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的记忆》写作指导及例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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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记忆》写作指导及例文
《关于书的记忆》写作指导及例文
【写作点拨】
一、诗人说:
“我的记忆是忠实我的。
”记忆是人类的朋友,扶助着我们和谐地生活。
审读“关于书的记忆”这样一个话题,要抓住书对我的意义,这才是能凸显出该话题个性的地方。
解读该文题,还须抓“现象”和“内涵”两面。
前者属事物的外层信息,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后者是藏身于表象之下的秘密,属于深层信息。
二者的交错互通,不仅可以实现由表及里的思维演绎,还能让分析更见锋利,深度地揭示“记忆”的本质。
关于书的“记忆”,它是人类最普通的感受。
可以是哀伤的,可以是欢快的,还可以是喜忧参半的,紧要处在于要有深切的体验。
当然,尽量要让主题的表达更为丰富,这样会更见表达的感染力。
关于书的“记忆”,它也可以表现人类最本真的情感。
可以与亲情、友情、爱情相关联,但不容易写出深意。
这就需要在必要的时候打造出最为逼真的细节,以凸显出这一份记忆的不同寻常的地方。
关于书与成长的“记忆”,这是最个性的经历。
它的夺人之处在于记忆的独特,它可以是“书”这么一个个体所引发的对成长经历的回顾,以及书籍对人生道路的深刻影响。
关于书的“记忆”,也可以写自己对书的反思过程,一个背弃“记忆”的人是失败的,一个受制于“记忆”的人是痛苦的,只有自由游走在记忆的之间,体验成长快乐的人,才是幸福的。
关于书的“记忆”,可写对一本书的记忆,可写对自己影响最深的几本书的记忆,还可写高三生活对读书的渴望。
关于书的“记忆”,可写自己出书梦想的尝试与幻灭。
二、挖掘文题的内涵,选好角度,大胆地展开,关键是写出新意。
“记忆”不是泛泛之感,重在其对与“我”的影响,也就是之于“我”意义。
这样,写出来有实有虚,不但主题得到了有效地开拓,而且在表达的层次上也更为鲜明,“记忆”的魅力也就会从文字中散逸开来了。
三、写法上,注意故事的完整性,特别注重细节描写。
关于书的记忆
书非借不能读也!
真的如此吗?
七十年代出生,八十年代成长。
八十年代的生活环境,大多数人家都不富裕,又何况,我出生在乡下。
虽然,爸妈都有工作,而且妈妈还是老师,可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舍得给我钱花。
初中,来回跑,吃饭不花钱,除了学校的收费,我就没有过一分多余的钱。
我很爱美,我会为买一瓶3元至5元的增白霜伸手给爸爸妈妈要钱买,也会说需要看作文书,要几块钱买本作文书。
但,这样的情况一年也没两次,而且是因馋到忍无可忍的状态下才会开口的。
后来,我学会了收集零花钱。
当爸爸让我帮他买盒烟,妈妈让我帮她买袋盐,打瓶酱油时,我发现,买完后剩个几分几毛的,他们好像就忘记了一样,不问我要。
我就积赞起来,到个十元八元的,每到周日,我就会找个介口自己蹬车去趟县城,买回来期盼很久的《当代青年》等等,如此一类的杂志,然后获宝一样爱不释手的先美美的欣赏一番,再去细细品读。
所以,好几个年头,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来自己喜爱的书,填充那颗小小的渴求文字的心。
再后来,我就学会借,会偷着看爸爸从单位拿来的武侠小说。
晚上等弟弟的车下班回来,陪我一起去远在50多里的表姐家借书。
这时候,才女表姐已经嫁作人妻,并在一小学任图书管理员。
我每次至少拿十本以上,看完就自己驱车送回,接着再抱回十几本。
如此几次,表姐说,别这么拼命看了,消化不了,还累,眼睛别给看坏了。
