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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及监管探究

摘要

目前,我国的消费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16年网上零售额515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2%。

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41944亿元,增长2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6%。

同时,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逐年增加,2016年已达到33616元,为互联网金融消费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015年之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进入到了应用成熟期,此时互联网消费金融已获得了极高的市场认可度,识别度较高的品牌和企业也已初步形成,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

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背景、发展过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风险和监管措施进行研究,不仅可以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还可以发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合理的监管建议,既可以丰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理论研究,由有利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对消费金融的发展进行回顾,比对分析了传统金融与消费金融的分别;接着从产业和市场分析了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背景。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模式以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电商平台为主;从市场规模、融资热度、资产证券化和持牌公司四个角度分析了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现状;通过对发展现状的分析,找出了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信息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未来面临的挑战:

法律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风险检测体系亟待加强、征信系统的有效性的挑战、风险资本涌入过度;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完善法律监管体系、实行从业主体评级、大数据助力征信、扩宽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监管;风险;大数据

 

ABSTRACT

Atpresent,China'sconsumermarketisinahigh-speeddevelopmentstage,2016onlineretailsalesof5155600000000yuan,thangoingupyearofgrowth26.2%.Ofwhichonlinecommodityretailsalesof4194.4billionyuan,anincreaseof25.6%,accountingfortheproportionoftotalretailsalesofsocialconsumergoods12.6%.Atthesametime,percapitadisposableincomeofurbanresidentshasincreasedyearbyyear,2016hasreached33616yuan,forthedevelopmentofInternetfinancialconsumptionlaidthefoundation.After2015,thedevelopmentofInternetconsumerfinancehasenteredthematurityoftheapplication,thistimetheInternetconsumerfinancehasbeenaveryhighdegreeofmarketrecognition,higherrecognitionofthebrandandbusinesshastakenshape,enteredastablestageofdevelopment.

ThedevelopmentoftheInternetconsumerfinancebackground,thedevelopmentprocess,thedevelopmentofthestatusquo,theexistenceofrisksandregulatorymeasurestostudy,notclosetothedevelopmentofChina'sInternetfinanceacomprehensiveanddetailedunderstandingoftheregulatoryproblemscanalsobefound,andthenputforwardareasonable,WhichcanenrichthetheoreticalresearchofInternetconsumptionfinanceinChina,whichisbeneficialtothehealthydevelopmentofChina'sInternetconsumerfinanceindustryandhas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forthedevelopmentofInternetconsumptionfinanceinChina.

Firstofall,thedevelopmentofconsumerfinanceisreviewed,comparedwiththeanalysisofthetraditionalfinancialandconsumerfinancerespectively.China'sInternetconsumerfinancemodeltoconsumerfinancecompanies,Internetfinancecompaniesandbusinessplatformmainlyfromthemarketsize,financingheat,assetsecuritizationandlicensingcompaniestoanalyzethefouraspectsofChina'sInternetconsumerfinancialmarketstatus;throughtheanalysisofthedevelopmentofthestatusquo,tofindouttheproblemsofInternetconsumerfinancedevelopment:

thelegalpolicysystemneedstobefurtherimproved,theriskdetectionsystemneedstobestrengthened,theeffectivenessofcreditsystemchallenges,theinfluxofriskcapital;andputforwardthecorrespondingOftheregulatorymeasures:

improvethelegalsupervisionsystem,theimplementationofthemainbusinessrating,largedatatohelpcredit,broadenthefinancingchannels,reducemarketaccessthreshold.

Keywords:

Internetfinance;consumerfinance;regulation;risk;largedata

1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的消费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自2012年开始,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开始强劲增长,在不断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和相关刺激消费的政策共同作用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仍会高速增长,2016年网上零售额515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2%。

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41944亿元,增长2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6%。

同时,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逐年增加,2016年已达到33616元,共同为消费的升级和模式的转型打下了基础。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监管机构为银监会,行业主要由金融服务商、资金供给方、消费供给方、征信机构和坏账处理机构组成。

金融服务商主要有消费金融公司、分期购物平台、银行和电商金融消费平台;资金供给方主要有银行、P2P平台、自有资金和资产证券化融资;消费者供给方主要有线下消费平台、电商自营平台和第三方消费平台。

