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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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doc
贵州省仁赤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
RCSYS-1合同段
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贵州工大土木工程试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一、中心试验室计划
根据贵州省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的工程进展情况,将中心试验室的工作分为试验检测准备期、施工正常期、施工高峰期、交工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等五个试验检测阶段。
各检测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试验检测准备期
1)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进行中心试验室驻地建设,如组织试验检测人员进场;组织试验仪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及计量标定,进行中心试验室工作场地的布置;制定中心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上墙。
2)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学习和熟悉总监办各项管理制度。
3)熟悉全线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规程,掌握全线各分项工程内容及主要试验、检测指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为便于控制和规范试验、检测管理,建立试验检测台帐,开工前要求各施工合同段、各驻地监理办根据中心试验室统一规定和试验台帐格式,编制本合同各项工程试验检测台帐,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报中心试验室审批、备案。
5)抽样检测频率:
要求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按规范要求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中心试验室按3%的频率独立取样试验。
6)编制适合本项目专用试验检测表格。
为统一全线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用表,中心试验室必须在开工前统一试验、检测工作用表,报总监办审批后发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
7)加强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中心试验室要加强对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进场人员的数量、素质、业务水平、持证资质以及进场试验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检查、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包括试验操作、资料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合格后报总监办、省质监站审查、验收。
8)抓好开工前各项标准试验、工艺试验。
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良好条件。
9)对试验抽样、送样工作的管理。
2、施工正常期
1)树立正确的试验检测思想和试验检测工作方针,理顺各方工作关系,搞好全环节的监督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中心试验室树立正确的试验检测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检测、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方针,本着平等、诚信、公正的原则,进行试验检测和工程质量鉴定、事故分析等工作。
与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监办)、承包人建立相互协调的工作关系。
2)材料质量的控制。
中心试验室应对全线的材料进行调查,做好各项配合比的试配验证及土工标准试验,只有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严禁施工单位随意购买当地不合格的产品。
对进场主材(钢筋、水泥、钢铰线等)、地材(山砂、碎石等)或其它外购产品,坚持“施工自检、监理抽检、中心试验室独立复核”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材料的角度确保工程质量。
3)路基填筑质量控制。
中心试验室要做好填料标准试验的验证工作,同时填料需按已取得认可的试验路段施工工艺进行填筑控制,另外,中心试验室加强填筑现场分层厚度、碾压、压实度的检测及桥涵台背、墙背的填筑质量控制。
4)加强对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同时进行独立抽样试验,确保各结构物的工程质量。
5)检查承包人、监理试验检测资料。
中心试验室将定期、不定期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试验、自检资料及监理的检测资料进行检查,并对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总监办。
6)定期、不定期对承包人、监理方的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督促工地试验室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及定期进行计量、标定。
7)积极配合总监办、质检站对合同段内工程的质量检查。
中心试验室提供人员、仪器设备,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时督促、跟踪,并将处理情况向总监办、质检站汇报。
8)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由于施工单位参与公路建设的时间、经历、技术力量、工程管理等方面水平有所不同,从而在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上的效果就将有所不同,中心试验室通过检查、评比等活动,树立先进榜样,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合同段的工程施工质量。
9)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试验工作,参加总监办、驻监办召开的工地会议和技术活动,并提出试验检测方面的建议。
3、施工高峰期
针对合同段内各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中心试验室将及时加大人员力量,从检测中心抽调其他试验、检测人员加强对重要工程,如:
特大桥,大、中桥、隧道施工等关键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督促和指导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关键工序增加抽检频率和现场检查有度,以确保工程质量。
要求结构物混凝土配合比必须按中心试验室批准的配合比进行配制,施工中不得随意调整配合比。
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砼施工,要求每座桥或隧道设置一至二个拌合场,电子秤计量、集中拌合,严格控制水灰比,以确保砼施工质量。
桥梁上部结构的预制或现浇、隧道锚杆施工、二衬施工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关键,因此,中心试验室对桥梁上部结构如梁的预制场预制,要求首片梁体施工时,必须待中心试验室人员对其砼拌合质量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正常浇筑。
隧道锚杆施工属隐蔽工程,是施工易偷工减料的工序,因此,施工中中心试验室要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监督,通过检查进场材料的数量和已施工进度,计算已用量是否符合剩余量来判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对初期支护质量或喷涂厚度有怀疑的,要及时安排抽芯检验。
对隧道二衬、桥梁主梁使用的砂石材料要提高一个等级进行控制,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试验,必要时对所用料源加工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4、交工验收期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做好合同段内各施工合同段的交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
5、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内中心试验室主要完成如下几点工作:
1)参加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编制本项目试验检测的竣工文件。
2)在缺陷责任期内将由试验室主任领导,组建一个专门的试验检测小组,全面对缺陷责任期内工程使用质量及出现的问题的观察和处理,配合施工单位对剩余工程量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所需的试验检测任务。
3)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由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工作质量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并完成相关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4)对不属于由试验检测服务工作质量造成的缺陷病害,中心试验室也积极配合业主、总监办、驻监办及承包人等相关部门,并完成与缺陷病害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
6、中心试验室的人员进出场计划
根据贵州省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的工程进展情况及中心试验室的工作内容,中心试验室服务开始时间为2010年7月,服务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各人员服务期内的进出计划见表1。
7、中心试验室的设备进出场计划
中心试验室投入设备详见:
B-5主要设备配备表,各设备的进出场计划见表2。
表1中心试验室人员进出场计划表
序号
人员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
试验室主任
(1人)
2
技术负责人
(1人)
3
钢筋水泥及水泥砼负责人(2人)
4
土工及材料负责人(2人)
5
沥青负责人