听到此话,我才发觉我好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规定自己一天看多少,这十几本多少天能看完。
不分白天黑夜,累极了就睡一会,醒来就看。
精神也进入了一个紧张疲乏的状态中,但自己当时并不晓得。
听了表姐的一席话,我不再借书了。
没想到,这一放松,竟然昏天黑地的睡了一天两夜。
外出时,发觉眼睛看远处的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一团。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的眼睛完了,不瞎也高度近视。
呵呵。
没想到,过了几日,眼睛好了,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
我高兴坏了。
可是,我又发现一个问题。
我发现自己,再也不喜欢看又多又长的东西了。
一搭眼就累,就头大。
这种情况我到现在还有。
虽然如此,我还是喜欢买书,只不过,买回来的书,只能看里面的几页或几篇了。
这十多年来,我辗转过几个城市。
每个城市都有我买书存书又丢书的经历,地摊,特价书会,图书馆,我都去。
在北京呆的时间最久,刚来北京的第二个月,正碰上北京地坛书市,我就从一月700元钱的工资里拿出两百买了一批书。
只可惜,那时候不会淘书,除了几本古代文学是正本外,其余都是盗版。
三年后搬家,几十本的书,我全扔掉了。
现在,我租住的小屋里,到处塞的都是书。
而且,我还在不停的买。
没别的原因,就是喜欢。
看到喜欢的就忍不住去买。
我还学会了在书市淘精品的本事,呵呵。
我还有个心愿没来得及实现,去国家图书馆里把纳兰性德的一本诗集复印下来,这本定价十几元的书,到真正属于我的时候,我要花费130元。
即使如此,我也愿意。
现在,不缺书了,我不用再为买书为难,不会再去借,去偷着看。
如今,我坐在书堆里,却打不开一页。
我少了什么?
缺失了什么?
我的心很浮躁。
听母亲说,在我周岁时候的“抓阄”仪式上,父亲抱了一大堆书放在我眼前,希望我能哪怕是从里面挑出一本抱在怀里,结果却是我的小手在那一堆书里胡搅了一阵,最后一把抱着父亲的烟斗再也不放开,把父亲气得差点扇了我一耳光。
尽管按照习俗我命中注定不是个与书有缘的人,但是做小学代课教师的父亲还是对我抱了最大的希望。
从我刚能说话那天起,父亲便每天晚上在煤油灯下教我一个个的认汉字。
当时年幼,每次看到父亲从外面辛苦劳作回来,还来不及换下全是灰尘的衣服就拿出书本要教我,我都会赶快跑开,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我非常反感父亲逼着我坐在他身边,跟着他念那些厚厚的大书上生涩的汉字。
无奈每次还是被父亲抱在了怀里,感受着他扎人的胡子的同时,机械似的跟着他念“啊,哦……”
但我可能真的是天生不是读书的料,父亲教了我两年,两年之中,我只学会了两个字。
一个爸爸的爸字,我心中嫉恨父亲每次在我跟小伙伴们玩得开心的时候把我逼回家。
一个妈妈的妈字,我感谢母亲每次在父亲因为我的不听话而举起巴掌时她都会挺身而出,柔声细语替我减轻罪责。
尽管每次叫着爸爸两个字的时候我都会以示不满,但父亲却依然非常高兴,我甚至还能看到他那深陷的眼窝中的光亮。
多年以后,走在大学的校园,回忆起当时的一幕,我终于明白,父亲对书是何等的渴求。
由于家里兄弟姐妹多,家境贫穷,他没有机会继续深造,便寄希望于后代,努力地替我创造那种机会。
只是,那时我还小,只是个到处乱跑静不下心的小孩子。
父亲的心,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明白的。
这一切在我九岁的时候发生了变化,在亲眼目睹了一个要好的玩伴被河水吞没之后我便开始变了个人。
那个小伙伴听村里老年人说水里有一种叫“水猴子”的怪物,专门拖人下水以取人性命,他觉得好玩,一心想会一会这种怪物。
结果却是他在河水里泡了一天一夜,直至体力不支,被河里的旋涡给卷了进去。
以前活泼好动,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玩到天黑才回家的那个我突然之间便沉默了下来。
