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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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中电投江西九江港煤炭储配中心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

评价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

1.0总论

1.1评价目的

本评价拟在对码头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通过码头工程施工和营运期的污染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工程施工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力争把工程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⑴是按照国家建立煤炭储配机制的要求,保障江西省煤炭安全供应的需要

⑵是为江西省打通一条强有力的外省煤入赣运输通道的需要

⑶是实现中电投煤电联运的战略需要

⑷是通过储配煤中心的建设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

1.3评价范围

⑴环境空气

按照《导则》要求,计算颗粒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为45km,超过25km,因此确定大气评价范围为以工程码头位置为中心,以南北向为Y轴,东西向为X轴,边长50km的正方形区域。

⑵水环境、水域生态环境和风险评价

评价范围为码头上游端上游500m至码头下游端下游12km的长江水域。

风险评价范围根据预测结果扩大至下游相应的影响范围。

⑶声环境和陆域生态

声环境评价范围为码头、堆场周界外200m,陆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码头、堆场周界外。

1.4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评价等级划分原则,以及工程污染分析结果,各环境要素单项评价等级划分见表1.4-1所示。

表1.4-1评价拟采用等级划分

单项评

价要素

划分依据

评价等级

水环境

依据导则HJ/T2.3-1993,营运期污水零排放,污水排放量<1000m3/d,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

三级

声环境

依据导则HJ/T2.4-1995,评价区域为港口规划用地,属适用3类标准及以上的地区,且工程建成后噪声等效声级增高小于3dB。

三级

生态环境

依据导则HJ/T19-1997,评价区域生态影响的范围较小(小于20km2),生物减少<50%,物种多样性减少<50%。

二级

环境空气

依据估算模式SCREEN3,污染物为颗粒物,Pmax=168.89%≥80%,D10%=45km≥5km

一级

环境风险

本工程船舶吨级较大,附近江段过往船舶较多,若发生船舶事故,则将产生溢油风险事故,鉴于码头下游分布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确定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一级

1.5环境保护目标

⑴声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陆域堆场平整范围内有官湖村六组(部分居民)、七组、八组和九组,将在陆域平整施工前实施工程拆迁。

紧邻工程东侧港界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西侧港界有官湖村六组,南侧港界后方为疏港大道,疏港大道后方1000m内无居民点,规划为工业区。

表1.5-1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规模

与工程最近距离

官湖村六组

砖混1~3层,约60户,230人

紧邻西侧港界

官湖村六、七、八、九组

砖混1~3层,约275户,1010人

工程拆迁

注:

官湖村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居住区为整个城西港区规划用地范围,征地拆迁工作由九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处理,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内容。

⑵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江段Ⅲ类水体以及码头下游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评价范围内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关系及取水规模见表1.5-2。

表1.5-2评价范围内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与本项目的关系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拟建码头与保护目标最近距离(km)

二级水源保护区

一级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

1

九江市河西水厂

5.15

8.15

9.15

2

九江市第三水厂

7.38

10.38

11.38

3

九江市河东水厂

7.40

10.40

11.40

⑶大气

根据现场踏勘,大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25km内居民区、学校、敬老院和科研所。

⑷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所在江段水生生态及长江珍稀水生物种:

中华鲟、白鲟和江豚等。

2.0工程概况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赣、鄂、皖三省交汇之处,依庐山、傍鄱阳,是京九铁路与长江交汇地。

码头位于规划的城西港区最上游,为煤炭码头,工程地理坐标为北纬29°43′40″、东经115°52′30″。

煤炭堆场位于码头后方,垂直于码头岸线,陆域采用吹填方式形成。

煤炭由铁路和水路进港,出港散货船、汽车和火车运输。

工程拟建3个5000DWT泊位、2个1000DWT泊位,码头岸线总长度560m,年通过能力为1150万吨。

工程陆域总面积约46.1万平方米,其中堆场面积23.6万平方米,堆场总堆存量145万吨,陆域堆场南北向长850米,东西向宽度最宽700米,共布置6条煤炭堆场,堆全部场采用露天堆存方式,堆场东、南、西三面设置防风网。

码头平台布置6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2台轨道式装船机;堆场布置5台堆取料机,2台轨道式装车机,6台门式螺旋卸车机,毗邻堆场南侧布置了各2条火车装、卸车线,长分别为520、400米。

工程主要项目包括码头主体、陆域平整、地基处理、堆场道路、房建、设备安装及配套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控制等。

工程组成不包括航道工程、疏港道路。

工程推荐方案总投资为152,928.15万元,施工期约20个月。

3.0环境现状

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①河西水厂、河东水厂(第三水厂)例行监测点pH值、COD、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7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说明河西水厂、河东水厂(第三水厂)所在江段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

②拟建码头中心线上游500m、码头中心线、新开河三个监测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石油类、氨氮、悬浮物等7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上述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江段水环境现状质量总体上较好,满足其环境功能要求。

