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考前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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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考前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

214p2个人、1件事、4个阶段

权利救济②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

行政行为

①行政主体&相目对人:

行政行为一-争议一-民告官-③行政诉讼原告&被告:

司法行为

官民事④行政赔偿请求人&义务机关:

行政行为

(+司法赔偿)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1.宪法(控权法)

国家权

否民权

一立法权p立法机关p立法法f行政权p行政机关p行政法

.司法权p司法机关p诉讼法

行政立法权

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V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3.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4.行政法T.行政监督法

分则(部门行政法)

(行政主体)

(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2•行政法的(法源)法律渊源

自治法规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自区

省法规1

省规章1

自州自县

市法规3

市规章3

法律渊源: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

(2003/4/7/案例)

例:

《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岀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广种类裁量权

2.合理行政原则一->理性t裁量权t彳幅度裁量权

(公平公正、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

国务院

I工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I工作部门

地区行署t[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工作部门

3•程序正当原则:

公开、公众参与、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

效率、便民

5•诚实守信原则:

信息真实、信赖保护

6.权责统一原则:

效能、责任

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1•行政组织法概述

{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

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1

1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1工作部门

区公所

街道办

居委会

乡(镇、民族乡)

村委会

§2•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

组成部门

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

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27个)

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预防腐败局(16个)

直属特设机构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个)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信访局、粮食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烟草局、外专局、公务员

局、海洋局、测绘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药监局、中医药

局、外汇局、煤矿安监局、保密局、密码局、航天局、原子能机构、语言文字委、核安全局(22个)

办公机构

办公厅(1个)

办事机构

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台办、新闻办(6个)

议事协调机构

学位委员会、二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9个)

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14个)

§3.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行政机关

1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伴务指导关系j同级政府领导

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

I垂直领导关系t上级部门领导

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f①内部机构

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一一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_②被授权组织

§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

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1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

2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3规章以下规范的“授权”视为委托。

4常见的有:

事业组织(学校)、企业组织(公用企业、金融企业、全国性公司)、社会团体(律

师协会、工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1任何组织都可以被委托(行政许可权委托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委托事业单位)。

2行政机关的“授权”视为委托。

3常见的有:

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

组织类型

权力来源

权力性质

是否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宪法、组织法

先天、长期

被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

后天、长期

被委托组织

行政机关

后天、临时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概念

主、权、责t行政主体+行政权+法律责任(no行政指导no行政调解no行政仲裁)

2.行政行为的特征

1执行性②裁量性③单方性④权责统一性

3.行政行为的内容

1增加权利或减少义务

2减少权利或增加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4.行政行为的分类

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行政立法行为=抽象行政行为

I被授权组织*■行政行为5行政执法行为I/一/一、

r被委托组织I行政司法行为d具体行政行为1内部机构、公务员I

§2.抽象行政行为

A.行政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1.抽象行政行为•

B..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2.法律冲突的解决

自治法规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4地方政府规章

省法规

市法规

省规章

市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②同一立法机关

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一般法V旧的特别法T不知如何适用T制定机关裁决授权法V法律t不知如何适用t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行政法规

何行性立法一一执行法律

1.种类-自主性立法一一宪法89条

授权性立法全国人大授权。

no犯罪刑罚no政治权利no人身自由no司法制度

2.制定程序

1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国务院审批T总理签署国务院令T国务院公报和全国范围发行的报纸公布T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解释:

国务院解释,行政法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3.监督程序:

违宪审查权、违法审查权t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省级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

要求审查

其他组织和个人

—建议审查—

§4.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1.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

决定

公布

刊登

解释

施行备案

门章部规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

部门

首长

部门公报或国务院公

报和全国报纸

制定机关解释,同等效力

30日后施行,30日内备案

省级政府较大的市政府

政府常务会议

或全体会议

政府

首长

本级政府公报和本行政区域报纸

2.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行政主体都可以制定。

任何人大人大常委会也都可以指定。

r制定机关监督:

撤销或改变

3.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上级机关监督:

撤销或改变

_同级人大监督:

撤销no改变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1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1•定义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主、权、责)

&事实行为:

不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政活动。

(主、责]

&准备性行为:

程序性、阶段性行为。

(主、权)

2.分类

1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

3授益行政行为与负担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行政合同)

6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

7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1•成立一一在法律上存在

"主体:

行政主体条件{内容:

行政权

-程序:

送达

2.效力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

厂确定力:

