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623875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32.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3页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3页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文档格式.docx

2011年共投入44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35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2300万元。

在42个试点旗县(新增试点旗县32个,试点村238个)实施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

截止2010年,全区共发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旗县20个,其中中央试点旗县18个,自治区试点旗县2个,在155个贫困嘎查村实施了互助资金试点项目。

(六) 扶贫贷款贴息2000万元。

组织认定了第三批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共65家,使我区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达到了159家,积极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在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贫困农牧民增加收入中的作用。

今年中央下达我区扶贫贷款贴息2000万元,自治区安排扶贫龙头企业贴息1000万元,扶持了36个龙头企

业,扶贫到户贴息1000万元。

(七) 移民扩镇扶贫11000万元。

年初我办与自治区财政厅农财处联合下发了《关于上报第七期扶贫开发移民扩镇项目建议书的通知》,经过各盟市初步审查,于3月15日,涉及12个盟市及满洲里市,共报来项目建议书65个。

经与财政厅农财处协商,确定实施移民扩镇项目点55个,每个项目点由原来投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分两年投入,即2011年投入200万元,2012年投100万元,今年启动的项目点55个,先按照200万元投入,共投入资金11000万元,增加的100万元在2012年补齐,需投入5500万元。

(八) “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贫困地区干部培训3320万元。

其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完成2万人的培训任务,安排112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试点补助资金,安排2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干部适用技术培训。

2011年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全区对盟市进行分类,共分三类,资金按类别分别为220万元、160万元、80万元进行分配。

考虑到三个少少民族旗县和19个边境牧区旗县的因素,每个旗县增加10万.

(九) 革命老区扶贫项目3000万元。

2011年安排革命老区建设资金3000万元,其中革命老区重点区域整乡推进试点项目资金900万元,革命老区扶贫项目资金2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革命老区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当地农牧民收入。

(十)灾后恢复生产建设项目500万元。

根据我区各地自然灾害造成的因灾返贫致贫情况,从新增加资金中安排500万元重点用于受灾地区灾后恢复生产建设项目,减少贫困人口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生产性损失。

(十一)绩效考评和扶贫开发工作多因素量化考评资金2000万元。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对全区12个盟市的扶贫工作进行考评检查,按照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的结果实行奖惩。

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及机制创新情况

自治区将2011年确定为扶贫项目科学管理推进年。

为确保扶贫项目做实,扶贫资金用好,我区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坚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政策。

从自治区实际出发制定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重大举措。

1、建立稳定、规范的扶贫标准调整机制。

确定我区农区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牧区扶贫标准为牧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全区贫困人口总数266.58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比重为20%。

并建立了五年一调整的扶贫标准动态管理机制。

2、 建立对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动态管理机制。

确定了31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旗县和26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

为下一步科学布局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制定全方位、有针对性、差别化的倾斜政策,鼓励重点县积极脱贫创造了有利条件。

3、 建立稳定增长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

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1.932亿元,比上年增加7320万元。

从2012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10亿元以上资金,专项用于扶贫开发。

各盟市、旗县也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扶贫投入不断增加。

(二) 坚持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

把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在产业布局、项目安排、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为贫困地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带动了边境贫困地区的发展。

大力推进整村推进、异地搬迁、连片开发等重点工程,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进一步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各地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不断深入,重点嘎查村单位包扶和干部联系制度基本建立。

积极推动中直机关、企业定点帮扶工作扩大规模、加大力度。

自治区直属机关继续定点帮扶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人口较少民族工作。

鄂尔多斯市对口帮扶兴安盟和京蒙对口扶贫协作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

组织动员社会各界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

积极探索民营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参与扶贫开发的途径和方式。

(四)加大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投入,稳步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工程。

一是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攻坚。

自治区确定将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兴安盟、赤峰、通辽、乌兰察布和锡林郭勒盟西南部、大青山(阴山南北麓)地区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作为新一轮的扶贫攻坚主战场。

这些区域,覆盖了我区全部31个国贫县和26个区贫县中的21个,共有贫困人口222.2万人,占全区贫困人口的83.3%。

二是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扶贫对象,重点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促进增收为核心,根据具体情况和贫困户意愿,本着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制订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逐村逐户落实扶持措施,提高了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异地移民搬迁扶贫开发工程。

