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重点考点总结资料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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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要以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为据,不能再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
业主专家不能多于1/3;
一般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项目由招标单位确定。
(注意背景暗示的是什么项目,基本都是一般项目。
-第二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第二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0202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录八和附录8组成。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3、监理人履行职责。
监理人履行职责。
包括:
处置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及有关各方意见和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处理合同变更,调换承包人人员等。
此外,还包括提交报告、文件资料管理、使用和保管委托人财产。
4、委托人义务委托人义务。
包括:
告知、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授权委托人代表、提出意见或要求、答复、支付酬金。
5、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监理人的违约情况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故意行为和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
监理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
1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
1未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
2未按规范程序进行监理;
3)未按正确数据进行判断而向施工承包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发出错误指令;
4未能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导致工程实施进程发生重大延误或混乱;
5发出错误指令,导致工程受到损失等。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7、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9、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人现场的物质损失和人员伤害,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如果委托人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中包括监理人,则监理人的物质损害也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
监理人应自行投保现场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10、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X银行同期贷款利率X拖延支付天数11、需要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不低于现有资格与能力为原则,并应将更换情况通知委托人。
第三考点、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第三考点、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一一、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监理委托方式1、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
缺点是:
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
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
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
1)业主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2)建设单位委托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首先委托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单位”,总体负责建设工程总规划和协调控制,2、施工总分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建设周期较长;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可能较高。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
3、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缺点是:
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合同争议。
合同数量虽少,但管理难度一般较大,造成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
由于承包范围大,介入工程项目时间早,工程信息未知数多,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较大风险;
建设单位择优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范围小;
工程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建设单位一般应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监理实施程序工程监理实施程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一步收集工程监理有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原则2,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5,综合效益的原则6,实事求是的原则三三、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模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2、在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撤离施工现场前,应由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3、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立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立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项目监理机构可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情形包括:
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55、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设计;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66、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11)直线制)直线制:
适用情况:
能划分若干子项的大中型工程;
特点:
(1)任一下级只受唯一上级命令;
(2)不另设职能部门优点:
(1)机构简单;
(2)命令统一、权力集中(3)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
(4)决策及信息传递迅速缺点:
(1)实行无职能部门的“个人领导”;
(2)对总监要求全能;
(3)专业人员分散使用2)职能制职能制适用情况:
大中型工程适用情况:
大中型工程特点:
(1)设立专业性职能部门;
(2)各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有权指挥下级;
优点:
(1)加强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
(2)能发挥职能机构专业管理作用,高效管理;
(3)减轻总监负担缺点:
(1)下级受多头领导;
(2)直接指挥部门与职能部门双重指令易生矛盾,使下级无所适从;
33)直线职能制直线职能制:
(1)
(1)大中型工程大中型工程
(2)
(2)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特点:
(1)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指挥权,对部门工作负责;
(2)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部门的参谋,只对下级业务指导优点:
(1)直线领导、统一指挥
(2)职责清楚(3)目标管理专业化低缺点:
信息传递路线长4)矩阵制矩阵制适用情况:
(1)
(1)复杂的大型工程复杂的大型工程
(2)
(2)施工施工(监理监理)范围较集中范围较集中特点:
(1)纵向管理系统为职能系统;
(2)横向是按职能划分的子项目系统优点:
(1)加强了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
(2)有较大机动性(职能人员调动);
(3)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最佳结合;
(4)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及人员培养缺点:
(1)纵横向的协调工作量大;
(2)处理不当易生矛盾,扯皮四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需要考虑:
工程建设强度;
建设工程复杂程度;
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等因素。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新增)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新增)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不要求是监理工程师)。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新增)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新增)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新增)4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不要求是监理工程师)。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新增)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新增)55、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新增)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四考点、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第四考点、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一一、监理规划编写依据、监理规划编写依据1.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
2.建设工程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3.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
5.建设工程合同;
6.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7.工程实施过程中输出的有关信息。
二、二、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三、三、监理规划报审监理规划报审1、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并经批准。
监理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签认。
3、监理规划审核的内容监理规划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的审核;
2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核。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3工作计划的审核;
4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方法的审核;
5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的审核;
6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4、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四、四、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的内容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的内容:
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以及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1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1)已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2.2.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依据、内容的审核;
2)项目监理人员的审核;
3)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的审核;
4)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的审核;
5)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
3、监理实施细则报审。
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第五考点、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内容和主要方式第五考点、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内容和主要方式1、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是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手段,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目标,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则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式。
2、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任务。
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造价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3、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任务。
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
4、建设工程进度控制任务。
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造价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目标。
5、三大目标控制措施:
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方面的合同管理职责如下:
解除等方面的合同管理职责如下:
(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1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22、工程暂停相关事宜、工程暂停相关事宜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3、复工审批或指令复工审批或指令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二)工程变更处理二)工程变更处理1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22、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三)、工程索赔处理(三)、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施工进度的原始资料,为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
项目监理机构应以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等为依据处理工程索赔。
1.1.费用索赔处理费用索赔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22,工程延期审批,工程延期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
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施工合同争议与解除的处理四)施工合同争议与解除的处理1.1.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程序处理施工合同争议。
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22,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1、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基本环节包括: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基本环节包括:
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22、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内容主要有:
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内容主要有:
1)与施工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2)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协调。
3)对施工单位违约行为的处理。
4)施工合同争议的协调。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3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法。
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2)交谈协调法3)书面协调法。
书面协调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44、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5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现场;
2)审查确认施工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资格;
3)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质量;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环境;
6)控制施工工艺过程质量;
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
7)处置工程质量问题、质量缺陷;
协助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8)审核工程竣工图,组织工程预验收;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66、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监理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制定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控制,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工程变更费用;
3)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以避免、减少施工索赔;
4)及时处理施工索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反索赔;
5)协助建设单位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提供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的工程材料和设备;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等。
77、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工作:
1)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
4)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关系;
5)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
6)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工程延期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