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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自小和鲁迅生活在一起,幼时接受的是传统文化的教育。

1901年,16岁的周作人追随鲁迅到南京水师学堂学习,开始接触与传统文化完全不同的西方文化。

1906年,在鲁迅的帮助下,东渡日本留学,在这里,他一方面因广泛地涉猎西方文化人类学、性心理学、神话学、童话学、民俗学等,而形成了“人道主义的理知精神”的观念,即把人道主义的道德理想、情感与人在对自身科学认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理性结合起来,从“本性”与“智性”两个方面来真正地“认识人自己”,这种“人道主义的理知精神”成为了以后周作人创作的基本出发点。

另一方面,周作人在接触西方文化时,发现代表东方文明起源的中、日文化实际上与西方文明起源的希腊文化有许多相通处,由此而形成界主义”的思想,他特别向往人类起源状态时所具有的那种“中和之美”与“人情之美”的文化,这种文化观直接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和艺术道路的选择。

1911辛亥革命后,周作人携带日本籍妻子回到故乡绍兴做中学教师。

1917年,经鲁迅推荐,被蔡元培聘为北京大学的教授。

这一年,正是新文学革命拉开序幕,周作人积极投入这场反对封建旧文化旧道德的运动中,写下了《人的文学》、《平民文学》等一批“浮躁凌厉”的杂感、随笔。

20世纪20年代初,经过1919年“五四”运动的洗礼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思想烦闷和迷茫的时代,即“五四”落潮期,许多曾是新文化运动的勇士纷纷从“五四”的漩涡中退出来,陷进极大的痛苦和矛盾中,周作人也不例外。

周作人的痛苦与矛盾主要是:

在政治态度上,是继续做新文化运动的战士还是做逃离现实的隐士,即为心中的两个鬼——“流氓鬼”与“绅士鬼”轮流折磨;

在文学观上,对新文学应该是独立的还是“载道”的感到矛盾,既反对“文以载道”,“但自己总也做不出一篇为文章的文章”。

在矛盾与痛苦中,他觉得欧美作家爱迪生、兰姆等写的抒情闲适小品可以化解他的这些矛盾情结,同时他也觉得这种文体可以改变新文学“随感录”式的杂感的边缘性、粗糙性以及简单幼稚的不足。

1921月,他发表《美文》一文,提出现代散文应是“记叙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

这篇文章使散文成为纯文学中的一个独立文体,改变了传统散文的概念。

现代散文理论家范培松说:

“这是给现代散文艺术定位的第一块基石”。

正是在周作人“美文”的理论倡导和创作实践的影响下,现代文学史形成了浩浩荡荡的“言志派”闲适体散文,使新文学散文的成就,“几乎在小说戏曲和诗歌之上”。

2.《苦雨》与书信体周作人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和薰陶,有着强烈的个性主义思想和“启蒙救国”的意识,新文化运动兴起时,他表现的就是一个战士的姿态。

但五四运动后,掌握政权的反动当局残酷地控制和镇压出版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对不觉醒的民众实行“愚民的专制”策略。

而另一方面,人们误以为启蒙就是发动群众运动,动辄就把个人的思想、言动甚至饮食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这些都使周作人对“启蒙”感到失望,并对五四启蒙运动的价值进行反思,他认为在中国还没有启蒙的条件,“启蒙救国”不过是知识分子的一腔热血和近似宗教般的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

热情。

作为一个彻底的个性主义者,周作人不欣赏这种热情,也不愿意融入这种热情,无奈中他选择了表现闲适的抒情小品文作为自己精神上的“避难所”,并明确地追求文体的效果,他在1923月写的《自己的园地、自序》中指出:

“简单的说,这只是我的写在纸上的谈话,虽然有许多地方更为生硬,?

?

但还能说出我所想说的话:

我平常喜欢寻找友人谈话,现在也就寻求想象的友人,请他们听我的无聊的闲谈”。

在1923年11自序一》中更是说:

“雨虽然细得望去都看不见,天色却非常阴沉,使人十分气闷。

在这样的时候,常引起一种空想,觉得如在江村小屋里,靠玻璃窗,烘着白炭火钵,喝清茶,同友人谈闲话,那是颇愉快的事。

”朋友式的闲谈是周作人追求的写作姿态,书信体自然成为首选,其意义就是作者能在这里能找到适合闲谈的语域,读者可以处在第二人称——作者“朋友”的位置上听他娓娓道来,从而形成一种亲切、自然、纡徐的文风。