不可更改力彳上级机关撤销或改变

公定力」I法院行政庭撤销或改变(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拘束力:

行政机关、相对人遵守,其他组织和个人尊重「执行力:

强制执行。

不停止执行原则

有效:

合法+合理

3.无效:

重大且明显违法t无公定力t无救济时效限制t有溯及力(赔偿).可撤销:

一般违法或不当t有公定力T有救济时效限制T有溯及力(赔偿)

4•废止

合法行为T客观情况重大变化(①法律、②事实、③结果)T无溯及力(补偿)

§3.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事实证据+法律依据t行政决定

1事实证据确凿②适用法律正确

3符合法定程序(严重)

4没有超越职权

5没有滥用职权

第十章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1.行政复议:

相对人的申请T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T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进行审查

2.基本原则:

合法、公平、公开、及时、便民。

§2•行政复议范围

非确立方式:

混合式=概括式+列举式

1•概括式: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1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为)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部门规章除外)。

2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地方政府规章除外)

3乡镇政府的规定。

§3.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相对人+相关人)

资格转移:

①公民死亡t近亲属《行诉解释》;②组织终止t继承权利的组织

2•被申请人(=行政主体)

1独立的一个行政机关

2共同的几个行政机关

3行政机关被撤销T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力的机关

4被授权组织

5派出机关

6派出机构

3•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1申请人型第三人

2被申请人型第三人

3证人型第三人

4.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I工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I工作部门

地区行署t[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I工作部门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I11工作部门

丨区公所

街道办乡(镇、民族乡)居委会村委会

(1)一般管辖(一级政府和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

1一级政府t上一级政府

旷业务指导J同级政府

2工作部门V[上级部门

]垂直领导t上级部门(安全、海关、国税、外汇管理、金融)

I(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药监、国土)

[行政诉讼

3省部级机关T省部级机关t国务院终局裁决

(2)特殊管辖(其他行政主体作为被申请人)

1派出机关T上级政府

设立部门

2派出机构部门所在政府

3被授权组织T行政主管机关

4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T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5行政机关被撤销T继承权力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特殊管辖,县级政府有义务转送复议申请。

5.行政复议机构

§4.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知道具体行为60日内。

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依法律规定。

书面申请,口头申请。

2.受理

5日内,审查申请并作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受理,或由上级机关直接受理。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

①自由选择关系:

先复议再诉讼or直接诉讼。

>60日W60日15日,例外

-1申请复议复议决定起诉

3个月,例外

-起诉

2限制选择关系:

可选择复议和诉讼,但复议终局。

行政诉讼

a.《行政复议法》:

省部级机关t省部级机关t[国务院裁决终局口

[行政诉讼

b.《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公安机关拘留t[行政复议终局

行政诉讼

C.《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t[行政复议终可

3复议前置关系:

必须经过复议,方可诉讼。

a•《行政复议法》:

申请人已经依法取得+自然资源权属+行政确认t复议前置

省级政府+国务院/省级政府的行政区划/征用土地决定+自然资源权属+行政确认t复议终局b.《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争议t复议前置。

(不包括税务处罚、强制、保全)

C.《商标法》:

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T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d.《专利法》:

对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t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4.具体行为在复议期间的执行力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

例外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行政复议机关决定.④法律规定停止。

《治安管理处罚法》:

拘留。

§5.行政复议的审查、决定和执行

1.审理

原则上书面方式,但并不排除其他方式(调查、听取意见)。

不适用调解。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行为的证据、依据。

如不提出视为没有证据、依据,具体行为被撤销。

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申请人、第三人资料查阅权,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但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复议。

2.决定

①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a.依申请的审查(规定)

有权处理行政复议机关无权处理

b.依职权的审查(依据)

有权处理行政复议机关无权处理

对抽象行为审查期间,中止具体行为的审查。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少于

60日的除外。

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T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

/维持(5+1)

履行

(2):

拒绝/拖延t限期

撤销(5+1)t全部撤销/部分撤销/撤销并可以责令重作

复议决定变更(5+1)t限制

/C不作为,但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

确认(4)J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违法,但撤销会给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害的

-不成立或无效的

I赔偿「依申请: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一-赔偿决定

(2)[依职权:

财产权损害—卜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一-赔偿决定

3•执行

①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

②申请人不履行义务

(不起诉)

复议维持

一复议改变

■>原行为机关

一有执行权无执行权t

>复议机关(同上)

自己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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