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602369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5.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方案的优化设计、全部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含可视对讲系统、楼内红外报警系统、紧急呼救系统所有器材的供应、运输及安装调试等)所有进出各楼的单元门及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附属件的安装。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单价及合同总价均一次包死,不随市场或政策变化等因素的波动而做调整。

四、合同工期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楼宇可视对讲系统设备生产完毕;

2、开工时间:

     年    月    日(以甲方开通知为准)。

3、工期:

服从甲方及总包的工期进度计划和调整计划,不影响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确保验收合格,配合总包通过工程整体验收。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为人民币(大写)           (¥    元)(报价明细见附件一)。

七、材料、设备的供应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至甲方施工工地并承担质量责任。

2、乙方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验收要求,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达到质监站验收标准。

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运出场外,重新采购并承担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必须保证供应设备的及时性,根据工程进度的供货计划,按时送至施工现场。

乙方所供材料、设备名称、型号、产地、品牌、价格、数量等应与附件一所列相符,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有效的质量文件。

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运出场外,重新采购并承担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所供材料、设备进场时均应履行正常的进场验收程序,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清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5、乙方所供材料、设备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产品彩色样本,提供一套所选设备连接组合样机,可进行现场演示;甲方有权跟踪检查乙方的生产组装过程。

6、乙方所供材料、设备的包装应防潮、防湿、防震、防腐蚀,保证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如因包装或其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材料、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其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供材料、设备的材料费、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检验费、试验费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固定价款中,不得另外计取。

8、乙方应自行办理所供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所需的一切使用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9、甲方有权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范围,认为有必要时可变为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乙方须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若需要变更和补充应经甲方同意,但最终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质监站要求。

11、乙方如果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认可,如由此增加费用,则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此减少费用,则减少的费用冲减合同价款。

八、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1、乙方应配备具备施工技术资质和能力的的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合同附件二)。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每次罚款人民币    元;

2、乙方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驻地工程师            。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方案优化设计:

乙方必须在满足原设计要求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秉承“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对本合同楼宇可视对讲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系统优化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指导规则》的3星级标准和满足甲方的要求,使开发的本小区具备长久的竞争实力。

方案优化设计后总价不再调整,仍按执行本合同固定总价。

优化设计依据:

(1)原设计方案等相关设计资料;

(2)相关选型产品设计手册;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T16-2008);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T50314-2015);

(5)《民用闭路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7);

(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

(9)《有线电视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10)《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11)《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YD-T1095-2008);

(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材料、设备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

甲方或或监理可随机抽检,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系统配置要求

(1)室内分机:

室内分机选用壁挂免提七寸彩色具有求救按键功能。

室内分机要求带八路独立安防接口,每路防区具有独立设撤防功能。

室内分机要求具有独立的双向语音信息发布功能。

采用语音提示,采用室外解码。

(2)单元门口主机:

一层的单元门口处设置彩色可视对讲主机。

单元主机采用全中文液晶提示,所有功能操作在此显示,便于业主操作与管理中心的管理。

主机采用CCD摄像机,具有自动检测功能,采用红外补偿灯光。

层间分配器:

系统采用户外解码,分配器具备自动短路保护;故障指示,视频放大。

本单元的其中一户出现故障不影响其他住户使用。

电源采用UPS电源,在小区停电时可支持使用24小时以上;

控制中心各配置一台楼宇对讲主机和报警主机;

系统用户分机与梯口机之间可实现双方呼叫及通话;

系统具有密话功能,当其中某一分机通话时其他分机不能监听、通话;

系统具备语音提示功能,能提示“            小区欢迎你";

梯口机具有感应ID卡开门;

系统具备故障自检测功能,能自我提示故障,并用语音方式提示与解说;

系统须采用省电模式,平时主机通电,所有分机不通电(只有在呼叫对方时才通电),以保证即省电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采用信号编码隔离器,具有户户故障完全隔离功能,任何用户装修更改线路,均不影响系统下正常运行;

系统配置不间断电源(ups),市电停电系统可持续工作12小时以上。

4、系统整体实现功能

(1)中心管理机与小区内任一用户分机实现双向语音呼叫对讲。

(2)中心管理机与单元门口主机实现可视双向语音呼叫对讲。

(3)单元门口主机呼叫本单元任一用户分机,用户可实现视频、语音对讲,遥控开启单元门。

(4)报警系统采用独立走专网与对讲系统完全独立,当同一个户内分机同时进行对讲话和报警时使的两项信号能够同时传输、管理中心软件可实时接收报警信息,直观地显示报警方位(楼幢方位,报警点在房屋的位置,报警名称),显示报警房屋的业主资料。

(5)整个系统能够远程升级。

(6)管理中心可以随时检测整个系统运行的情况,并且可以随时检测出设备故障率。

(7)业主进入单元可通过多种开门方式:

钥匙、密码、呼叫开锁。

(8)室内分机待机状态下可按监视键监视单元门口图像。

(9)各分机、主机、管理机、应设有备用电源,容量应保证系统在停电后能正常工作24小时。

5、主要技术要求

(1)室内可视分机:

系统参数:

电源:

呼通后由总线供给;

功耗:

无电待机,工作:

5W;

振铃声级:

≥70dB(A);

工作温度:

-10℃~+55℃;

显示器:

7寸彩色液晶屏;

解析度:

>400线;

显示器启动时间:

<4秒;

显示器工作电压:

DC11V-DC13V;

接线芯数:

4芯屏蔽线(线径≥0、5平方毫米)。

(2)单元门口机:

系统参数:

密码开锁功能:

一户一个密码;

电源:

由SJDY-1K-×D供给;

功耗:

待机时0、5W,工作时6W(最大);

CCD最低照度:

O、001LU×(带红外补光);

