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处罚制度内容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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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处罚制度内容DOC
附件表一:
供应商违失项目赔偿条款规定《2016》
一.价格条款制订
项目
操作细则及要求
罚责
a.涨价
*在未经隆达采购同意之前提下,供应商不得擅自做主更改所送货物单价,涨价前,供应商必须电话通知并以书面形式写明涨价之品项,原价,及上涨新价格,其中,涨价原因务必标明清楚,经隆达核准及确定日期后方能实施。
*第一次:
一律按原价付款,另罚500元
*第二次:
扣此批货总款之30%,更改罚金为1000元
*三次以上:
扣此批货物总款50%,并停止购销合同
b.降价
*当市场行情有回落时,供应商必须主动通知隆达采购,并将之降价之品项,原价,现价及开始实施之日期以传真形式发给隆达,同时并写明调整原因。
如有蓄意隐瞒或未主动通知之供应商,一旦被隆达采购查实后
*第一次:
一律按隆达采购所访最低市场价付款,另罚500元
*第二次:
扣此批货总款之30%,更改罚金为1000元
*第三次:
扣此批货物总款50%,并停止购销合同
二.产品质量、配送运输公共条款
品项
品质要求
罚责
公共条款
*甲方所供隆达之食品、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如因其质量、卫生造成隆达与客户之间发生纠纷从而产生隆达客户端为此提出相关赔偿款均由
甲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除此以外,还需承担隆达公司以下罚款明细。
三.产品质量条款
a.蔬菜/水发品
*蔬菜类尽可能做到无虫,无黄叶,新鲜(不易太老),不腐烂且农药不超标
*速冻蔬菜包装完整、不破损、不零散、不化冻、水分适中不超标
*水发品必须符合河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非食品的添加剂制作水发品;产品鲜嫩,水分适中,有弹性,无粘贴,无斑点,无黄边,且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烫煮熟度适中,无过生过烂现象;若有以上现象造成隆达无法使用,将全数退还,并立即补送,如未及时补货,造成供餐困扰导致隆达员工必须自行外出补购之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除承担隆达员工自行补购之一切费用外(差额/人工运输费等)
*第一次:
罚1000元
*第二次:
罚2000元
*第三次:
扣除此批货物之总款一半,并另罚5000元
*第四次:
此批货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b.豆制品
*生产管道、容器、用具,如豆腐屉、豆包布、周转箱等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类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成品贮藏应有防腐措施,运输应严密遮盖,尽可能做到低温冷藏;严禁提供变质、腐败食品。
包装、规格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换及其承担相应后果。
a.发现容器、用具、周转箱等不洁,豆制品内有异物(如:
线头、飞虫等)
*第一次:
罚500元
*第二次:
罚1000元
b.发现质量不符,变异有异味
*第一次:
罚1000元
*第二次:
罚2000元
*三次以上:
此批货物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c.肉类
*提供新鲜猪肉,禁止提供有病害的猪肉(如:
变质肉、母猪肉、注水肉、死猪肉、猪瘟病肉等);肉质应结实,肉层分明,指压有弹性,表面无出水现象,如肉质腐败,有淋巴结、有异味,或含冰;含水量超过4%等,明显病害猪肉均全数退还,并立即补送,如未及时补货,造成隆达供餐困扰,导致隆达员工必须自行外出补购之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猪肉有淋巴结、部分腐败有异味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按其1:
3的比例予以赔偿扣款。
*供应商除承担隆达员工自行补购之一切费用外(差额/人工运输费等)
*第一次:
罚1000元
*第二次:
罚2000元
*第三次:
此批货款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d.活鲜鱼
*鱼身(草鱼/鲢鱼/鲫鱼等)结实,无变质,无异味,三去(去鳞,去腮,去肠),如果以死鱼当鲜活鱼杀,或杀后时间搁置太长后才供货,致使其已不新鲜,开始腐烂,并有异味,隆达均全数退还,并要求供应商立即补送,如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未能及时补货,造成供餐困扰,导致隆达员工必须自行外出补购之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第一次:
罚1000元
*第二次:
罚2000元
*第三次:
扣除此批货物之总款一半,并另罚5000元
e.海鲜
*鱼身(安康鱼/鲳鱼(肉鲳/角鲳/白口鱼/带鱼等)结实,无变质,无异味,三去(去鳞,去腮,去肠),保证鲜销水平,规格、含冰量由双方协商而定;如若超过订立标准外
*包装、规格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还及其承担相应后果。
*第一次:
规格不符部分、超出含水率部分全部从货款中扣除,并罚款500元
*第二次:
规格不符部分、超出含水率部分全部从货款中扣除,并罚1000元
*三次以上:
此批货物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f.点心\面点
*速冻点心:
包装完整,无污损、不零散、不化冻;新鲜点心保证卫生、盛放器具的干净、运输的安全:
食品中无杂质、异物、无发霉、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现象:
且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规格加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
包装、质量、卫生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换及其承担相应后果。
a.发现杂质、异物(头发、线头、石子等)
*第一次:
罚500元
*第二次:
罚1000元
b.发现苍蝇、蚊子、蟑螂;变质、发霉现象等
*第一次:
罚1000元
*第二次:
罚2000元
c.发现未按规格加工,偷工减料、克重不符等现象
*第一次:
按实际规格付款,另罚500元
*第二次:
按实际规格付款,另罚1000元
g.半成品
*包装完整,无污损、不零散、不化冻;食品中无杂质、异物、无发霉、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现象:
保证食品的质量,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
包装、质量、卫生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退换及其承担相应后果。
a.发现杂质、异物(头发、线头、石子等不洁东西)
*第二次:
罚500元
*第三次:
罚1000元
b.发现变质、发霉等现象
*第二次:
罚1000元
*第三次:
罚2000元
c.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第二次:
罚1000元
*第三次:
罚2000元
h.冻品
*.无变质,无异味,保证鲜销水平,含水量不超过5%,如果是特殊计量货物,以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后进行收验货操作;如含水量超出双方订立标准外
*第一次:
超出含水率部分全部从货款中扣除,并罚款500元
*第二次:
超出含水率部分全部从货款中扣除,并罚款1000元
*第三次:
此批货物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I.一次性消耗品、调味品
*按乙方确定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品牌送货,不掺假、不少数、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无破损、无损耗;调味品包装要符合以下要素:
生产商、地址、电话、生产日期、净含量、使用方法、配料/成份、保质期等;
如有上述问题,供应商负责退货、更换、补足应有数量等还应承担相应赔款
*第一次:
罚500元
*第二次:
罚1000元
*第三次:
此批货款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j.鸡蛋类
*保证鸡蛋的新鲜、不变质、不破损、无异味;保证周转箱的整洁、卫生;做到货真价实,不掺假、不少秤
如有上述问题,供应商负责退货或补货,且承担相应赔款
*第一次:
罚500元
*第二次:
罚1000元
*第三次:
此批货款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
k.饮料、酸奶类
*甲方所供饮料、酸奶必须安全、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保证新鲜、不过期、不变质;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污损
如有上述问题,供应商负责退货或更换,且承担相应赔款
*第一次:
口头警告,并罚200元
*第二次:
罚500元
*第三次:
罚1000元
*第四次:
此批货款之总款全免,并停止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