我突然变得很少说话,上课总是莫名其妙的发呆,每天放学总是会按时回家,然后将一个人锁在屋子里,没日没夜的看父亲给我买的那些书。
我想从书里找到答案。
我突然明白了一点:
轻信迷信是不可取的,无知便是罪魁祸首。
父亲对我的改变既惊又喜,用他平时买烟的钱从书店里又搬回了大堆的新书,用那些古今中外的名著填满了我的卧室。
那一年,父亲戒了烟。
许久以后,在那些魔化般的文字中,在那些名家大师们深刻的教诲中,我终于明白过来:
我之所以爱上书,不过是为了寄托一种感情,寻找一种覆埋记忆的泅炼石,九岁那年深刻的一幕俘获了我的灵魂,我只能靠书来挽救自己。
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关于人生,关于世界,关于那些各色各样的人群。
生活就如一个巨大的熔炉,书,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在那些乏味的日子里让自己快乐,在那些空洞的日子里让自己充实。
足不出户,我便饱尝了文化的甘露,见证了人世的沧桑,用一个生疏的眼光,却看到了这个世界曾有的衰落与辉煌。
我深刻地体会着那些震撼灵魂的欢乐或是痛苦,然而,在那些欢乐与痛苦中,我看到自己在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成熟。
昨天在读《时间漫笔》一书中读到李国华先生写的一篇叫《卖书记》的文章,李先生在文中写了他3次卖书的经过以及心情。
无疑从文章中可以感受到李先生是个书痴,他对书的钟爱程度不亚于对挚爱的人。
一个一生与书为友为伴的人,却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将自己珍藏的书出卖,这份心痛,心酸,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到的。
我也钟爱书,但痴迷程度远没有李先生来的深重,从借书读到买书读,到后来的藏书读,这种心路历程和李先生也是极其相似。
掩卷之余,不禁回想起我在乡村任教的那一段时光。
那一段清幽的与书为伴的时光,是那样的充实与丰盈。
因为有书,寂寞和孤独不曾来侵袭我;因为有书,浮躁和虚华不曾来亲近我,因为有书,挫折和失败不曾击败我。
有书的日子是温暖的,是快乐的,更是富有的。
去乡村任教,是父亲的决定。
父亲权威性的一个电话,我便一下从繁华的都市跌落到了清寂的小山村,在那里度过了3年清冷的时光。
说实在话,去时怀着对父亲的不满,心底对父亲的这个决定充满了怨恨。
离开家的时候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和一箱子书以外,什么也没带,就连母亲塞给我几十块钱零用钱我都倔强的不接受,我以一个冷漠决绝的背影,来宣告我内心强烈的愤慨。
到了乡村,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都是那么的不习惯。
生活上的不习惯我可以尽量去克服,但唯有漫馒长夜里,那份人去楼空的清冷最难消受。
改完孩子们的作业,我就只能借以阅读来打发剩余的时间。
很多书都是已经阅读过的,但为了消遣寂寞,我又开始重读。
慢慢的,我发现我的心不再象刚来时那么尖锐,我的思想也不再象刚来时那么偏激,我开始试着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去理解他为什么要将我“流放”在这个穷乡僻壤承受苦难。
再后来,我开始尝试着接受现实,尝试着用心去爱这里的人,爱这里的每一个孩子。
我想,我的这种思想的转变和那一时期疯狂读书是有着非常大的关联的。
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当你初读一本书时,很难领悟得完全透彻,看到的也只是书中简单的内容,当你再一次读,便会在初读的基础上,将已经掌握的知识融汇贯通,加以拓展,从而获得更深层的启迪。
