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领导班子工作总结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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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厅党组先后采取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大会、处以上干部封闭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强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素质。
强化调查研究,突出民政特色,厅党组研究确定了8个有针对性的重点调研课题。
厅领导带头领题调研,深入基层掌握实情,认真调研,破解难题。
通过深入调研,集体会商,初步形成了一批积极的调研成果。
同时,厅党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设计了“民政为民、寒冬送暖”为载体的十项为民活动,突出了学习活动的实践特色。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对民政工作和厅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了厅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检查了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努力和整改方向。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厅领导班子理论水平明显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
为使贯彻国务院《意见》落到实处,厅领导班子抢抓机遇,驻京联络,对接政策和落实项目,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前夕,积极争取民政部在国务院各部委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宁夏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
这是国务院各部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第一个配套文件,也是民政部首例针对一个地区发展而制发的系统文件,为实现宁夏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把握了重点,提供了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意见》紧紧围绕宁夏民政事业发展的六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发展的目标、基本原则、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内容包括8个部分,共29条,涉及宁夏民政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具体支持政策12项,支持项目14类,涉及危窑危房改造、灾害应急救助、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优抚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等事关宁夏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意见》的出台,对于引领国家各部委加大对宁夏的支持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及时召开了全区民政干部大会,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民政部《意见》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
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出台后,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紧急部署,厅领导班子按照一天也不能耽误的要求,抢抓机遇,紧盯项目,调整思路,厅领导带领相关人员驻京联络,积极争取。
组织专门力量,重新研究编制危窑危房改造、宁夏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综合福利机构建设项目、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及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项目等民政重大项目规划方案和可研报告。
同时,按照十项措施关于大幅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的要求,认真编制了2009年宁夏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资金补助方案,并向民政部、财政部报送了申请报告,为2009年争取更多的民政专项资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狠抓重点项目争取的同时,厅党组按照民政部《意见》的要求,全方位展开了抢抓机遇、赢得支持的各项具体工作,积极争取了民政部关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镇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图书室援建、优抚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宁夏社会福利院改扩建、低保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项目,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各项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成效日益显著
一年来,厅领导班子牢牢把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这一方向,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主题,不断推进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长足发展。
(一)救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今年我区先后遭遇了冰雪低温冷冻、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大面积的干旱和较为严重的冰雹灾害,厅党组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及时启动了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领导班子成员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415人,下拨救灾资金1.22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受汶川特大地震影响,我区南部山区部分群众危窑危房不同程度倒塌损坏,严重威胁群众的人身安全。
针对灾情,及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派出三个工作组深入到灾区8个县(区)核查灾情,指导工作。
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调运救灾帐篷100顶,转移安置灾民465户1962人。
安排第一批500户倒损房屋的重建计划,并将所有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地质灾害区的农户,全部纳入2008年危窑危房工程改造任务并如期完成。
(二)危窑危房改造跨越式推进。
2008年,民政厅筹集补助资金1.8亿元,采取厅领导包县(区)、处室负责人包点、现场观摩推动、招聘质量监督自愿者等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圆满完成了一期工程9000户任务,汶川特大地震后,又提前启动了二期工程,全年共完成23392户农村困难群众危窑危房改造任务,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任务的159%,其中,处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4162户住户全部完成了异地搬迁,实现了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的郑重承诺。
同时,筹措补助资金3177万元,支持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搬迁10589户,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争取和筹措补助资金,先后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
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比自治区民生计划承诺的110元高32元。
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比自治区政府实施民生计划的要求超过10元。
同时,在自治区五十大庆时,下拨9280万元,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了200元慰问金;
在第四季度,筹措资金2072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冬季取暖费;
在2009年春节前夕,筹措资金2899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人发放60元饺子费。
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落实救助资金,积极实施救助。
支出农村医疗救助金6656万元,救助569402人次;
城镇医疗救助97915人次,发放救助金1035万元。
出资590万元,资助86866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发展。
制定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启动了第二批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工作;
完成了全区优抚对象数据库更新工作。
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五项政策”,为部分复员干部解决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修订完善了《复员退伍军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严格的稳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在五十大庆前,积极筹措资金581.9万元,为红军老战士、军队离退休干部、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遗孀发放了节日补贴。
(五)城乡社区建设明显加强。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完成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级组织干部的政治结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村级组织建设明显加强。
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务公开目录(试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社区建设标准》,新增试点村310个,为105个试点村统一制作安装了社区标识牌,为150个试点村援建了社区图书室,为173个试点村统一安装了户外健身路径,农村社区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以星级社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城镇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新建和改扩建33个社区组织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为全区336个城镇社区统一了标识,社区基础设施和办公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福利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实施了“爱心2008走进宁夏”大型公益活动和“重生行动”计划,对174名贫困家庭中的先天性心脏病和唇腭裂患儿病残儿童实施了手术救治。
对全区孤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了孤残儿童信息档案,发放了《儿童福利证》。
新建了3个地市的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完成了宁夏福彩老年服务中心和儿童福利院新建的前期工作;
对99家福利企业进行了重新认证和年检,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文明祭祀活动,完成了全区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调研工作和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惠农区、盐池县等市、县(区)完成了殡仪馆规划建设工作。
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运行,全年发行3.57亿元,筹集区本级彩票公益金5009万元,为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七)社会组织发展蓬勃发展。