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贫困人口,重点实施了易地移民搬迁。

四是扶持发展特色产业,以传统产业为基础,积极推广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规模化生产模式,大力培育和集中扶持一批了具有地方特色、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扶贫支柱产业。

(五)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办法。

落实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度。

要求项目乡镇村首先落实项目责任人,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即项目花钱有人管,项目建设有人问,事前事后有人监督。

坚持村民广泛参与制度。

在编制规划、确定项目、规划区域时都积极主动动员群众酝酿讨论,充分听取项目村群众意见。

项目实施、评估论证、检查验收和项目后续管理都让群众充分参与,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增强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透明度,在确定扶贫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下达资金指标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公示。

同时实行扶贫项目逐级验收报账制度、项目评审制度、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或集体询价采购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制度。

通过完善各项项目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和杜绝了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扶贫贴息贷款改革后的运行基本情况

2008年扶贫贴息贷款改革以来,我区实施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和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1年度为46个旗县安排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财政资金1000万元,协调解决银行贷款

20000万元,覆盖贫困嘎查村655个,覆盖贫困户28900户,户平均贷款额20000元。

2011年度为33个扶贫龙头企业安排项目贴息财政资金1000万元,共协调解决银行贷款55628.85万元,该项目资金当年已拨付到旗县财政专户,目前正在审核报账中。

(一)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主要做法

1、 明确扶贫贴息贷款发放范围。

主要用于支持能够带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和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业。

2、 规范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申报。

严格坚持农牧户贷款前调查、贷款时审查、贷款后检查的"

三查”制度,由项目户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申请表》,经乡镇苏木政府和旗县扶贫办审核后,提供给信贷部门,为信贷部门办理贷款手续提供基础材料。

3、 做好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确认。

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农牧户第三方担保、财产抵押方式向农村信用合作社提出贷款申请,信用合作社按信贷条件汇总贷款农牧户名单及项目内容后,报旗县扶贫、财政部门确认;

信用合作社将年度扶贫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结算表和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执行情况明细表书面送旗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审核后由旗县扶贫办、财政局在扶贫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结算表上签章予以确认,按当年扶贫贴息贷款实际发放额度予以贴息。

4、 加强项目管理。

信用社在每月结束后及时向扶贫部门提供该月发放的贫困农牧户贷款清册,以利于掌握贷款进度。

旗县扶贫办建立了动态监测制度,每月对获贷贫困农牧户进行抽查监测,年终进行检查验收。

5、做好跟踪服务。

苏木乡镇政府及时了解农牧户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如新实用技术的培训,产品供求信息反馈,优质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传统产品的更新改造等,使项目顺利实施,带动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

(二)项目贴息贷款的主要做法

1、 承贷银行选择

由企业自主选择承贷的金融机构。

2、 放贷程序

扶贫贴息贷款由贷款企业提出项目建设内容、贷款额度、并提供贷款抵押物,承贷银行对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贷款抵押物评估价值达到承贷银行要求后,承贷银行才对企业贷款要求进行审批,最后发放贷款。

3、 贴息方式

扶贫贴息贷款由贷款企业提出贴息申请,经盟市扶贫办报自治区扶贫办和财政厅,由自治区扶贫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重点考核企业的扶贫效益。

然后由自治区扶贫办和财政厅下达贴息资金计划。

扶贫贴息贷款期限为1年,财政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

4、贷款管理

扶贫贴息资金直接由旗县扶贫和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后,重点考察扶贫协议的落实情况,由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企业或金融机构。

(三)主要经验

1、 加强扶贫贴息贷款的监督管理力度。

①各旗县扶贫贴息贷款领导小组除扶贫办、财政局、信用合作社为成员外,还把监察局、审计局也一并纳入成员单位;

②规定各苏木乡镇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对象的确定工作必须实行“阳光操作”,由嘎查村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将扶贫贴息贷款及贴息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乡镇苏木必须向农牧户作好贷款诚信教育,督促借款农牧户按期结息,到期主动还贷;

