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和修缮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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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和修缮工程监理细则

晋煤集团科教楼维修和修缮工程

监理细则

一、前言

受晋煤集团物业公司的委托,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公司晋城分公司受理晋煤集团科教楼维修和修缮工程工程的监理业务。

该工程由晋城市铭升双十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晋煤集团科教楼维修和修缮工程,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附屋顶水箱间及电梯房等,基础为钢筋砼伐板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楼、电梯间为剪力墙结构),总长为70.4米,总宽为20.4米,总建筑面积为11884平方米。

工程地址在晋煤集团大院内,建设单位为晋煤集团物业公司,设计单位为山西晋煤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装修工程总造价为1900万元,自2010年11月5日开工至2011年1月15日完工,工期共计70天。

施工内容为:

室内空调系统、消防、给排水、通风系统、电气部分、屋面、外墙柱面、幕墙、外窗户、台阶、花池、广场、楼地面、顶棚、墙面、踢脚线、门、窗台板、窗帘盒、楼梯栏杆扶手、十层的电梯房、水箱间、地下室等。

高压系统概况:

高压系统由两台1250KVA6KV/0.4KV变压器,7面高压开关柜及高压硬母线、高压电缆线组成。

7面开关柜分两段排列由联络开关,联络母线背投装置控制两段母线的通断状态。

4#为高压开关柜联络柜,2#、5#开关柜为Ⅰ、Ⅱ段母线的避雷器及电压互感器(PT)柜,1#、7#为高压Ⅰ段Ⅱ段的进线柜,6KV电源进线电缆由原电缆沟道引入。

高压系统的主要保护由6KV备用电源自投保护,6KV线路的保护,6KV变压器保护。

低压系统概况:

低压系统由13面低压控制柜及两台箱式变压器分两段排列组成,6KV电源经两个1250KVA变压器变为0.4KV后,分别送给Ⅰ段Ⅱ段低压母线,再经各柜的控制开关及变频系统,各自送给用电设备。

两段母线经过隔离刀闸和联络开关可互相连通,当一路电源出现故障时,断隔离刀和联络开关,使两段母线后设备都能维持正常运行,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低压系统的主要保护是设在母排进线开关上的线路保护,其中设有过电流、过负荷、零序过流及复合低压保护。

本工程电缆敷设以桥架敷设为主6KV进线电缆除利用原厂区旧电缆沟道外其余部分为室外电缆桥架敷设,到设备的馈线电缆根据不同低压等级,分别经桥架敷设,由桥架到设备处采用电缆线管敷设,以利于与设备连接。

本工程接地系统为垂直接地体与水平接地体组合的保护接地系统。

垂直接地体为Ø50×2.5m管材9根,水平接地体为40×4扁铁,接地体埋深≥0.7米。

室内及设备接地为25×4扁铁,室内外地网的连接干线≥2点。

照明系统为交流220V供电电源取自低配室Ⅰ段5#、6#配电柜,各层及楼梯间各自独立的控制开关。

室外照明和事故照明电源取自低配室Ⅰ段7#配电柜,本系统无直流系统,事故照明用2×30W应急双管荧光灯,当工作照明电源消失时,事故照明自动投入,以维护现场的基本亮度。

三、质量控制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2001版);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1999年版);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年版);

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10.《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

11.《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

12.经审查的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图纸及说明;

13.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14.经审批的装饰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15.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1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015-2003

17、《建筑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四、监理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流程图

(一)监理工作内容

1.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在项目总监理领导下的专业监理责任人,也是项目总监的助手,每周监理例会时,提出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案,为总监理提供每周报表的资料。

2.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相应施工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安全进行督促,如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首先口头提出,不改者再进行函件警告(监理通知)。

对可能发生质量事故、人身安全等问题,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的预控方案和措施,发生时及时报告总监向施工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令,整改完毕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发出继续施工或复工令。

