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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西部地区:

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⑵中部地区: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⑶艰苦边远地区:

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

(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

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

⑷基层单位: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

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1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⑵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⑶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3.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

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4.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

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见表一)。

表一:

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项目名称细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组织实施

部门

中组部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教育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

与条件

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重点是应届毕业生毕业1至2年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非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先聘。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募方式

程序为: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方式可有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全国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数量规模

从2008年开始,每年选聘2万名,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

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实施。

2006年共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招聘人数。

2009年中央“特岗计划”项目计划安排5-7.5万个特设岗位,鼓励了各地启动实施地方项目。

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2万名高校毕业生,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

目前已实施三年,共选派88104名。

从2003年开始,每年派遣7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

目前已实施6年,共选派约4万名高校毕业生。

平均每年保持约1万名学生在岗。

岗位

一般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

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

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服务期间

身份

选聘的毕业生为“村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特设岗位教师

“三支一扶”志愿者

西部计划志愿者

户档管理

1、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2、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3、党团关系转到所在村。

1、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

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

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

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1、户口可保留学校两年;

也可转回户籍所在地;

2、档案由户籍存放地的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日常管理

1、选聘的毕业生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2、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先聘生的住宿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

待遇

(补贴和保险)

1、项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比照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按规定发放地区津贴。

中央对到西部地区的毕业生每人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1万元,东部地区0.5万元,不足的由地方财政补贴。

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4、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

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2、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1、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

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2、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1、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

2、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平均每人每月800元。

3、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期满就业

政策

选聘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等等

1、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2、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

3、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4、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等等

总的原则是志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在派遣前均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3年。

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原服务单位有空岗时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规定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等等。

总的原则是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服务期限为1-3年。

1、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公务员优先录取,考西部公务员加5分;

2、服务期满颁发服务证书。

注:

本表所列之优惠政策均为除正文第2条、第24条所列优惠政策以外,各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实施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

15.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聘期3年。

16.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2006-2008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7.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8.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19.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

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20.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

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④身体健康。

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21.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22.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

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3.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4.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公务员招录优惠:

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

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⑵事业单位招聘优惠:

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⑶考学升学优惠:

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⑷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

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其他:

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5.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6.征兵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兵役法》规定,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27.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

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

28.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

男性:

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

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

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29.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30.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

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3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

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在高校参加预征:

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11至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32.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

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33.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34.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35.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

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

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6.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37.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什么是士官?

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

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

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

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9.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⑴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⑶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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