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河职工住宅桩基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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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依据
1、现河职工住宅C区桩基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
2、现河职工住宅C区桩基工程监理规划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材料、设备供货合同
5、有关现河职工住宅C区桩基工程的设计文件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法规、条例和标准。
四、监理工作目标
1、进度目标:
按合同规定日期交工。
2、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投资控制目标:
控制在工程审定的施工预算范围内。
4、安全文明生产控制目标:
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第二部分工程质量控制
一、分部、分项及检验批的划分,检验项目及检查验收方法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检验项目
检查方法
备注
桩基子分部
预应力管桩
每100棵为一检验批
工程桩检测
1、检测方案报审
1、审核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方案
2、外形尺寸
2、用尺量
3、桩身强度
3、检查产品合格证或钻芯试验报告
4、地基承
载力
4、做桩基承载力
试验报告
5、桩顶标高
5、用水准仪检查
6、桩位偏差
6、,尺量检查
二、工程报验说明
1、检验批由施工队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后签字确认。
2、当分项工程中所包含的检验批及隐蔽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队填写分项工程报验单,交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检验批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图示以及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附于报验单后)。
3、当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施工队填写子分部工程报验单,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当分项工程中只包含一个检验批,则只按分项工程报验,当子分部中只包含一个分项工程,则只按子分部工程报验。
5、以上各检验项目完工由施工单位完成自检,由施工单位以完工报验形势向监理提出书面报验申请(并附相应资料),监理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安排验收时间和事宜,按规定程序做出验收。
三、关键工序及质控要点的设置及控制措施
(一)施工前准备
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以下内容:
1.征地许可是否办妥;
2是否已办理好施工许可证;
3.进场道路、水、电、讯问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得到批准;
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特种人员的持证情况;
6.施工单位用于施工的机具、设备的数量、性能能否满足要求。
经核实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能满足施工要求,则下达开工令。
(二)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的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队放线并经自检合格后申报。
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核验线,符合要求后签认。
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附件要求:
1、附:
建设单位提供的定位坐标和标高说明及测量成果图;
2、附:
定位放线记录及参照坐标示意图,放线过程简要说明;
3、附: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图中用红颜色圈出定位放线确定的拟建工程,用红色标注引用坐标位置;
4、附:
定位放线验收记录;
5、附:
桩平面图和桩位编号;
附打桩施工顺序说明;
检测桩平面标注和编号。
(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检验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
因此对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不管是建设单位供货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一律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部报验,并提供相关验证资料。
监理人员应认真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材料实验报告等,并按规定进行抽检或复验,经验收合格后批准用于工程指定部位。
(四)地基与基础(相对高程±
0.00以下部分)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项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施工前的监理控制
1.准备
(1)建立质量管理网络,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2)研究工程地质报告、桩位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
(3)查看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供静压桩施工时参考;
(4)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必须具有针对性,措施具体,施工流程清楚,顺序合理。
2.场地要求
(1)施工场地下的旧建筑物基础、旧建筑物的混凝土地坪,在施工前应予以彻底清除;
(2)施工场地平整后的坡度应在10%以内,并具有与选用的桩机机型相适应的地耐力;
(3)施工场地的动力供应,应与所选用的桩机机型、数量的动力需求相匹配,其供电电缆应完好;
(4)检查建筑场所和邻近的高压电缆、通讯线路和其他地下管线;
(5)场地的边界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桩机最小工作半径的要求,且对建(构)筑物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6)审核周边沉降观测点布置;
(7)对施工场地的地貌,由施工单位复测,作好记录;
监理人员旁站确认。
3.桩机的选型及测量用仪器
(1)压桩的压力要根据现场的地质条件,通过对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平均值和标准贯入试验N值评估沉桩的可能性,选择好压桩机械设备。
(2)核查施工方提交进场设备报审表。
桩机的选型一般按1.2~1.5倍单桩极限承载力取值(不含静压桩机大履和小履重量)。
桩机的压力表,应按要求检定(油压表必须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并有鉴定合格证)。
桩机传感设备是否完好,桩机配重与设计承载力是否相适应。