CCD分辨率:

水平>420线,镜头:

2倍手动调焦;

CCD镜头:

1/3英寸,92度广角开锁驱动时间:

0、2秒;

安装方式:

墙体嵌入或铁门固定;

安装高度:

1、5m摄影机镜头;

总线:

4芯屏蔽线或6芯屏蔽线;

系统特点:

户户隔离,进户线不怕短路;

每户一个开锁密码,长度1~8位,由客户自己确定;

低层三位房号显示,高层四位房号显示。

(3)中心管理机与报警主机:

可接收住户分机的呼叫及住户报警,时钟显示和调整功能,可直观知道通话及报警时间,可查询报警纪录,可对所有呼叫管理处的单元主机进行开锁。

6、氟碳漆门体安装要求:

(1)氟碳漆门安装前必须样板先行,经甲方、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安装;

(2)乙方备货施工前须复核图纸规格型号及复核洞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反映,加工均以实测洞口尺寸为准;

7、开门方式:

乙方负责将停车场管理系统与门禁系统整合实现“一卡通”开门功能、

8、整个工程质量:

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十、竣工验收

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本合同工程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全部完工且具备验收条件后      日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经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7日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的移交手续,同时移交工程的竣工资料、图纸等所有工程技术资料。

具体移交内容包括:

向甲方提交6份完整的竣工资料;系统材料、设备、硬件、软件、图纸(含电路图、原理图、施工中有关的变更图等)资料、合格证、备品备件等。

此时的移交不代表工程质量责任的转移,乙方仍承担工程质量的法定责任,同时,乙方应配合总包单位通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一切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在临街或地下、架空线路附近施工,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作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因此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已由其他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应倍加爱护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有关损失。

6、设置现场广告牌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

7、确因工程需要,乙方在现场堆料或加工组装设备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否则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终身维护保养。

质保期内,如非甲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与更换。

2、质保期内,乙方指定专人负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

保证接到系统运行故障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并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该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3、乙方应确保具有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维修技术水平,如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十三、工程款的支付

1、全部材料、设备到场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款的      %;本合同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至本合同总价款的      %;本合同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至本合同总价款的      %;整体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至本合同应付结算价款的      %;留本合同应付结算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乙方应缴纳的总包配合费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前两次工程进度款时每次扣除总包配合费的一半,两次全部扣除。

十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参与、协调乙方与总包及其他施工方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

(3)协调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水费和电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设备与附件一所列各项指标相符,具备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格证件,经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确保材料、设备供应的及时性,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及时送至施工现场,并负责现场安全防范及防盗等问题;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方的管理,遵照其指示工作,配合其他分包队伍的工作,不得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工程的进展。

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严禁将工程支解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保持现场的整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总包双方共同确认后据实结算;

(7)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8)自本工程开工直至交付甲方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9)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包括建筑物内)拆除临时设施并清运出场,达到甲方的环境要求;

(10)确保工程安装完毕后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达到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合同约定时间移交工程及全部工程技术资料。

(12)负责采用现场培训、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免费培训甲方1-2名系统管理人员,达到熟练独立操作和必要的调整维护技能;

(13)负责自订购设备之日起,乙方派1-2名技术人员跟踪小区工程安装,协调监督施工方从布线到挂机、调试、交付使用整个过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4)乙方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5)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协调调度会议,负责工地现场的施工进度、质量与调度问题。

十五、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      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按应付款的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退换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因此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合同工期或影响总包工程的工期,每拖延或影响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5、工程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总包整体工程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合格,并按每日合同总价款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期竣工期间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由于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工程和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移交,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8、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六、保密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系统需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数据,乙方应负责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

十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附加条款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承包范围内的优化设计费、全部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规费、税金、利润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系统达到正常运转和保修、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一次包死。

2、本合同总价款中的总包配合费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甲方缴纳(甲方在支付乙方前两次工程进度款时从中扣除),甲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总包支付。

3、未经甲方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复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政府或政策行为”造成停工属不可抗力,不视为双方违约,互不承担责任。

4、本工程所涉设计变更及签证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无效。

现场签证一证一签,和即时发生的工程量一一对应。

乙方应在该签证事项发生后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不予签证。

甲方收到乙方签证申请后14日内答复,14日内未予答复视为认可。

5、遇有不可抗力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否则,就扩大的损失和后果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不视为违约,双方不承担责任。

6、工程竣工后5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满足甲方环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清理,相关拆除、清运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施工中因乙方私自变更设计方案引起的造价变动一律不得计入结算,造成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若乙方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应自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提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资料。

(1)出现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混乱,施工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及监理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加强管理,而乙方不听劝告或整改不力时;

(3)乙方无故停工,不听催促的;

(4)擅自将工程分包;

(5)发生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其他违约情况。

9、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行为等原因本工程停工,或因甲方工程项目不能办理正常施工手续或不能正常开工,本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工期顺延期间各自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补偿;工期顺延期间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同附件三)。

11、乙方应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文件的规定发放工人工资。

乙方承诺施工期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不得出现工人上访、停工、诉讼等不良影响行为,否则,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每次扣款1-10万元,并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承诺甲方免于承担由乙方原因引起的有关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代扣代付。

13、乙方不得以甲方付款不到位为由擅自停工,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政策行为,本工程停工或暂时停工,或本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不视为双方违约,责任互不承担。

15、如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有增加的建筑层,则增加的建筑层仍属于本合同乙方的承包施工范围,但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不变。

16、本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其他合同组成文件规定冲突之处,以本附加条款规定为准。

1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18、合同如下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可视对讲报价清单》共1页;

附件二: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共1页;

附件三: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共2页。

十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

可视对讲报价清单

            公司可视对讲报价

设备部分

序号

名称

型号

产地、品牌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