因此,“书信体”是周作人散文的一个重要体式,《苦雨》就是1924年写给其学生、朋友孙伏园的一封信。

有时实在寻不出友人,就以自己的笔名为“友”,自己给自己写信,如其名篇《乌篷船》中的“子荣”就是周作人自己的笔名之一。

3.《苦雨》阅读指导这是一篇借物咏怀的文章,表达的是作者在五四退潮后的苦闷心境。

文章的题目用通感的方法点出了人的情感与自然界的关系,这个“雨”是一个意象,是被人化了的客观现象。

现实中,人处在不同的情绪下,对自然景观会有不同的情感体验,反过来说,对自然景观的态度透现出作者的情绪或心境,此文就是以“雨”这一自然景观来抒写自己的情感和对生命的体验。

文章以“北京近日多雨”开始,由“雨”联想起记忆中的“雨”:

一是“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

二是“二十多年前往浦东吊先父的保姆之丧,归途遇暴风雨,一叶扁舟在白鹅似波浪中间滚过大树港,危险极也愉快极”,从这些美好的感觉推及在旅途的朋友一定是“胡坐骡车中,在大漠之上,大雨之下,喝着四打之内的汽水,悠然进行”,这些是多么令人欣喜和神往的“雨”!

哪有“苦雨”的踪影?

“但这只是我的空想,如诗人的理想一样的靠不住”,作者刚把读者引入或悠然或豪情的诗境,就指出这不过是“空想”,是“靠不住的”,真正的现实的是“或者你在骡车中遇雨,很感困难,正在叫苦连天也未可知”,说了一大段才引出题目的“苦”字,而且是由甜美的回忆和想象引出“苦”来,这种“苦”的味道就显得不一般了,所以,“这几天的雨,却叫我十分难过”。

过渡得非常自然。

接着历数“这几天的雨”给“我”带来的种种灾难:

因北京平时少雨,家屋构造的防雨功能欠周密,“雨把后园的西墙淋坍,又将门口的南墙冲倒”,给“梁上君子”可乘之机,生命和财产都受到威胁。

不仅如此,夜里的雨声也让人“睡得不痛快”,半夜里雨水灌进书房,使得书籍“湿成一饼一饼的纸糕”,房里“留下一种涨过大水后的普通臭味”,自己连写字的地方都没有,让人“很是不愉快”。

作者在这两段所叙述的雨中种种,不正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困难吗?

尽管叙述中没有出现“苦”字,而其苦味已在不言中:

对“雨”带来的灾难感到无奈。

至此,联系周作人写此文时的背景,我们不难理解文中“雨”的寓意,周作人又为什么把“这几天的雨”称为“苦雨”了。

从题目来说,文章到第三自然段已把题意表明,我们也知道了作者不喜欢“这几天的雨”,但接下来,作者却把笔峰一转,说有两种人喜欢“这回的大雨”。

这两种人一是小孩,二是蛤蟆。

写小孩喜欢水可以理解,周作人从小就生活在水乡,对小孩喜欢嬉水有着感同身受的深切体验与理解,但把蛤蟆当人写,与小孩并在一起,而且认为蛤蟆在雨中的喊声有一种特别的美,这有点费解。

在前面关于周作人的情况介绍时,我们知道周作学习西方文化时形成了“人道主义的理知精神”的观念,始终追求“人文的全体”,他认为自然形态的“人”与一切生物原是沟通合一的,他们都具有原发性的生命形态,这种生命形态是最自然、最真实、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

最美的,但“人”被社会化后,这种生命形态只保留在儿童和生物里,因此周作人特别欣赏儿童,喜欢各种生物,企求在生物中寻找人类原有的生命形态,寻找一种超越现实的喜悦,所以,周作人把常人讨厌的蛤蟆之声写得如此真切和动人。

这一段好象是顺带一笔的题外话,实际上是作者在此文中要真正说的话:

现实是苦的,但力求苦中作乐,达至物我合一。

从题目来看,文章的主题比较沉重,但由于作者是采用“书信体”这种很“私人化”的文体,使得叙述的节奏平缓、从容,从而淡化了主题的沉重感。

这也是周作人“中和”的审美追求。

另外,文中的材料十分平常:

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苦恼,只有小孩和在水中生存的蛤蟆喜欢雨。

写这些东西有什么意思呢?

