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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两会共话系列

共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公职人员退休养老待遇与工资增长脱钩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贾玥)2011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此间不少代表、委员针对养老保险改革建言献策。

有代表提出,要打破地方利益局限,实现养老保险“异地漫游”;有委员指出,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水平低,全民养老任务艰巨;更有代表建言取消退休双轨制,尽快建立国家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分配公平。

  近期在京举行的一场围绕中国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的研讨会上,多位学者指出,目前迫切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系统思考和顶层设计,扭转制度碎片化;对于备受关注的体制内外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距大的问题,专家建言应将公职人员退休待遇与工资增长脱钩。

  关注顶层设计:

碎片化养老制度亟待整合

  制度残缺,被认为是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解决的首要问题。

从现行体制看,不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双轨并行,各地还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等多项制度,条块分割、界限不明。

  而在制度碎片化的背后,更为紧要的是,大多数公民仍被排斥在正式的基本养老制度外。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我国50%以上的从业者没有为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所覆盖,60岁及以上老人中约一半没有任何养老金。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例,基本上局限于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群体尚未被纳入。

此外,在统筹层次上,实质上仍被分割在各地封闭的统筹单位,不仅“全国漫游”遥不可及,省级统筹也困难重重。

  制度性问题已成为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最大阻碍。

多位高官及专家都指出,我国社保制度改革要从长期试点的试验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阶段,现在迫切需要系统的思考和进行顶层设计。

  “从现在起,应停止对各个群体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试验,在中央的原则指导下,设计有序组合的多元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全民。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战略研究专家指出。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特别提议,应成立专门的国家社保局,担负起网格化管理、顶层设计和垂直派送社保公共服务的重任,改变目前“五龙治水”却难以问责的尴尬。

  经过三年的调研分析,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等已为整合养老保险制度规划了一张蓝图:

  2012年底前,实现没有漏洞的多元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老年津贴制度;到2049年——在新中国成立100年之际,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每位国民都可享受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实现多元化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只是建设的第一步。

从长远看,为了让老年人过上高质量的晚年生活,多层次的补充保障措施不可或缺。

但目前,我国的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滞后,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多集中在电力、银行等垄断行业,受惠者仅1000万人。

  商业保险情形也不容乐观,“闻之色变”仍是国人面对保险推销员的心态。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认识到商业保险未来在社保体系中的发展潜力,“将商业保险等同于基金、股票等投资产品无异于走入死胡同,现在需要回归其服务本质,强化保障功能”。

  聚集养老差距:

填平“鸿沟”还有多远?

  人民网2011年两会调查中,体制内外人员退休金差异大成为网友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

有网友指出,退休双轨制所造成的不公已“罄竹难书”:

两个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三个高工不如一个小学教师。

  改革开放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一直独立运行,并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公职人员的退休金以退休前工资作为计发基础,而退休前工资一般是其职业生涯最高的工资水平;再加之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造成了公职人员退休后仍可享受退休前的“最高待遇”。

  与公职人员养老金与工资同步增长不同的是,企业职工养老金是按物价指数调整的,调整幅度远低于公职人员,因此二者差距随着退休年限的延长而不断扩大。

一组对比数字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以退休时年养老金20000元计,若物价指数为3%,工资增长率为8%,10年后公退人员养老金将是企退人员养老金的1.6倍,20年后更达2.6倍。

  致力于公职人员养老保障研究的王晓军教授指出,现行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定位不合理,表现在已退出生产的退休人员还能够与在职职工同步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这是造成目前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不断拉大的主要原因。

  “老年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应通过针对老龄人口的福利政策来实现。

”王晓军建议,国家应果断出台政策,使公职人员退休养老待遇与工资增长脱钩,与居民消费指数挂钩,并应在规定日期对全国各部门公职人员统一执行。

  由于公职人员职业特性以及历史原因,简单的“一刀切”并非铲平体制内外退休金差异的最佳方式。

多位专家建议,根据“新老分开”原则,适时推行公职人员劳动合同制,引入责任分担机制,建立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的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改变目前单纯由财政负担的局面。

  除此之外,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障水平也存在巨大鸿沟。

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表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应是我国社保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近些年,中央财政对新农合、新农保和农村社会救济的投入在大幅增加,但由于基数低、人口多,至今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严重偏低,城乡差距很大。

