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工作目标责任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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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责任领导
相关责任部门
相关部门责任人
1
基本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2
查清威胁采掘活动的水害。
3
强化煤矿防治水各项工作,杜绝煤矿透水事故发生。
对策1、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防治水责任制
责任目标
工作措施
责任部门
(手机、固话)
完成时间
备注
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
①成立防治水领导组,矿长为组长,总工
程师为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助理为副组长,
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
、调度中心、探放水队负责人为成员。
②设置防治水科室。
③组建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④配备专职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
程师进行防治水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防治
水责任制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
际控制人、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负主要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其他各级负责人负责防治水措施的实施,负落实责任。
对策2、配备专业地质技术人员、专业探放水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地质技术人员
配备1--3名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水文
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配备3名
以上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
建立专业探放水队
建立专业探放水队。
根据矿井规模和水
文地质类型,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探放水工
人数。
探放水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探放水设备
①配备200米钻机1台,其他不同钻距的探水钻共3台以上。
②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物探设备,至少配备一台瞬变电物探仪。
③受奥灰水威胁的矿井还应配备必要的注浆设备。
对策3、基本摸清矿区范围水文地质情况及周边老空水、采空水、小窑水
基本摸清矿区
范围及周边老
空水、以及导
水构造(断层、
陷落柱)采空
水、小窑水情
况,预防措施
到位
通过小窑调查、地面踏勘、物探和钻探等
综合探测手段,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
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置、范围、面积、
水量及其标高,完整地标绘在采掘工程平
面图上,同时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到位。
摸清地表水的
危害
①检查矿井各井筒(含井田内所有的老窑
井筒和废弃井筒),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历
年最高洪水位线。
②勘查井田内季节性河沟是否穿越了采空
区、采空塌陷区和采空裂隙带。
对矿井受奥灰
(含太灰)水威胁的,制定带
压开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划定安全开采
区域,制订承压安全开采方案。
未提交专门
的水文的质报告和未进行承压开采可行性研究不进入承压开采区进行开拓或回采。
(已进入承压区回采的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制订承压开采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开采;
现采区回采的同时立即补充专项水文地质勘探,原则上2012年底提交本矿井水文地质报告)
4
专项水文地质
补充调查
①原地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进行过采空积水、积气及火区调查或者所获取多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不全不实,及地域资料出入较大。
②已开工建设的矿井原地质报告部分内容(
如老窑和采空区位置、积水范围和水量、地
表水体、含水层、断层或陷落柱等地质构造
的分布及导水性等情况及施工揭露的实际情况不符的。
③矿井地质报告中预测的矿井涌水量及建设期间的实际涌水量出入太大的。
④井田内曾有进其它煤矿开采历史,可能存在周边矿井越层越界开采范围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矿井均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对策4、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查清威胁采掘活动的水害
查清威胁采掘活动的水体
1.物探先行,基本查明采掘前方XX米范围内有无威胁采掘活动的水体,编制规范的物探成果报告。
现无物探设备和人员的,委托有资质的物探队组织进行。
2.钻探验证,进一步查清采掘前方XX米范围内有无威胁采掘活动的水体,①根据物探成果报告编制防治水设计;
②探放水队按防治水科下达防治水设计进行施工作业;
③防治水科及安全员对探放水施工作业进行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④防治水科和安全科按探放水验收制度和探放水钻孔工程质量计件制度对每个探放水孔进行验收,探放水孔质量满足防治水设计要求;
⑤防治水科对验收合格的探放水孔探放情况做出有无水害的结论。
3.化探跟进,为查清水害类型及来源,采掘活动中,必要时要对顶、底板渗水及探放水钻孔出水进行全分析化验,及矿区范围内的裂隙水、岩溶水、奥灰水、老空水、小窑水进行比对,从而确定水害类型及来源。
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主体企业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
(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进行掘进或回采时要取得化探结果。
治理消除水害
①探放水队在探放水作业中,发现有威胁采掘活动的水体,查清位置、范围、积水量,报告防治水科。
防治水科提出水文地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治理水害的方案,制订严密的放水措施,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会审批准后,探放水队进行放水作业。
②发现有导水构造,可能导能上覆煤层采空区积水的,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给予疏干;
可能导通奥灰水(承压含水层)的必须采取注浆措施或留设必要的防隔水煤(岩)柱。
③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必须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修筑提坝,泄洪渠,防止洪水倾入;
B.关严、关实井田内所有已报废(关闭)井筒;
C.汛前检查矿井内受采空影响到地表的塌陷区和裂隙带,对洪水可能流经的区域,必须填严封实,防止洪水渗漏,溃入井下。
及时掌握汛期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划定采掘
安全区域
按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防治水科下达安全允许掘进(回采)通知单,及安全监管部门、掘进(回采)队进行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后进行采掘活动。
对策5、严格探、掘(主体)分离管理,加强现场管理
探、掘(主体)
分离
严格执行探、掘(主体)分离管理制度;
探
放水作业队伍及掘进队、回采队、通风队、
瓦斯抽采队和注水队分别管理;
专业探水队
负责探水,不得以抽采孔、注水孔代替探水
孔;
按设计和规程、措施进行探放水,探放
水钻孔深度和超前距离符合要求;
严格执行
采掘工作面探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
建
设单位承担井下探放水工作、施工单位负责
掘进施工作业、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探、掘分离作业情况;
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治水责任人,落实责任。
对策6、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由防治水科(地测科)牵头组织,生产、安全、机电、通风、探水队、调度、企管、人劳等部门编制,由防治水领导组织会审,会审后矿长签发执行。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