3.2环境空气现状

工程所在区域10个现状点监测结果中,SO2、NO2小时均值和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也达到评价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3声环境现状

①1#、2#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2#、3#、4#和5#测点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②6#交通噪声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65dB(A)要求,夜间略有超标,由于夜间车辆较多造成的。

3.4生态环境现状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工程占地将使植被受到破坏,一部分植物个体损失,受损失的植物主要是一些防护树种如旱柳以及一些草本狗牙根、白茅、狗尾草、接骨草、葎草等,均属评价范围内的常见种种类,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

由于该区域前期人为干扰较多,区域内外来物种较多,其中小白酒草、野胡萝卜、一年蓬、豚草等成群落分布,评价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水生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范围内浮游植物的区系组成共计7门54属(种),其中硅藻门18属,蓝藻门16属,绿藻门13属,裸藻门3属、金藻门2属、黄藻门和甲藻门1属,由此可见,整个评价区段内浮游植物较丰富。

其中以硅藻门种类占优势;浮游动物14属23种,其中原生动物5属6种,轮虫4属8种,枝角类3属5种,挠足类2属4种。

从种类组成看,采集段轮虫种类最为丰富;底栖动物3门14个属(种)。

其中环节动物门3属(种),软体动物门属(6)种,此外还有节肢动物门5属(种)。

从总体上看,调查范围内水质基本上都比较清洁,都属于寡污带类型,水体所受污染程度均比较轻,在其自净能力之内。

评价范围水域内鱼类资源有7目11科45种,其中鲟形目1种,鲱形目2种,鲑形目2种,鳗鲡目1种,鲤形目30种,鲇形目4种,颌针鱼目1种,鲈形目4种。

仅鲤形目鲤科鱼类达27种,占总种数的60.00%。

项目区域所在长江江段没有集中规模的鱼类“三场”分布。

但是项目所在区域是少数珍稀濒危动物如中华鲟等鱼类的洄游通道。

4.0环境影响评价

4.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桩基施工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打桩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造成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增加,水下打桩施工的影响范围呈椭圆形。

据调查,打桩施工造成悬浮物浓度增加值超过10mg/L的范围为沿水流方向长约100~250m,垂直岸边宽约50~100m,打桩施工引起的悬浮物不会对下游的河西水厂、河东水厂、九江市三水厂取水口和一级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陆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陆域施工过程将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主要的污染因子为SS,施工现场应通过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或自然蒸发、土壤吸收予以消化。

4.1.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⑴码头地面冲洗水和含尘雨污水

码头面和堆场道路进行冲洗水发生量为49000t/a。

在降雨情况下,码头面初期雨污水将携带少量煤炭粉,初期雨污水发生量最大为101m3/次,全年堆场径流雨污水发生量为33120m3。

码头面冲洗水和含尘污水收集后送入本工程新建含煤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到《港口煤炭除尘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除尘,不会对长江水环境造成影响。

⑵生活污水

港区生活污水发生总量为16665t/a,生活污水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绿化和除尘,生活污水不会对长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⑶到港船舶污水

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发生量约为244t/a,船舶生活污水的发生量约为9600m3/a。

工程江段禁止排放船舶污水,到港船舶如需排放污水,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赣九江环保001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接受后送到九江炼油厂处理。

港区含油污水

港区含油污水主要来自于机修及流动机械冲洗;全年发生量约140m3。

4.2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4.2.1工程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工程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工程占地将使部分植被受到破坏,一部分植物个体损失。

但工程将实施包括新建码头、长江大堤、施工便道等在内的全面的绿化工程,工程范围内的绿地再生,既恢复了因施工对征地范围内破坏的地表植被,使植被得到补偿,也起到了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作业尘埃、作业噪声等综合环境保护功能,进而也改善了沿线的景观。

施工活动对周围植物的影响

拟建工程很大部分采用高架桥的方式,施工活动基本上都在高架桥下面的永久征地范围内进行,对征地区域以外地区的植物影响很小。

工程对陆生动物的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较少,由于评价区域占用场地较小,再加上评价区域内的野生动物都是比较常见的种类,因此工程对评价区域内的动物影响较小。

4.2.2工程对水生生态影响预测和分析

4.2.2.1施工期对水生生物影响预测

⑴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桩采用围堰施工以控制受影响的区域,引起的悬浮物在经过长距离的沉淀,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随着稀释和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施工对水体中浮游藻类与浮游动物的影响较小,且都是暂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一段时间,随水体自净能力恢复而得到改善。

底栖生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水体中底栖生物的影响较小,且大多是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可恢复。

而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船只的生活污水、油污等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届时对底栖生物也会有一定影响。

⑶对鱼类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范围较小,所以不影响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

工程完成后,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不大。

4.2.2.2营运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工程建成后,码头工程阻水面积与占长江过水面积的比例均很小,对长江珍稀保护水生动物的洄游通道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港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港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油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