结合有关的材料和阅读提示来读作品后,相信大家不再问这样的问题。

其实,这种似是“没意思”话题里蕴含着作者深刻命意的特点,是周作人最独特的写作风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涩味”。

周作人《水里的东西》指导1.《水里的东西》与《骆驼草》周作人由“五四”战场退下来,在苦闷中写下了《苦雨》、《苍蝇》、《故乡的野菜》、《北京的茶食》等一系列闲适体散文,这不仅为现代散文文体作出巨大的开拓性贡献,也使自己暂时找到了精神的“避难所”。

但周作人毕竟是一个启蒙主义者,他并不能真正地忘却现实,放弃知识分子的精英意识,当“女师大事件”、“三一八惨案”发生时,他仍很敏感,拿起笔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情,当得知自己的老师章太炎与北洋军阀站在一起时,他断然作文指责,与章太炎决裂,还利用《语丝》杂志,揭露北洋军阀的暴政。

所以,1927年以前,周作人虽然认为革命是一种宗教般的热情,他不屑为伍,但他在政治上坚持的仍然是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立场。

1927月,国民党公开与共产党决裂,大肆屠杀共产党人,特别是李大钊的被杀令他感到震惊(周作人认为李大钊是中国优秀的知识分子)。

紧接着是国民党进行“清党”行动,大批优秀青年惨遭杀害。

一场民族自相残杀的悲剧在上演,而一些曾是五四启蒙运动领袖级的人物,却对这场屠杀视若无睹,如胡适,有的还是始作俑者与作伥者,如吴稚辉。

周作人对此感到深深的悲哀:

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都尚且如此视人的生命为儿戏,那这整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1927年到1928年的白色恐怖,使周作人对启蒙思想感到彻底的绝望,陷入了极度的寂寞和幻灭中,这种情绪直到1930年才缓解过来。

无情的现实粉碎了他曾经有过的梦想,他认为:

在中国,知识分子并不是什么精英、贵族,既启蒙不了民众,对历史也起不到干预、推动的作用,知识分子也不过是普通的“凡人”,他在一篇题为《麻醉礼赞》的文章里说:

“清醒地都看见听见,又无力高声大喊,此乃是凡人的悲哀”。

是凡夫俗子就得重视此刻如何好好生存,重视生活的乐趣,由此,周作人开始真正实现他在五四消沉后所说的人生境界:

“我并不倚老卖老地消极,我还是很虚心地想多知道一点事情,无论这是关于生活或艺术以至微末到如‘河水鬼’这类东西。

我现在没有什么要宣传,我只要听要知道”。

193012日,周作人主持出版发行了周刊《骆驼草》,在《发刊词》公开表明:

“不谈国事”,“不为无益之事”,“文艺方面,思想方面,或而至于讲闲话,玩骨董,都是料不到的,笑骂由你笑骂,好文章我自为之,不好亦知其丑,如斯而已,如斯而已”,作为文章的样板,他把自己写的《水里的东西》放在创刊号上,后来这篇文章收进1932年出版的《看云集》。

2.《水里的东西》阅读指导理解此文的关键是读懂文章最后一段,特别是“我们平常只会梦想,所见的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总不愿意来望一望这凡俗的人世,看这上边有些什么人,是怎么想。

”一句,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

这是文章的核心点。

我们知道,周作人对现实失望后,把关注“个体的生命”价值放在第一位,企图在凡俗中寻找人失落的本性和美。

此文就是从民俗学的角度来说明人类原有的情趣与可爱。

文章叙述的是作者家乡“河水鬼”的故事,人们对于“鬼”是畏惧和恐怖的,在鲁迅的《女吊》里,我们见识了“鬼”的样子:

“石灰一样白的园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拖着几寸的假舌头?

”。

而周作人写的“河水鬼”不仅与人亲近,还有点“爱娇”,其“身材矮小,很象一个小孩子,平常三五成群,在岸上柳树下‘顿铜钱’,正如街头的野孩子一样,一被惊动就跳下水去,有如一群青蛙?

