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代运营tp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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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代运营tp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副本.docx

电商代运营tp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副本

 

xxxxxx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全网电子商务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下述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合作内容:

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公司。

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协助甲方筹建并运营全网电子商务业务,共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新品销售、折扣促销、会员管理、系统服务、平台资源管理等等。

2.合作条件:

甲方拥有所售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及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产品的分销权和零售权。

乙方拥有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全网电子商务运营权力。

3.合作方式及范围:

甲方通过京东()电子商务平台向最终消费者销售自己公司旗下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

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店建设、营销推广、网店运营、客户服务、系统服务、平台资源管理等。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旗下品牌授权的京东()电子商务平台唯一运营外包合作商。

4.合作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第二章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到期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提出正式的书面解约,乙方仍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视合同自动续约,甲方应按照原合同的支付与结算条款履行支付义务。

第三章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全网电子商务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含的任何标识、品牌、域名和产品)。

(2)甲方必须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对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平台损失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须依照其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提出网站的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运营全网电子商务所需产品的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介绍、产品详情、市场宣传等文档图片内容等。

(5)甲方应向乙方的运营团队成员提供培训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品牌故事、品牌历程、品牌荣誉、产品知识(分类、工艺、优劣势等)、产品卖点、产品适应人群、产品搭配、产品参数等;

(6)甲方享有营销推广方案的最终决定权。

在全网电子商务运营期间,乙方负责提出营销方案、广告投放途径和费用支付时间,甲方书面确认的方案所涉及费用由甲方支付。

(7)甲方有义务在全网电子商务经营中,提供充分的媒体营销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央视、卫视、地铁、杂志、微博、社区等线上、线下全部媒体营销资源),以便支撑其全网电子商务发展;

(8)甲方应向乙方配备全职的对接工作人员,对接人员将负责营销对接、售后服务、货品配送、财务结算等工作内容。

(9)甲方应提供专供京东渠道设计人员,负责京东渠道所有日常设计工作。

(10)甲方须保证网上销售货品的正常供应,且要维持热卖产品的不断货和持续供应。

(11)甲方须根据网上销售情况,提供一定范围内的销售价格变动幅度,作为乙方设计其营销方案的参照依据,但所有营销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12)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货物订单邮件后的48小时完成订单确认及反馈,并保证在双方协商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地址仓库;当遇大型促销活动时,需按照网络平台的官方要求进行发货和送达。

如果甲方需要临时外包仓储的服务,乙方有义务去代为协调,但临时的仓储外包费用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应确保运营电子商务业务所使用的IT技术和设备能正常运作。

(14)甲方须承担由于质量问题引发退换货和投诉纠纷处理的一切费用。

(1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16)甲方须参考乙方建议,自行购买全网电子商务运营中所需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数据分析工具、店铺视觉工具、流量统计工具、客服管理工具、店铺运营工具等。

因购买延迟而带来的损失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17)甲方应按时支付各平台收取的开店申请费用、服务年费等费用。

(18)甲方拥有线上渠道专属的电子商务财务账户查询权。

且有义务保证账号密码不被除甲乙双方授权人外第三方获取,如因甲方相应负责人泄密导致账户损失;损失将由甲方全部承担。

(19)甲方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提成+服务费,并接受乙方开具服务发票。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甲方各平台店铺中所售商品均为甲方公司的产品,在与其他品牌进行联合市场活动的促销时,需提前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负责甲方各平台店铺的装修工作,乙方应参照甲方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和产品线规划进行网站设计,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如因甲方确认周期、标准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拖延导致运营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根据销售状况对在售商品进行陈列及促销调整。

(4)乙方有权提出产品定价建议。

甲方应根据乙方意见决定零售指导价格范围,以避免与传统渠道产生冲突,双方达成针对不同产品的线上定价指导建议。

(5)乙方有权提出产品结构的优化建议,包括设计、SKU深度及宽度等,甲方应根据乙方意见决定网上销售的产品结构、SKU深度和宽度等。

(6)乙方负责各平台店铺的日常商品管理,包括信息录入、信息发布、商品分类关联、图片优化等。

(7)乙方负责各平台店铺的运营和营销规划,并提供运营报告及数据,包括周报、月报等。

若甲方报告需求数据不在乙方日常提供范围之内,需要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乙方拥有报告格式的所有权。

(8)乙方负责面向消费者的客户服务和订单处理工作,法定节假日外,按照每周7天×15小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售后服务提供每周6天×8小时的电话热线;

(9)乙方保证在网络平台上合法运营甲方品牌及商品。

第四章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价格和金额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2.消费者在各平台店铺购买产品的货款应当支付到双方指定的电子商务财务账户,而且此电子商务财务账户是以乙方公司名义开设。

3.双方合作期间,合作模式按照基础服务费+销售额提成模式。

4.基础服务费和销售额提成需分开结算,具体规定如下:

5.销售额提成系数和支付时间:

A.基础服务费每年60万

B.固定式提成计算及支付方式:

a)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额提成系数标准为%。

b)计算说明:

销售额提成=销售额×%。

销售额=(LBP结算销售额)=(sop销售额)

