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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工作制度
个体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
本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
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四、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日志等医学文书。
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消毒管理工作。
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注射室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各种注射按注射卡或医嘱执行,按用药要求,对有过敏反应的药物,注射前必须作过敏试验。
一般外带药物注射须持医疗机构注射证明。
3、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敏试验,并重新确认外带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减少医疗风险。
注射中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人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报告医生。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衣帽整齐,带口罩,使用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注射器用过后进行初步消毒、毁型,统一回收。
无菌物品定期更换。
5、备齐抢救药械,并置于固定位置,专人管理,定量储存,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更换。
6、每天做好室内清洁卫生,按时进行紫外线消毒并有记录,定期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进行细菌监测。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
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诊所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
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篇:
诊所工作制度
一、诊室
1、医师工作职责
2、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3、处方管理制度
4、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治疗室
1、护士岗位职责
2、治疗室工作制度
3、查对制度
4、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三、处置室
1、处置室工作制度
2、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四、消毒室
1、清洗消毒室工作制度
医师工作职责
1.必须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坚守工作岗位,穿工作服,戴帽子,操作时戴口罩。
诊室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3.文明礼貌服务,关心、体贴患者,仔细询问病情、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细致地为病人检查,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详细交代注意事项。
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转诊。
4、做好门诊日志登记;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
5、严格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合理选择药物。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正确开具处方。
6、做好居民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开展健康教育。
7、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在门诊日志上逐一登记前来就诊的病人,不得漏登,登记日志数与处方数符合率要达95%以上。
2、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现)住址、病名(诊断后)、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3、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
不能有缺项、地址不详细、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4、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完整、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间以最快的方式向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在门诊日志上作“疫情已报”标记。
处方管理制度
1、执业医师应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统一格式,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等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商品名。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4、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5、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7、处方开具当日有效,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8、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保存期满后,经诊所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1、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消毒隔离及疫情处理的程序。
2、诊所医护人员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3、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于24小时内报告,并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诊所工作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漏报、缓报。
5、诊所工作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6、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1、衣帽整齐,语言文明,关心和体贴病人,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
2、保持诊所清洁卫生和安静有序的工作环境,主动为病人就医提供指导。
3、协助医生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按照医嘱或处方对病人进行处置。
经常观察就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和用药后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相关记录。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6、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要穿工作服,戴帽子,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操作时带口罩,每次操作前后都要用流动水按“六步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
2、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治疗结束后随时清理用品,保持治疗室清洁整齐。
除医疗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治疗室。
3、各类医疗器械放置有序;
无菌物品专柜保存,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定期检查,避免失效。
4、药品要与器械分开放置。
各类药品分类明确,标签清楚、字迹醒目,避免使用错误。
抢救设备和药品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及时补充更换。
5、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使用后的各种诊疗器械要按要求清洁、消毒或灭菌。
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7、按处方或医嘱配药,如是外带药物要持正规医疗机构的注射证明。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瓶装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对易过敏的药物,必须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按药品说明书做过敏试验,皮试阴性方可注射,且严密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生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8、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并有记录(如含氯消毒液每日监测,2%戊二醛每周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结果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使用。
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换,有可见污染物及时更换。
9、保持治疗室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次30-60分钟,并做好记录。
每日使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地面湿式清扫1-2次。
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
2、操作前严格检查药品质量、名称,如标签是否清楚、有无变质过期。
使用无菌物品前认真检查有无失效、破损、污染等。
3、严格执行操作常规。
严格按医嘱或处方给药,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除外)。
抢救病人时执行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4、使用易过敏药物前,详细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按药品说明书做过敏试验,并做好发生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
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5、使用溶媒时,标签要注明开瓶日期和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继续使用。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
每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
器械消毒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用;
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
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
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按“六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9、发现传染病,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转诊,对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0、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1、处置室内保持清洁、整齐,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划分相对合理。
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湿度>60%或气温在20-40℃时,需延长照射时间),并做好记录。
非换药人员不得进入。
2、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剂。
医务人员每处置一个病人,接触污染物品后,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前后按“六步法”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戴口罩、帽子。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保证消毒液浓度,含氯消毒剂每日更换,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
5、换药时除固定用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6、持物镊、持物钳的消毒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7、换药操作应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8、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并做好处置记录,保存3年备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诊所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塑料袋盛放,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使用利器盒盛放。
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及时封口。
容器外表被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3、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集中定点处置。
4、医疗废物不得转让、买卖。
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
5、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在48小时内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
医疗废物处置记录保存3年。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应进行消毒,消毒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清洗消毒室工作制度
1、清洗消毒室严格划分污染区和清洁区,必须配置流动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剂。
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不得交叉混放。
2、压力蒸汽灭菌器必须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并接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
每台灭菌器应有年检合格证。
3、消毒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
4、除特殊感染外,污染物品、器械按先清洗后消毒(灭菌)原则进行,并确保清洗、消毒(灭菌)效果。
消毒液浓度按要求配置,定期进行浓度检测。
消毒(灭菌)后器械不得有污渍、锈迹等。
5、清洗消毒室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及工作台面,地面湿式清扫,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
6、压力蒸汽灭菌器消毒每锅必须进行消毒效果监测,记录压力、温度、时间、监测结果及物品件数,并签名。
如发现消毒物品未达到消毒效果,必须重新消毒并查找原因予以解决。
第五篇:
一、在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所在地区居民的医疗卫生工作;
二、诊所实行负责人责任制,负责本诊所的医疗,护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三、本诊所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医护形象,维护诊所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为患者服好务。
四、诊所医生:
护士应主动巡视病房,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时给予处置。
五、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和处置情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首先参加应急工作,并及时上报,在当地行政、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参加工作。
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和有效期,注射时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检查。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执业护士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认真履行护理、治疗工作。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做好“三查七对”,定时巡视观察病人,严格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时给予处置和报告医生。
三、严格按医生医嘱或处方,对病人予以处置及治疗,对有疑问处,应报告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药剂师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药剂师职责。
二、负责本诊所药品采购、质量鉴定及贮存、保管工作,认真做好药品进、出台账,对过期、霉变药品应及时销毁,不得使用。
三、严格按医师处方发药、配药,对非处用药,应向患者详细说明服药方法及剂量、禁忌、副作用。
执业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诊所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诊所执业范围内的工作。
二、认真填写门诊病人登记薄,处方规范、正确,字迹清楚、工整。
三、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热情为病人服务,危重病人应及时抢救,转送不得延误、推诿。
四、严格执行传染病的病情报告规定。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胸牌,并操持整洁,诊疗前后必须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诊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制剂室、无菌器械、敷料贮槽、隔离、观察室、传染病室等均应严格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每次服药应服药杯要清洗消毒,体温表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发现传染病患者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登记,并做好治疗后的消毒工作。
疫情报告登记制度
一、在诊所工作中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作好疫情登记。
二、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械报告病情,甲类6小时内上报,乙类12小时上报。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病情登记,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