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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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JTGF71-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高速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TF83—01—2004)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
五、隔离设施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
六、防眩设施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塑料防眩板》(JT/T598—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指标及测试方法》(JT/T593—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4部分:
防眩板》(JT/T599.4—2004)
七、视线诱导设施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突起路标》(JT/T390—1999)
八、通信管道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JT/T496—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1部分:
通则》(JT/T599.1—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2部分:
管箱》(JT/T599.2—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3部分:
管道》(JT/T599.3—2004)
九、其它安全设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锥形交通路标》(JT/T595—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防撞桶》(JT/T596—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橡胶减速带》(JT/T713—2008)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1部分:
通则》(JT/T600.1—20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
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2—2004)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
热塑性聚氯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3—2004)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
热固性聚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4—2004)
篇二:
交通安全行业设施所涉及规范、标准最新GB合集(两部分)
部分一:
交通安全设施所涉及的规范、标准(P1-5)
部分二:
交通安全标准规范合集GB最新版(P6-9)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锥形交通路标》(JT/T595—2004)
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
(JT/T600.2—2004)
篇三: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
一、设计内容及规范
(一)、设计内容
(二)、设计标准及规范
(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4)《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5)《公路防撞桶》JT/T596-2004
(6)《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
(7)《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8)《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1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11)交通部标准JTGA03-2007《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
(12)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30号公告《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说明中简称《标志更换指南》);
二、技术指标
本高速公路计算行车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
整体式路基宽26.0m,横断面组成为:
车道宽2×
2×
3.75m,硬路肩宽2×
3.0m,中央分隔带宽2m,其两侧路缘带各宽0.75m,土路肩宽2×
0.75m。
本道路安全设施等级为A级,按高速公路标准配置安全设施。
三、设计原则
(一)、标志
交通标志主要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设计。
1、标志设置原则