3.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检查本专业施工图纸与相关专业(特别是安装专业)图纸是否有关矛盾之处,会同施工单位的阅图意见一起形成会审意见送交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及甲方,并组织图纸会审,经各方共同确认后,与图纸一起使用。

4.审核专业承包人的施工资质证件,各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开工报告。

5.对装饰装修材料检查验收,并对部分材料进行抽样、见证、送检,对色彩和材质有严格要求的材料还需留取小样、以备必要时检查核对。

6.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的轴线与标高,对现场装饰装修制作安装质量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7.审核质检资料,对装饰装修工程各子分部、分项的工序验收,对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提出意见。

8.整理汇编装饰装修专业监理资料和记录,归档。

(二)监理工作流程图

1.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2.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五、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前监理准备工作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同样要做好监督管理。

5.1技术准备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要督促、检查并配合完成以下技术准备工作。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专业设计,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和节能等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在熟悉图纸和技术要求时,应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

3.承担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4.核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审查批准。

5.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范、技术资料等是否确认;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是否合理等。

5.2技术管理

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根据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推行样板引路,指导施工的管理模式。

各道施工工艺大面积铺开之前,要求施工方先制作样板件、样板间,请有关单位参加评定,符合质量和工艺要求、满足使用效果的,可以大面积铺开。

5.3材料准备

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拟报验的材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和控制,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3.所有进场材料,监理人员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抽查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5.进场后需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和数目应按GB50210规定同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材料应取样一组进行复验。

6.对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要按规范要求做好材料的取样检验、试验工作,符合要求的试验结果经报审通过,材料方允许使用。

监理人员对材料的控制应按系列两图进行。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见图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

 

图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图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5.4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前首先要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施工临时设施安置、材料堆放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施工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手中。

六、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6.1抹灰

抹灰工作装饰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对基层、基层清理工作进行验收:

砖砌体应清楚表面浮尘,抹灰前应撒水湿润。

混凝土表面凿毛,湿润后涂刷1:

1水泥砂浆(加胶粘剂),加气混凝土润湿后刷界面剂,抹不大于M5水泥混合沙浆。

大面积抹灰应设标筋,抹灰分层宜为5-7mm,超过35mm应采取加强措施;底灰强度不得低于面灰强度,拌和沙浆初凝前用完,硬化后不得使用。

基层和面层施工完毕,监理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基层和面层必须牢固,无脱层、空鼓,水泥应复验,沙为重沙,不得含杂物;抹灰厚度需符合设计要求,阳角用1:

2水泥沙浆做护角,侧宽不小于50mm;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分隔条、直线度、墙裙勒角直线度应小于等于3mm。

对工程项目中砖砌体和粉刷的材料使用必须要提前做好了解工作,对疑点和有疑问之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和业主联系,尽可能地在该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落实。

抽检外墙用的黏土多孔砖和内墙用的轻质材料的质量及砌筑砂浆的质量。

对墙体砌筑要求的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拉接筋,墙体留槎要符合规范要求,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构造柱。

对水、电在墙壁体上开槽,必须用圆锯切割,严禁打凿,严禁在墙壁体上切割水平槽,并尽可能避免在外墙上开槽。

粉刷层应分层进行,其每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底层粉刷时应对基层作好表面处理,使其结构牢固,各层粉刷后,应检查有否空鼓,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两种不同基层材料的结合处,应加一层钢丝网后再进行粉刷,以防开裂。

粉刷完工后检查粉刷层的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空鼓状况等。

6.1.1一般抹灰工程

6.1.1.1过程控制

1.检查准备

一般抹灰工程正式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准备检查,内容包括:

(1)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2)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4)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5)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得存放过久。

配制轻砂浆时的搅拌时间要比重砂浆长一些,否则会影响工作效率。

(6)门窗框嵌缝前,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

门窗嵌缝用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2.护角线操作质量控制

(1)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50㎜小于。

(2)护角线分明暗两种,用1:

2水泥砂浆抹底层,用1:

2水泥砂浆抹底层。

(3)一般常用暗护角线。

凡室内墙面、柱面的阳角和门窗洞口的垂直阳角,都廉洁奉公帮高度不低于2M的水泥砂浆护角线。

(4)明护角线的厚度比纸筋灰面厚3~5㎜,宽度两侧各宽50~80㎜。

整个工程的明护角线的高度、宽度以及外形应一致,表面及其边角要方正光洁。

(5)暗护角线要分层抹成斜面,用捋角器捋光压实,使其呈八字形小圆角。

要先做准首件样板,使整个工程的护角线模式一致。

完成后的护角在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3.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2)抹灰前,应纵横拉通线,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100㎜小于。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3㎜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5)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后在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6)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7)当混凝土(包括预制和现浇)顶棚基体表面需要抹灰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8)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9)抹灰的面层应在踢脚板、门窗贴脸板和挂镜线等木制品安装前进行涂抹。

(10)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11)冬期施工中,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

抹灰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各抹灰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做油漆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食盐和氯化钙。

4、空鼓、裂缝

1.现象

抹灰层出现不规则的裂缝,小锤轻击有空鼓声。

2.原因分析

(1)砖墙、混凝土基层抹水泥

1)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干净,浇水不透或不匀,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力。

2)每遍抹灰太厚或各层抹灰的间隔时间太短。

3)夏季施工砂浆失水过快或抹灰后没有适当浇水养护。

4)台阶勒脚的上口抹在石灰或混合砂浆基层上。

(2)砖墙、混凝土基层抹灰

1)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干净,浇水不透或不匀,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力。

2)配制砂浆和原材料质量不好,使用不当。

3)基层不平整,偏差较大,每遍灰抹得太厚或各层抹灰间隔时间太短。

4)门窗框嵌塞不严,墙体预埋木砖距离太大或木砖松动,或经开关振动和木材材性变异,在门窗框处产生空鼓、裂缝。

5)砖墙与混凝土交接处未铺订加强网。

(3)轻质隔墙抹灰(加气混凝土条板,石膏珍珠岩空心条板、碳化板等)。

1)抹灰时没有根据有关板材特性采用合理的操作方法。

2)安装条板时,板缝粘结砂浆挤压不严,砂浆不饱满。

3)顶板与条板上口板头粘结不严。

4)楼地面没有凿毛,条板下端板面未清扫。

5)仅在条板侧背木楔,且填塞的细石混凝土坍落度过大,造成条板松动。

6)墙体整体性和刚度较差,受到剧烈冲击振动。

6.2门窗

制作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工作:

(1)检查配料、断料──刨料、划线──打眼拉肩──裁口起线──拼装、整修工艺流程;

(2)检查立框──弹好定位线──吊正──找直、找平,调整框与墙面抹灰标筋面顺平等情况;(3)检查木楔临时固立框子,复核无误后用125mm圆钉砸扁钉帽,双钉将框子钉牢于木砖情况;(4)检查框口实际尺寸,在扇边缘弹出高宽墨线,刨出外线部分,缝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检查扇塞入框内试装,反复开关,轻便灵活,螺丝应拧入,严禁打入。

要求:

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表面平整、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交圈整齐,拼逢严密;允许偏差值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对铝合金、塑钢材料的质保书、结构胶、密封胶的质保书进行检查,并抽检铝材、塑钢材料的几何尺寸,结构胶的相溶试验、密封胶的气密性和水密性试验。

制作时检查各种杆件截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铆接用的角铝、塑钢大、小,是否满足螺钉距要求,螺钉是否采用不锈钢。

制成后,检查成品几何尺寸,方正度、相邻两件的平整度和缝隙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对所用的玻璃检查其质保书,对有裂缝、掉角的玻璃严禁使用。

塑钢、铝合金窗框安装时应检查其垂直度和水平度,窗框的固定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锚固件,窗框安装后框与洞之间的缝隙须用PU发泡剂或软质填塞物,填塞时要求内外饱满,窗框内则用水泥砂浆粉封。

