播站工作人员档案和各种稿件保存工作。

  9、组织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站长签字

  

(二)栏目组组长、导播(编导)职责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广播站相关规定,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完成广播站安排的各项任务,熟悉每个栏目开播曲及程序。

  3、开播时提前5分钟到岗,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4、播音期间认真监听,保证播音井然有序和良好的播音效果,做好播音中各种技术处理。

  5、在播音期间发生机械故障及时排除,若无法排除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6、在播音稿件上填写编辑意见,纠正错误,保证播音质量。

  7、播音结束后,整理好播音的各种资料,并分类保存,同时检查、关闭各种设备、电源、门窗等,保证安全。

  8、认真填写值班期间点歌登记单。

  9、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每学期进行自我鉴定,并按规定和要求上交工作总结。

  11、负责本栏目组各种稿件的初审工作。

  (三)播音员职责

  1、遵守学校和广播站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播音,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委托好代播人,保证不缺播。

  3、提前到岗,熟悉稿件,保证按时开播。

  4、播音期间,规范操作程序。

做到走路轻、谈话轻、翻阅稿件轻、移动话筒轻,保证播音质量。

  5、播音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播音间。

播音结束后,整理好播音稿件并交导播(编导)统一分类保存。

同时协助导播(编导)关闭所有设备。

  6、播音前核对稿件是否签审,发现没有签审的稿件,及时问明原因,否则拒绝播出。

  7、加强播音技能的训练,提高播音水平。

  8、按时参加广播站例会,并积极开展业务交流。

每学期进行自我鉴定,并按规定和要求上交工作总结。

  (四)广播站编辑职责

  1、在站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及时、主动捕捉校园各种信息(包括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师生文体活动,学术报告,讲座,领导和专家、名人采访以及总结、表彰等),保证所撰写文章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不断提高文字运用能力和写作水平,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新闻稿件和其他文章。

  4、按时参加广播站例会,积极开展业务交流。

每学期进行自我鉴定,按规定和要求上交工作总结。

  (五)、广播站播音间管理制度

  1、播音期间,除播音员、导播(编导)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保持播音间清洁、安静,禁止扔纸屑、吃零食、喧哗、打闹等。

  3、播音间一切设备和资料不得外借。

  4、爱护公物,严防设备的损坏、被盗、丢失。

{广播站规章制度}.

  (六)、广播站奖惩办法

  1、根据广播站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广播站工作者、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推荐参加校内外各项评优、评奖活动。

  3、评比标准以工作业绩,创新思维,群众评议,履行岗位职责等为标准。

由广播站站长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评选。

  (七)、其他

  本制度之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广播站在工作运行中按实际工作需要,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制定部分条款的补充实施细则。

  四川省泸州市启明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之声广播站

  篇五:

《广播站管理制度》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广播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组织纪律

  第一条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广播站内部的管理制度。

广播站成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

  第二条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请假。

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三次给予解聘。

  第三条因特殊原因,工作和上课发生冲突时,必须提前向站长请假。

但禁止利用广播站之名处理私事,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者(含三次者)给予解聘。

  第四条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播出节目的,需提前向站长请假,并作好节目安排。

  第五条望能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并能灵活熟练地运用原则和程序以解决突发事件。

  第二章广播站内部管理条例

  第六条注意安全用电,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准时上岗开播,保证播音质量。

  第八条管好音像制品,防止丢失损害。

  第九条播音员要尽职尽责,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广播站工作制度。

  第十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

  第三章广播宣传设备管理及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录音带、CD碟等。

非工作需要,未经站长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

  第十二条不得随意带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录音带、CD碟不得外借。

  第十三条广播室内严禁明火、堆放个人物品,严禁从事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保持干净、卫生。

  第十四条广播站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及时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站长、部门负责人经常与学校各部门联系,及时获取信息,集中各部门布置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奖罚评定

  一、每学期评定一次优秀。

  二、对不遵守纪律、不专心工作,经警告无效者,依制度解除其职务。

  三、广播站内部的各种考勤情况作为期末评优的考核条件之一。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站长工作职责

  一、广播站钥匙由主要负责人携带,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配用。

  二、广播站主要负责人做好站内全面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和上报。

  三、站长定期检查器械的使用状况,及时掌握站内情况。

  四、广播站主要负责人对本站不负责任的站员可以对其做思想工作,如屡教不改的,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换人。

  五、站长负责本站全体成员的业务提高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并开展活动。

  六、广播站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分别制订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七、站长负责每学期的优秀站员评选工作并上报指导老师。

  第十七条播音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播音员要普通话标准,热情、亲切、大方,有责任心。

  二、播音员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功底。

  三、根据栏目,内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员要以适当的方式传达给听众。

  四、播音员必须在播音前一天左右熟悉节目内容并在开播前十分钟进入播音室,不能按时到位事先要向站长报告,安排人替补。

  五、爱护广播站设备和用品,不得利用广播站设备转录磁带;不得私自挪用和占有;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除追回原物或索赔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保持播音室的安静、整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每次播音完后要将仪器关闭,整理好碟片、磁带等,并写好工作日志。

  七、未经编辑处理的稿件,播音员不得擅自播出。

实行播出签字制度。

第十八条记者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记者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给广播室提供资料线索(新闻稿件等)不影响广播室的正常运作,可在学校进行采访报道。

  二、记者应具有一定语言文字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

  三、按时、按量、按质提供稿件。

  四、稿件要统一用稿纸书写,字迹要端正。

  第十九条编辑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编辑应具有一定的新闻敏锐性,在编辑稿件时,绝对防止出现政治错误,重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