在一个个漫长的乡村之夜里我读《拿破仑传》,从拿破仑身上我看到了他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看到了他那颗面对困境毫不畏惧豪不退缩勇敢的心。
他的自信、他的勤奋、他的坚毅,让我这颗躁动不安的心再一次受到了洗礼,让我明白再平淡再乏味的日子,只要有一种精神在,只要有一种希望在,就会变的绚烂而精彩。
我不再怨天尤人,开始积极的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以一种崭新的状态重塑自我。
读《曾国番家书》我从中感受到了一种亲情的力量,看到了一位长者对子女以及弟妹们成长之路的极度重视,每一封家书都写满对亲人的关心与爱护,督促与引导,有朋友般的沟通,有长者般的告诫,更有亲人般的嘱咐,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对子女以及弟妹的疼爱。
这让我对父亲的行为有了些理解,天下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好呢,父亲这样做一定有自己的道理。
事实证明父亲的决定是对的,假若没有将我“流放”,我依旧会是那个柔弱的象藤蔓似的人,永远要依附别人才能直立,也就没有了今天自主独立的我了。
这一时期,我读巴金的《家》、《春》、《秋》,读泰戈尔的《飞鸟集》,读雨果的《悲惨世界》,读冰心的《冰心散文集》,读鲁迅的《朝花夕拾》,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专业书籍反而疏远了,或许是当时想着再也不能学以致用了,看不看都没什么关系。
文学的殿堂倒是对我吸引很大,情不自禁的总是想靠近一些,再靠近一些。
可这也只是一个梦想而已,毕竟能住在这殿堂里的人是少之又少,似我这等资质平庸,且学识贫乏的人来说,要实现这个梦想就象要摘天上的月亮一样,是那样的无法企及。
乡村的小学校条件很是简陋,我央求一个学生的家长为我打造了一个书柜。
那些被我装在皮箱里的书,全被我整理好一本一本分门别类别放置在了书架上。
时间一长,有人开始关注起我的书来,村子里一些年轻人会敲我宿舍的门,向我借书。
说真的,在当时将书外借我是不愿意的,我害怕他们把我视为心肝宝贝的书给弄丢了,更害怕书被他们拿回家让不识字的长辈们撕下来当手纸用。
可当我看见他们红着一张脸站在门边手足无措的样子时,我知道他们一定是鼓足了勇气才来的,一定是对知识的渴望战胜了那份腼腆。
尽管很是不愿意,但我还是做不到拒绝一颗向上求知的心。
我会将他们要借的书找给他们,但同时我也会千叮万嘱让他们妥善保管,看完一定记得及时归还。
可大多数人都是有借无还,每次碰见若催促还书,总会推委说农事繁忙,还没读完。
久了,也不好意思老追着人家问,不还就不还吧,就当当礼物送人了。
清朝袁枚在《黄生借书说》中说道“书非借不能读也。
”但愿那些向我借书的人,能认真细致的好好读一读,能从中得到某种启发。
这么一想,倒也宽慰不少。
不过说心里话,对于当地有些只借不还的人来借书是相当惧怕的,一般都只借一次。
真正做到有借有还的也只有那么两三个,这两三个才是真正想看书的人,总是看完一本归还再换一本,对于这样孜孜不倦求知若渴的人我还是十分喜欢并且欣赏的。
每一次他们来还书,我总会客气的泡一杯茶,然后留他们小坐,让他说说读书体会。
从他们的体会中我也能学到不少知识,有时候甚至还有一种茅塞顿开之感,心境变得无比的旷达。
呆的时间长了,书都读完了,我开始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
我为当初离开时的冷漠决绝感到歉然,我开始给家里写信,弥漫在信纸上的除了浓浓的思念,还有深深的歉意。
父亲不给我写回信,所有的回信都是母亲写,父亲只是在每一本寄给我的书上留言,只要一打开书就可以看到父亲刚健有力的字迹,一行行或勉励,或告诫,透露出来的全是对我的期望和关爱。
父亲给我寄《红楼梦》、《叶剑英传》、《毛泽东诗词选》、《林语堂自传》、《四世同堂》……我那个小小的书架竟从来没有空过,虽有一些有借无还的会造成书的遗失,但我的书架因父亲的补充总是挤的满满的。