③旗县扶贫办、财政局对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对象、使用范围、项目进度、质量、贷款到位时农牧户缴息情况等随时检查验收;

④信用社坚持做好贷后检查,凡转移用途、弄虚作假者要提前收回本金,对挪用扶贫贴息贷款,骗取国家贴息项目资金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做好以上工作,保证了扶贫贴息贷款按对象、范围及时发放到位,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2、 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主线,努力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

为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的引导、放大作用,我区各按照“贷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把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层次相结合,向整村推进扶贫工程、产业化项目和计划生育户、妇女脱贫项目倾斜,帮助农牧户由传统种养业逐步走上产业化脱贫致富之路进行了尝试。

①结合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扩大项目建设规模,将整村推进、产业化项目资金与到户贴息贷款捆绑使用,使项目户增收明显,还贷能力增强,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②将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贴息与到户贴息两个项目整合实施,发挥了扶贫龙头企业的龙头作用,解决了贫困农牧户贷款难的问题;

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能够带动贫困户致富的能人大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适当给予支持,采取“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农户”的形式,依托合作组织(能人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吸纳周边群众,带动贫困户,形成主导优势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

四、互助资金试点运行情况总结

近几年来,自治区扶贫系统把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试点作为扶贫创新工作方式的一项重要探索,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在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止到目前,已在全区的12个盟市62个旗县区中393个贫困嘎查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资金总规模累计6985.13万元,其中:

中央扶贫资金2203.65万元,自治区级扶贫资金4781.48万元,农牧户缴纳互助金153.18万元。

已有32507户农牧户加入了互助组织。

累计发放借款2804.5万元,累计还款2354.18万元,到期还款率达到91%。

实践证明,在贫困嘎查村中建立互助资金组织,促进贫困农牧户自我管理、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对于强化扶贫工作瞄准性,有效缓解贫困农牧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状况,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贫困农牧户组织化程度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基层民主化建设和政府扶贫工作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机构,强化领导机制。

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扶贫、财政等部门牵头负责,抓好互助资金组织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落实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有的旗县还在原有的业务股室上新增“互助资金管理股”,明确了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到各试点村互助协会组建、建章立制、监督管理项目运行中;

各苏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并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

各试点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形成自上而下完整的组织网络。

2、 制定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运行。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文件精神编制了《贫困嘎查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并汇同财政局编制了《贫困嘎查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证。

各试点村都制定了本村的《扶贫互助协会章程》、《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系列工作制度,并且公告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让村民了解互助资金政策、办事程序、借款对象、扶持项目、借款条件和使用要求等,用制度规范扶贫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运行。

3、 发展互助并行,拓宽项目覆盖面。

在项目运行上始终坚持瞄准贫困群体、一次投入、滚动发展、确保扶贫效益的原则,逐步探索出了一条“资金投向明确、运作方便快捷、重点扶持符合会员意愿的种养业主导产业、民管民用民受益、可持续发展"

的村级互助资金运作新路子。

并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布局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农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保证了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也拓宽了扶贫资金的覆盖面。

4、 注重全体农牧户参与,体现项目的扶持发展重点。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互助资金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印发了七问七答的《贫困嘎查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宣传单》,宣传互助资金试点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方法,做到家喻户晓,激发贫困农户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

在确定的试点项目村中发展的主导产业、入股农户的确定须经村两委班子初步讨论议定,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本村公示后确定。

明确规定互助资金的使用只能用于增收的生产性项目,试点村入股村民均可使用“互助资金”,但必须优先保证贫困户受益。

按照这个要求各试点村坚持以发展当地扶贫主导产业为依托,通过互助资金引导试点村当地优势产业建设,拓宽增收渠道。

5、多种方式培训,强化能力建设。

2011年10月18-26日,自治区扶贫办在四川省旺苍县举办了全区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管理培训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领导和专家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讲授,通过多种形式对试点嘎查村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观摩,让受训人员熟悉和掌握互助资金的政策措施、操作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互助资金的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工作经验

1、公开择优选村,着力创新和完善竞争机制

互助资金是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开展起来的,如何将这种“外生,,性转变为"

