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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编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设备日常保养管理制度1

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4

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9

设备日常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职责。

1.生产部设备管理科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总经理负责新设备的购买。

第二章生产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三条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第四条生产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

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五条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

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八条对贵重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应建立专门的设备管理档案。

第九条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第十条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对设备使用状态负有监督职责,对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设备有权重新调配使用。

第三章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二条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的,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

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

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五条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六条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油、气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第十七条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完好的要求。

第十八条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办理清账手续。

第十九条一般来说,所有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如确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管理科批准。

第二十条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设施报废单》,经生产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在《设备管理卡》上及《生产设备台账》上注明情况。

第二十一条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凭证操作设备。

第二十二条操作者必须经过一定的基础教育,熟记“三好四会”,严格执行维护及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定义:

管好:

自觉遵守各项设备管理制度,管好自用设备,做到工具、附件不损坏和不丢失,放置有序。

安全装置、电器、仪表齐全好用。

用好:

设备不带病运行,不超负荷运行,遵守安全、操作、检修规程,爱护设备。

修好:

做好日常维护,能在维修人员指导下完成一级保养,并能协助维修人员做好二级保养工作。

四会定义:

会使用:

熟悉所用设备结构,懂得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操作方法,知道本岗设备在整个工艺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会正确使用设备。

会保养:

会正确加油,能消除一般常见障碍,会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各级保养工作,使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

会检查:

会检查安全、润滑、防护装置,会调整各操作部位,使之好用。

会排除故障:

能通过不正常声音、温度、压力及检测,控制仪表的其它指示判断设备是否处于非正常状态,分析原因,并按各自职责排除。

四项要求:

(1)清洁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

(2)整齐工具、附件、工件(产品)要放置整齐,管道、线路要有条理;

(3)润滑良好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

(4)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有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度,

1、日常保养:

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

擦拭设备各处或注油保养,设备经常保持润滑、清洁;并做好设备保养点检记录。

班中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一级保养:

以操作工人为主,维护工人参加,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所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更换油线油毡。

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3、二级保养:

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修理,更换和修复磨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气电系统检查修理,每年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4、设备日常保养的具体要求

4.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点检工作,按规定进行合理润滑和加油。

4.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4.3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修理人员处理。

4.4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一般设备为15-30分钟,大型、关键设备可以适当延长。

油毡、油线、油孔、油杯、油池要坚持每周清扫一次。

4.5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当天设备运转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设备日常管理实施奖惩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科、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私自乱修、乱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者,扣罚50元/次。

性质恶劣者,记大过处分一次。

2、设备使用人员未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没有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扣罚20元/次。

3、设备使用人员未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引发工伤事故的,自负30-50%责任。

4、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扣罚30元/次。

5、设备未按规定建立与更新《设备管理卡》及《设备台账》,扣罚20元/次。

6、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隐瞒不报的,扣罚50元/次。

7、未按要求报损、报废设备的,金额处于1000以下的,扣罚100元/次,金额处于1000元以上的,扣罚设备采购成本价的20%,性质恶劣的追究法律责任。

8、未经充许,私自将设备及设备零配件带出公司的,扣罚100元/次,性质恶劣的追究法律责任。

9、所有设备使用人员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点检及填写设备点检记录,扣罚10元/次。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设备科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

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

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

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

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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