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九项各种制度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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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九项各种制度(参考)

目录

1、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晨、午(晚)检工作制度

3、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4、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5、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6、健康教育制度

7、通风消毒制度

8、健康管理制度

9、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确保全校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流程。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学校疫情报告人,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协调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1.疫情监测

(1)学校应建立学生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开展全员全日健康检测。

(2)老师发现学生有新冠病毒肺炎早期症状、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以及因病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管理。

一旦发现应立即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2)当疫情报告人或者校医发现一天内有3例及以上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且有相同流行病学史,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其他符合《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报告要求的也需及时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除了初次报告,应完成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晨、午(晚)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晨、午和晚检实行校长负总责,校医、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具体内容

1.学校晨检

(1)人员要求

1)学校在职人员、校车司乘人员等均可作为晨检员;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耐心严谨,健康状况良好。

 

2)需经培训后再上岗,掌握常见问题应对方法;佩戴口罩和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完成工作后应做好清洁消毒。

3)寄宿制学校在每班设立晨检员或安排宿舍长负责晨检工作,并及时向班级晨检员报告。

 

(2)工作要求 

1)上校车前、进校门前,需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

晨检时询问和观察要点:

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症状:

发热、 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

②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等。

若有体温异常,需由复查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复查,并登记。

2)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应立即让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安排在(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暂时隔离。

同时通知家长,并由专车转诊到就近定点医院。

 

3)使用测温枪时要规范操作,不要接触被测者皮肤。

如检测到体温异常者,应用微湿酒精棉球对体温测量仪器进行必要消毒。

水银体温计应及时消毒,未经消毒不得重复使用,并规范操作。

 

4)学校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晨检通道,尽量避免人群聚集。

晨检区应有工作台、免洗手消毒液、纸巾、遮雨(阳)棚等。

5)班主任、班级晨检员应该在每天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前,将所在班级晨检、因病缺课学生患病情况及可能病因等信息报送学校疫情报告人。

各部门负责人也应在每天8:

30前将职工(员工)的晨检、因病缺勤信息报送学校疫情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在每天10:

00前将晨检、因病缺课/缺勤信息汇总及上报完毕。

7)尽量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因病缺课/缺勤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

2.午检、晚检工作要求

1)安排午休的学校,在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需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

2)在疫情流行期间,寄宿制学校及安排晚修的学校要进行晚检,由班级晨检员在晚修前负责登记,上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寄宿制学校需制订周末分时、分批返校计划,并组织返校师生在上校车前、进校门前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等排查。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蔓延。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1.各班要坚持晨、午(晚)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若出现疑似情况须按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

隔离室责任人须及时通知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联系社区联络人落实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工作。

学生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时,学校教导处根据医院开具的休学诊断证明,对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复课证明,学生持此证明到学校,经校医确认登记后方可复课。

4.教导处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加强对因病缺勤师生的严格管理,体现对师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应认真按照晨检制度相关要求,及时对本校师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师生发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

2.师生因病缺课,部门主任、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应对师生、职员病因作具体记录,对师生、职员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学校师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3.师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部门主任、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

师生病后复课复工,部门主任、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复工证明,并作记录。

4.对因病缺课的师生作好病因调查,并认真登记备案,凡师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复工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复工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复工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复工,并记录其复课复工时间。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保证校容校貌整洁,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

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2.疫情期间,按规定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3.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4.加强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

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健康教育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控工作重点,特制定健康教育制度。

1.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教导处主管,全体教职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晓情况。

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3.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

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

4.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控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

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5.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

各班级认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由教导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通风消毒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开窗通风制度

1.按照《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学习场所每小时需要通风与换气。

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

疫情期间各类场所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2.食堂、专用实验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开窗通风工作。

3.学校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师生、职员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对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

二、消毒制度

1.学校应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等常用消毒用品,同时配齐脸盆、水桶、抹布等媒介工具。

2.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不同季节向师生、职员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3.发现一例传染或疑似病人,根据具体情况让其回家休息、治疗或直接送往医院。

病人所在教室用5%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面、门把手、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呼吸道传染病,可采取紫外线照射对空气进行消毒。

4.师生、职员及教师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

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

5.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制度请参考《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

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学生个人健康卡。

完善学生健康档案记录,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对所获数据归类整理备查。

2.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

推进家校共育,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的常识。

3.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安排表。

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4.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

每一位任教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教师组织并指导全体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5.及时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并联系校医到班把学生带到校医室做仔细的体温检查和关心询问(2周内有没与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接触);若发现疑似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领导。

校医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6.学校需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每周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地方进行自查自纠。

7.劝告患病师生员工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

做好家校沟通,杜绝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1.学校应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小组;小组负责指导卫生保健教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培训计划;负责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

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2.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负责表册、通知等文书的印制;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协助装订;负责将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3.招生时,教导处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4.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全数收集学生预防接种证,据此填写《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然后把预防接种证交家长妥善保存;对照“判定标准”,对需补证、补种儿童的家长,填写发放《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书面通知(需家长在存根联签字),督促家长在接通知后2周内带学生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按程序要求完成补证、补种工作。

5.对新生要求查验工作在9月份内完成,对转入学生的查验工作要求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儿童。

三、补种及登记

漏种儿童完成补种、补证后4周内及时将预防接种证交班主任查验,未完成的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由班主任做好原因记录。

班主任要督促未完成补种的漏种儿童及时补种。

学校收齐补证、补种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后,将补证、补种信息补填《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汇总填入《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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