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档案去向说明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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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档案去向说明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③按国家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⑤办理档案工资调整晋升;

⑥协助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出国(出境)政审的报审手续;

⑦代办社会保险;

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5)办理人事代理的流程

1.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盖章接收同意后(也就是盖好你们工作单位的公章),到相应的(你工作单位所在的省或市)人才中心签订接收意见(盖章)。

大家请注意:

人才中心盖章是由你自己去盖的,该选择市人才中心还是省人才中心要看你自身的情况决定:

市人才收的代理费相对便宜,省人才相对较贵。

还有就是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果是非省会城市的,建议去该市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因为省人才一般来说都设立在省会城市。

2.毕业生将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接收协议(盖好人才中心的章的协议)交辅导员。

3.毕业生在学院办理好就业派遣手续后持《报到证》、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报到。

、交费、盖落户章、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需挂靠户口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专用相片3张,交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

5.人才交流中心为毕业生代理人事关系,为毕业生发放新的身份证。

(6)人事代理的几个问题

1.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办理?

答:

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人才中心按国家规定为你们办理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企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2.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时办理未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是: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员”级职务;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定为“助师”级职务;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

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后,向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

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不办理人事代理,将影响资历的认定、待遇的提高和就业的机会。

(择业期国家规定是毕业之后的两年内为择业期,如果期间你没有找到工作的话建议你办理人事代理,因为办理人事代理后可从你办理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即使你没有找到工作。

最后一句话的意思也就是如果你一直没办人事代理,人才中心就不会给你计算工龄,会影响到你工作以后的工资计算、晋升年限、工作试用期等问题,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使用新人的试用期为一年,如果你毕业一年之后才找到工作而且又在毕业时办理了人事代理,那你将跳过试用期,工资等都直接与正常员工相同。

3.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人才中心托管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升级条件的,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

据市场调查,许多单位招聘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的。

4.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随之转到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

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由流动人员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5.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报到后,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工龄可以说明资历,是毕业生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6.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

接收单位统一参保的,可在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

接收单位没办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或暂无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到人才中心办理开户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在最低与最高标准之间由个人选择确定。

7.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可以。

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

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户口转接、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8.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怎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持双方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9.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怎样申请计划生育指标?

持本人户口本,结婚证、《一孩生育审批表》(居委会先盖章)到人才中心,由人才中心审核出具计生证明后,持审批表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办准生证。

10.人事代理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入人才中心?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人才中心,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档案。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后,会及时审查档案中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无误后将档案回执签章退回学校。

11.毕业生人事代理如何收费?

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从2003年9月起人事档案管理费省人才交流中心为240元/人·

年;

评定职称按政策收费。

(该项费用目前高新区人才中心公布的信息为120元/人.年)

二、择业代理

1、择业代理的含义及范围

(1)择业代理,原称“缓派”,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定时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通过办理择业代理,可以获得更为广阔的择业空间与充足的择业时间。

办理择业代理毕业生的户口可保留在学校,其档案由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协助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管理。

毕业生择业代理期间落实就业单位,按有关政策办理档案派遣手续。

(2)择业代理的范围

①毕业生希望有充足的时间选择用人单位;

②毕业生在“双选”过程中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协议,用人单位尚需一段时间正式答复;

③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毕业生须经试用期满;

④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但手续尚未办妥;

⑤报考研究生但尚未录取;

⑥毕业生其他特殊情况尚需保留毕业生派遣资格。

2、如何办理择业代理?

申请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人事权的签约单位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接受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意向的证明材料(也就是大部分同学都已经交给我的盖好章的《毕业生就业联系函》,注意,表格上留的固定电话一定要回访打得通,并且接到电话的人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即可,所以如果盖章的单位你不一定放心能打通或不一定能证明你确实在该单位工作的,请重新另找单位盖章),填写《江西省普通院校毕业生择业代理申请登记表》,缴纳一定的费用(10元/月),并由学院报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即可。

对于要求延长就业代理时间的,可以在期限到达前提出继续代理的申请,缴纳相应的费用,批准后毕业生即可享受继续代理资格。

(一般为2年)

3、择业代理的户口与档案的保管?