探放水制度
6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7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8
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9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10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11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12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13
探掘(回采、抽放、通风、注水、建设施工队伍)分离管理制度
14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15
物探技术管理运行制度
对策7、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到位
矿井水文地质
类型划分报告
审定备案
委托具有乙级以上水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市局备案)编制报告,矿总工程师组织专家审查后报主体企业审查,主体企业审查后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国资委,县(市、区)国资委审查后,报市局审定。
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以上的矿井报省厅备案。
按规定编制矿井
中长期防治水规
划、年度防治水
计划
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防治水科(地测科)根据中长期规划及矿井采掘安排编制年并防治水计划,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审定后,经矿防治水领导组批准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年限为5年)
建立矿井涌水量
等15种基础台账
资料
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气象资料台账;
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矿井突水点台账;
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其它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编绘矿井充水性
图等5种必备图
件
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涌水量及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水文的质剖面图。
编制开拓、掘进
、回采工作面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
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及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
带压采掘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在带压采掘作业时,编制专项防治水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对策8、建立可靠的防排水系统
建立可靠的防排系统
矿井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排水设备和管路要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有独立供电系统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
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过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
对策9、加强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定期开展水害隐
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
理活动;
每年期汛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雨季不间断进行巡查并记录;
将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治理消除
专家会诊
一年一次聘请有关防治水专家进行矿井水害会诊,及时整改会诊出的问题
对策10、加强煤矿职工防治水全员培训工作
全员培训,提
高全员职工防
治水害能力
制定详细的防治水培训计划,矿领导、管理人员及全部入井人员(施工、建设、监理)进行全安全教育培训,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培训内容有《煤矿防治水规定》、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其它有关防治水要求、知识等,并有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掘进作业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使所有深入井下工作的人员掌握必要的煤矿防治水知识和辨识水患征兆的能力,详细了解本矿的水文地质概况,提高职工对矿井水害的防范意识及自我安保能力。
安全培训应当于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及演练相结合,使所有井下工作人员熟悉井下巷道系统及发生水患事故时的逃生路线,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对策11、编制并执行《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矿井水害
应急预案》
每年3月份编制或修订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进行水害应急预
案演练
按照预案规定的时间进行水害应急预案演练
编制《水害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水害现场处置方案》。
有透水征兆或发现水情危急时,现场负责人要立即向矿井高度室汇报,立即启动本矿井的水害应急预案,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确保人员安全。
五: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体系
要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领导。
成立防治水领导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助理为副组长,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中心、探放水负责人为成员。
设置防治水职能科室(或设在地测科)。
组建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配备专职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防治水技术管理。
充分认识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头清醒,时刻把煤矿防治水工作放在主要位置来抓,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扎实,措施上得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其他各级负责人负责防治水措施的实施,负落实责任,真正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杜绝煤矿透水事故的发生。
2、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实施“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综合探测程序。
在掘进、回采工作面作业前必须经过物探,在物探过的区域编制及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及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探放水队严格按设计、制度、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进行掘进或回采,做到没有物探不钻探,钻探可靠才掘进。
3、严格落实规定,强化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将煤矿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基本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强化采掘前探放水作业现场管理,保证探放水钻孔工程质量。
定期开展水情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水害隐患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