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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唯物辩证法

第三讲:

唯物辩证法

公式:

个别——一般——个别

辩证法观点:

“在对现实存在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

“万物莫不有对”

“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

“凡是现存的都应当是灭亡的”

“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从其暂时性方面去理解和对待”

“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

——辩证法。

错误观点: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第一部分:

联系与发展、规律

考点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世界是怎样的)

1.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之间是有联系的。

2.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

联系、发展的观点;承认矛盾的存在。

形而上学:

孤立、静止的观点;只有长度、数量的变化;否认矛盾的存在。

是否承认矛盾

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动力(根本原因),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

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表现在(多选,3个选项):

世界上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世界上的事物是运动发展的;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考点二、联系及其特点:

一、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引起事物的运动。

二、联系的特点:

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15年考题)

1.客观性:

事物固有的联系,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否认联系的客观性——喜鹊叫喜,乌鸦叫丧;

无视联系的客观性——竭泽而渔,杀鸡取卵。

(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打算)

2.普遍性: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唇亡齿寒;猫羊相及。

月晕而风,础润而雨;

3.多样性:

内外联系、本质和现象联系、必然和偶然联系、主次联系、整体与部分联系等。

事物的联系是现实的、具体的、有条件的。

例:

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必然的多样的联系——(错)

考点三、发展及其实质

发展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的特点。

一、发展的实质: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创新)

二、发展和运动、变化:

1.区别:

运动、变化的方向既可以是前进的,又可以是倒退的;

发展的方向是波浪式前进的、螺旋式上升的;

2.联系: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例:

发展就是运动、变化(错)

三、新事物:

1.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

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注意:

不能以时间的先后、形式的新旧、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事物的名称、旗号等作为判断标准。

四、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因:

1.新事物更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事物发展的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

——根本原因。

2.新事物优于旧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新事物具有新的结构、功能和特点,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

新事物实现了对旧事物的扬弃(既克服,又保留)

新事物添加了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3.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五、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要经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

1.年年岁岁花开落、岁岁年年人不同——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2.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新事物开始比较弱小,最终必然战胜旧事物。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

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因此恩格斯指出: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例:

“物质是永恒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生有灭的”两种说法都正确。

物质是永恒发展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

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第二部分:

三大规律

考点一、规律及其特点

一、规律是事物和现象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

二、规律的特点:

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

1.客观性: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社会规律:

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中实现的。

——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不同。

社会规律的客观性还体现在:

由多数人的意志决定。

社会规律的客观性表现在它是无数创造历史的个人相互作用的合力,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这并不代表与人的活动无关.

社会意志是按照人的意志发展的——(错)

天行有常,不为尧兴不为桀亡。

自然规律:

寒来暑往,四季更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

“寒来暑往,四季更替”只是前后相继的自然现象,不能由此得出“事物是发展的”

2.普遍性:

基本矛盾规律、人的认识规律。

3.稳定性、重复性:

只要条件具备,规律就会稳定、重复起作用。

三、不能改变、改造、消灭、创造、发明规律;只能发现和利用规律。

规律的条件是可以创造的。

例:

杞人忧天——否认规律的客观性。

画蛇添足——主观的、任意的改变规律。

例:

人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错),可以发现和利用规律;

客观规律起作用是无条件的——(错),规律的条件是可以创造的,是有条件的;

考点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二、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趋势)和道路。

(一一对应,不能混搭)

考点三、对立统一规律

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

(注意区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实质与核心、矛盾问题的精髓)

二、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规律)的内容:

任何事物都包含矛盾,矛盾就是对立面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共同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本质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矛盾双方的联系是联系的本质内容;

矛盾是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矛盾是运动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唯物辩证法的钥匙。

三、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

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考点四、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一、矛盾是反映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的哲学范畴。

二、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斗争性和同一性(对立统一)

矛盾的对立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

1.斗争性(对立性):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例:

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对立;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的对立;

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民内部的意见分歧。

2.同一性(统一性):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

相互依存: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顷、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真理和谬论相比较而存在;离开内容没有形式,离开形式没有内容。

相互渗透:

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相互转化:

失败乃成功之母/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乐极生悲,否极泰来,苦尽甘来/物极必反,相反相成/

仿佛向同一方向迈进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谬论/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贾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已待乏也(乏:

转化)

耐得寂寞,才能不寂寞;买不得寂寞,偏偏寂寞。

善泳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

贫生于富,弱生于强/因祸得福,转败为胜。

“居安思危”