任何第三方经营平台(如淘宝官方、京东等)扣除的各项费用都不作为销售额提成基数的抵减项,包括代扣淘宝佣金、代扣淘宝客佣金、代扣积分返点、信用卡手续费、红十字会捐款、各种爱心捐款等。

c)支付时间:

运营服务费按季度进行缴纳,每季度15万元,每季度第三个月的第十个工作日钱完成下一季度服务费缴纳。

sop当月的销售额提成,甲方须在次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LBP当月结算销售额提成,甲方需要再收到结算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具体要求:

SOP提成计算:

以sop店铺京东商智数据后台-经营分析-交易分析-交易概况-数据概览-下单金额做为销售额计算销售提成。

LBP提成计算方式:

按照京东结算销售额计算销售提成。

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流程进行结款工作。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付款日期可顺延。

若甲方迟延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0.05%/日收取滞纳金。

若甲方延迟付款日达3天,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6.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或者转帐。

7.为了保证平台店铺的正常运营,甲方要对每一次的活动保证金(如秒杀保证金)提供充足的保障,如果在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对活动保证金不能按时提供支持,产生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针对大型活动活动资金需要,甲方需提前准备出下月活动备用金30万,用于活动保证金;建议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一定额度的备用金给乙方,由乙方代为应对日常运营中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对顾客退换货费用及营销活动,备用金额度日常不少于30000元。

9.由于各第三方平台有不同的结算流程和规定,针对不同平台上店铺的具体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10.甲乙双方分别指定如下账户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收款账户:

(1)甲方: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乙方:

x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账户名:

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账号:

xxxxxxxxxxxx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不得公开此次合作协议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以及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双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双方商业秘密。

2.商业保密:

(1)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购买信息、商品资料信息库、商业统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项目合作报价,项目建议书,营销策划方案及其他乙方认为不能披露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本协议终止后三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知识产权及不竞争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旗舰店装饰装潢、旗舰店产品销售、旗舰店品牌推广之目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使用AA品牌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但A品牌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归A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商标、标识、徽记和产品外观设计等权利,上述授权不意味着乙方因此获得与AA品牌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

2.乙方对甲方AA品牌商标、标识和相关徽记的使用必须符合甲方对AA商标、标识和徽记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改变或添加,不得在本条第一款所述授权范围外使用或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更不得试图获得甲方商标、标识或相关徽记的任何权利。

3.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后,乙方可使用AA品牌注册商标在其它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路牌等)开展有利于提升“AA”品牌形象、促进旗舰店销售业绩提升的各种宣传推广活动。

4.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专利、相关域名、页面版权、外观设计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另行接受包括甲方经销商在内的第三方委托,在已授权的平台,就甲方产品的网上销售,提供与本合同相同或相近的营销与运营服务。

6.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约。

甲方另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乙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第七章合同变更及解除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均需经双方同意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可得以解除:

(1)双方经协商一致要解除本合同;

(2)合约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网络渠道擅自组织、举办、执行与甲方产品相关的促销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日内,乙方仍未改正停止该促销活动,则甲方有权在再次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予以改正,则另一方有权在再次书面通知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达30日,则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根据其他双方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可予以解除的情形。

3.在以上情形之外,若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作,则需赔偿乙方先期投入的损失费,即6个月的基础服务费,合计人民币60万元。

4.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是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就本项目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1)运营终止:

乙方基于该合同获得的一切与甲方旗舰店运营相关的权利立即终止。

乙方应立即停止行使A品牌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A品牌的标识、商标或其他徽记,停止销售A产品。

否则,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向乙方索赔。

(2)账目清理:

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限内与甲方核对财务账目,双方在账目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相关票据,结清相关款项。

(3)业务资料交接:

由乙方投资购买的有关设备及设备中所附属的软件及业务操作流程等与A品牌不相关的物品等归乙方所有;双方在办理交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旗舰店正常营业。

第八章不雇佣、不转让条款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期满后三年内均不得雇佣对方雇员,除非该雇员已经与公司脱离任何有偿或无偿的雇佣、顾问、服务等关系三年以上。

2.本合同生效后,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章违约责任

1.经双方确认的活动由于甲方原因取消,如果活动还没有进行,甲方应承担乙方前期准备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人工费、设计及相关费用,已经发生的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及有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等等;如果活动已经进行,甲方除了承担以上乙方损失外,还应自行承担有可能产生的消费者索赔、投诉,工商部门查处等工作所产生或增加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2.如属双方协商同意取消已经发生或者未发生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实质性违约,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根据合同第十章解除本合同。

但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或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及相关责任。

5.除另有约定外,如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如由此造成另一方的损失,由违约方予以赔偿,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项下所称的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鉴定费、差旅费用等。

第十章不可抗力

1.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2.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故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章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至双方合作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三个月内完成产品库存的交接及其它业务资料的交接,并完成财务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清算、往来发票等资料的移交手续。

乙方将按照对应平台关店流程执行关闭由乙方主体公司开设的店铺。

3.如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懈怠或者不作为造成前述交接工作延迟,则由此造成或者扩大另一方的损失,由过错方予以赔偿。

4、本合同为中文本,共二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空白)

 

(签字页)

甲、乙双方已仔细阅读《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及其附件,双方同意遵守以上约定,并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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