”索丽生指出,城乡统筹是迈向社会保障实质公平的必由之路,一方面需整合城乡分割的制度安排,促使城乡居民社保权益走向公平;另一方面,要提高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如加快发展农村的老年人服务事业。

  “异地漫游”养老渺茫 全国统筹寄望“一步走”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已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业内人士认为,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不仅是推进并完善基本养老制度的治本之策,而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全国统筹的实质内涵是,在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缴费比例、统一计发办法的基础上,实现基础养老金的统收统支。

专家指出,只有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才能实现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才能维护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劳动者养老权益不在流动中受损。

  对于实现全国统筹的路径选择,由地市级统筹到省级统筹、再由省级统筹上升为全国统筹的“三步走”思路是其中之一,但专家认为,“三步变一步”更符合我国目前实际。

郑功成代表建议,直接从目前的地方分割统筹跨越到全国统筹,将有利于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自我平衡和发展,也最符合公平与效率原则。

  全国政协委员夏涛说:

“很多人在争论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从全局看,更堪忧的是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不高。

我国老人70%在农村,广大农民养老水平还很低。

做好全民养老是更艰巨的任务。

  怎样降低个人负担、分散社会成本,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

戴仲川代表认为,关键是要打破地方利益的局限,实现养老保险“异地漫游”和“全国统筹”,对社保费应采取有力手段强化征收。

  宋晓梧委员认为,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不仅有待于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完善,还有待于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进程的加快,以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看,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有些问题是应当也可以立即研究解决的,应尽早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两会共话之二——代表委员话“幸福”

告别“GDP”崇拜  缔造“幸福”中国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杨文彦)2011全国两会正在召开,此间“幸福指数”继续升温。

“幸福”包含哪些内容、实现途径是什么、考核标准看什么等等,成为继“和谐”之后的又一高频热词,同时,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讨论最多的内容。

    幸福的基础是经济

    浙江代表团缪水娟说,幸福指数是反映百姓生活能否达到小康水平的指标,提高百姓“幸福感”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说,全国上下下决心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的质量搞上去,肯定会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老百姓的幸福感也会显著增强。

    全国政协委员蒋明麟说,每个人的幸福感都不一样,不可能用统一的数据来衡量。

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关键在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民生的基础就是经济。

GDP与幸福之间,不能完全划等号,也不能完全划不等号。

    全国人大代表姚玉舟认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GDP,使政府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改善民生当中。

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百姓的幸福指数也逐年提高。

    幸福的关键是民生

    全国人大代表李勤说,如果没有没房子住,怎么会有幸福感?

只有加大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才能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

    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说,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主要来自于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

比如医药卫生方面,全国人民都挤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当然不幸福。

    人大代表黄方方说,要让“幸福”更好地落地,国家要继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将保障就业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是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五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让广大低收入家庭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

六是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更加关注各类困难群体的生存与发展……

    张嘉极委员认为,“幸福指数”应该囊括收入、保障、物价、住房、教育、环境、医疗、文化等各项内容。

从这个意义上,有人把“幸福指数”比喻成那把转型时期摆脱“GDP崇拜”的钥匙,再恰当不过。

    幸福的感受是公平和尊严

    全国人大代表江香梅说:

幸福感的关键是公平和正义,如果感觉不公平,老百姓的幸福感就会打折。

    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的提案题目,就叫《共享发展成果,建设“幸福社会”》。

他提出,要“人人有工作,家家有房子,处处好环境,个个受尊敬”。

    政协常委蒋明麟说,幸福是个庞大复杂的话题,不同年龄、不同经历、不同受教育层次、不同世界观,都会影响人们对幸福的理解。

幸福是满足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种内心总体感觉,是人全面发展的要求。

    人大代表姚玉舟认为,平安是民心所盼,是人民群众安定生活的依靠。

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推进幸福生活建设的必然要求。

同时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必然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持续优化,必然推助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

    幸福的裁决在百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会前与网民交流时说,幸福要“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领导干部的政绩应该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而不是以高楼大厦和项目作为最高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姚玉舟说:

“幸福不是抽象的概念,测量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也要讲科学。

要让人民感受说了算。

    广东佛山市委书记陈云贤代表说,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

要致力于惠民生、解民困,使幸福落实到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事好事上。

幸福指数理应成为考评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林贤郁表示,要走出GDP神话,也要警惕“幸福指数”崇拜。

两会共话之三——代表委员话“保障房”

