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招标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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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招标文件范本
工程名称施工
招标文件
编号:
号
招标人名称:
XX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日期:
二O一0年八月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XX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工程名称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施工投标人资格预审工作业已结束,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若有兴趣参加本工程建设,请持本通知书到XX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及光盘20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二、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七折收取);两家咨询公司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国家标准的1.2倍)。
招标人:
XX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第七章图纸、工程规范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意见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施工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12300平方米
4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5
工期要求
本工程要求建设工期为不超过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6
招标范围
所列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人建造师资质要求
拟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满足:
①常驻现场且唯一担任本工程建造师②持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③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
投标有效期
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
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的账户上,并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并且到XX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服务科换取统一收据。
逾期将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15
踏勘现场
联系人:
电话: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7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3份副本,电子文档1份(技术标电子文档另附)。
18
招标文件始发时间
2010年8月日
1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
(开标大厅)
递交起止时间:
2010年8月日午:
00(北京时间)
20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
(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
2010年8月日午:
00点
2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一章
21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投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列》、和建设部20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详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以及投标资格预审。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第七章图纸、工程规范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7.2除7.1内容外,资格预审文件或后审文件以及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经建管部门备案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语言文字)。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11.2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在开标会上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注:
随本文件配发的电子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的投标电子文本(商务部分)也必须刻录在本光盘中,否则将可能造成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投标出现重大偏差(见本文件30.2)。
11.3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报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投标报价说明;
(5)投标报价汇总表;
(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1.3.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措施项目报价表;
●其他项目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
●人、材、机详细清单;
●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主要设备清单报价表;
(7)替代方案及报价书(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8)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内容根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实施细则,进行调整。
)
11.4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证书、质量认证证书、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证书、企业信誉和荣誉证书(上述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均放复印件);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建造师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4)项目管理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特殊说明资料(招标人特别要求的)
(5)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6)同时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建造师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11.4.3拟分包情况表;
11.4.4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4.5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资源配备计划
1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12.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现场影响施工因素。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现场所需因素的价格体现。
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以清单编制的范围为准。
13.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13.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和利润,同时劳动保险费、规费和税金应体现在报价中。
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3.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报价(含分部分项工程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报价或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等情况,一律做无效报价处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13.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现场整理费用等所有费用。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甲控材料表中为暂定价材料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招标人通过询价后只调材差;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土方工程的各种因素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需按规范要求和相关规定施工,如无特殊原因该分项工程不再进行经济签证。
13.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3.9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
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劳动保险费;
(2)建筑税金;
(3)应缴纳的各种规费;
(4)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费、暂定金及备用金;
(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可竞争费用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2)综合费;
(3)利润;
(4)工程特殊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费、交通干扰费、特殊技术措施费等)。
13.10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
16.2.1投标保证金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定标后7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本须知第13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16.6.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6.4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标价的。
17、投标替代方案(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7.2条规定。
17.2如果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
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采用打印(签名和需要签名部分的日期除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8.3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8.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订并标明“商务标”、“技术标”。
19.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9.1.3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编号
(3)工程名称
(4)年月日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1.4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随商务标正本封装。
1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拟派建造师、造价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承诺书(参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三提供的格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外省建造师必须出具由投标人所在地建筑业管理部门开具,有效期为30日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工程造价人员注册证书,非本市企业进境备案证明。
所要求到场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要求有一项不能满足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评审,标书将原封退回(以上材料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公证件无效)。
中标单位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招标项目竣工为止。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投标人应携带所有参与评审的资质、业绩、信誉证书及合同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以上原件不能出示的,该项不予计分,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XX市建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业绩库。
(外省工程奖项必须按省招标办的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建招函〔2009〕23号》)。
24.4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4.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4.4.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24.4.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24.4.4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
24.4.5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
24.4.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电子清单计价文件输入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24.4.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24.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2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及资格后审
2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
如果经评审确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