2015年之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进入到了应用成熟期,此时互联网消费金融已获得了极高的市场认可度,识别度较高的品牌和企业也已初步形成,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

(二)研究意义

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背景、发展过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风险和监管措施进行研究,不仅可以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还可以发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合理的监管建议,既可以丰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理论研究,由有利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1.2研究内容和方法

(一)研究内容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及监管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对消费金融的发展进行回顾,比对分析了传统金融与消费金融的分别;第二部分从产业和市场分析了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背景。

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模式以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电商平台为主;从市场规模、融资热度、资产证券化和持牌公司四个角度分析了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现状;第四部分通过对发展现状的分析,找出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的挑战:

法律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风险检测体系亟待加强、征信系统的有效性的挑战、风险资本涌入过度;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完善法律监管体系、实行从业主体评级、大数据助力征信、扩宽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二)研究方法

运用系统文献分析法,通过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资料的阅读和整理,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特点和发展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运用综合分析法,分析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结合文献分析的理论知识,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运用定性分析法,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监管建议进行归纳和演绎,总结出细致合理的监管建议。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消费金融的定义和内涵。

由消费主体出发,消费金融可定义为消费者金融和家庭金融[1]。

消费金融是一种现代的金融服务方式[2],可以向消费者提供贷款[3],其服务对象侧重于普通自然人消费者,而不是企业的法人[4]。

广义消费金融为与消费相关的所有金融活动[5]且包含消费信贷[6]。

消费金融产业链的参与者包括:

消费者、资金供给方、服务商、商品服务供给方、征信、催收、监管方[7]。

消费金融的优点与趋势。

消费金融公司以降低成本、增强业务优势、需探索新的运营模式[8],未来,在中国消费金融可能会取代互联网金融成为金融行业的主流力量[9],消费金融发展的健康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拉动内需战略的成功与否[10]。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是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11]。

包括了网上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支付和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12],杠杆高和范围广是其突出特征,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是其最主要的风险[13],消费者的风险感知程度与风险补偿成正比[14]。

虽然互联网金融加快了金融行业“脱媒”的速度,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15]。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的理论争议为:

互联网进行如何监管、是否可以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否属于模式创新、大数据征信的作用[16]。

应该从金融体制改革、大主句助力、推进普惠金融等方面来建立健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框架[17];从设置准入门槛、建立运行规则、构建信用体系、提高技术安全等方面改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18]。

“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

“大数据”是指我们迅速遏制大量信息收集的新兴能力,立即对其进行分析,并从中得出有意义的结论[19]。

大数据价值链的四个阶段,即数据的生成、采集、存储和分析[20]。

互联网金融运用“大数据”来最小化风险[21]。

互联网消费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对消费金融市场的主要影响:

提高效率、扩大规模和改变金融市场的现有格局[22]。

大学生群体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新蓝海”[23]。

细分化[24]、垂直化、场景化和大数据化是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发展趋势,而多元化则是其主要的发展模式[25]。

征信体系、风险防范和消费观念三方面的不足,是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26]。

2互联网消费金融简介

2.1互联网消费金融内涵

2.1.1互联网消费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消费结合的一种创新型金融服务方式,借助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将传统消费金融活动中的相关环节网络化、信息化,降低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效率及服务的便捷性。

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消费金融归为互联网金融七大业态之一,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

2.1.2传统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消费金融

传统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对比,见下表:

表1传统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对比

传统消费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

覆盖分群的范围

消费金融高需求的人群,

用信用卡的消费人群

“80后”、“90后”为主

的网购人群

覆盖商品的范围

大额消费信贷,

信用卡消费信贷

大额信贷:

车贷、房贷、留学信贷

电商平台上所有消费的信贷

使用频率

随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随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用户互动的深度

用户更多的是对资金整体的处理的服务的感受,方式模式化,用户参与少

用户随消费次数的增加对服务的感受增加,方式更为灵活多样

扩张潜力

依托传统金融商品、线下消费场景中的营销能力

依托互联网平台及在及在年轻人中高普及率的社交网络

实质

利用货币可以延迟支付的时间价值,银行是资金及资金信息的持有和管理方,是资金流通的必经渠道

分解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使高频率、低额度地进行交换,绕过银行这一渠道,使市场影响作为消费品价值一部分的资金价值定价