“三问”保障房  如何从图纸变实物?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杨文彦)正在举行的2011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媒体的追问,多与保障房有关。

此间代表委员表示,“我国保障房覆盖率还不到8%,我们还有92%的被保障的空间存在,我们保障房建设所面对的任务十分艰巨。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于炼说,2010年是保障房开发力度最大的一年,尽管590万套的任务现在已经完成了370万套,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的保障房覆盖率还不到8%,即使“十二五”期间能如愿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覆盖率也仍然局限在20%。

    1000万套保障房 政府决心略见一斑

    2011年2月24日,中央与地方签订保障房“军令状”。

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

    3月5日,温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

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

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

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代表说,解决吃饭问题之后,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今年河北安排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建设规模和投入力度为历年最大,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同时,河北还将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地方,取消各类评先资格。

    1.4万亿元  如何为保障房筹资?

    有人测算,要完成1000万套建设目标,若以每套保障房7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设成本2000元估算,共需投资约1.4万亿元。

毛小平代表认为,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仅依靠财政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应该有多渠道筹资。

一是要有信贷专项支撑;二是财政,包括预算内财政和土地收益;三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建议认为,资金瓶颈可以通过吸引保险资金、发行债券、商业贷款、信托投资等多种渠道实现。

    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联主席朱守琛代表认为,对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性住房是微利或者无利可图的工程项目,但对百姓而言,这是热切期盼的大事。

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策措施、规划选址、项目用地、资金筹措等环节,政府都应当精心筹划,并在财政投入上适当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建议,从地方政府开始,把保障性住房和日常的财政开支分开,独立出来,这是两本账,保障性住房是个资产,不能把资产性的开支收入和日常的混在一起。

只有分开,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行为,不要让现在地方政府的领导承担今年保障性住房开支所有的重担和责任。

    李稻葵委员同时建议,多用国债,少用银行贷款。

因为多发国债从短期来看对整个金融的冲击相对比较小,而用银行的资金来贷款,容易带来未来若干年银行的不良资产。

同时,要非常谨慎甚至不要民间资金直接入股本建保障房。

民间资金可以买债,但一旦民间资金进入股本,会扭曲保障性住房未来的运营,因为民营资本是逐利的,要追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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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建好保障房?

 问责要动真格 

    1000万套建设目标堪称“重大战役”,我们的压力非常大。

要尽快把保障房从图纸变成实物,重在执行力上下功夫。

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即便是东部地区,仅依靠财政也是不可能解决的。

    宋林飞委员说,建设保障房,不能只有“新目标”而没有动静,或数字“缩水”。

国家下这样大的力度和决心,如果一些地方完不成,保障房的问责就要动真格,责任必须细化。

    马文芳代表说,我国现行有关住房保障制度的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因此需要加快住房保障法律和法规的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

【详细】

    宋治平代表说,房地产业与很多产业相关联,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在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也要支持商品房建设。

这也是扩大内需的一个方面。

【详细】

    如何用好保障房?

 “公开”加“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说:

好政策离不开好的落实,保障房这块蛋糕要做大更要做好,一要防止完不成,二要防止一建了之。

”换言之,一是如何建好,二是如何用好。

    葛红林代表说,近年来,“开着宝马住经适房”、“廉租房分给机关单位”等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保障房大量面市,再不能出现“变味”的现象!

这项工作最基本的前提是,分清哪些人是该政策保障的,哪些人是该走向市场的,我们的保障才能有的放矢。

    针对保障房分配环节不公现象,杨建忠代表说,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措施在于“公开”加“监督”。

保障对象的认定需要多部门合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建立更为有效的个人信息甄别机制,同时要加大相关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

    全国人大代表杨建忠认为,保障房为民也要便民。

一些城市曾经在建设保障房过程中,走过弯路,有的小区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配套严重欠缺,给保障对象带来极大不便,反而增加了困难户的生活成本,这样的保障房不是真保障。

    李稻葵委员说,第一,保障性住房必须要公开透明地进行管理。

既然你要住保障性住房,个人信息至少要部分公开。

第二,向什么对象提供保障性住房?