(1人)
6
内业资料负责人
(1人)
7
试验检测员
(8人)
表2中心试验室设备进出场计划
序号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
土工试验
2
集料、石料试验
3
水泥试验
4
水泥砼、砂浆及外加剂试验
5
无机结合料试验
6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
7
钢筋试验
8
路基工程试验
9
路面工程试验
10
结构混凝土试验
11
办公设备
12
交通车辆
二、试验检测数据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
1、中心试验室工作程序
中心试验室质量工作程序如图所示。
2、试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方针及目标
(1)确保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并对检测试验人员的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形象。
(2)为质量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对工程材料等按规范检测,对质量作出合理正确的评价,使质量检测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3)建立一套完善的检测试验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计算机管理,分别按检测试验不同项目、进行档案归类。
(4)对检测试验委托书、原始记录、检测试验报告单和各种检测试验资料统一按正规表格填写,并统一编号、存档。
(5)独立抽检试验频率不低于3%。
(6)严格按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规程、规范进行。
(7)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率达100%。
2、质量控制措施
(1)试验检测依据是:
国家或部颁的最新质量技术检测试验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经过审批的文件。
(2)用于检验的全部仪器设备均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关于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计量检测仪器、设备进行鉴定的规定的要求检定合格,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试验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独立上岗操作。
(4)建立完整的技术管理制度,以及试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测的校核、审查制度。
(5)检测、试验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标准进行。
(6)全体管理、试验人员应严肃对待各项检测工作,对所有检测项目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7)所有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干预,不受经济、物质等利益影响。
(8)为用户或受检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3、各施工阶段中心试验室检测工作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
(1)监督并指导承包人建立工地试验室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性质,按照合同协议书的有关要求组建工地试验室,保证能完成技术规范中所列的常规试验与检测。
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所组建的工地试验室的资质、人员构成、仪器设备等情况进行开工前的检查并就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所辖范围内工地试验室达到相应要求,为工程正常施工创造良好条件。
(2)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在开工前,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所备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应就其材料标准、料源、运输、储存等环节进行监督,协助承包人抓好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3)明确检测标准及方法
中心试验室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统一本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方法及相关表格,并报总监办审批后实施,从而使其规范化。
(4)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合同段内驻监办按17%频率取样、送样,另外中心试验室应按3%的频率独立进行平行对比试验及试配抽检和验证试验,同时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技术指导。
(5)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在试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旁站下对各种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强度试验等进行标准试验,报中心试验室并经验证,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阶段
(1)材料试验、检测控制程序
如下图。
(2)验证试验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中心试验室和物资部门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并通报总监办、驻监办等各相关部门。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责令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中心试验室随时进行3%的独立抽检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存储、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验证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3)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为了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总监办将对在工程中起重要的、指导作用的标准试验检测项目(各类标准击实试验、部分材料的验证试验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等),指定由具备相关资质(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完成。
2)对于其它标准试验项目,在各项工作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此类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交中心试验室审查,由中心试验室批准,并通报总监办和驻监办。
驻监办应派出试验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对本标准试验进行试验记录。
中心试验室应对驻监办的这一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未经中心试验室批准的任何标准试验数据,不得用于工程。
3)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进行的标准试验随时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完成对标准试验的监督管理。
标准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4)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并报送中心试验室审查备案。
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中心试验室对驻地监理办公室的这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3)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报送中心试验室审查备案。
4)中心试验室应派出试验人员参加工艺试验的全过程,完成对工艺试验的监督管理。
工艺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5)抽样(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抽检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总监办的支持下,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组织制定实施各承包人和驻监办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工作。
2)中心试验室应随时对承包人的各种试验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及监理合同段试验室按规定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中心试验室随时进行3%频率的独立抽检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自检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抽检试验工作程序如图:
(6)验收试验
1)中心试验室应派出试验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7)对承包人试验室和驻监办的管理
中心试验室具有对承包人的试验室和驻监办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
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任务,是保证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符合试验室的各项要求、试验设备满足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方法符合各项规程、所出具的试验数据正确可靠,以确保工程质量的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在总监办领导下,中心试验室应当是本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试验检测数据控制(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包括中心试验室、承包人试验室和驻监办须实行试验检测资料统一管理,并由中心试验室组织实施)的中心,从而使总监办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承包人的试验和驻监办应在中心试验室的监督下,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技术规范》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颁行业标准进行工作。
