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13法规第25讲 合同法二13年新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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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布招标公告B.寄送价目表C.寄送订货单D.发布招股说明书【参考答案】C 【例2】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投标的法律性质是()。
A.要约B.要约邀请C.反要约D.承诺【参考答案】A 要约的方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三种。
★★要约的生效★★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 特定系统的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 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 【例】根据《合同法》,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D.受要约人承诺到达时 1页 2013-5-3 【参考答案】B 要约的撤回:
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 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的撤销:
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 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19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
其区别在于:
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 当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或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以及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改变时,要约失效。
★★★ 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了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
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 不承担法律责任。
★★ 【例】从性质上讲,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属于()。
A.要约B.要约邀请C.承诺D.询价【参考答案】A 2Z202022承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的方式:
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2.承诺的构成要件:
★★★ 2页 2013-5-3 承诺必须受要约人作出★★★ 作出承诺的可以是受要约人本人,也可以是其授权代理人。
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就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
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须要约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因此,承诺只能向要约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作出,具有绝对的特定性,否则不为承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
★★★ 实质性变更指包括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的变更。
★★ 4.非实质性变更 若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承诺应在有效期内作出 若要约指定了有效期,则应在该有效期内作出承诺;
若要约未指定有效期,则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
★★ 【例】根据《合同法》,不属于承诺构成要件的是。
A.承诺需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B.承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要约人C.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D.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参考答案】B5.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6.承诺期限的计算 3页 2013-5-3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7.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 承诺超期:
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 【例】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
A.承诺撤回B.承诺延误C.新承诺D.新要约【参考答案】C 承诺延误:
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8.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 注意:
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但是承诺却只可以撤回,而不可以撤销。
★★★【例】下列选项中,没有发生承诺撤回效力的情形是()。
A.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人D.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入之后到达要约人D.撤回承诺的通知于合同成立之前到达要约人【参考答案】C 4页 2013-5-3 2Z202023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
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理解各种合同标的的类型,数量和质量的区别,价款和酬金的区别。
★ 2Z202024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其它形式即行为推定形式,只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交易习惯许可或者要约明确表明时。
★★ 【例】甲施工企业与乙设备租赁站订立了一年的设备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甲继续使用并向乙缴纳租金,乙接受,则该合同。
A.有效B.无效C.担保后有效D.部分无效【参考答案】A 2Z202025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2.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应具备如下条件:
★★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 这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区别。
只有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才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是否有效存在,是判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
【例】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A.前者产生于订立合同阶段,后者产生于履行合同阶段B.前者须主观故意,后者须主观过失C.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是合同责任D.前者无须约定,后者须有约定【参考答案】A 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 5页 2013-5-3 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3.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下列行为中,属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B.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C.承包人在资格预审时没有通过审查 D.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其不良财产状况,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参考答案】D 6页
2013-5-3 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3.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下列行为中,属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