在关于鬼的描写中,恐怕没有人象周作人这样把“鬼”写得如此可爱和有趣。

联系文中的开头:

“人类曾经做过水族,小儿喜欢弄水,便是这个缘故”,实际上,作者写鬼是为了写人,“鬼”是人类早期的文化体现,“鬼”的可爱与情趣就是人本性中原有的美,很平凡,很普通,而我们却因为各种“信仰”把它丢掉了。

所以,作者在文章的最后说:

“我愿意使河水鬼来做个先锋,引起大家对于这方面的调查与研究之兴趣”。

这种在结尾点明文章意义的作法,一般是民间故事的套路,周作人原是不喜欢的,他就说过他不喜欢《伊索寓言》,因为它讲完故事后每每多此一举地谈意义,他在五四退潮后所写的作品中有很重的涩味,部分原因也在此。

周作人在此故意这样写,一是原有的贵族精神被现实消解,他要做的是在人类学、民俗学的角落里找出凡俗的美,二是他放弃了知识分子的精英意识,回归到平民意识中,自然要用民间习惯的方式来表达。

《水里的东西》和《女吊》一样同是写“鬼”,但读起来感觉完全不同,这除了作者的写作目的不一样外,更主要的是写法上的差异。

《女吊》是一边叙述舞台表演的过程和细节,一边议论,叙述让活生生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细腻的描写把具有复仇精神的“鬼”渲染得淋漓尽致,与后面的结论产生张力,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理智与情感。

而《水里的东西》纯是议论,而且是用陈述的语调来议论,从头至尾都是在运用各种生动有趣的引证材料,一环扣一环,娓娓道来,这不仅增加结论的说服力,也使读者仿佛置身在知识的海洋里,有一种悠然的感觉。

周作人《鬼的生长》与《金鱼》指导1.《鬼的生长》与“文抄公体”写文章引用别人的材料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对于周作人来却是文体风格的自觉追求。

他的许多散文不仅引经据典,而且是大段大段地抄书,特别是30年代以后的作品以抄书为多,因此抄书成为了他散文的一个重要文体,他有一本散文集就叫《夜读抄》。

抄书算不算文章?

算不算好文章?

有人认为这些只抄书,不发表意见的文章,谈不上有什么艺术性,与他的小品散文不能相比,也有学者认为这些散文才真正体现周作人的真功夫,代表周作人的最高水平。

周作人自己则认为,抄书“乃甚难事也”,因为“我看书时遇见正学的思想正宗的文章都望望然去之,真真连一眼都不瞟,如此便不知道翻过了多少页多少册,没有看到一点好处,徒然花费了好些光阴。

我的标准是那样的宽而且窄,窄时网不进去,宽时又漏出去了,结果很难抓住看了中意,也就是可以抄的书。

不问古今中外,我只喜欢兼具健全的物理与浓厚的人情之思想,混和散文的朴实与骈文的华美之文章,理想固然难到,少少具体者也就不肯轻易放过。

然而其事甚难。

孤陋寡闻,一也。

沙多金少,二也。

若百中得一,又于其百中抄一,则已大喜悦,抄之不容易亦已可以不说矣。

故不佞抄书并不比自己作文为不苦,然其甘苦则又非他人所能知耳。

语云:

学我者病,来者方多。

”(《后记》)学者们把周作人的散文以1929年为界,至1945年,分为前后两期,前期的散文以抒写情致为多,抄书是偶为,一是用抄书来丰富文章的知识性和趣味性,如《苍蝇》、《菱角》等,二是把译文当作自己的文章,其理由是:

翻译也是一种创作,“文字本是由我经手,意思则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

是我所喜欢的,要想而想不到,欲说而说不出的东西,固然并不想霸占,觉得未始不可借用。

正如大家旨用所佩服的古人成句一样,我便来整章整节地引用罢了”。

(《永日集序》)如《引言》、《序言》等。

1928年,他提出“闭户读书”,在创作上主要是写抄书体文章,这些抄书体有的是抄某本古书的一段,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或把自己的感慨融入其中,类似引导读者在读书,如《颜氏学记》。

有的是围绕一个中心问题抄引多种书籍,如教材的选文《鬼的生长》。

2.《鬼的生长》阅读指导人死后为鬼,这是一种民间文化形态。

但鬼能否生长,即人死后会不会生长?

对现代人来说,这是一个很滑稽的问题,但作者却一本正经地论证起来。

其论证法就是抄书。

文中先抄引清代纪昀《如我是闻》中的故事,这是说鬼是不生长的,作者觉得若鬼不出长会给人间带来许多不便,又抄引宋代《见闻录》说鬼生长的故事,但作者又觉得若鬼是生长的,那叙述人与鬼的故事就不会那么有趣味了,那到底哪个是正确的呢?

