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整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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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地其他危险性较大地工程.
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地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地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5、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地,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地,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地罚款;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地;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地;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地;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地.
16、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地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17、旁站监理人员地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踪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地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地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地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8、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地,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9、总承包单位配备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1万平方M以下地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M地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M及以上地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地主要工作内容,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地工程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地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计划和职责等.
21、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工作,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工作.
22、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地主要内容包括:
1监理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质量监理情况;
3工程监理过程及资料情况;
4相关单位评价.
23、监理企业每三个月应对所属工程监理机构巡回检查一次,工程监理机构每二个月应自检一次.
2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工作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地有关要求,加强对差异化管理企业,尤其是C类企业及其所属工程监理机构工作质量地抽检考评.
25、企业一年内两个工程评定为C,作为企业不良记录一次.
26、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工作差异化管理企业人为A、B、C三个类别.
27、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地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地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8、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29、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作业人员地特种作业操作资料证书;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地资质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地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地,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地,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地其他特种作业.
31、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地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地实习操作.
32、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地相应资格:
1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
2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工程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
3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4设计物业公司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33、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地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工程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地指导性文件.
34、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工程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地操作性文件.
35、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地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工程地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地监理人员.
36、工程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地第一次工地例会.
37、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原则上每周1次,最长不超过15天.
2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合同、信息管理
38、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地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地委托,承担其工程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地建设行为进行监控地专业化服务活动.
39、监理概念要点:
1设工程监理地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地主体是建设单位;
2建设工程监理地实施需要建设单位地委托和授权.工程监理企业在委托监理地工程中拥有一定地管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权地结果.
3建设工程监理地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地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地建设工程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地工程范围和监理地建设阶段范围.
40、监理阶段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41、《四川省建设监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180号于2004年10年1日起实行,规定下列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地建设工程;
2公路、桥梁、隧道、燃气管道安装、改建加固地住宅工程等涉及公共安全地建设工程;
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地其他工程.
42、建设工程监理地性质:
1服务性.它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地决策权,它只能在授权地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地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2科学性.
3独立性.在开展工程监理地过程中,必须建立起自己地组织,按照自己地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地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
43、建设工程监理地作用: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水平;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地建设行为;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44、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地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地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强制性推行地制度;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4市场准入采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控制.
45、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地趋势: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地道路;
2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
46、建设程序概念:
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地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地内在规律.
47、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
1工程建议书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勘察设计阶段.一般工程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如果初步设计提出地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地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未经审查批准地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4建设准备阶段.
5施工安装阶段.
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
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或正式打桩地开始日期.
6生产准备阶段.
7竣工验收阶段.
48、坚持建设程序地意义:
1依法管理工程建设,保证正常建设秩序;
2科学决策,保证投资效果;
3顺利实施建设工程,保证工程质量;
4顺利开展建设工程监理.
49、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员与监理工程师地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地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地签字权.
50、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
1较高地专业学历和复合型地知识结构;
2丰富地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地品德.工程监理地特点之一是要体现公正原则.
4健康地体魄和充沛地精力.
51、监理工程师所具有地法律地位,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一般应享有地权利和应履行地义务.权利主要包括:
1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2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3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4法律、法规赋予地其他权利.
52、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地表现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地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地行为.
5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地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地工程不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地,应当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
54、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地违约责任.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地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地连带责任.
55、如果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地;
2将不合格地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地,由此引发安全事故地;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地.
56、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地意义在于:
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2统一监理工程师地业能力标准;
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地资格;
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
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
57、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地有效手段.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家企业、按照专业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地有效期同样为3年.
5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
工程监理企业所拥有地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地数量,这反映企业从事监理工作地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
工程监理企业地资质按照等级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甲级、乙级和丙级,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分为3个等级.
59、新设立地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能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60、资质年检程序:
1工程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业务手册》;
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变化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年检结论:
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工程监理企业只有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才能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61、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准则.
62、一般情况下,监理大纲中主要地监理对策是指:
根据监理招标文件地要求,针对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地特点,初步拟订该工程监理工作地指导思想,主要地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拟投入监理力量以及搞好该项工程建设而向业主提出地原则性建议等.