由上表可以看出,互联网消费金融通过互联网技术,提高用户覆盖面更广的金融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凸显了普惠金融的本质。

2.2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

2.2.1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

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主要分为四个时期。

2009年-2012年为探索期,2009年银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批准成立了4家消费金融公司,之间段的主要特征为:

国家谨慎的对待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业务增值空间下降,行业发展需要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2012年-2015年为市场启动期,2013年银监会又批准成立了两家十点公司,“分期乐”等购物服务平台和参与主体逐步进入市场,修订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鼓励有能力的公司参与试点。

2015年是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高速发展期,国际放开了市场准入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公司试点,市场细分形式创新不断,互联网消费金融成为了拉动我国消费金融增长的主力。

2015年之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进入到了应用成熟期,此时互联网消费金融已获得了极高的市场认可度,识别度较高的品牌和企业也已初步形成,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

2.2.2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链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监管机构为银监会,行业主要由金融服务商、资金供给方、消费供给方、征信机构和坏账处理机构组成。

金融服务商主要有消费金融公司、分期购物平台、银行和电商金融消费平台;资金供给方主要有银行、P2P平台、自有资金和资产证券化融资;消费者供给方主要有线下消费平台、电商自营平台和第三方消费平台。

消费者通过消费端提出金融服务需求,消费端向消费者供给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同时向服务商提出贷款或分期消费的申请,服务商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资金供给方则向服务商提供资金,服务商向消费端发放贷款并把资金支付给消费供给方,消费供给方向则把商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端。

对于未能及时还款的坏账,则通过专门的催收还账处理机构进行催收和处理,这样就形成了完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

3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3.1互联网消费金融现有模式

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纷纷进入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

目前,已经形成了大型消费金融公司、P2P、分期平台等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大型电商平台“三分天下”的格局。

(1)大型消费金融公司。

该类公司为持有银监会颁发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因此,信用评级较高,贷款申请方便且审核相对宽松,资金成本相对较低,依靠利差赚取利润。

(2)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

针对大学生等没有稳定收入、信用记录单薄、消费能力较强,消费欲望较大的特定人群,在征信数据获取、资产控制、客户延续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利润来源于承受坏账并扩大规模、吸引风投、进行股权转让,直至实现IPO,达到最大化的资本收益。

(3)大型电商平台。

依靠自身电子商务的平台和消费场景,仅向平台内的消费者提供小型贷款、分期购物等用途特定的信贷服务。

凭借用户大数据的优势,对市场进行细分,建立基于自身用户数据的信用评价机制,并开展类似传统银行业务的信用卡信贷服务。

资金来源于支付过程中商户和客户的沉淀资金,利润来自于利息收入、手续费和佣金。

银行客户一般引用较好、存款收入来源稳定且业务模式成熟,单审批速度较慢;消费金融公司客户较少、资金来源主要要为股东投资、审批效率高且初步建立了风险管理模式;电商平台客户群庞大、自身资金雄厚、管理灵活但渠道较窄;分期平台客户数目不多、部分资金源于P2P理财客户、风控和审批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且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反映迅速。