交通标志设置给道路使用者提供明确、准确、及时和足够的信息,并满足夜间行车的视觉效果。
结合该路的交通特点,标志的设置原则主要是使道路使用者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能正确、完整地捕获有效信息,如:
方向、地点、距离等。
并强化对车辆的引导作用,特别在互通立交被
交路口的平交处,设置指路标志进行的引导,合理的引导车流。
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快捷、安全、舒适的作用。
在标志布设中,主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以不熟悉本高速公路及其周围路网体系的司机为设计对象;
(2)重要信息要重复提示多级预告;
(3)设置必要的禁令、警告、指示标志,保证行车安全;
(4)立交区间内,为避免信息过载,影响标志功能发挥,设计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标志,对重要标志验算驾驶人员的反应时间;
(5)全线标志布设均衡而不宜过于集中在局部路段,标志结构形式设计及标志的布设与道路线形及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满足美观及视觉的要求,提高标志的视认性;
(6)标志的结构设计应掌握“充分满足功能要求、尽量降低造价并尽量考虑美观”的原则。
根据以上原则,本路标志的主要布设方法如下:
(1)在与本路相邻近的地方道路上设置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
在被交路上设置本高速公路的限行标志(限高及禁止行人、拖拉机、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避免限行对象进入连接线再调头。
(2)在沙尔沁、树林召及关碾房互通立交主线出口的前基准点2km、1km、500m设置出口预告,在出口处设置出口标志,在出口三角端处设置地点方向指示标志。
(3)在互通立交后基准点后设置限制速度标志;
在路段适当位置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4)在服务区2km、1km及前基准点设置服务区指示标志。
(5)在互通立交出口匝道、服务区入口匝道适当设置匝道建议速度警示标志。
(6)在主线与入口匝道相交的三角端前适当位置设置合流标志。
(7)在互通立交出口小半径匝道上设置视线诱导标志。
(8)设置收费站预告收费站标志;
出收费站后的交叉口设置指路标志。
(9)在两座互通立交之间每(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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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个方向设置1块高速公路服务热线电话号码标志。
(10)在主线上跨的通道、分离立交或桥梁的主线两侧设置通行限高标志。
(11)在驶离主线的匝道前设置建议速度标志。
2、标志版面
(1)版面颜色及图案
除特别说明外,标志版面颜色及图案均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要求。
(2)标志语言、字体、字高
标志语言采用蒙文与汉字对照,蒙文在上,汉字在下;
蒙文与汉字的字高相同。
标志版面字体应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样例参照GB5768-2009。
本道路计算行车速度为100km/h,主线上标志字高以采用60cm为主。
互通立交分流三角鼻端的地点方向标志字高采用50cm;
树林召互通入口预告标志字高采用40cm。
主线禁令标志、警告标志均按120km/h计算行车速度设计,禁令标志版面直径为120cm,三角形警告标志边长采用130cm。
3、标志支撑方式
本段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主线重要信息标志以悬臂式支撑方式为主;
小型版面标志,包括禁令标志、警告标志、命名编号标志等采用单柱式支撑方式;
大型版面,如地点距离标志采用双柱式支撑方式。
两块以上较大的标志板设在同一位置时,采用门架式支撑方式。
车道3-3线设置间距为6m。
突起路标的颜色与标线的颜色相同,均为白色。
5、防撞桶
在每处互通立交或服务区驶出主线方向的三角端设置5个(3排)玻璃钢防撞桶,防撞桶侧壁上粘贴二级反光膜,桶内装2/3桶高的细砂以增加防撞桶的重量,设置防撞桶的作用如下:
(1)防撞桶色彩鲜明,能引起司机注意危险三角地带,并起到诱导司机视线的良好作用,保证行车安全。
(2)对碰撞车辆有很好的吸收能量、衰减缓冲的作用,减轻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坏和事故损失。
四、材料及防腐处理
(二)、标线及突起路标
1、普通标线
①主线上为4条车道边缘线,2条车道分界线,车道边缘线采用线宽为20cm的白色实线;
车道分界线采用线宽为15cm的白色虚线,实线长6m、间距9m。
②互通立交匝道为单向单车道时,划2条20cm宽车道边缘线;
为单向双车道时,划2条20cm宽车道边缘线以及1条车流分界线,车流分界线为虚线,实线段长6米,间距9米。
树林召互通立交连接线为双向两车道,中心标线线宽15cm黄色虚线,实线4m、间距6m。
③在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区出入口设置出入口导流标线,并配以定向反光突起路标和重复设置的路面导向箭头,导向箭头长9m,设置三组。
④行车方向右侧车行道边缘线,每隔5m留出5cm宽的缺口,以利排水。
2、振动标线
以下路段采用振动标线:
①互通匝道出口处设置减速振动标线;
②费站广场划减速标线采用振动标线。
③主桥、引桥的桥梁路段道路边缘线采用振动标线。
3、立面标记
在收费岛岛身、跨主线桥的中墩设置立面标记,立面标记采用工程级铝基反光膜。
4、反光突起路标
为加强雨雾天气等恶劣行车条件及夜间行车的视线诱导,全线的车道边缘线外侧均设置反光突起路标。
突起路标设置原则如下:
(1)主线车道边缘线设置间距为15米。
