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6243197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41.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0页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详细信息

 

2011年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含聊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特殊岗位放宽至专科学历;

 (四)具备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的岗位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要在聊城,并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1年9月26日9:

00-9月29日16:

00。

     查询时间:

2011年9月27日9:

00-9月30日16:

00。

   报名网址:

聊城人事考试网()。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个别岗位(专业)要求的附加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2011年9月26日11:

00—9月30日12:

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各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11年9月26日11:

00—9月30日16:

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10月18日-10月21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由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30日(9:

00—11:

30;13:

00—16:

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振兴路西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审核成功后,应聘人员确认完成。

   4、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10月8日—10月9日(9:

00—11:

30;13:

00—16:

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振兴路西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关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于10月10日统一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

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2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全部试题委托外地命制印刷。

   1、笔试时间:

2011年10月22日上午8:

30—11:

00。

   2、笔试内容: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A)、卫生(B)、教育(C)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

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聊城人事考试网()和聊城人才网(www.lc-)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2、面试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聊城人事考试网()和聊城人才网(www.lc-)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1:

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一)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核

   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工作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7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2189141、2189149

   

(二)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7

   (三)缴费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6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635-8228309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聊城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表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我要评论][所有评论]-->[关闭]

山东省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

聊城市东昌路66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