(3)按设计如需送桩,应按送桩深度及桩机机型,合理选择送桩杆的长度,并应考虑施工中可能的超深送桩。
(4)测量仪器应有相应的检定证明文件。
4.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相关施工文件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审核承建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桩机司机、电工、焊工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对其进行审批。
(4)审查沉桩顺序是否综合考虑下列原则:
一般采用先深后浅,自中间向两边对称前进,或自中间向四周进行。
打桩顺序应根据邻近建筑物情况、地质条件、桩距大小、桩的密集程度、桩的规格及入土深度综合考虑,兼顾施工方便。
(5)核查其施工设备、劳力、材料及半成品是否进场,是否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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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预应力管桩的质量监控
(1)检查管桩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准予其生产预应力管桩的批准文件。
(2)检查管桩混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和齐全。
(3)PHC桩从高压釜取出后即可吊运和施压。
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平衡,不得损坏。
水平吊运可采用二点起吊,吊点距桩端0.207L(L为桩长);
一点起吊,吊点距桩端0.29L(L为桩长,在10米
(4)对预应力管桩在现场进行全数检查:
a.对管桩进行外观检查。
管桩有否明显的纵向、环向裂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b.对管桩尺寸进行检查:
桩径(±
5mm)、管壁厚度(±
5mm)、桩尖中心线(<2mm)、顶面平整度(10mm)、桩体弯曲(<1/1000L)。
c.管桩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采取可靠的防滚、防滑措施。
d.宜按施工流水顺序采取“即用即送”的组织方法供桩,减少二次搬运及堆放。
e.管桩堆放层数不得超过4层,不同规格的桩应分别堆放在不同地方。
堆放必须二点垫高、垫平、垫实。
垫点为
0.21L,要求垫点对齐。
6.管桩桩位的测量定位
(1)施工前应设置测量基线与水准点,基线应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处。
(2)管桩桩位应在施工图中对其逐一编号,做到不重号,不漏号。
(3)管桩桩位经测量定位后,应按设计图进行复核。
做到施工单位自检,总承包方复检,监理单位对测量定位成果进行检查(简称“两检一核”)无误后共同验收。
(二)施工中的监理控制
静压桩施工顺序及工艺流程:
桩位测量定位→桩机就位→吊桩→对中→焊桩尖→压第一节桩→焊接接桩→压第N节桩→送桩→终压(检查验收)→(截桩)转移桩机→复压。
1.桩位测量定位:
复查测量放线、桩位及标高控制;
2.桩机就位进行吊桩。
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叠层不超过2层的管桩,可拖拉取桩;
叠层超过2层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
桩就位要仔细检查桩身质量。
3.压第一节桩
(1)应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复核:
有无挤压情况造成测放桩位偏移的情况。
(2)压好第1节桩至关重要,须注意第一节桩桩尖导向必须垂直;
管桩压入前要准确定位、对中,在压桩过程中,宜用经纬仪和吊线锤在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监控桩的垂直度(≤0.5%)。
(3)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
4.焊接接桩
(1)当第一节桩施压到离地面0.5~1米时,起吊第二节桩。
(2)施焊前先检查上下桩接触面:
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3)接桩时上下节桩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
(4)焊接宜优先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
(5)施焊时,宜先在坡口周边先行对称点焊4~6点,再分层施焊,施焊宜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
(6)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在外层施焊。
焊缝应饱满连续,焊接部分不得有咬边、焊瘤、夹渣、气孔、裂缝、漏焊等外观缺陷,焊缝加强层宽度及高度均应大于2mm。
(7)应尽可能缩小接桩时间,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5min~10min,才可继续沉桩;
焊接接桩应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5.压第N节桩
(1)合理调配管节长度,尽量避免接桩时桩尖处于或接近硬持力层。
每根桩的管桩接头数不宜超过4个;
同一承台桩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2)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的垂直度(≤1%)、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
应随机检查施工单位的压桩记录,并抽查其压桩记录的真实性。
(3)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调整和校正桩的垂直度,避免对桩身产生较大的次生弯矩。
(4)压桩过程中,除机械故障外,不得停止沉桩施工。
如因操作必须,中途停歇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严禁中途停压造成沉桩困难。
(5)静压桩穿越硬土层或进入持力层的过程中,不能用力过猛,抬架时也要轻抬轻放。
否则一是造成桩身开裂;
二是易发生桩架倾斜倒塌事故。
(6)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与地质、设计、业主等有关方研究处理:
a.压力值突然下降,沉降量突然增大;
b.桩身混凝土剥落、破碎;
c.桩身突然倾斜、跑位,桩周涌水;
d.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e.按设计图要求的桩长压桩,压桩力未达到设计值;
f.单桩承载力已满足设计值,压桩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7)桩压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份应及时截除。
截除应采用锯桩器截割,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或扳拉截断。
6.送桩
(1)送桩时要用专制钢质送桩器,不得借施压用的工程桩作送桩器。
(2)施工时注意送桩器和工程桩对齐,以轴线重合为准则。
(3)送桩结束后,应及时用碎石或黄砂回填密实,以免桩机行走时引起地面沉陷。
(4)当场地上多数桩较短(L≤15m)或桩端持力层为风化泥层岩可能需要准备复压时,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5米。
7.终压(检查验收)
(1)压桩终压的技术参数一般采用双控,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以标高控制为主、送桩压力控制为辅或者相反。
