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602023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00 大小:85.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00页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0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10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docx

施工总承包标准合同wod版

 

XX项目三期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XX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XX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XX会所三楼会议室

合同编号:

 

协议书3

通用条款7

1.定义和解释7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0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11

4.使用标准和规范11

5.图纸11

6.通知12

7.发包人12

8.承包人13

9.设计14

10.监理15

11.转让、分包和指定分包16

12.施工组织设计16

13.施工准备17

14.临时设施19

15.进度计划19

16.合同工期20

17.开工及延期开工20

18.工程暂停及复工20

19.工期延误21

20.竣工日期22

21.工程质量22

22.材料设备交货、验收与计量方法25

23.材料样板27

24.安全和文明施工28

25.工程和物料的保护30

26.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31

27.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31

28.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签证及工程联系单32

29.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34

30.保密36

31.不可抗力37

32.地下文物37

33.工程竣工37

34.工程移交38

35.工程保修39

36.工程保险和担保39

37.争议、违约及索赔41

38.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42

39.合同份数43

专用条款45

4.使用标准和规范45

5.图纸46

7.发包人46

8.承包人47

10.监理47

11.转让、分包和指定分包49

12.施工组织设计50

16.合同工期51

18.工程暂停及复工51

19.工期延误51

21.工程质量52

22.材料设备交货、验收与计量方法54

23.材料样板57

24.安全和文明施工57

28.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签证及工程联系单58

29.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58

30.保密62

31.不可抗力62

33.工程竣工63

35.工程保修64

36.工程保险和担保64

37.争议、违约及索赔64

39.合同份数65

合同附件65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XX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XX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工程

工程地点:

XX

工程内容:

XX总承包工程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70086.86㎡

结构形式:

地下室、商业及别墅框架结构,塔楼为剪力墙结构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的工程以XX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XX工程施工图为准,L组团L1#-L18#楼座、商业配套及地下室具体承包内容有:

(1)主体土建工程:

以XX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XX工程施工图施工图为准(含强弱电、给排水预埋、预留),具体范围:

基坑土方回填及平整、独立基础、承台以及地梁等部位土方开挖及回填,结构及粗装修施工、防水、烟道、楼梯间部分精装修;

(2)室内给排水工程:

以XX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XX工程施工图水施为准。

(3)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以XX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XX工程电施工图为准。

2.2在2.1条所述施工图中,下列专业工程因甲方进行优化设计,待优化施工图核准后由甲方重新组织内部招标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总包计取配合费(见附件23):

2.2.1

(1)栏杆工程;

(2)交通标示;(3)通风工程;(4)外墙保温涂料工程;(5)太阳能工程;(6)变配电工程;(7)亮化工程;(8)外墙石材、页岩工程;(9)人防工程(人防建筑结构除外);(10)燃气、采暖工程;热电工程(11)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12)土石方(该工程土石方工程由甲方单独分包,若实际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施工时,单价参照投标报价清单执行);(13)室内精装修、电梯大堂及电梯前室精装修工程;(14)室外及庭院的园林建筑、园林绿化、给水管道、道路工程、专业管线;(15)全部门窗工程(包括入户门、塑钢门窗、防火门、幕墙、外墙百页等);(16)弱电工程(有线电视、监控、网络等智能化、但弱电线管预埋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7)消防工程(包括消火栓系统、防排烟、喷淋、消防报警、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消防广播等);

2.2.2外墙保温、涂料工程由甲方经内部招标并指定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由发包方、总包与分包方签订三方协议,并由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双方施工合同,由总包负责工程的全面管理以及竣工验收时以总包的名义报验。

合同价款及综合单价由甲方确定,总包计取5%的总包管理费(具体详见附件26三方协议示例),不含乙方开具发票的费用。

2.3第2.2条所列专业工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预算书时,由甲方编制预算或估算,一并进入总承包预算书总价,并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送有关部门审核,或作为必需的资料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上交政府部门的费用按乙方结算总价计取)。

2.4乙方须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其它措施项目;