接着又抄清代钱鹤岑的《望杏楼志痛编补》中记录其与夭折子女乩谈的日记,这里展现的是鬼界与人间并无分别,所不同的只是人怀胎十月而生,而鬼怀胎三月就可以生,鬼界的宜婚年龄比人间早。

这一段是文章的重点抄录部分,抄完后,作者并不顺着开头的思路证明鬼到底生长不生长,而是说这是“我所读过的最悲哀的书之一”。

文章的论题本身已是一个歪题,在结构上仍不讲究,既没有起承转合,也没有首尾一致,但文章分明让我们读出了一种人生至痛的情感。

周作人说过,他“只喜欢兼具健全的物理与浓厚的人情之思想”。

“鬼”是人类早期的文化信仰,人们于此寄托着自己在凡间的喜怒哀乐,充满着浓厚的人情。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周作人不相信鬼,但他却在这种民间文化形态中发现了人间所追求的至情至爱,文中所抄录的《乩谈日记》,说的是用“扶乩”的办法与死去的儿女对话,这显然很荒唐,但人类最基本的感情——骨肉之情却深益于其间。

对话基本是围绕婚嫁生育的问题,在中国,孩子成年的标志的娶妻出嫁,只有孩子成家了,父母的责任才告一段落,所以孩子婚嫁生育与否,是凡间父母对孩子关爱的一个重要表现。

“扶乩”所寄托的就是对早殁的儿女无法言说的深深的爱,这也是人间最真最美的爱。

对这样的“鬼记”,你还会想到它们是否生长,是否可信的问题吗?

“鬼”是民间用以表达人类情感的一种方式,鲁迅《女吊》中所说的鬼——女吊,就是指女性在人间冤死后到了阴间,再从阴间到人间来报复有仇的人,周作人《水里的东西》中的“河水鬼”是指人回到生命的原态,所以,周作人说:

“我不信人死为鬼,却相信鬼后有文中所抄的都是古文,作者叙述的文字基本也是文言化,这种做法主要是使自己的思想、感触和体验融进所抄之文中,让文章产生自然浑成的效果,叙述的是自己的文字,抄的也是自己的文字,这就是周作人“文抄公体”的最独特之处。

3.《金鱼》阅读指导《金鱼》写于1930月10日,写作时间与《水里的东西》差不多。

后也被收进《看云集》。

在学习《水里的东西》时,我们知道周作人在大革命失败后,对现实,对执政党政府感到悲哀,这悲哀是刻骨铭心的,但知识分子的传统精神并不可能从他身上彻底消失,他仍然关注社会,仍然要坚持申明自己的思想,试图从悲哀中挣扎出来。

1927年的革命,使文学与政治发生了密切的关系,由此发生“文学是什么?

”的一场大论争,经过激烈的争吵,1930日成立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简称“左联”。

“左联”的纲领宣告:

“我们的艺术是反封建阶级的,反资产阶级的,又反对‘失掉了社会地位’的小资产阶级的倾向”,并且表明要“援助而且从事无产阶级艺术的产生”。

已对启蒙思想幻灭的周作人对“左联”的成立并不看好,认为这不过是“同类之狂妄和愚昧”。

《金鱼》就是有感而发,借对金鱼的嘲讽表达自己的文学观。

此文有两个独特处,一是行文不是作者最常用的亲切、舒徐的笔调,而是喜笑怒骂、犀厉洒脱,各种文风糅在一起;

二是作者从五四后就开始追求“物我合一”的生命观,曾用充满情趣的笔调赞美“苍蝇”、“鬼”这些令人厌弃的生物、异类,而此文对金鱼这种美丽的生物却极尽贬损之能事。

周作人的散文大部分是闲适体,讲求随和、自然、亲切,人们以“平和冲淡”来概括他的特点。

其实,周作人的文字也和鲁迅一样,既有和风细雨,也有电闪雷鸣,我们在此文里便可以领略到这一点。

文中由作文章引出金鱼,真接了当地表明“我其实很不喜欢金鱼的”,不喜欢的原因一是它“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二是让我“想起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的样子。

作者不仅联想丰富,而且文词刻薄之极。

不喜欢金鱼并不直接写金鱼本身,而是以刻画叭儿狗和鹦鹉的丑态来点染衬托:

“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一只猫,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

把金鱼突出的眼睛与中国女人的小脚相提并论,认为他们都是一种残疾,是野蛮文明下的残疾,而且其残疾到了“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的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吧”。

同是写生物,与《苍蝇》、《水里的东西》所写的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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