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的试验室和驻监办的管理工作可归纳为如下几条:
1)中心试验室在承包人试验室进场后对承包人的试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资质进行审查,并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和规范、规程,以及掌握本项目试验检测要求,做到检测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2)承包人试验室的所有仪器都须经事前标定并按期进行标定检测。
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
并对承包人试验室的工作能力进行审定(无专业人员不能进行试验、无设备不能进行试验等),随时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试验报告,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审定承包人试验室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方案,并帮助承包人完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在总监办的领导下,统一各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方法、试验检测表格及试验检测记录方式。
统一管理试验检测资料,完成试验检测资料远景管理的最终目标。
并为竣工文件作好准备工作。
①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资料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使用统一的试验检测方法、表格和记录方式,使用统一的试验检测报告编号(编号形式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制定),报告编号必须保持连续。
如需插入报告编号,必须有充分必要的理由,并由中心试验室认可,报送总监办备案。
②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试验资料统一由计算机存储备查,承包人试验室在每月月报中必须报送当月试验资料及资料磁盘到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
以备总监办随时查阅,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并为总监办决策、规划工程的实施方案,评价工程的质量提供系统、全面、切实的信息资源。
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曾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报中心试验室,经总监办审查批准执行。
6)承包人试验室不能承担或无能力承担的试验项目必须由具相关资质(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承担,承包人试验室不能进行该项目的试验,所提交的试验数据或报告无效。
3、检测依据
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手段和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的行业及国家标准。
相应的依据和标准如下:
(1)JTJZ1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2)JTZ1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3)Z1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4)JTJ052-2000《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5)JTZ1E30-200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6)JTZ1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7)JTJ055-83《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
(8)JTJ056-84《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
(9)JTJ057-94《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10)JTZ1E50-2006《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
(11)JTZ1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12)JTZ1E60-200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13)JTZ1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14)JTZ1D70-200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15)JTJ026.1-199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16)T0502-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17)T0505-2005《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18)T0506-200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19)JZ1J/T23-2001《回弹法检测砼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20)JZ1J/70-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21)JZ1J98--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22)JZ1J55-2000《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
(23)Z1B228-2002《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24)Z1B232-1999《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25)JZ1J27-2001《钢筋焊接头试验方法》
(26)JTZ1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7)JTZ1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28)JTZ1F10-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29)JTJ034-200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30)JTZ1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31)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32)JTJ042-94《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33)DBJ22-016-95《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
(34)DBJ22-017-95《回弹法检测山砂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35)Z1B/T8077-2000《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36)Z113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37)JC473-2001《混凝土泵送剂》
(38)JC477-2005《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39)JTZ1/TF81-01-2004《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
(40)Z1B/T14684-2001《建筑用砂》
(41)Z1B/T14685-2001《建筑用碎石卵石》
4、中心试验室的资料和信息管理
中心试验室资料分类、整理、归档,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Z1F80/1-2004)及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制要求》进行管理。
1、中心试验室资料
(1)分类
中心试验室资料一般分为行政文件、挂图(表)、技术文件三大类。
其分类方法按下图进行分类管理。
对上图有如下三点说明:
1)中心试验室行政文件应由总监办统一收发、存档。
2)统计表按统计实测项目分类。
3)试验检测资料中材料试验,按不同材料分类,并说明材料用于何处。
成品与半成品商品构件检测中路基、路面、防护,排水与涵洞工程宜按1~3km分类存放;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按每个单项工程独立分类存放。
(2)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对于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不准销毁,一般不允许外单位查阅;
2)原始记录应印制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其格式根据试验、检测的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
原始记录表应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生产单位;检测项目、检测编号、检测地点;温度、湿度;主要检测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检测原始记录数据、数据处理结果;检测人、计算人、复核人、试验日期等;
3)工程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一般不得用铅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计算校核人员的签名;
4)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