择业代理毕业生的可将户口转到家庭所在地,也可自找落户处,办理一年以上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户口可暂时落靠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最长期限两年);

其档案由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协助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

(对于江西生源师范类的毕业生,志愿考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的,建议办理择业代理。

原因是方便参加任何地区的教师招考,录取后档案都不需要改派,方便毕业生录取后的政审。

省外生源的毕业生,如果想在江西境内参加考试,以后留在江西工作的,也建议办理择业代理。

省外生源不准备在江西工作的,不要办理择业代理。

择业代理不建议办理一年,一般为半年。

但是,办理择业代理一年以上才能落户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关系才能随转。

办理了一年以上择业代理,如果交费后的第二个月落实好单位派出,省就业办也不能退费。

所以,申请办理一年的同学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

4、择业代理毕业生如何办就业派遣?

择业代理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内落实就业单位,持有效《协议书》或《接收函》和择业代理申请表到学院就业办公室(颐学园二楼),由学院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择业代理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可持择业代理申请表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续办择业代理,也可持择业代理申请表到学校,由本人申请派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教委,户口和档案同时转回生源地。

5、办理“择业代理”和“人事代理”的有何区别?

“择业代理”是我省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原称"

缓派"

,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定时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通过办理择业代理,可以获得更为广阔的择业空间与充足的择业时间。

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户口可暂时落靠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其档案由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协助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

毕业生在代理期间落实就业单位,视为在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派遣,其代理期间不计算工龄,不评定职称等。

择业代理的费用为10元/月。

毕业生的择业派遣期:

根据省政府[1999]48号文件规定,自1999年起,我省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二年(自毕业之日算起)。

择业期二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就业主管部门转交生源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人事代理”是各类人才交流中心实行的人事代理政策,就是将自己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给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人才交流中心就相当于一个单位,在国家人事政策法规指导下,运用规范和科学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式和手段,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各种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

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自办理之日即毕业时开始计算工龄,人才中心为毕业生办理职称评定、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视为工作调动,其相关手续由人才中心为毕业生办理。

人事代理的费用为20元/月。

三、档案、户口、报到证

(一)档案

1、档案去向

(1)毕业生的档案每年7月中旬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2)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按照其所选择的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人事代理部门,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该档案管理部门。

(3)考上研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所升入的院校开具调档函,我院招就办统一寄发档案至该校。

(4)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需在校期间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交纳择业代理费,档案由学校或代理部门暂为保管。

(5)未落实单位又没有选择择业代理的毕业生直接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档案选择

(1)与国有企业的签订了就业协议:

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将会是该国有企业,档案在毕业生毕业后将邮寄到该单位,除单位同意学生自行选择,并有函为证。

(2)与私有企业的签订了就业协议:

①、若单位通过当地人才机构解决档案和人事关系的,必须在协议书上盖好人才机构公章,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将会是协议书上的人才机构名称,备注才是签约单位

②、若单位不接收档案和人事关系,毕业生可选择:

A. 

(择业)代理,即缓派。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择业)代理手续,档案留存学校,可保留毕业生派遣资格两年,户口可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针对办理一年或一年以上),两年内可随时携带单位有效接收函办理派遣手续。

(推荐此类方式)。

B. 

派回生源地。

江西省的毕业生派至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其他省的毕业生派至生源所在地设区市人事局。

C. 

人才机构代理,即档案挂编。

鉴于今年特殊政策,毕业生可选择江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南昌高新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2005年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有了新的规定,(赣教就办字[2005]4号文),即毕业生在人才交流或人力资源机构(如上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挂编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的范畴。

也就是派遣至人才机构的毕业生,今后的工作关系变动只能通过人事调动的方式办理手续,将不再享有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的毕业派遣服务,也不能办理调整、改派等手续。

户口

1.毕业生的户口由学院统一管理,毕业后由学院到彭家桥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 

如果只缓派半年,江西省就业办公室不办理落户(一年以上办理落户),户口跟档案的去向地址一致。

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

毕业生《报到证》的作用如下: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就业报到证》附联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4)干部身份证明。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就业审批

1、哪些地区接收毕业生时需要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据我们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厦门等地接收毕业生时需要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以当年当地政策为准,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即(《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毕业生须上交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的材料有两项:

就业协议书、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审批表或接收函(如单位接收毕业生时不需要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则不需提供审批表或接受函)。

如:

(1)在上海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盖章的《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批复》。

(2)在北京市属单位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北京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北京市人事局接受函》;

在北京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人事部印发接收单位盖章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毕业生接收函》。

(3)在广州市市属单位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广州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广州市 

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

在广州市省属单位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的《广东省 

年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表》。

(4)在深圳市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深圳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

(5)在天津市就业,上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就业协议书、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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