本项目为新建码头工程,码头前方岸坡稳定,不设置护坡、护岸工程,不破坏近岸水域生态环境。

营运期不向码头水域排放任何形式的污水。

营运期对长江水生生态环境及水生动物的危害影响甚微。

4.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4.3.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紧邻建设场地西侧为官湖村六组,施工期各类废气和扬尘对其会产生影响。

施工期运输沙石料的车辆所造成的路面二次扬尘,对运输路线附近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

4.3.2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逐日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值为0.355mg/m3,不能满足日均值0.3mg/m3的标准,最大超标1.18倍,超标位置位于南侧港界处。

官湖村一~六组在叠加背景值后超标外,其余各敏感目标在叠加背景值后日均值不超标。

长期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值为0.0442mg/m3,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年均值0.2mg/m3的标准,占标率为22.1%。

4.4声环境影响评价

4.4.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单机噪声中,打桩机昼间在100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打桩阶段昼间85dB(A)的要求,夜间禁止打桩;

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产生的噪声将分别对距施工场界昼间35m至200m、夜间70m至350m范围的污染超过《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标准。

官湖村六组紧邻西面港界,因此工程施工对其声环境会产生影响,应禁止夜间施工。

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污染也随之消失。

4.4.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最不利组合时,由于堆取料机距离东侧港界90m,夜间作业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作业达标;装车机距离南侧港界10m,昼夜间均不达标;西侧港界昼夜间作业均达标。

不考虑疏港道路的影响,本工程作业机械对敏感点噪声贡献值为51.0dB(A),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叠加疏港公路噪声值后,居民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因此工程建成后装卸机械噪声对敏感点噪声基本不产生影响。

4.5事故风险预测和评价

枯水期码头前沿发生溢油时,在常风向下,油膜最快约4.0小时将进入最近的关注目标九江市河西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源保护区产生污染影响;在不利风向下,油膜最快约3.0小时将进入最近的关注目标九江市河西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源保护区产生污染影响。

丰水期码头前沿发生溢油时,在常风向下,油膜最快约1.7小时将进入最近的关注目标九江市河西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源保护区产生污染影响;在不利风向下,油膜最快约1.3小时将进入最近的关注目标九江市河西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源保护区产生污染影响。

5.0环境保护措施

5.1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

5.1.1施工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在土石方运送以及施工材料拌和等施工行为均会引起地面扬尘的产生,应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定时、定点、定人),并配备专人清扫场地和施工道路。

施工车辆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陆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

在回填场地陆域形成后,尽快铺设遮盖设施,减小土方形成和场地铺砌之间的时间间隔,减少施工期间的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各类推土施工作业应做到随土随压、随夯,减少水土流失。

对推过的土地应及时整理,植被恢复或绿化和浆砌块石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钻孔灌注桩施工用泥浆池四周设置土堤等类型围堰,围堰高度约0.3m,在溢流口设置土工布,泥浆池设置雨天遮盖装置,该措施的落实可防止钻孔施工时因降雨而产生的悬浮泥沙对长江水体的污染影响。

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排水体系和临时排污口,使施工废水有序排放。

针对该类废水特点,采用以沉淀法为主的处理工艺。

声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改进施工工艺和方法,尽量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

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音影响。

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施工时在夜间(22∶00-06∶00)应禁止施工,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的,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区或市环保局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施工。

5.1.2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建议在堆场东侧、南侧及西侧布置防风网,其中东侧、西侧布置防风网各800m,南侧布置防风网500m,这样在堆场四周即形成了如下防尘布局:

◆东侧:

800m防风网结合5m宽绿化防护林带。

◆南侧:

500m防风网结合10m宽绿化防护林带;

◆西侧:

800m防风网结合5m宽绿化防护林带;

◆北侧:

5m宽绿化防护林带。

⑵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t/h,能满足本工程生活污水的需要,并且有一定的余量。

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喷洒。

将排入新建的含尘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能力30m3/h,新建2000m3调节池,出水设2个2000m³的除尘水池收集。

可以满足一次性最大径流雨水的接收需求,含尘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除尘或道路喷淋等,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夜间应禁止作业,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

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工作,既可以降低噪声,又起到美化工作环境的作用。

火车在港区内应尽量限制鸣笛,必需鸣笛时应使用风笛。

5.1.3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

根据《港口环保设计规范》,绿化面积不应小于可绿化面积的85%。

本工程绿化面积约6000m2,满足规范要求。

在生产区及辅助生产生活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设防护林,煤堆场边缘设防护林带,防护林带的宽度宜为5-10m,主要树种为梧桐、槐树等;绿化配合种植乔、灌木和矮林,形成高、中、低相结合的常绿防护林带,以减小港区风速,并起到吸尘、降噪和美化环境的作业。

 

6.0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项目选址合理,工程在建设和投入营运后,必须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努力减少由于本工程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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