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情况汇报与违法生育处理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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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情况汇报与违法生育处理工作总结汇编

违法建设情况汇报与违法生育处理工作总结汇编

违法建设情况汇报

××镇今年以来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违办”的精心指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防违控违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防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着力营造严管、严控工作态势,防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到10月底,全镇范围内共查处违法建设30例,依法拆除12例,处理3例,拆除违法建筑529.6平方米。

其中接处区、市长信箱、行风热线交办督办件15起,违法建设拆除率100%,交办件处理回复率100%,到目前为止已全部结案。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防控氛围。

为全面增强全镇上下的防违意识,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传达落实省、市、区违法建设防治文件会议精神。

运用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房建设报批程序、《规划法》、《国土法》及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

让广大党员、镇村干部、群众逐步形成自觉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的意识,为防违控违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建立三级网络,形成整体活力。

按照区的规定要求建立了三级责任网络:

镇城管队员分工到片,各村按规模落实巡查人数,实行村支书、村巡查员包村到组体系,制止本辖区内违法建设。

镇城管中队牵头,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对查出的各类违法建设立即发出通知,规定期限要求自行拆除。

坚持事前防范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镇国土所、村建站、基层巡查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拆除,对较大的违法建设,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强制拆除,从而确保了全镇防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镇城管执法中队、规划建设中心、国土资源所为主要执法力量,不断把防违工作引向深入。

各村、单位也相应成立工作班子。

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社区)居党(总)支部书记为本辖区内防违拆违第一责任人,严格控制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与村巡查员工资报酬挂钩,09、10年区共下拨我镇防治违法建设资金40.91万元,镇专项考核发放。

具体工作中,以国土所、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为主体加强巡逻检查,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违法抢建行为。

同时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纪委为主体的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督查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督查,真正在镇、村上下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虽然今年以来,我镇在防治违法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有一点差距: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违法建设认识不清,总认为,我们是农村,不可能缺少辅助用房,因此违建车库、无证搭建辅房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行动不够迅速。

少数群众在抢建时主要利用凌晨、中午、深夜以及节假日时间抢建。

由于少数巡查人员发现不及时,加至个别干部对防违工作存在厌战情绪,不能及时处置,有时往往会失去第一时间打击违法建设的有利时机,人为地增加了拆违成本。

三、今后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镇、村、部门加强联动,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防违控违工作氛围,全面增强全民的防违控违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巡查督查,切实建立健全预防违法抢建的工作机制和举报、出动、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职责分工制度,定人、定时、分片区负责巡查报告,有记录、有报表,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责任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违法建设的责任机制,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单位签订防违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责任状不到位的立即整改,确保防违控违目标任务的完成。

××镇人民政府20**年10月24日

篇二:

违法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兴县综合执法局“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执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兴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召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了党政班子成员思想,形成共识,明确“两违”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布置“两违”工作,强化措施,有效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我局把拆违控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抓落实,各中队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制定防控监管、应急维稳、巡查督查等工作制度,推行包片管理机制。

二、调查摸底,信息到位。

为了保障违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违法建设进行“地毯式”排查,实行违法建设汇总日报制度,通过建立详细的台帐准确掌握城区违法建设现状,并对重大违建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实行跟踪管理,共发现违法建设16处。

三、前置管理,落实到位。

在加大巡防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严密防控的同时,采取“上门入户宣传先行,化解矛盾政策先行,自行拆除保障先行”的方式,在预防各类违法建设工作上积极推行前置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截止目前,执法局对违法在建的项目停工,9处;拆除违法建筑5处,打通环城西路与晋绥西路通道;停水、断电两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健全拆违组织,落实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有违建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加以拆除。

在进一步巩固拆违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把违法、违章建筑制止在发现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及时监管。

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20**年5月5日兴县城区违法建设登记表单位:

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

篇三:

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汇报稿。

梁平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自今年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

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09户,总占地面积129.57公顷,总建筑面积313.32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

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情况。

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部分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

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58.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13.64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25.60公顷﹑另有19.25公顷土地性质不详。

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96.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

已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1747.89万元。

(二)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情况。

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共698户,其中办理了部分规划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

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71.08公顷,总建筑面积117.27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422.81万元。