厅党组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积极落实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发挥了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研究制定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得到了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认可。
大力培育发展行业性、公益性、文化类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大胆尝试和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全区各类城乡社会组织由2007年的4005个发展到16293个。
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理顺了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关系。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八)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决策,积极争取民政部和国务院支持,完成了海原县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和相关乡镇区划调整的移交工作。
与甘肃省协商完成了《甘肃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全面开展了宁甘界线联检工作。
成立了地名学会,举办了地名数据库培训班,初步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得到加强。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进一步规范;
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九)老龄工作不断加强。
制定了《全区市县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1420万元,在8个县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在24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
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全区51个村建立了老年活动站。
开展农村为老服务试点工作,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23560份,办理老年优待证23375本。
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了第三届全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了第二轮敬老模范村、敬老模范社区的评选活动,评选敬老模范社区26个,敬老模范村65个;
举办了首届宁夏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和城市老年人运动会,举办了秧歌大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扩大了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抓好班子,带强队伍,领导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一)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增强班子成员领导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列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干部。
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学习新时期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民政法律法规,开展党的重要理论思想、重要讲话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学习研究,努力用新理论总结新经验,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不断提高了领导班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同时,厅党组适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推动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在全区民政系统广泛开展了学习业务理论、学习法规政策,完善民政工作机制的“两学习、一完善”主题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民政工作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基础。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厅党组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了《自治区民政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凡涉及资金、人事方面的问题监察室负责人都列席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
凡干部任免、人事变动、经费支出和基建项目等重大活动,均由监察室、督查室的同志全程参与,监督把关,及时堵塞漏洞。
(三)注重干部队伍建设。
在加强理论教育、业务教育、廉政教育,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同时,厅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六关”:
即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符合岗位要求;
严把推荐关,充分发扬民主作风;
严把考察关,全面掌握干部的情况;
严把程序关,保证干部任用质量;
严把任免关,充分做好人岗相适工作;
严把交流关,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一年来,推荐副厅级干部1名,提拔使用处级干部11名,交流轮岗处级干部18名,提拔使用科级干部5名,使厅机关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得到了优化。
(四)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
厅党组按照自治区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执行力和推动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机制,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制度管理,在对机关原有40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了效能建设10项制度,创新建立了检查督办制度、跟踪问效制度、行政审批流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等效能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成立审批办公室,配强工作人员,对所有的民政审批业务全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共受理审批事项14964件,已办结14941件,不予许可的23件,办结率100%。
审批业务量位居政务中心前三,办结率为第一,群众满意度高。
四、干净干事、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廉政建设方面,厅党组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的各项规定,依法执政、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建设风气正、作风实、文明规范的民政厅机关。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厅党组十分注重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维护民政部门形象。
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区纪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廉政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厅长与副厅长、副厅长与业务处室负责人、业务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拒收礼品礼金责任书,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重大节日前,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干部职工早打招呼,敲响廉洁警钟,将反腐关口前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二)多措并举,提升民政行风建设水平。
厅党组十分重视行风建设工作,把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小组,聘请行风评议员13名,定期对厅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和基层窗口单位行风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以行风建设推动各项民政工作。
把行风建设工作重心下移,延伸到社区、敬老院、军干所、殡葬和婚姻登记窗口等单位,进一步健全了行风建设各项制度,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紧紧围绕民政工作重点抓行风宣传工作,对民政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宽领域、广覆盖的宣传报道。
积极参与“百姓关注-政风行风在线”活动,厅领导和有关业务负责人走进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涉及民政工作及行业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使民政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地提升了民政部门的声誉,促进了行风建设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了资金安全和干部纯洁。
对干部和资金的管理,厅党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障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有序运行。
在资金分配方面,通过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设定专项资金分配公式,减少了资金分配的随意性。
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
对低保资金全部采用银行发放,对农村救助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减少中间环节,防止了资金的挤占、挪用。
在资金监督方面,全力支持厅纪检组的工作,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充分发挥稽查审计处内审作用,年度内对汶川地震捐助款物及各项民政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四)转变作风,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厅党组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突破口。
把信访作为窗口,从中了解民情,发现问题;
作为关口,要求干部学会处理实际问题;
作为突破口,解决影响民政全局的突出矛盾。
成立了信访室,提供便民服务。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
对没有生活费和路费的困难群众救助解决;
需要市、县(区)落实的协调解决;
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说服劝导。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03件,接待群众来访920人次,救助来访群众4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3万余元。
在做好“有形”接待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信件这一“无形”接待工作,无论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领导批示件还是困难群众给厅领导的信件,都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民政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是: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救灾应急能力还不够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还不够快,民政工作手段还比较落后,基层民政工作还比较薄弱,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进行整改,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抢抓机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