其实对于那些借书不还的人,我也还真是能理解。
因为在这个相对闭塞的乡村,想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还真难,除去买书要花钱不说,更重要的是想买一本书必须要去远在几十里以外的小城镇才行,有时候即使去了,也找不到自己要买的书。
估计这些人当中也有喜欢藏书的人吧。
一如我当年找我的老师借书一样,借来借去,结果都据为己有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的老师比我大方,他即使知道我是属于有借无还的那种人,只要我开口他还是照借不误。
这点我就做不到,我比较小家子气。
现在想来,那时老师又何尝不知道我因为囊中羞涩买不起书而又极度渴望拥有书的那点私欲呢。
老师这是变相的给予啊。
维护和成全一个酷爱读书的孩子,这会让这个孩子感激一生,铭记一生,如我就是这般。
至今我仍然珍藏了好几本当年从老师那“借”来的书,有时候翻阅,仿佛还能从中看到老师儒雅的样子,仿佛还能从中听到老师的谆谆教导。
李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说有一次把朋友送给他的一套译本给卖了,心里满是愧疚,感觉自己卖的不单是书,还有朋友对他的信任以及友谊。
卖书实属无奈之举,我想把自己所珍藏之物拿出来当做一件平常物件来处理,他一定非常非常的难过。
买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可以用手持诗书喜欲狂来形容,可卖出自己珍藏的书,却可以说是宛若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的痛,犹如割肉,剜骨。
我想对于这种痛楚我是能理解的。
买书和卖书的区别就是爱与恨的区别,就是喜与悲的区别,就是得与失的区别。
后来我逐渐的理解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他的所谓将我“流放”实际是对我的一种塑造,一种锤炼,是为了更好的磨砺我,激励我,消去我身上的娇气、傲气。
让我学会独立、学会宽恕、学会坚忍、学会爱。
父亲寄给的那些书太多,加之来时也带了满满一箱子,到了走时,一些书和杂志不得不送人。
最为遗憾的是那时带去一本老师送的冯梦龙的《醒世恒言》遗失了,为此心里难过了好一阵子。
许多书都被学校里住的一位厨娘拾去了,她不识字,我知道她是要当废纸卖,我请求她在我离开之后再处理这些我辛辛苦苦从家中扛来的书,这些书陪伴了我整整3年,在情感上我早已把他们当成了我的朋友,我的亲人,我的老师,现在我却要抛弃它们,除了难过和无奈以外,还有更多的是不安……这种心境和李先生卖书的心境竟是如出一辙。
李先生做学问,是作家,他能与书为友为伴一辈子相守,这自然是一件很欣慰,很幸福的事,我很是羡慕的紧。
后来回城,我去了厂矿上班,做了一名小小的计控员,与书似乎疏远了许多,再也没有象那时在乡村里一样,平心静气全身心投入,好好读过书了,但对书的喜欢,对阅读的喜欢,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改变。
逛街时仍会进书店,仍会买书,只是大多数被我买回家的书都要搁置一段时间,读起来全然没了紧迫感,都是今天几页,明天几页,这样零零碎碎读完的。
不管怎么说,现在还算是幸福的,在不为生计奔波的时候,还是可以享有一份一杯清茶,一卷诗书的闲淡,还是可以享有一份一个人,一盏灯的安宁。
就这样也很好,将读书当成一种休闲,当成一种消遣,随意随心轻松自在地读,不期望通过读书来改变命运,也不奢望通过读书能有所作为,只希望读书能让我提高一些自身的修为,能多增添一份内在的涵养,能明辨是非权衡利弊就足矣。
我想,我这辈子读书的最高境界顶多也只能修炼到这个程度了。
引子
同事在办公室抱怨,女儿迷到电脑游戏里不能自拔,小家伙只认机器当玩伴不肯去找小朋友。
接着,她却埋怨小家伙晚上跟她抢电脑,还修改她游戏的记录。
原来,她和女儿不过是两个孩子!