安装后的窗开启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除进行必要的清洁处理外,还需采取保护措施。

6.2.1木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6.2.1.1木门窗扇制作

1.制作前必须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

在确定树种后,对同一树种内,如木材色差特别明显时,尽可能挑选色泽和木纹近似的集中用于同一工程、同一部位,特别是标准较高的建筑,在同一部位的门窗中,不能出现材质、色泽深浅不一的情况。

在选材配料时,应剔除腐朽、虫眼、斜裂等有缺陷的木材。

2.严格控制木材的含水率:

严格控制木材的含水率,保管好干燥后材料及制品,以防吸湿后变形,因此制作过程必须保持在干燥的环境内,门窗及其他细木制品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 性油)、防止存放时再受潮变形,影响成品质量。

3.刨削木材就应尽量控制一次刨削厚度,顺木纹方向刨削,避免戗茬,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各构件(制品)表面及细部的平整、光洁,减少表面缺陷。

门窗框和厚度50㎜大于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要紧密适宜,以利锤轻击顺利插入,才能达到榫槽嵌合严密必须避免因过紧而产生榫槽处开裂的现象。

榫槽用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

门窗框、扇制作中拼装成型时,应保持整个框、扇的面平整,四角方正,避免产生翘曲。

成型后的门窗框、扇表面应净光或磨光,其线角细部应整齐,对露出槽外的榫、楔应锯平。

4.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种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油制品,木塞的色泽和木纹应与制品一致。

6.2.1.2木门窗扇安装

1.门窗安装必须采用预留洞的施工方法,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2.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3.建筑处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4.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固定门窗的预埋件和锚固件进行检验。

5.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门窗的规格、型号、形式。

6.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规方,钉好斜拉条(不得少于两根),无下坎的门框应加钉水平拉条,以防止在安装过程中变形。

7.门窗框固定方法:

门窗安装的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在砖石墙上安装门窗框时,应以砸扁钉帽的的钉子固定于砌在墙内的木砖上。

每边的固定点不少于两处。

其间距不1.2m。

如门窗框的一面需镶贴脸板(也称门头线)时,则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的厚度。

门窗框必须固定牢固,框与墙体间隙应用规定填料塞密实。

施工中,应在安装完的门框立挺和下坎上采取预钉保护条等措施,以防止损坏可污染。

8.门窗扇安装一般在抹灰工作完成后进行,必须确保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倒翘。

9.小五金安装要求:

(1)小五金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牢靠。

(2)合叶距门窗上、下端宜取立挺 高度的1/10,并避开上、下冒头;中悬窗(反窗)合叶的位置,应取窗高中心偏 下5%的部位,方能保证其自然反启。

(3)小五金均应用木螺钉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

应先用锤打入1/3螺钉长的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

如遇硬木时,应先钻2/3螺钉长的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钉直径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头与直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

在胶合板、纤维板门上装门锁时,必须安装在内层骨架的垫木上。

(5)窗扇安装的刨面(指扇高、宽的四周侧边)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

调节留缝宽度和框扇的高低差,不允许刨削门窗扇的两个大面和框的裁口,特别是胶合板、纤维板门的面层更不允许刨削。

6.2.1.3弹簧门扇安装 

1.弹簧门扇的安装用铰链可采用弹簧铰链或地弹簧。

必须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正确选用。

2.弹簧门扇与框的上缝留缝宽度为1.0~1.5㎜。

门扇对口缝和扇与框间立缝宽度宜为2~4㎜。

3.弹簧铰链留槽尺寸必须与五金吻合,槽边整齐,铰链必须安装牢固。

4.弹簧铰链安装后,铰链的弹簧必须绞紧,达到松紧适宜,以控制关闭时间在3~15S范围之内。

5.地弹簧面板安装应与楼面标高一致,如遇楼地面铺设地毯时,必须预先将地弹簧 面板提高到与地毯面相平。

6.2.1.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6.2.1.5检验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10少于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木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

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

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未经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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