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

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维稳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集中办公,负责综合组及整治组日常工作,做到了“任务、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也迅速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宣传发动,掀起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热潮。

全县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掀起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热潮。

和林镇、龙门镇、虎城镇等乡镇召开多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违法建筑业主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

县规划局共出动150人次、58车次赴县城和20多个乡镇进行规划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共发放50000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20**余人次。

在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手机报》开设“违法建筑整治”专栏,共播出电视新闻报道13条次,刊登文字稿件21篇、图片稿件8幅。

及时编写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已发出工作简报26期。

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宣传有图片、广播有声音,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4月底至6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专门人员,开展了辖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

县城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采用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式,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合兴镇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88名,成立三个调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新城区、老城区和火车北站片区三个片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和核实。

各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由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具体抓落实。

为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真实情况,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三次违法建筑清理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如实上报数据。

针对前两次上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第三次清理登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如实上报数据进行承诺,提高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第一次全县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汇总数据为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第二次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第三次清理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四)有力开展巡查,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整治工作原则,为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县纪委(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违法建筑联合巡查组,实行县城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

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违法建筑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情况,累计在建违法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巡查组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

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巡查通报制度,采取正面表扬和反面曝光的方式,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停工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对违法建筑顶风建设的乡镇进行了通报。

为有效停止违法建筑施工,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电力部门落实停电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

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五)落实属地管理,加大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及拆除工作力度。

聚奎镇政府组织对规划区内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屏锦镇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共出动100余人对屏锦镇2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565平方米。

通过强拆行动,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拆除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

(六)拟定处置办法,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的违法建筑的处臵意见,初步拟定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并在周例会上进行了三次讨论。

该办法对全县违法建筑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对严重性质的违法建筑及一般性质的违法建筑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对在建违法建筑、竣工违法建筑、临时违法建筑提出了具体处臵原则和办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处罚标准、税费追收标准以及规划、国土、建设施工手续补办办法等内容,为全县违法建筑的处臵提供了依据,实现了违法建筑整治从初步阶段向纵深化的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违法建筑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密切相关,应该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把我们的县城建设得更加美丽。

我们不是孤军奋战,而是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按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下一步将由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综合执法)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按照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分门别类对违法建筑进行逐一处理。

针对违法建筑核实及处理的复杂性,拟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选取一个镇作为试点镇,派出工作组入驻该镇,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认定和处理工作,发现具体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推进整体工作。

违法生育处理工作总结

关于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督查情况通报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8月20日至28日,区领导郑和平、雷文仲、牟小云、陈浩川分别带领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员对全区各镇街20**年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和区法院等9个重点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共建联动机制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年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20**年重点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渝北委办20**99号)精神,按照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总体部署和20**年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更加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党委“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

双龙湖、双凤桥、回兴、龙山、龙塔5个街道和统景镇,加挂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双龙湖、龙山、龙塔、统景4个街镇从计生办外部抽调3名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各镇街上下动员,整体参与,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逗硬考核奖惩,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如双龙湖街道成立了12个清理组、1个咨询组、1个督查组;兴隆、麻柳沱、双凤桥、龙塔等镇街主要领导亲自到村社、居民楼院宣传、清理、督查;悦来镇把责任分解到了各村社长、组长头上,奖惩逗硬,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二)宣传广泛深入,声势浩大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区、镇街、村组动用多种宣传设施和宣传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效果实在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标语、举办宣传栏、启用有线闭路电视、出动宣传车和腰鼓队、开展街头咨询、发放通告和告市民书,在小区设立温馨提示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采取召开院坝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区形成了强大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声势和舆论氛围,澄清了一些干部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模糊认识,让绝大多数公民明白计划生育不是放松了,而是抓得更严、更紧了。

(三)综合施治,执法规范一是准备充分。

3月29日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后,各镇街相继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组建了强大的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召开机关干部动员会、村(居)民代表政策宣讲会、违法生育对象户法制教育会,周密部署、层层动员。

二是清理到位。

各镇街坚持实事求是,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清查,健全了举报奖励制度,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数据相对准确。

三是执法规范。

各镇街有针对性地召开了执法大会,龙兴、御临、玉峰山、石船、麻柳沱、大盛、明月、洛碛、张关、兴隆、茨竹、华蓥山、高嘴、大湾、古路、统景、回兴等镇街邀请区法院、区人口计生委共同举办法制教育班,起到了教育一片、震慑一片的作用。