我笑了好久,忽然想,自己也曾是个不大往人群里凑的孩子,伙伴竟是那些保存下来或者离我远去的书本。
记忆的碎片慢慢浮现。
一、鼓包马
小时侯,在游戏、表达方面迟钝、笨拙的我,在小伙伴中只有一种财富可炫耀,那就是我有属于自己的书。
说起最早属于自己的书,应该是《看图识字》。
我喜欢印刷漂亮、彩色的书,我喜欢那里面的画,对认字兴趣不大。
我会兴致勃勃地翻那些页片,全然不顾画面下的拼音与方块字。
有一天,我把自己的某一本《看图识字》炫耀给几个小伙伴,一个棒小伙子问我画面上那个背上长着两个大包的动物是什么,我哪里肯承认自己也叫不上名来,我眨眨眼睛,以一种高傲的口吻说:
“这个你都不认识,这叫鼓包马!
”“鼓包马!
”他们都附和。
晚上回家,我偷偷问姥姥,“这个鼓包马到底叫什么?
”因为,我明明看到图画下面只有两个字!
姥姥听了一愣,当看到我手指处的图画时,她笑起来,叫姥爷和小姨来看,“看看,小丫头给骆驼起名叫‘鼓包马’!
”他们都过来,看我手里的画页,然后一起大笑。
我羞得满脸通红,窘得不知该钻到哪个地缝里!
二、三毛哥哥
我除了《看图识字》,《小朋友》也可以算是最早拥有的书。
《小朋友》早就停刊了吧。
它和孙敬修爷爷讲的故事一样,是童年美好的记忆。
《小朋友》里面都有些什么内容,记不大起来了,只有上面连载的三毛的漫画记得最清楚。
苦孩子流浪儿三毛看到有迫不得已卖儿卖女的,往孩子头上插根稻草,于是三毛也往自己头上插根稻草。
看到这里,我就拿着书本离开身边做活的姥姥,找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怕谁看见我红红的眼睛。
当小姨因为我挑食骂我时,我气不过,跑出去拽下一根笤帚苗,回来威胁她:
“你再骂,我就把这个插到头发上,到街上去!
”
三毛那么小就自己养活自己,他还去帮人家贴海报,饿极了就吃手里糨糊桶盛的糨糊。
我问姥姥:
“糨糊很难吃吗?
”姥姥说不难吃。
姥姥说到秋天糊窗户打糨糊时,让我尝尝。
我就一直记着。
秋风起时,我终于吃到了糨糊,姥姥给我拌上了糖,真的不难吃,真的,很好吃。
三毛后来过上了好日子,三毛还上学,戴上了红领巾,三毛还有了个妹妹。
我问姥姥:
“三毛的妹妹为什么不叫四毛?
她为什么长了那么多头发?
”姥姥说,小姑娘头发长,头发多,梳起来好看呀,只有四根头发多难看呀!
是啊,我觉得真有道理。
我让姥姥给我梳三毛妹妹那样的羊角辫。
在没人的时候,我偷偷叫书上那个三根头发的小男孩一声“哥哥!
”
三、第一本书
严格说起来,《看图识字》和《小朋友》只能算幼儿读物,不能就说是“书”了。
因为,我心目中的“书”,是高贵的,是完整的,是独立的。
这样,我拥有的第一本书就应该是《皇帝的新装》。
那时侯大约五岁,一次姥爷赶集回来,一进门就喊我。
我知道他一定给我带好东西来了!
是什么呢?
是我爱吃的缸炉烧饼,还是硬硬的水果糖?
我跑到他跟前,等着他从黑皮包里拿出“好东西”来。
可是,他拿出来的,既不是烧饼,也不是糖,而是一本书。
他笑呵呵地递给我,“我在小摊上看到这个就买回来了!
《皇帝的新装》,安徒生的童话!
”
姥爷为什么买这本书给我呢?
