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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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
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
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TQ-2016-029
招标人:
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人:
谭琴资格(章)
审核人:
唐莉资格(章)
二〇一六年二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
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农【2015】61号文及酉阳发改农【2015】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苍岭镇南溪村。
2.2建设规模:
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公路硬化工程,硬化道路3.942公里,C25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米;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硬化道路6.365公里,C25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米。
工程总投资约689万元,其中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公路硬化工程约276万元,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约413万元。
2.3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项目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参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6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7日10:
00时,地点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中路64号
联系人:
尚老师
电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路国宾城11栋13楼
联系人:
张匀
电
2016年2月2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中路64号
联系人:
尚奕多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路国宾城11栋13楼
联系人:
张匀
电
1.1.4
项目名称
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苍岭镇南溪村
1.2.1
资金来源
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和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见附录1
财务要求:
见附录2
业绩要求:
见附录3
信誉要求:
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见附录5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
见附录6
注:
1.资格审查时,附录1~6项所要求的内容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6年2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6年3月1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指定位置发布解答,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所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日17时00分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3月17日9时至10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自行勘察现场后做出的预算书为依据。
本次招标采用定额计价,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临时设施安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其报价金额列入投标总报价中。
3、工程计价
计价原则:
(1)执行定额及配套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公路工程概算》(JTG/TB06-0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
重庆市交委关于贯彻交通部2007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及配套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
(2)取费标准:
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的内容执行取费。
(3)材料价格参考《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并结合酉阳市场综合拟定自行报价。
(4)材料价格在施工期内不作调差。
(5)安全生产费用:
①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安【2014】32号)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以金额80200元填报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及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其中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公路硬化工程安全生产费用31600元,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安全生产费用48600元),单列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结算。
5、最高限价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544.3万元(大写:
伍佰肆拾肆万叁仟元整),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80200元。
[其中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公路硬化工程最高限价213.81万元(大写:
贰佰壹拾叁万捌仟壹佰元整),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31600元;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330.49万元(大写:
叁佰叁拾万零肆仟玖佰元整),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486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注:
并提供完整的Microsoft-Excel或Word格式的商务部分光盘(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须贴上印有投标单位名称的标签,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2.5
是否接受
调价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30000元(大写:
人民币:
壹拾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9:
00时。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使用网上银行通过《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网上银行收退业务系统”缴纳。
投标人登陆《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会员注册指南”提示,先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再注册),再通过《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网上银行收退业务系统”缴纳。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法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是中国工商银行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需提前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会员注册指南”和“缴纳保证金操作指南”提示,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银行收退业务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行非中国工商银行的,投标保证金分两步缴纳。
第一步,投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企业网银账户,在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帐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第二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会员注册指南”和“缴纳保证金操作指南”提示,由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帐户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银行收退业务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任何投诉或异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和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交酉阳县交委和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后退还。
6、特别提示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是中国工商银行的,核验其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非中国工商银行的,核验其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工商银行网银账户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从工商银行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回单可以是基本账户转出银行回单,也可以是基本账户转入银行回单)。
未按要求通过《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网上银行收退业务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现场退还。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
份数
投标函部分:
一正二副;
商务部分:
一正二副(含电子光盘一张);
技术部分:
一式三份不分正副;
资格审查资料:
一正二副。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注:
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红旗路口至苏家湾公路硬化工程和酉阳县大河口电站库区移民后扶项目苍岭镇南溪村小垭口至偏岩子公路硬化工程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需各自分开装订。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于目录后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于目录后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3)技术部分装订要求: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竖向居中标明“施工组织设计”;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封底用A4白页;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承担或修建过的工程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或其他标志、标记;《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
装订中不得出现白页(封底统一用白页例外)、残页和装置倒装页。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
注:
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的,其《施工组织设计》为0分。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于目录后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1.1
投标文件的
密封
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商务部分及电子光盘(光盘必须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信封)密封后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5.“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及封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现场当众予以退回。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工程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开标时间)不得开启
投标人:
(单位盖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财政大楼(地税办公楼旁)]。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
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人员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注:
1、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的社保机关出具的社保参保(或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机关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参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7.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
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随机开启;
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袋和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并由主持人宣读商务标书中的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投标文件及记录表送予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11.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保证金递交的形式:
现金、转账、支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的10%;
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的2%;
提交时间:
中标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
违约责任:
如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履约担保的退还:
交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
交工验收合格,施工方在本项目中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后无息退还。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酉阳县交委电话:
;
酉阳县监察局电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工程结算
原则
(1)工程结算原则: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图范围内按中标价不作任何调整。
(2)工程施工中如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或实施项目发生变化,在工程结算时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变更进行调整。
其价格按下列办法确定:
按照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的公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的通知》(渝交委路〔2008〕31号)执行。
(3)工程结算:
本工程接受国家审计,并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10.2
进度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经监理现场检验和招标人确认,每月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经验收合格并具备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审计部门决算审计(评审)后支付到工程结算审定额的95%,剩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1年质量缺陷责任期且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支付。
10.3
中标结果公示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从接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通知之日起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该单位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该单位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
10.4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
合同的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单位洽谈本中标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对本工程实质性开工,若中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做实质性响应,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进入不诚信记录等),招标人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该单位投标报价为中标价,3天之内,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第三中标候选人权利依次类推,该单位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证件(原件),在签订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押证管理(工程竣工后退还项目班子成员证件(原件))。
10.6
特别说明
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