2.5乙方负责管理所有分包单位;

2.6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在乙方施工范围内,但乙方负责所有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及线管内预留铁丝。

塔吊基础等地下地上构筑物的拆除及各种临时设施的拆除均由总包完成,须达到甲方要求(含清理外运及路面硬化);费用包含在措施费及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不含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及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清运。

2.7乙方不负责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和场外运输,但须进行甲供材料设备卸车和场内运输等,如发生外租吊车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8本工程承包人承包范围与甲方另行分包项目分界点:

2.8.1本工程招标范围与外墙涂料分包工程的分界点:

以外墙面为界,总包施工至外墙抹灰完成,墙面抹灰质量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包线条抹灰)。

2.8.2本工程招标范围与塑钢门窗分包工程的分界点:

塑钢门窗洞口、预埋件由总包预留,洞口的尺寸和垂直度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于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由总包单位整改至满足安装要求,塑钢门窗框的收口属于本次工程招标范围。

2.8.3本工程招标范围与变配电工程分包的分界点:

以供配电箱为界(不含电表箱、但进线管预埋、电表进出线接线及桥架安装在本次招标内),配电箱至各楼座、各个用电位置的桥架、母线、配管配线均属于本次工程招标范围。

2.8.4本工程招标范围与室外给水工程分包的分界点:

按给水方向,以室外进入室内前最后一个水表井或阀门井为界,井、阀、水表不属于本次工程招标范围。

2.8.5本工程招标范围与防火门、入户门的分界点:

门洞口由总包预留,洞口的尺寸和垂直度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于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由总包整改至安装要求,门框的水泥砂浆塞缝、收口属于本次工程招标范围。

2.8.6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包与主排水管工程的分界点:

以给排水管线图中主排水管的第一个雨水井或污水井为界,井不属于本次承包范围,接入井后负责修复洞口。

2.8.7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包与室外工程的分界点:

台阶、散水、坡道由总包单位完成。

2.8.8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包与网络、电话工程的分界点:

室内控制柜(或设备箱)。

控制柜(或设备箱)至各末端预埋管、预埋盒,入楼进线预埋管由总包完成。

2.8.9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包与太阳能工程的分界点:

太阳能系统主立循环管道由总包施工,主立循环管道在顶层出外墙皮预留阀门,其后管道由太阳能专业公司施工。

2.8.10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包与精装修工程的分界点:

土建砌墙抹灰由总包完成;排水自地漏至主排水立管由总包完成;给水至立管外第一个阀门(含阀门)或甲方指定位置由总包负责;电气专业至精装修范围内的第一个配电箱或甲方盒子定位置由总包负责。

2.8.11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在乙方施工范围内,但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要求的工期节点负责完成所有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有清单项的执行清单价,无清单项的按计价规范以补充清单计取规则计取。

安装后的堵补、收口施工及线管内预留铁丝,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及合同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不再另行计取。

乙方承担“总包单位”相关职责,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各分包的现场管理工作,提供相关的施工配合义务以及办理相关政府手续(包竣工备案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承包人L进场时间暂定2013年8月30具体时间依据发包人出具的进场通知单为准),预售节点时间为:

2013年12月1日(达到预售条件),正负零节点时间:

2013年10月25;主体封顶时间:

2014年4月30日,外架拆除节点时间:

2014年11月30日;工程竣工备案节点时间:

2015.3.30总工期为:

510天(春节扣除4个月)

天。

拟从2013年8月30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5月30日竣工完成。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包方)书面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总价(大写):

壹亿零伍佰柒拾伍万零捌佰贰拾陆元柒角柒分

(小写):

105750826.77元。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XX会所三层会议室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用条款

∙定义和解释

∙词语定义

∙合同: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通用条款第2条所列的文件组成。

∙协议书: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

∙通用条款:

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

如果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矛盾,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承包人投标文件: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签字并被发包人所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图纸: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按规定审批的由发包人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施工图纸(包括任何补充和修改的施工图纸、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

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工程某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三方:

除合同双发当事人(含双方所雇人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他人或组织。

∙设计人:

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

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代表:

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

∙监理工程师:

指监理人按委派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的专业人员。

∙承包人代表:

指承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和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全权代表。

∙合同工期: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竣工验收备案,发包人接收工程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所用的总日历天数。

∙开工日期:

根据专用条款第16条约定,由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令中写明的、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最迟在该日期开工的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指自开工日期起根据专用条款第16条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时间。

∙实际竣工日期:

指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位工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发包人接收工程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日期。

∙甲供材料、设备:

由发包人直接采购并供应给承包人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履行相应的管理配合职责;

∙甲限品牌材料:

是指发包人限定了材料品牌,由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购的材料;

∙甲限品牌限价材料:

由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发包人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材料;

∙小时或天:

除特别指明外,指时钟小时或日历天。

合同中约定按照小时计算时间的,从发生事件有效时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照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开始计算。

∙合同价款:

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包括调整的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的全部金额。

其具体款项依据协议书中标明的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在内的总金额和本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事件确定。

∙工程款:

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包括进度款、结算款等。

∙暂列金额:

指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的一笔款项。

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等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款调整以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的金额(包括以计工日方式支付的金额)。

∙暂估价:

指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工日:

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设计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照合同中约定计价付款的一种计价方式。

∙质量保证金:

指按照合同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合同工程: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

指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

指合同工程中,由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实施、完成的非主体结构的专业性工程。

∙单位工程:

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永久工程。

∙施工场地(或工地、现场):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双方具体约定的供施工使用的其他任何场所。

∙工程设备:

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施工设备:

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工具或其他物品,但不包括用于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工程设备。

∙工程变更:

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规定发出指令的工程任何变更。

∙索赔:

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合同规定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费用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现场签证:

指根据规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竣工验收:

指承包人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国家验收:

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程和政策等有关规定,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

∙书面形式:

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文件、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国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书面形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

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应就此向承包人做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本合同的协议书;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

∙专用条款;

∙本合同的附件;

∙通用条款;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图纸或材料样板;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

如果本合同文件需要译成另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中文应为合同主导语言,具有优先解释权。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如果在投标截止日期的28天之后,国家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立法机关颁布的任何法律、法规发生了变更,或国家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立法机关颁布或采用了任何新的后继法律、法规,使得承包人在合同中发生了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此类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加入合同价款或从中扣除。

∙使用标准和规范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

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本合同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如果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存在相互重叠、矛盾的内容,按较高的质量标准执行。

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出现变化和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标准、规范名称,并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

∙发包人之所以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是因为承包人未能提交合同约定应由其提交的图纸或提交的图纸有误所致,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顺延工期;

∙当发包人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供发包人批准或备查;

∙发包人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通知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或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的一切通知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

∙如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知,另一方以特快专递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知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

∙发包人

∙发包人可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本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确认、批准、同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签字盖章为准。

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发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照约定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点;;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移交给承包人;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可将发包人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

∙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承包人代表具体人选,同时在开工前将承包人代表任命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授予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

∙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及必然隐含的全部义务。

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在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

为此,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人工、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约定或虽未约定但为本工程施工需要必然发生的措施及费用。

∙承包人应按照约定完成以下工作:

∙执行本合同中承包人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其它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成承包人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承包人需根据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本工程完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承包人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方面的关系,配合发包人完成政府招标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的办理,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并解决与周边社区、居民、建筑物等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关系。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发包人、监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承包人应了解及熟知施工现场及周边情况,对于保障本项目顺利施工的必要措施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围墙修建、工地大门设置、临时出入口建拆及手续申报、车辆通行保障、渣土清运等通盘考虑,妥善协调处理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应按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须提供满足不同气候施工所需的一切临时设备/措施,包括保障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均应适合于当地天气使用及保证在酷热及严寒天气下的正常运作,及须提供给各指定分包单位免费使用,以确保工程能按期完成。

所有关于冬雨季等施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或时间,均视为已分别包括在合同价款及工期内。

∙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