(2)终压时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超过3次,只有施压入土深度超过8米的超短桩时,复压的次数可增至3~5次。
当条件许可时宜采用超载施压法,一般不宜采用满载连续复压法。
(3)复压时每次稳压时间不宜超过10s。
(4)终压力值不宜超过桩身允许抱压力的1.1倍。
(5)终压后的桩顶标高,应用水准仪认真控制,其偏差为±
50mm。
(6)静压桩桩端进入持力层,达到综合确定的压桩力要求,但未达到设计标高时,宜保持稳压1~2分钟,稳压下沉量可根据地区经验确定。
8.复压。
管桩全部沉桩到位后。
为确保桩底不发生疏松和涌桩,须抽取一定数量的桩(特别是大面积群桩)进行复压,压桩力可减至静载荷载验值。
(三)施工后的控制
(1)静载试验和动测工作须在管桩复压完毕15d后进行;
组织设计院、质监站、甲方及施工方,确认静载试验以及动测的数量和桩号;
预应力管桩施工结束后,应对桩基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测。
承载力检测的桩数不应小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其桩体质量检测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沉桩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桩位平面布置图;
(3)检验(验收)控制:
桩基完成后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规定对管桩质量评定。
(4)组织对桩基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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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程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
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对项目实施起着控制工期目标的作用,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进度与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所以监理人员,必须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要严格审查,调整其不合理性后,及时批准实施。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能性、合理性,纠正其不合理性,保证进度计划实施可靠。
3、审查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及时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差异,进行比较。
应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调整进度计划。
加大管理措施确保工期按总计划工期顺利实施。
其中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进度计划,也随时做相应调整。
4、编制总进度计划
结合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和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用于指导现场进度控制;
编制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对比示意图,定期收集进度信息,进行对比。
(附总进度计划网络图)
5、检查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使之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纳入总进度计划目标控制范围内。
6、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总计划工期突破时,分析偏差原因,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及时调正进度计划,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使之仍控制在已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内进行。
7、组织施工管理评比活动,每月对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控制较好的单位发给流动红旗,给予表扬。
8、当工期延误时(施工方原因造成的),采取以下措施:
(1)监理部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加强工序作业管理和施工人员管理。
(2)提出赶工要求,对人员组织和施工管理不好的单位提出批评,必要时对不合格的施工负责人提出撤换意见。
(3)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延误的单位,及时发出扣款通知,仍不能赶上计划工期的,在竣工结算时扣除工程延误违约金。
9、当工程延期时(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提出补救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调整总进度计划,保证工程按计划工期完成,施工单位要及时办理延误工期审批。
第四部分工程投资控制
1、要对项目投资组成实施控制,不仅要控制建筑安装工程费,还要控制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的发生。
市场行情多变,价格相差悬殊,这就要求我们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了解市场价格协助业主选择材料或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格。
如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要货比三家,实施招投标控制工程投资等。
2、为了控制项目的计划投资监理工程师要从每个投资切块开始,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采购层层把关,使工程投资严格控制在已批准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
3、设计变更要尽可能控制在施工图纸会审前和会审中,将其合理的变更力求纳入施工图预算范围内;
对必须的变更在满足功能的要求下,即不扩大规模又不提高工程标准,尽量的降低变更价款。
在施工中要及时夯实签认分部、分项工程量,使之控制在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内。
4、要协助施工及技术人员多提合理化建议,在保证设计功能的基础上节约工程投资。
第五部分健康、安全、环境监理(HSE监理)
一、HSE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和监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指令。
2、领导工地监理部开展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监理工作。
3、协调和解决项目各参建单位有关HSE的矛盾和问题。
4、参与对HSE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监理工程师
1、负责来自业主代表、项目监理部,各施工单位关于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的文件的上传下达和信息管理。
2、指导、监督、检查各监理员的健康、安全、环境监理工作。