表2四类机构特点及竞争优势比较

银行

消费金融公司

电商平台

分期平台

客户群

信用记录良好的人群

业务模式接受程度不高,覆盖用户群体较小

通过自身电商及支付业务,覆盖大量的消费者

针对性的用户覆盖,目前绝对用户的数量并不大

资金来源

资金来自于吸收的存款,来源稳定且成本低

资金来自于股东资金、金融机构及同业市场短期资金

资金来源于股东资金、客户沉淀资金,且自身资金实力雄厚

资金除了来源于自身外,还来自于P2P理财用户及传统金融机构

审批模式

征信和审批模式成熟但效率较低

风险容忍度率高,审批程序比音高效率高

掌握用户的消费数据,借此完成审批并开展征信业务

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风控和审批

竞争优势

业务模式成熟

初步建立风险管理模式,有不同背景股东资源优势

大量基于消费场景的客户资源,灵活的管理机制保证了业务创新能力和新兴技术的应用

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反应迅速,在新技术模式的应用上大胆创新

局限性

审批速度慢、缺乏推广渠道

市场认知度不高,业务模式受众较小,亟待丰富创新自身的服务模式,提升盈利能力

服务客群基于自身商城客源,渠道较窄,缺乏风险管理能力

资金来源不稳定,风险管理经验不足,持续经营能力有限

由上表比较分析可知,消费金融的本质仍是小额贷款,依靠赚取利差获利,并非全新的金融形式,依旧属于传统信贷业务的范畴。

3.2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现状分析

从市场规模、融资热度、资产证券化和持牌公司四个角度分析了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现状。

3.2.1市场规模巨大

根据艾瑞咨询预测,2016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整体交易规模可以达到3625亿元,环比增长200%;预计2017年交易规模可以增长至8933亿元,环比长146.44%。

同时,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的规模仍然保持持续增长,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渗透率依然位于低位,未来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空间依旧很大。

图12016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测

图22016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销售总额预测

3.2.2融资热度不减

2016年互联网支付领域投融资不断,其中,趣店和乐信都获得了亿万美元的大额融资。

此外,在投资重点方面,投资方的侧重点出现差异化,以蓝领、海外市场、农村市场、家庭消费、年轻人消费为主打消费金融企业,也相继获得融资。

纵观2016年,互联网消费金融一级市场的投融资热度依然不减。

表32016年消费金融公司一级市场融资统计(截止12月1日)

时间

厂商

投融资详情

投资方

重点业务

2016年10月

趣店集团

3.75亿人民币获得5%股权

国盛金控(华声股份)

分期消费服务

2016年8月

什马集团

B轮1亿元人民币

北极光创投顺为基金华创资本FressFund峰瑞资本

农村消费服务

2016年7月

趣店集团

F轮30亿元人民币融资

凤凰祥瑞联络互动

分期消费服务

2016年7月

人人爱家金融

Pre-A轮3000万人民币

未透露

一站式家庭金融服务平台

2016年6月

乐信集团

D轮系列手笔融资2.35亿美元

华晟资本共建创投

分期消费服务

2016年6月

即有分期(达飞金融)

B轮数亿人民币

安赐资本

蓝领3C分期消费

2016年4月

有用消费金融(有用分期)

B轮数千万美元

京东

主打年轻人消费金融服务

2016年3月

Akulaku街角电商

A轮1000万美元

IDG资本DCM中国

主打海外市场的分期购物平台

2016年1月

趣店集团

E轮

未透露

分期消费服务

3.2.3资产证券化发展迅速

在2014年之前,我国并没有消费金融公司发行ABS产品,2014年发型了首支ABS产品,额度为26亿元;2015年增加到7支,数额达138亿元;截止2016年11月末,我国共发行44支ABS产品,总额度高达730亿元。

自发行第一支消费金融ABS之后,共14家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先后发行了ABS产品,总金额高达895.08亿元。

其中,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共发行36支产品,发行金额为645.37亿元,占目前已发行ABS产品总金额的72%。

图3消费金融ABS产品发行情况统计(截止2016年12月1日)

表42016年消费金融ABS发行金额排名(截止12月1日)

发行机构

发行额度(亿元)

发行数量(支)

蚂蚁金服

527.8

27

京东金融

117.57

9

宁波银行

56.99

2

交通银行

50.22

1

平安银行

36.12

2

招商银行

32.19

1

中银消费

31.97

2

捷信金融

13.07

1

其他

29.15

7

3.2.4持牌公司比重上升

2016年共有16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还有哈尔滨银行、金圆、河南、云南富滇银行、光大银行、河北银行、河北幸福、华夏银行、长银五八、上海尚诚,共10家正在申请和筹备中的消费金融公司。

注册资本对于消费金融公司具有重大意义,2014年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排名前3的分别是捷信、招联和马上消费金融,额度分别为44亿元、20亿元和13亿元。

图416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分布

图5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统计

图6消费金融公司出资人占股比重统计

3.3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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