“变被动为主动,变困难为机遇”

注意:

1.矛盾双方的转化:

需要一定的条件;

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变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三个)

①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或场所。

矛盾双方在相互依存中发展。

②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

③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4.斗争性的绝对性决定了运动的绝对性;同一性的相对性决定了静止的相对性;

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

5.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

矛盾双方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例:

西周末年思想家史伯说: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这里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有:

ABCE

A.矛盾的同一是包含差别的同一  B.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C.不包含内部差别的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D.矛盾的一方只有克服另一方才能达到统一

E.事物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体。

D之所以为淘汰项,是因为错在了“只有……才……”的表述上。

例:

矛盾统一性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错)

解析:

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三、联系、发展、矛盾之间的关系:

①普遍联系的本质内容就是矛盾双方的联系;

②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矛盾双方的联系;

③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才能构成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④由于事物的联系,引起事物的性质和状态的改变,从而构成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在纯粹的光明中,就像在纯粹的黑暗中一样,什么也看不见”——黑格尔辩证法。

(没有纯粹的光明与黑暗)

考点五、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一、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又贯穿于发展过程始终。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事事有矛盾。

矛盾普遍性的方法论意义:

1.树立矛盾观点,敢于承认矛盾,正确分析和解决矛盾;

2.坚持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的特殊性:

1.矛盾的特殊性包括三种情形:

(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注重矛盾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量体裁衣,对症下药/入山问樵,入水问渔/

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抓典型

违背矛盾的特殊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

3.矛盾特殊性的方法论意义:

分析矛盾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分析矛盾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分析矛盾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矛盾特殊性原理(世界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论)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共性、一般、抽象)与特殊性(个性、特殊、具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辩证统一:

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

共性、一般比个性、个别更普遍、更深刻;

个性、个别比共性、一般更具体、更丰富;

共性是绝对、无条件的的,而矛盾的个性是相对、有条件的的。

金、银、铜、铁、铝与金属。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系: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

任何个别(无论怎样)都是一般;

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二者不能单独存在。

“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原理,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4.割裂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只承认特殊性,否认普遍性;

白马非马、邯郸学步

考点六、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

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1.主要矛盾:

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

2.次要矛盾:

处于从属地位的矛盾。

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

要关系:

(一)主要矛盾规定、影响次要矛盾的存在、发展和解决;

例:

画龙点睛/提纲挈领/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牵牛要牵牛鼻/好钢用在刀刃上/纲举目张/蛇打七寸

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还靠发展去解决——抓住主要矛盾。

(二)次要矛盾对主要矛盾有制约作用,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和事物的发展。

例: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荷花好看,也要绿叶扶持。

(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二、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分清主流和支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而不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1.矛盾的主要方面:

处于支配地位、主导作用的方面。

2.矛盾的次要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

(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影响和制约主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二)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三、两点论和重点论

1.两点论:

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既要注重主要方面,又不能忽视次要方面。

反对只顾一方,忽视另一方的形而上学一点论。

2.重点论:

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反对不分主次、主次矛盾一起抓的形而上学均衡轮。

——歧路亡羊/眉毛胡子一把抓;

3.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

两点论内在的包含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

(有两点论,才有重点论)

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内容,重点论一两点论为形式。

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4.坚持两点论,看问题一分为二,分清主次。

黄金无足色,白璧有微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握重点,统筹兼顾。

特别注意区分:

矛盾的特殊性和主要矛盾。

如: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哲学原理是矛盾的特殊性,而不是主要矛盾) 

考点七、内因和外因

一、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

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二、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1.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根本原因。

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是第一位的。

2.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它能加速和缓冲事物的发展,是第二位的。

例:

桔生淮南为桔,桔生淮北为枝。

心理专家分析:

缺乏关爱、缺少交流、生活空虚是大多数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主要诱因,事实上孩子们并非天生喜爱这些东西。

3.内因和外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三、方法论意义:

既要坚持独立自主,又要实行改革开放;

既要反对闭关自守、盲目排外,又要反对全盘西化。

四、实例:

1.强调内因作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

绣花要得手棉巧,打铁还需自身硬/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注意:

“身正不怕影子斜”强调的不是内因。

2.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物必先腐之,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之,而后馋入之/灭六国者,六国也。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忽视内因是事物发展根据,夸大外因的作用:

严师出高徒/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怨天尤人。

考点八、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

1.质是一切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

2量是事物发展的规模、程度和速度等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量与事物不存在直接同一;

同一质可以有不同的量;

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影响质。

例:

事物的质和量的区别在于(C)。

A.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量是事物的外在规定性)

B.事物的质是单一的,事物的量是多方面的。

(都是多方面的)

C.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D.事物的质是不变的,事物的量是不断变化的。

(质变)

3.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是质与量的统一。

在度的范围内,质和量处于统一状态。

在度的范围内,量的变化不会发生质变;超出度的范围,量的变化就发生质变。

在实践中药遵循适度原则,防止“过”和“不及”两种错误。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

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

适度原则——过犹不及、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关系

1.量变:

事物数量和场所的变更。

特点是渐进性、不显著的变化。

事物处在量变状态时,

事物处在数量上的增减;

事物表现为平衡或静止。

2.质变:

事物规定性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特点是剧烈的、显著的变化。

事物发展最终要通过质变来实现,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

3.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标志:

事物的发展是否超出了度的范围。

4.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所采取的两种形式和状态。

(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了度,必然引起质变。

例: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质变体现和巩固了量变的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了道路。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有引起新的量变。

任何事物的质变都是从量变开始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

没有质变就没有新的量变;

例:

有质变就有发展(错)

解析:

质变有前进的也有后退的,而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

例:

我国延迟退休政策将采取小步走、渐进式,并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让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

这体现的哲理是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二)相互渗透:

在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

例:

事物处在量变状态时,事物矛盾双方只有统一没有斗争——(错)

统一和斗争同时存在。

在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

(三)割裂量变和质变产生的错误观点:

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是激变论,导致左倾冒险主义。

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是庸俗进化论,导致右倾保守主义和改良主义。

例:

“自然从来不飞跃”——形而上学,根本否认“发展”。

4.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连续性(渐进性)与阶段性(飞跃性)的统一;揭示了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三、实例:

1.没有量变的准备就不能发生质变,量变引起质变:

(量变到质变)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蟲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

善不及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千里之提,毁于蚁穴/

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万丈高楼平地起/集腋成裘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厚积薄发/

水滴石穿,绳锯木断;

2.侧重量变的渐进性:

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注意,选项同时存在1、2观点时,要继续细化区分,选与题意最相近的。

例:

下列说法与“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蕴含的哲理一致的是:

(A) 

A.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B.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C.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D.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B是干扰项。

“行百里者半九十”,走到九十里也只能算是才开始一半而已。

——量变和质变关系,行九十和行一半一样,仍然是度之内的量变,还没有发生质变;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

考点九、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肯定与否定

1.肯定:

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即肯定这一实物是它自身的方面。

2.否定:

促使该事物灭亡的因素,即促使它转化为其他事物的方面。

3.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任何事物既包含肯定因素,又包含否定因素。

例:

“肯定与否定相互渗透,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

二、辩证否定观

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否定中包含着肯定。

2.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新事物取代旧事物。

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

3.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吸收旧事物的合理因素。

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4.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既克服又保留)

疑者,觉悟之机也。

——“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必要条件)

错误观点:

只要有否定就会有发展

5.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批判的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6.方法论意义:

分清精华和糟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既要反对复古主义和全盘西化,又要反对否定一切历史的虚无主义和盲目排外。

三、形而上学否定观(错误观点)

1.否定是外力作用的结果,是简单的消灭;

2.肯定就是肯定一切,否定就是否定一切;

例: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

——形而上学否定观

注意区分:

辩证否定观和形而上学否定观的相同观点和不同观点。

如:

相同观点,否定与肯定是有区别的,否定是对旧事物的克服。

不同观点,否定是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

——辩证法

四、否定之否定

1.事物发展的周期性:

(一)事物的辩证发展是:

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完成一个发展周期。

即:

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的有规律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在事物完成一个发展周期后表现出来;

(二)事物的整个“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

即:

经过“两次否定”实现的是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其根据在于矛盾的对立统一性。

(三)两次否定:

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第一次:

自我否定;第二次:

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四)三个阶段:

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

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一)前进性: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总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例: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错)

注意区分事物发展和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二)曲折性:

事物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

(三)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和上升,而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

——好事多磨;

(四)割裂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

只看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认前进性是循环论,导致右倾悲观主义。

只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行,否认曲折性是直线论,导致左倾冒险主义。

循环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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