3、定期巡视工地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对存在的HSE问题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及时向工地总监汇报。
4、对施工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体系文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5、参与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6、定期编写HSE工作总结。
二、HSE工作方针和目标
1、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环境创优
2、目标:
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杜绝一切传染病、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杜绝施工现场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
杜绝一切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发生。
三、HSE监理工程方法和措施
1、建立HSE监理工作系统,赋予系统成员责任、权利和利益。
2、运用指令文件进行HSE控制。
例如:
发现承包商未执行HSE合同,向其发出工程暂停令或建立工程师通知单,指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认整改后再批准复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建立会议制度。
通过会议交流HSE信息,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项目监理部每月召开一次HSE监理会议,工地每10天(或每周)召开一次,结合工地例会召开。
4、建立定期巡视和检查制度,项目监理部总监及HSE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巡视工地1~2次。
工地总监及HSE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2次,要形成检查记录。
5、运用费用支付手段进行控制,对不符合HSE要求的工程不计量、不支付、不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HSE监理的过程控制
1、承包商在进场做施工准备的同时,要提交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2、通过对承包商进场人员的培训计划、记录、培训证件以及审核进场设备与安全证书和操作演示,确认承包商的人力和设备资源能满足工程HSE管理的需要。
3、检查承包商的生活设施建设是否具有安全性、舒适性及方便性。
4、检查工程材料的运输措施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防水、防电、防潮、防爆等安全条件的有关规定。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HSE的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性及可行性。
6、审核施工用电、用水、用气和进场道路是否符合HSE的管理规定。
7、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健康、安全方面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对现场有限空间的管理、吊装的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员工劳动保护的使用、员工健康与疾病、生活场所的卫生和中毒事件、火灾预防和消防管理、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污染源控制等。
环境方面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污染源及泄漏的控制,对文物、水源、空气、土壤动植物等环境资源的保护,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生活垃圾和施工废物的处理,对扬尘和噪声的处理等。
8、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可分为:
合格、小问题、不符合、严重不符合四级。
项目监理部每月一至二次的检查中,对大部分不符合的小问题通过口头交流在短期内纠正,并将纠正措施和结果记录下来,对于重大不符合项,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包括纠正措施的书面报告。
各工地总监及HSE监理工程师负责复核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落实结果,确保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必须停止,直到不符合项目被恰当处理和纠正。
9、对HSE事故或事件的调查与报告
HSE事故是指已经导致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疾病和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破坏,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事件。
HSE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重伤,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坏的事故。
HSE事件是指可能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严重事故的事情。
事故分成施工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环境、污染事故,卫生和健康事故等五种。
发生事故或事件,承包商应及时向工地总监或HSE监理工程师报告,重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口头汇报。
工地总监应逐级上报,并迅速组织对事故/事件的调查,要做出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10、当不安全操作明显有对员工致命、致伤或致病的危险时,监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停工,直至消除危险。
第六部分旁站监理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
压桩,接桩的施工过程
二、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检查进场管桩、焊条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三、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单位在规定的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驻工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及时派出,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二)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三)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并相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旁站监理人员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