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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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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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工程概况

  北京市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渗沥液处理厂位于丰台区宛平办事处北天堂村东侧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区,总占地面积为15698.6m2。

建成后的处理厂日处理渗沥液600吨,处理达标的水基本可供场区绿化、降尘、冲涮等用水。

为提高经济园区的渗沥液处理水平和排放标准和控制垃圾渗沥液的二次污染发挥重要作用。

主要设施包含调节池、厌氧反应器、生化池、综合处理车间一、综合处理车间二、污泥池、综合池等。

  1.2.基坑概况

  新建调节池位于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渗沥液厂南侧,新建调节池施工时需先将现况旧调节池拆除,调节池南侧地面标高51.20,新建调节池基底标高45.00,该结构外边线距分解处理车间引桥结构北侧6.6m,距规划红线仅为3.6m,距旧调节池侧墙0.6m,旧调节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高度4.3m。

旧调节池外侧0.8m处为旧调节池施工时基坑支护喷混,喷混厚度约10cm。

该护坡开挖深度6.2m。

  新建调节池南侧为分解车间引桥,该处引桥为框剪结构,基础为Φ600钻孔灌入桩。

引桥上为进出分解车间的垃圾车,行车密度较高。

新建调节池南侧道路已经封闭,无车辆行驶。

  1.3.地质条件

  该处地层为上层0.6m范围为杂填土,其余开挖部分均为砂质粉土。

砂质粉土的摩擦角φ=25°

,土的内聚力c=20kpa。

开挖基坑处无地下水。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2、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细则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3、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6、已经监理和专家组论证审批的《调节池南侧基坑支护方案》。

  3.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值及控制要点

  4.1.目标值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调节池南侧边坡支护方案》组织部署施工,必须确保基坑边坡支护后不塌方,基础施工期间基坑内安全及附近建筑物安全。

  4.2.控制要点

  4.2.1、施工准备阶段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论证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专家论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实施。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和机械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4.2.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图纸开展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组织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检查其记录。

  3、审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漏电保护器、安全帽等的检测检验报告。

  4、旁站监督锚杆及锚喷作业。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6、严格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采用可靠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8、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事故处理措施,并跟踪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9、定期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工地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消灭安全隐患。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10、做好现场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按规定想安检机构报告。

  11、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对施工的关键工序和安全事故易发的工序进行旁站。

  12、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和安全监理资料归档。

  13、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按规定参加工程保险。

  5.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要求

  5.1.基坑开挖土方控制要求

  5.1.1.土方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中涉及的各类地下管线、建筑物位置、现状及保护方法。

  2、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5.1.2.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地上障碍物妥善处理,对地下管线应按规定进行拆改或作出标记。

  5.1.3.沟槽、基坑底部开挖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5.1.4.开挖土方不得扰动天然地基。

由于条件限制,施工中可能发生扰动时,应在开挖前与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研究处理措施,并按设计规定处理。

  5.1.5.开挖中对沟槽、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已建地下管线和建筑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5.1.6.要求施工单位在挖除旧道路结构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使用风钻作业时,空压机操作工应服从风钻操作工的指令。

  3、挖出的道路残渣应及时清理出场。

  4、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约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5、在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进行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约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6、挖土时应设专人指挥。

  5.2.土钉墙支护安全控制要求

  5.2.1.采用土钉墙支护,应遵守现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1999)的有关规定。

  5.2.2.土钉墙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的沟槽。

当沟槽范围内有地下水时,施工单位应在土钉墙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

在砂土、虚填土、房渣土等松散土质中,严禁施工土钉墙支护。

  5.2.3.土钉墙施工设计中,应确认土钉抗拉承载力、土钉墙整体稳定性满足施工各个阶段施工安全的要求。

  5.2.4.土钉墙的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

0.1.

  5.2.5.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2m,

  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

~20°

  5.2.6.土钉钢筋宜采Ⅱ、Ⅲ级钢筋,钢筋直径宜为16~32mm,钻孔直径宜为70—120mm。

  5.2.7.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5.2.8.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宜为6~10mm,间距宜为15~30mm;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cm。

  5.2.9.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cm。

  5.2.10.土钉墙支护应随开挖随支护。

  5.2.11.喷射混凝土和注浆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5.2.12.土钉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施工,土钉类型、间距、长度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5.2.13.钻孔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并遵守下列规定:

  1、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

  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合格方可上岗。

  3、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

  作业。

  4、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

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

  制压力。

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0.3MPa。

  5、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

  喷出伤人。

  6、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

  妥善处置。

  7、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材料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

  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8、使用灰浆泵作业前应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5.2.14.土钉墙的土钉注浆和喷射混凝土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5.2.15.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应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2.16.遇有不稳定的土体,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防塌措施;

  5.2.17.施工中应随时观测土体状况,发现墙体裂缝、有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将施工人员撤出基坑、沟槽的危险区,并及时处理,确认安全。

  6.施工监测

  6.1.施工准备

  6.1.1.施工单位应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提交测量成果,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复测。

  6.2.施工过程

  6.2.1.施工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监测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测量控制网点。

一经发现移动或损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6.2.1.对于控制网点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测量等,监理工程师可采取旁站式监理方法或由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复测。

若发现任一测点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则应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校核或复测,并提交测量报告。

  6.2.3.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放线测量(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6.2.4.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实测进度日程安排计划。

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将测量成果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6.2.5.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量记录、工作日志。

  6.2.6.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

  7.基坑边坡异常时的处置方案

  7.1.边坡监控测量数据异常时,或巡检发现边坡变形异常时,监理部组织业主、施工单位立即到场巡查,并分析、评估边坡稳定状态。

如果边坡有坍塌危险,将及时疏散现场施工人员和转移财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边坡进行处理。

在安全隐患消除后,才能重新作业施工。

  7.2.当护壁砼层开裂时,应及时用水泥砂浆进行封闭处理。

当排水沟不畅通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疏通。

  7.3.下中雨或大雨时,立即停止施工,把所有施工人员和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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