应该是在本地就业、本地居住的居民,而不是户籍居民。

但是现在,保障性住房仍然有户籍限制,这需要改。

李稻葵呼吁,“不要在户籍方面进行限制,对于大部分城市而言,对保障房需求比例最大的还是户籍在外地、但在本地工作的这部分年轻人。

两会共话之四——劳动权益

滥用劳务派遣“非解决不可” 农民工落户城市不是梦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贾玥) 劳务派遣、职业病防治、老工伤、用工荒……这些与劳动权益有关的词语在两会期间不断被提起。

    面对部分企业滥用劳务派遣的现象,全总官员称“已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全国300多万老工伤人员在年底前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多位代表委员则为解决农民工用工荒献计献策,如提出国家应从政策层面允许符合条件农民工落户城市,享市民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两会间透露,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订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拟明确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女职工妇科病检查也将常规化,其中女性产假有望达到14周。

    滥用劳务派遣致同工不同酬 高官称已非解决不可

 

    劳务派遣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的一种用工形式,具有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等优势。

但近些年来出现的一些劳动纠纷案件也表明,部分企业对于使用劳务派遣型工作的规模和岗位缺乏规范,造成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

    针对部分企业滥用劳务派遣工行为,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长郭稳才日前表示,这不仅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而且直接侵害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权益。

    “这种侵犯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同工不同酬。

滥用劳务派遣工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利于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忠诚度,不利于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不利于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不利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根本方针,也不利于加强社会管理。

” 郭稳才说。

    郭稳才强调,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两会期间,关注滥用劳务派遣问题的还有人社部部长尹蔚民。

他建议,应制定劳务派遣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这一问题,使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规范劳务派遣工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

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工,都要做到‘四平等’,即工资收入平等、政治平等、待遇平等、社会保障平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副总经理郭涛指出。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蔡继明做客人民网时表示,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具体表现之一,未来要消除或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达到全体社会成员都公平分享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成果的目标。

    职业病防治重在落实法律 老工伤将全部纳入工伤险

    不久前曝光的“毒苹果事件”让人们再次将目光投向职业病防治。

全总副主席张鸣起在回应此事件时表示,要减少职业病侵害以至完全杜绝,需要修改法律、完善规定,将新的有毒有害物品纳入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把既有规章制度和政策落实到底。

他认为,政府应当履行执法主体的责任,切实监督企业用工行为。

    两会前夕,一份民间机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有约2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有近四成患者未获赔偿。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的提案也指出,目前从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到损害赔偿需要花费三年以上的时间,使得劳动者在维权时处于被动地位。

张鸣起透露,《职业病防治法》将针对诊断难、鉴定难、赔偿难做进一步修订,简化相关环节,并已被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工作。

    “我国有36.5%的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王庆粉用一组数字揭示出我国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盐城疾控中心副主任沈进进指出,职业病人命关天不容忽视,并且患病的大都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政府要从企业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力度等源头抓起,“不能让GDP染上血色”。

    而面对全国300多万老工伤人员的保障问题,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表态,今年年底前,要将其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在资金方面,胡晓义说,存续企业应提供一部分资金支持,如果资金不足,用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再承担一部分,地方政府还要再提供一部分财政支持。

    “用工荒”背后是农民工权利意识觉醒 落户城市不再遥远

    目前,用工荒已有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地区蔓延的趋势。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透露,将通过引导企业进一步改进用工环境,特别是改善薪酬待遇、劳动条件,提升人文关怀等途径来扭转这一局面。

    有评论指出,用工荒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农民工自我权利意识的觉醒。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提议增设“工龄工资”。

他认为,有了“工龄工资”,可以减少员工流动,确保企业和员工都可从“队伍稳定”和企业发展中受益。

    “企业通过挖潜、改造,把工资提高一点,就可以吸收更多的人来就业。

”全国人大代表、三全董事长陈泽民指出,“用工荒”问题是暂时的,随着工资的调高,随着工厂劳动条件的改善,农民工慢慢又会涌入中小企业。

    除了提高薪酬待遇和改善工作环境,一些代表委员还指出,给予农民工市民身份和相应权益,是解决用工荒更大的推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表示,用工荒是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下的前奏,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一些改革,如让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能够在城市落户,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告诉人民网记者,“十二五”时期,我国全面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时机将成熟,要以农民工市民化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迟福林分析,农民工市民化具有全局性意义,有助于形成消费主导的格局,有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及社会稳定。

    据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农民工进城务工落户问题的有关政策已经制定,农民工有三年的劳动合同、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未来将可落户地级市;农民工进入副省级以上的大城市,则要“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

两会共话之五—— “二胎政策”

“一胎化”政策是否完成使命  全面二胎还有多远?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杨文彦)截至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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