哦,我想起来了,前几天从收音机里听到《美人鱼》,我偷偷哭得稀里哗啦,后来还问姥姥“安徒生是谁”呢。
这个故事,和《美人鱼》不一样,有一种怪怪的味道,叫我想不透。
故事我知道了,也能讲给别人,可是,我老觉得安徒生似乎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出来,或者,我不能明白他到底说的是什么。
我其实是同情皇帝的,他喜欢衣服有什么不好,给了骗子那么多钱,却被那么多人嘲笑。
我也喜欢那两个骗子的聪明,担心他们的命运,怕皇帝找到他们会害他们,更好奇他们怎样装模作样织布的。
姥姥家西厢房有一架老式纺车,早就不用了。
一天,我自己悄悄来到西厢房,开始鼓捣纺车。
吃饭了,姥姥找不到我,急得不行,还是姥爷发现了在厢房里捣鼓得灰头土脸的我。
“纺车怎么织布啊?
”我一见姥姥,第一声问的是这个。
姥姥说有时间她会织给我看。
我说要一条织的裙子。
姥姥笑了:
“织出来的布又厚又粗,夏天穿不凉快。
”“不凉快也行,没事!
”我急巴巴说,恐怕她反悔。
后来,姥姥似乎忘了她的许诺,她也许觉得那只是小孩子一时好玩。
我呢,也不好意思央求姥姥织布给我做裙子,看到纺车,就记起骗皇帝的骗子,想起我想像中的粗布裙子。
现在,纺车早就不知去向,而姥姥,世界上最疼我的人,也到那个我无法想像的另一个世界去了。
不知道,她能见到讲故事的安徒生么吗?
四、特别的近视眼
和书的亲密,使我早早变成了小近视,这样,我只能和它更加亲密———看书如同嗅书,离书页愈来愈近。
喜欢躺着看书,手里捧着书本,必然不牢稳,必然书本和双眼不在平行的两个平面,于是,躺着看书看出的近视眼就是我这样的,两眼近视度数差许多。
老是习惯用右眼,特别是晚上困倦了而不想放下书本时,就闭上左眼,单用右眼来工作,直到它也撑不住了,这才把书反扣在枕头边,让右眼也开始休息。
由此,这个差别愈来愈大。
现在,我的左眼近视度数是四百五,右眼已到了七百五。
配眼镜时,医生说,再这样下去,眼镜没法配了!
度数不一样,镜片厚度就不一样,差得多了,右边的镜片沉,向下坠,眼镜老是歪着,对眼睛也不好。
于是,开始戴隐形眼镜。
所以,不要以为我是爱美才戴隐形,这也是不得已。
要是配框架眼镜,超薄的镜片也可以,只是贵得叫人咋舌。
像我这样度数一直在涨的家伙,真是舍不得呀。
五、签名本
爱书的人都不爱借书给别人,宁肯再买一本送给别人,也不愿意忍受自己心爱的东西在别人处可能遭到的冷遇或不爱惜,更不愿意忍受时刻想到那书可能一去不回头的担心。
我也是这样,可是,有时自己在忘形之时也会脱口而出:
“方方这本《行云流水》你没看过呀,我有!
”说完,就有些后悔。
但是,话已出口,收不回了。
很久以后,我借口要找来大学讲演的方方签名而把书要回来时,它已经变得快让我认不出了!
怕人家以为签名是我的借口,真的找方方签名去了。
方方看到我的书(应该说是她的书才对),皱了皱眉头:
“什么时候买的,都成这样了?
”草草在扉页画上“方方”两个字,连日期都不写。
这是唯一的我去找人签名的书,长江文艺出版社的《行云流水》。
因为大学时喜欢《桃花灿烂》这个故事,喜欢写《祖父在父亲心中》的方方,所以,这本借出去被翻得烂烂的小说集,我一直留着。
毕竟,那也是独有的一次找作家签名的经历。
六、奇怪的借书人
当然也有慷慨大方的人喜欢借书给别人。
我就碰到过。
上初中一年级时,班上一个女同学老是在放学时偷偷塞给我几张《文学故事报》。
她是类似小太妹的那种女孩子,我是那种话少腼腆的姑娘,虽然我对她没什么成见,甚至羡慕她交游面的广博,但是,我们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