内生"

性,充分调动嘎查村农牧民的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是试点成败的关键。

各地在试点嘎查村的确定上,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广泛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要我干”变为“我要干”。

通过公开竞争定村,变政府安排项目为贫困嘎查村争取项目,有效调动了贫困嘎查村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了广大贫困农牧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2、 组建互助组织,着力创新和完善运行机制

互助组织是互助资金运行的平台和基础。

各地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在行政嘎查村建立“扶贫互助社”或“扶贫互助协会”。

宣传动员激发嘎查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嘎查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的入社率,民主选举产生互助社管理机构和人员,嘎查村民参与制定互助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将互助社作为非营利性合作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一些地方为了解决好互助社注册、开户、运行等问题,加强了与民政、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3、 覆盖贫困户,着力创新和完善瞄准机制

互助资金试点,是推进扶贫到户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也是扶贫与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后,对识别出的贫困农牧户进行直接扶持的有效措施。

它不同于过去项目覆盖、能人带动等间接到户方式,更加强调资金直接到户,尊重贫困户自主权利,依靠提高自身能力脱贫。

因此,对象的瞄准问题尤为重要。

几年来,各地按照贫困户入社免交或少交会员费等要求,鼓励贫困农牧户加入互助组织;

借鉴小额信贷自动瞄准穷人的借还款机制,确保贫困农牧户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

同时,还将“两项制度”衔接试点与互助资金试点进行对接。

4、完善相关制度,着力创新和完善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

各级扶贫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

《互助社章程》、《互助资金操作规程》、《互助社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互助社管理人员选举办法》等规章制度。

同时建立专门机构,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盟市抓旗县、旗县抓基层、工作到村到户的要求,试点盟市、旗县都要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专抓。

(三)主要工作方法

随着试点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需要我们深化思想认识,遵循规律、把握原则、抓住重点、规范运作,通过处理好以下方法,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在发展规模上,处理好巩固与发展的关系

互助资金能不能持续发展,最根本取决于互助资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取决于扶贫部门,特别是旗县级扶贫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首先做好已启动项目的巩固、规范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做法,同时加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试点一个、成功一个。

在今后试点项目安排上一定要与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和嘎查村四级的组织能力、监管能力相适应,与当地实际需求相适应,稳步扩大规模。

2、 在扶持对象上,处理好支持一般户与贫困户的关系

互助资金的本金来源主要财政扶贫资金,必须充分体现其扶贫的宗旨。

我们在检查调研中发现,有的互助社门槛过高,贫困户无法入社;

有的不分贫富,主要为大户、富裕户提供大额资金等,这些都是在对象瞄准上出现了问题,背离了扶贫本质。

纠正偏差,必须正确处理好支持富裕户与贫困户的关系,始终坚持贫困户优先,在借款限额、还款期限、占用费率等制度设计上,要突出贫困户的利益,保证让更多的贫困户从中受益。

3、 在资金投入上,处理好扶持规模与农牧户需求的关系

很多地方反映,嘎查村级互助资金总量过小,不能满足当地农牧户的借款需求,应该适当扩大。

从我区的实际看,农牧户对资金需求的规模比内地要大,因此,我们计划从明年对每个嘎查村的投入由平均15万元增加到20万元。

由于试点工作也存在互助社资金周转速度过慢的问题。

资金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在扩大资金量的同时,更要在提高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使资金规模与目前贫困嘎查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贫困嘎查村管理人员能力相适应,把管理能力的提高作为扩大资金规模的前提条件。

4、 在制度建设上,处理好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

互助资金是在贫困嘎查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其所有权属于贫困嘎查村所有农牧户,互助社具有使用、管理互助资金的职能。

一方面,通过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形成内生动力,提高贫困嘎查村组织和民主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外部监管制度,及时发挥指导、服务、监督和纠偏的作用。

当前,要在建立完善互助社章程,互助资金运作管理的制度上,重点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尽快完善互助资金运行报表制度。

尽快推广互助资金管理软件,及时了解互助社运行情况,提供第一手材料;

二是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

下大力气解决目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态背景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