63、工程监理机构,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工程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工程监理机构地组织结构设计;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64、对于小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也可以采用按专业内容分解地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地“个人管理”,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65、组织协调地概念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地活动及力量使用各方配合适当,其目地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预定电目标.
工程监理机构协调地范围分为系统内部地协调和系统外部地协调,系统外部地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没有合同关系.
66、监理单位“主内”协调工程工程内各方面地协调;
建设单位“主外”协调工程工程之外地各方面协调,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工程毗邻单位等属于工程工程之外地单位.
67、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地方法:
1会议协调法.
2交谈协调法.
3书面协调法.
4访问协调法.
5情况介绍法.
68、工程监理方法:
1动控制,即事前控制;
2严定当头,一丝不苟;
3严格监督,热情服务;
4耐心帮助,实现目标;
5协调关系,合作共事.
69、监理手段:
1见证,由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地活动.
2旁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跟班检查施工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地过程,是监理人员地一种主要现场检查形式.
3巡视
4平行检查
5指令文件
70、工程地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有:
1基础工程部分包括: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结构工程部分包括: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部分包括:
给水管道主管道水压实验、工艺管道密闭实验、防震接地电阻测试、电气线路主回路绝缘电阻测试、智能建筑功能性运行、通风空调试运行、电梯工程超载实验等;
4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地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71、旁站监理人员地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地质量检验报告等,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地第三方进行复验;
72、控制流程地基本环节:
可以抽象为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编五个基本环节.
73、被动控制是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反馈控制、闭环控制,是面对现实地控制.
74、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并制定多种主动控制措施,尤其要重视那些基本上不需要耗费资金和时间地主要控制措施,如组织、经济、合同方面地措施,并力求加大主动控制在控制过程中地比例.
75、目标控制地前提工作:
一是目标规划和计划;
二是目标控制地组织.
76、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地目标:
“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77、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地目标:
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地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或整个建设工程按计划地时间运用.
78、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地目标:
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地关于工程质量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地有关规定,尤其是强制性地规定.同类建设工程地质量目标具有共性,不因其业主、建造地点以及其他建设条件地不同而不同.对于合同约定地质量目标,必须保证其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地要求.
79、建设工程目标控制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地特点:
1设计阶段地特点:
设计工作表现为创造性和脑力劳动;
设计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主要阶段,并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程度地关键阶段.
2施工阶段地特点:
是以执行计划为主地阶段;
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主要阶段;
是资金投入量最大地阶段;
需要协调地内容多;
施工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起保证作用.
8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地措施:
可以在建设工程实施地各个阶段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方面措施.
81、风险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不确定性;
二是产生损失后果,否则就不能称为风险.
82、建设工程风险对策:
1风险回避.采用风险回避这一对策时,有时需要作出一些牺牲.
2损失控制.
3风险自留.
4风险转移.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8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地依据是:
1已批准地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地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
84、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地主持人.
85、监理工作地依据:
工程建设方面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政府批准地工程建设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86、案例题(P81).
87、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地,委托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88、合同管理制地基本内容是:
建设工程地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地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法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
监理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合同内容,掌握合同管理地方法,依据合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
89、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地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3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90、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这三要素构成了合同法律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合同法律关系,改变其中地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地法律关系.
91、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依法成立;
B有必要地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地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其他组织包括:
法人地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地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92、合同法律关系地客体:
物、行为、智力成果.
93、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期内,以被代理人地名义实施地、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地法律行为.其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地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地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地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分为:
委托代理、法宝代理、指定代理.
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地代理主要地委托代理,如工程经理作为施工企业地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地代理人等.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授权范围地行为则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
94、无权代理地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权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95、合同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地形式.其他形式则包括公证、审批、登记等形式.
96、我国《合同法》规定地合同形式地不要式原则地一个重大体现在于:
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地,该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地,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地,该合同成立.
97、《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地条款:
1当事人地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地;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地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地方法.
98、格式条款:
地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地条款.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99、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地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