(2)在互通立交匝道、服务区匝道的两条车道边缘线外侧设置间距为10m;
反光弯道及减速
1.标志板及反光膜
考虑到项目所处地区多风,标志板全部采用牌号为3004的铝合金板材,面积小于或等于2m2
的标志板铝板厚度为2mm,面积大于2m2的标志板铝板厚度为3mm。
标志板滑槽采用牌号为5A02的铝合金热轧型材,其性能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的有关要求。
交通标志的反光膜均采用《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中的一级反光膜。
2.标志立柱及横梁
标志立柱及横梁采用Q235碳素结构钢,立柱或横梁直径大于152mm时,采用无缝钢管;
直径小于或等于152mm时,采用焊接钢管。
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的要求,焊接钢管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的要求。
3.防腐处理
交通标志所有钢构件均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
镀锌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标志的立柱、横梁、加劲肋、法兰盘、抱箍、抱箍底衬等钢构件均为600g/m2,螺栓及标志基础的地脚螺栓、螺母、垫片等坚固件为350g/m2。
(二)、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均采用热熔反光标线,标线涂料中掺混有18%-25%的玻璃珠,并在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在表面撒布玻璃珠。
热熔反光标线厚度为2.0mm,施工误差应控制在±
0.5mm以内。
振动标线亦采用热熔反光标线,可采用点状,亦可采用长条形。
突起路标采用A1类,反光器采用微棱镜型,基本采用工程塑料;
产品应符合现行的《突起
路标》(JT390)要求。
防撞桶采用玻璃钢材质,桶身的反光膜采用二级。
防撞桶应符合《公路防撞桶》JT596-2004的要求。
五、施工注意事项
(1)各类标志设置位置在施工前应根据现场情况进一步核实,如其设置位置与其它结构物发生矛盾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
设置于桥梁预留基座上的悬臂式标志,在立柱和横梁等构件制作前应对预留基座进行复测。
内容包括核实预留基座下法兰盘螺孔的间距(以避免上法兰盘与下法兰盘螺孔不一致无法安装)、基座标高等。
并根据实测结果重新确定法兰盘的螺孔间距、标志立柱长度、横梁长度等,并报设计单位确认。
(2)双柱式标志两根立柱高差设计是按1:
1.5边坡计算的,施工中需到现场逐个核实测定,以确保双柱柱顶平齐。
(3)标志板与支架连接应牢固(或采用角铝形式加固),铝合金板与滑动槽铝连接要牢固,为避免板面变形,其四周应卷边加固。
标志牌面安装前应在牌面下缘卷边内打泄水孔,孔径为1厘米,孔间距小于等于100厘米。
(4)各类标志基础中预埋的地脚螺栓外露螺纹部分需严格按照设计控制其尺寸,不得擅自更改。
(5)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损伤标志板面。
(6)在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应每30~40cm用振捣器振捣一次,保证混凝土基础的密实度。
(7)标志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方可进行立柱安装。
(1)划线施工之前应作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准备。
(2)标线的位置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放样(水线),对于斑马线要求在划线前用粉笔按设计图在路面放大样图,方可开始施工。
(3)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设备,尤其是热熔线的施工,要保证设备不发生泄露现象,玻璃珠能均匀喷撒。
(4)对热熔线的施工,要注意材料的加热温度,并避免在已完工的路面上进行材料加热。
(5)划线前对准备划线的区域进行路面检查,路面划线前应先清洁路面,不能有起灰现象。
否则将影响粘结。
划线的当天还要注意天气情况,当有雨、风、天气潮湿或气温低于4℃时不允许施工。
(6)在划斑马线时,所使用的模具要平,以保证模具与路面紧紧粘住,使划出的线边缘整齐。
在划虚线时,要保证划线车行走匀速、直顺,划出的线形要美观。
(7)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
六、其它说明
1、本道属于省级高速公路。
由于暂未获得官方发布的本道路省高编号及名称信息,所以设计图中相关的本高速的编号及名称空缺。
2、由于暂未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的高速公路里程传递资料,所以沙尔沁枢纽互通及关碾房枢纽互通的出口编号暂缺。
出口编号为该互通中心桩号(桩号为国家高速公路的里程桩号)的整数值。
3、考虑到包东高速建有树林召互通,根据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相关交通标志的经验,当有两个或多个互通立交服务于同一个城市时,应在指路体系中作区分,在交通标志中通常采用“出口地名+(地理方位)”方法标识。
包东高速进出达拉特的互通名可称为“树林召西”,在路网中指路标志的地名标识为“达拉特”(西);
本项目的树林召东互通名称为“树林召东”,在高速公路路网的指路标志上标识为“达拉特(东)”。
特别是在关碾房枢纽互通时,必须作区分。
4、服务区名称,服务区通常取B级信息名称,建议本项目服务区为“达拉特”,不采用“树林召”名称。
5、施工前应进一步核实树林召互通立交指路标志的地名或路线编号。
实际地名与设计不一致时,经监理方或设计单位确认后可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