除个别镇在处理标准上有低于区人口计生委下发的最低标准外,大多数镇街都能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标准处理,高嘴、回兴等镇街形成了有效的缴费机制。

截至目前,全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结案率和征收率分别达73%和76%,没有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奖励扶助政策有效跟进。

除龙溪、龙山、龙塔三个街道外,其余各镇街均制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计生惠民政策并予以落实,石坪镇的计生惠民政策多达17项。

麻柳沱、玉峰山、兴隆、华蓥山、石船等镇以育龄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效果较好。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区级重点部门严格按照渝北委办20**99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区基本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区人口计生委作为主抓部门,在宣传教育、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计生机制建立等方面作了大胆探索,成效明显。

区法院将计生案件的审查、立案、执行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力度大,效果好,有力地支持了镇街专项治理工作。

区建委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计生工作责任体系,与258个新开工项目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切实加强了施工场地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绝大多数镇街派出所与计生办配合较好,20个镇的派出所与当地计生办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龙溪派出所一直坚持查验计生证明并及时反馈,实现了信息共享。

新牌坊工商所针对流入人口办理工商执照,自行设计了一套科学适用的软件。

民政、工商、教育、卫生、房管等部门也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生育观念尚未彻底转变,宣传教育仍需常抓不懈。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二是由于开发,有“生孩子致富”想法的不乏其人;三是名人、富人超生产生的负面影响仍然不小。

(二)违法生育执法难度增大,执法处理机制需进一步创新。

一是流动人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特别是一些人员流出时间过长,其违法生育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二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家庭非常贫困的违法生育户,虽然态度好、自觉接受处理,但交不起社会抚养费。

(三)部门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区级重点部门下伸机构在与镇街计生办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反馈上还有些欠缺,如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定期将出生人口等信息反馈给当地计生办,城区个别派出所没有向当地计生办按时提供入户数据和个案信息,物业管理公司与居委会干部缺乏配合,不利于计生信息的采集。

(四)一些薄弱环节比较突出。

如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推行困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建设计划生育新机制不动摇,继续深入开展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和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

各镇街、区级重点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始终将计划生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强化责任,增添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违法生育对象户自觉接受处理。

重点对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严格逗硬执法,提高结案率。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要搞好资产调查、选准典型,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区法院要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提高执结率。

各镇街要严格执法标准,坚决杜绝行政乱作为、不作为。

凡是6月1日后新产生的违法生育,必须按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违法生育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不按标准处理的,必须坚决查处,维护现行生育政策的严肃性。

(四)进一步完善经常性联动机制。

在下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中,公安、卫生、房管、教育等区级重点部门要督促下伸机构认真履行人口

篇二:

20**年度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总结。

20**年度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总结20**年以来我县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且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共查处了5例富人违法生育案件,收取社会抚养费54万元,现将今年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我县成立了查处富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县组织部、县宣传部、县人社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城市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分管计生工作领导、法院执行局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制定了《全南县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和富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关政策要求,实行了集中办公,保证了查处人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进行。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我县非常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造舆论,扩大影响,让人人成为监督者,人人成为被监督者。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全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件、宣传我县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浓厚工作氛围。

二是在乡、村两级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共场所张贴查处富人征收和横幅、公告和县乡两级的举报电话。

三是对富人违法生育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实行匿名举报制度。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三)精心组织,措施有力一是摸底排查到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乡(镇)对20**年以来违法生育的富人进行摸底排查。

二是清查处理到位。

对摸底排查出的违法生育个案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并及时做好调查取证、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符合法律程序,成为铁案。

三是部门配合到位。

县、乡人口计生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法院、税务等部门互相配合,积极协调,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了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是兑现奖惩到位。

夏季服务高潮结束后,对包括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分排名,对完成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任务的乡(镇)给予每超1例加50分的奖励,对排名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二、存在问题虽然我县对查处富人违法生育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因为对富人违法生育的征收金额是根据他自己的收入来计算应征金额,因为相关收入的证据较难找,所以在富人的界定上较大的难度。

2、征收机制不够完善。

虽然能界定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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